“请回来吃饭?吃完饭好疼疼他么?也不知道是谁在大街上,当街抢男人。如今这珍珠岛上的人,谁不知道兰小姐你当街将别人的男人……”
“本姑娘虽然说了那么一句,可我带了那么多的侍卫,也没有一个动手的。本姑娘不过是跟鱼哥儿开个玩笑,而且,鱼哥儿也明白,这只是个玩笑……有人自己心里龌龊,什么都往龌龊方向想,真是让人不耻。”
两个女人为一个男人而吵了起来,那鱼哥儿一直在边上听着,此时脸色更黑。
他也不是笨蛋,到这会儿,还有什么不能明白的?
见两个人吵得越发不堪,便干脆开口道:“雾儿,若要退亲,你只需将当初我家给的信物退回来即可。我早知配不上你,必不会让你为难。”
兰姑娘一脸怒其不争的瞪他,半晌才一跺脚:“真是笨蛋。”
鱼哥儿对着兰姑娘一抱拳:“兰姑娘,多谢你为我费心。只是,大家都不易。雾儿,不,是李姑娘也是逼不得已。我本是……何苦又为难她?”
可惜,那雾儿却不领情,冷哼一声,“呸!说得那么好听。也不看看你家什么东西,一个臭打渔的,还敢肖想我。”说着,从腰间拉下一个荷包,甩向鱼哥儿,“一块破石头,也好意思拿来当信物,聘我李雾儿,做你的春秋大梦。东西还你,从此以后,你我云海两别,再无瓜葛。”又转头看向那个兰姑娘,“还有你,本姑娘不要的货色,就留给你当宝贝吧,你也就配得上这样的玩意了。”
说完,一甩袖子,抬着下巴,骄傲的离开。
兰姑娘指着她的背影,整个人都在颤抖。半晌,狠狠的甩下胳膊,看了一眼鱼哥儿,抿了抿唇,转身跑了。
鱼哥儿只是低着头,黯然神伤。不管哪一个离开,他都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站了一会儿,便向着兰家大门走去,径直离开。
看着这一切的乐辰和七景,都各自摇头。
“这个少年,少了些气性。”被人这般羞辱,依旧只能忍气吞声。便依旧欣赏:“到是够隐忍,就是憋屈些。”
“这兰姑娘到有些不值。”兰姑娘一心为他,他却未有半句维护。“也笨了些。”她的出发点不错,昨天那事,后半截到还好,可那开始,实在让人无语。
“说不得,那兰姑娘到是真有几分动心。想假戏真做也说不定……”
虽然两人感叹的事并不相同,可结果却是一样的。而后续事情如何,也跟他们没有关系了。
他们也没兴趣,看尽这几人的恩怨情仇。
只是却没想到,事情远没那么简单。那离开的鱼哥儿当时便出了海,跟着采珠人一起出海,下海。却没想到,这一出去,会遇上麻烦,而且,还又让七景跟乐辰遇上。
乐辰跟七景是第二天才离开这座岛,往下一座岛而去。
要出海,自然就要弃车登船。到了瀚海国,乘船也实在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所以,两人真未考虑太多,大早上跟船出海,那叫一个风和日丽。
不论客人还是船家,都心情极好。可谁知,到了半途,竟是风云变色。巨浪滔天……
船家惊呼,几十年里,从未见过这般大的风浪。更可怕的是,他们掌控不了这船了。而到了此时,他们更是干脆的放弃了掌船,跪下向着海神祈祷。
“一定是海神发怒了。”
“海神大人,求求您,大发慈悲,放过我们吧。”
“海神大人,我上老,下有小……”
七景无语的看着这些因为风浪而东倒西歪的人,不敢置信的叹了口气:面对这样的自然之威,作为普通人,也确实是再无别的办法了。
也再一次认识到,实力的重要性。暗暗提醒自己,绝不能掉以轻心。
而那些人放弃掌船的结果,自然是船毁人落海。
船一毁,他们即不能变身鸟雀,便只能落水。七景在两人身边凝出个汽泡,将两个人团团围住。至于其他人,却并不见他们有多惊慌,而是习惯的下替,远离海面上的风暴的攻击。
“他们是准备要游回去吗?离得还这么远。”
“他们是瀚海国人,而且常年在海上跑。”
七景沉默,半晌,突的问乐辰:“要不要享受一下海上冲浪,随波逐流?”
“我更想到深海里去看看。”风大浪大,他怎么舍得她辛苦?
于是,七景迅速带着乐辰沉入海底。
海面上狂风飓浪,海下却静谧的只听到心跳和呼吸声。若是没有气泡,此刻他们连划动水流的声音都听不到。而那些之前落水的人,他们连成一气,向着同一个方向游动,速度奇快。
七景他们在原地待了一会儿,等他们离得远了,才将一颗夜明珠拿出,为他们视线里的景色,染上一层银光。各种大大小小的游鱼,懒懒得好似在散步的海龟,五彩缤纷的珊瑚,巨大的贝壳……
气泡按着她的要求,往前前进,确保感受不到外面的风浪,却也确保,不会沉得太底。水的世界,亦是属于她的世界。
她如今会的异能不少,可依旧只有水,用得是最好的。对于水的感悟,也是最深的。也因此,她从这些海水里知道,就算她跟乐辰两个人一起,在这深海里,亦不是全然的安全。
而乐辰,此时已然痴迷于入眼的景色,久久才回神。
“这里真美。”
“是的。”七景有些得意:“瀚海国到处都是海,以后我们可以经常下海来玩。”想到高兴处,又道:“我们可以在海边盖一幢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曾经遥不可及的海景别墅,现在,说不定到可以一试。
“好。待无忧定下来,我们就选一风景秀丽的海岛,盖你想要的房子。”
行进的久了,他又担心:“会辛苦吗?”
“不会。我喜欢这里,喜欢海,喜欢水……”她微微闭眼,“这里,很好。”
“好。”知道她喜欢,他亦喜欢。
然尔,这一切美好,很快就被打断。
离着目标海岛已经极进,七景跟乐辰准备上岸。
可就在此时,他们发现,海下除了他们外,居然还有别人。而且,人还不少。
三个穿着水靠的人,正在水下追杀另一个人。本来,他们几个人身上,都带着某种可以照明的物件。那不是夜明珠,而是一种,瀚海下深海人才会用的照明石。
小小一块石头,放在太阳下面暴晒,可以在水里发出耀眼的光芒来。
而此时,前面逃跑的那个人,已经将石头藏了起来,化明为暗。而追的三人,却缺少这样的勇气。
七景跟乐辰两人立刻停了下来,好整以暇的看着。
“这瀚海的渔人们擅水不奇怪,可很多从不下海的贵族,也全都擅水。而且据说,越是身份高贵的人,越是擅水。在民间,一个人若是在水里待的时候久,很可能就会受到贵族的欣赏。”
“我本以为,他们应该是有什么特别的运气之法。让他们可以在水里待的时间更久,现在看来,到是我想岔了。这四个人,只有一个会武,内力也浅薄的很。要他们在这里,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
七景不解的看着他:“你发现了什么?”
“他们擅水,应该是天生如此。”顿了一下,才道:“我只觉得,他们与大汉的百姓,并不相同。他们带着擅水的血统!”
七景怔愣,“血统?”
“只是猜测。”乐辰看着那四个人。三个舍不得丢到照明石的家伙,如今成了活靶子。那个被追逐的猎物,如今却成了藏在暗处,耐心等待,却随时会跳出来给他们一刀的狩猎者。
那三人也果然并没有坚持太久,一个又一个的受伤。
一个又一个的开始惊惶失措,大失冷静。
“看不出来,还以为没有血性的,结果却也能狠得起来。”乐辰有些意的说道:“没想到,到了水里,这小子的变化居然这么大。”就好像,好像他就是这海域的帝王。是的,在水里,在海里,在这里,就是他的天下。
“是个有意思的小家伙。”
有意思的小家伙杀起人来一点都不手软,干脆利落。不过片刻,三个追杀者,两死一伤,伤的那个急急往上游,想要逃命。
他们以为这个鱼哥儿肯定要追的,结果却是他以更快的速度,向着另一个方向游去。立刻远离了这一片海域。
七景挑眉,干脆的操纵着气泡,也跟了上去。
结果一路跟着,直到到了一片沙滩。
他们跟着他上了岛,回过头来,还能看到之前战斗的地方离得不算远,此时,几条鲨鱼,正悠哉悠哉的来回游动。
“若瀚海国的百姓,都有这样的实力,那么在海上,他们该是无敌的。也难怪,他们并不稀罕陆地上的土地。有这无边无际的海域,他们不需要羡慕,觊觎任何其他地方。”他们已经有了这世上最富饶的地方,又怎么可能还看得上,那些贫瘠的土地呢?
“无忧这一趟,只怕并不那么容易。”她从小在京中长大,除了她的大浴池,她从未下过水。到了这样的瀚海国,她真的能行吗?
“别忘了,无忧也有瀚海国的血脉。”顿了一下,又笑道:“何况,还有你这个,可以操纵水的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