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空气中飘荡起零星的雨滴。天色青青,水意铺满整座城。春天很凉。
我坐在十三少那辆奇怪的改装车的后座上,跟着十三少去认识朋友,走进一个逝去的梦境和迷雾。我觉得这事简直有点冒险的意味。一时间,竟然感到自己既激动又沉着,产生了某种侠客行那样的英雄气概。
十三少开着车,和我聊天。“这天气预报还挺准的。一个星期以前就说今天有雨,果然下雨了。”
“嗯。我喜欢下雨。雨丝濛濛,空气清新。多好!不过,我这会儿心情相当激动呢。”
“哈哈哈。文艺青年好像都说自己不喜欢饭局,hold不住啊。”
“我倒是觉得吃饭,如果对方酒量不行,还真是没有多少意思啊。嘿嘿。”
”小妞,你行啊。”十三少耸起眉毛,笑了。
“饭吃多了,就会明白很多事了。这是铁律。”我知道自己这样说话,虽然是大实话,但还是显得挺自作聪明的。可是我又不愿意放弃偶尔也对事物发表一下自己高见的机会。
“对了。想要了解什么,不论是要了解人,还是要了解事,不论是开始,还是深入,还就得酒场饭局。”十三少连连称是。“看来你还真是个聪明人。话说你酒量咋样呢?”
“酒量,不行啊。”自然不敢吹嘘自己的酒量。况且,这个世界上,还真有人敢跟山东人吹嘘酒量吗?
我过去在烟台工作过,所以我对胶东半岛的酒局有所了解的。真正的酒局,既可怕,又必要。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反倒是相当喜欢某些酒局的。比如,对今天这顿饭,我是相当期待,满怀激动。
十三少话真不少,不过看得出真是个体贴之人,确实适合做一个旅馆老板兼管家。他说:“放心吧。我们这个圈子,不会劝你喝酒的。但是在这个圈子里,你要是不喝酒其实也挺寂寞的。你知道举世皆醉我独醒的那种孤独寂寞百无聊赖吗?”
我笑了。“嗯嗯。理解。你说得有些吓人哦,你们这个圈子,都是些什么样的人呢?好期待见到啊。”其实我一点也不害怕,说说而已。
也不知道十三少究竟带我奔向何处。只觉得车子七拐八拐,最后开进一个小巷,在一栋小楼前停下。
小楼的门口两株紫藤花开出一片紫色云霞,在细雨中明丽如帜,美得如同梦幻。小楼的外墙上挂着一个并不醒目的牌子,“碧云私房菜馆”。
我心里想,这家菜馆名字真好听啊,也许老板娘就叫碧云吧。
木质的楼梯吱吱作响,我们走进二楼一个包房。
里面已经有三个人了。正对门口的主宾位置上坐着一个大叔,长头发,胡子也不短,大约六十岁左右的样子。他嘴里叼着一个烟斗,坐在那里象一只温柔的老鹰。看见我们走进来,他目光飘过我。一瞬间,我真感受到那眼神相当犀利,我心里竟然略微一哆嗦。
十三少点头哈腰的,笑眯眯地说,“于爷,中午好!”
于爷抬起眼睛瞄他一眼,说,“网红来了?坐。”
十三少点满脸挂着笑,自行在最靠门口的座位上坐下,说,“我副陪。我的职责,就是让各位爷各位奶奶喝高兴,喝到位。”
十三少此时的样子和在他自己的旅馆里俊逸飘洒的形象截然不同。这令我有些惊讶。
我正在疑惑,不知道我该怎样举动。却见于爷满脸笑容,招呼我,“来来来,坐在这里。”他指指他右手边的位置,示意我坐下。我有些吃惊,虽然见识有限,我也知道那个位置是很重要的。
满屋子的人都看着我。我能感觉到他们心里立刻开始了各种猜测,不知道我究竟是何方神圣,什么来头。
我看看十三少,用目光向他询问。他算是我在这里唯一认识的人了。只见他满脸黄渤式的笑容,对我说,“于爷高看你,你就听于爷安排吧。”
我从一屋子人身后走过去,走到于爷身边那个空位上,站在那里,一时竟不敢坐下。
于爷笑容满面地说,“来来来,坐在我身边。十三少电话里对我说了你来的目的了。有心人啊!如今有心人不多了!有句诗说,‘万人丛中一握手,至今袖底有余香。’你理解吗?”
我用蚊子一样微弱的声音回答说,“龚定庵的诗句呀。”
于爷的眼睛亮了。他拿起火机,对着嘴里的烟斗又点了一遍,吐出一口烟圈。我想,难道他刚才并没有点燃烟斗?只是把玩?就像婴儿闲着无聊时就含着一个奶嘴?我对有关那个烟斗的一系列事情闪过一丝疑惑。又尽快把这好奇心抛之于脑后。因为一桌子人都在看着我。这真令我不自在。
事先我并不知道这顿饭有多少人参加,都是些什么人。现在见了这些人,他们的个个气场强大,着实镇住了我。
饭局一共来了六个人。大家落座,彼此间嘿嘿哈哈的。看得出大家非常熟。
于爷端起酒杯给我一一介绍。我基本听进耳朵后,立刻又忘了。我只是大致明白,今天坐在这儿的都是局内人,都是各种总,什么总监,什么一哥,什么当红作家,等等。反正都是些牛逼人物。我一个也没记住。
我在某些领域就是这样智力有缺陷,我已经习惯自己了。被这群人镇住,我已经退回到我的本色里去了。傻子最自在,就这样吧,我连装一下的努力也放弃了。我那两下子,跟这群人,怎么装啊?他们的眼神,简直都是x光机。
我在心里和虹喵对起话来,要谢谢你哦,虹喵,你的面子够大。否则,我一个外来旅游者,怎么可能混进这样的饭局呢?
于爷把脸转向我,说,“我给大家介绍一位新朋友。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席间有人噗嗤笑了。我仿佛看见各种情绪和心思,变作肥皂水小气泡,开始从席间各位的身上冒出。
我连忙回答于爷,“我叫兰砚,从苏州到青岛来旅行。过路人。”
于爷点点头,“嗯。她叫兰砚。是青岛的过路人。今天她路过青岛,就成了我的好朋友。”
一桌人向我投来复杂的目光。于爷这豪气干云的信任和友好,让我简直难以招架。
于爷的开场白告一段落后,大家端起酒杯,都干了。这一桌人,名头不小,酒量也都不小。彼此之间都和气又热闹。于爷对我非常照顾,每一杯酒都问我,能不能喝,嘱咐我说可以不喝。
或许我本来应当扭捏一下子的,但我这个人一直就这样,太实诚,根本经不过人家的特意关照。我咬咬牙,分几口,也把杯中酒干掉了。喝吧,我是死不了的。
对于我的举动,于爷脸上的神情很是开心,他赞叹道,“这个兰砚,是个实在人啊!”
然后他对着座中的一位美女姐姐说,“这位兰砚,是从苏州来的姑娘。”
那位美女四十多岁的样子,淡绿色真丝齐膝裙,裙子上枝叶缠绕的图案,间杂着点点红色石榴花绽放。外罩一件淡黄色开司米薄长衫,脸上薄施粉黛,朱红色口红很是亮丽。那耀眼的口红刺着我的眼睛,光芒凌厉,我感受到某种王者气息。
这位气质雍容华贵的美女姐姐盯着我看,目光霸气,几近肆无忌惮,我心里几乎一哆嗦,已经跪了。
我仔细回想,刚才于爷介绍时说这位是谁呢?却根本想不起来。对于我来说,这一桌子人,都是陌生人,我压根儿就没有记住谁是谁。其实,我本来就是一个很严重的脸盲症患者。吃完饭,不记得刚才同桌人长什么样,这样的故事于我已经不是一回两回了。
于爷真是贴心人。他转过脸来对我说,“这位是青岛著名女作家采薇,也就是当年的采薇姑娘。哦,采薇姑娘是谁?是给当年著名女作家胡美蝶代笔的作家。因为代笔一举成名。”
“代笔作家?”我疑惑。
“那是往事了。曾经轰动一时。那事,也搭上了胡美蝶的一条性命。”
席间出现沉默。我脑子虽然已经蒙了,但是隐约想起自己的阅读史中好像有过胡美蝶这个名字。哦。应该是大名鼎鼎的一个前辈作家了。
于爷放下筷子,又一次拿火机点燃了烟斗。他吐了一口烟雾,对采薇说,“兰砚很想了解虹喵的故事。”
我看见采薇脸上神情骤变,用大惊失色形容也不为过。
我觉得这个采薇真是个人物,心里想,可是,我怎么没有听说过这个采薇呢?我这个文艺爱好者,太孤陋寡闻了。这样的大神都不知道啊。
“快十年了吧!时间飞逝啊。不提,或者事实掩盖于时间的灰尘之中,或许只有一个原因,机缘未到吧。机缘到了,自然会有人提,有人好奇,有人问。今天我不提,以后也会有人提的。”于爷喝那么多酒,却是越喝越清醒的样子。他敲敲桌子,提醒许采薇听他说话,“许采薇,你看这位兰砚,有没有觉得不一样。反正我一见到她,就知道她是我的朋友。我不会看走眼的。”
采薇陪着笑说,“爷,我不惹你!”
于爷继续发表高论,“在酒桌上,有人向上看,你就是那样的。有人向下看,那是人家做人周全。这个兰砚,好像啥也看不见,她是往云里雾里看。这一点,和当年的虹喵是一模一样啊。这两个人都是人世间梦游人。许采薇,你看不出来这一点吗?”
许采薇径自抓起面前的酒杯,一口喝干,说,“也许我隐退的时间到了。反正,作家也有过气的那一天,更何况,我也仅仅算是浪得虚名而已。好辛苦,这些年,于爷!”她抬起头来,我竟然看见她眼泪留了下来。她拿起桌上的餐巾,沾着眼睛,大约是不想让妆容花了。她的眼泪让我惶恐不安。
于爷转过脸,对我说,“幻像,一个孤独的写作者会出现幻像,她会把情感寄托在某一个具体的人身上,然后开始想象。。。。。这是一个致命的错误!比如,虹喵就是这样的。那可真是尘封的往事啊,难道以后还会有机会把真相公诸于世?”
酒精的意味弥漫了整个房间。我想要听的故事,这么快就来了?我的心跳了起来,好激动啊。
这时候,采薇说话了,“兰砚,来,咱俩换个位置,你坐到我这边来。”他不由分说,已经站起身来,我看看于爷,见他不置可否,只好站起身,和采薇换了一下座位。
采薇坐在我刚才的位置上,紧靠着于爷。她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伸手搂住于爷。她说,“于爷,你看见了这枚戒指吗?”
于爷任由采薇搂着,又吸了口烟斗,说,“我老眼昏花了,啥也看不清楚了。”
采薇说,“这枚钻戒,钻石可真小啊。小到我必须站到太阳光下,才能观瞻到它作为钻石的火彩。白金戒圈也细,细到有时候我以为是弄了根白线绑在手指上玩。当年你就没有坚持给我买一个鸽子蛋,对吧?”
于爷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半晌,说了一句;“你今天真喝了不少了。”
“嗯。当年是我努力再努力,才找到这枚最小最细最便宜的钻戒的。真的是我千挑万选出来的呀。我一点儿也不后悔。”
可是于爷没有回答采薇的话,他竟然径自唱起歌来了。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
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淘尽红尘俗世几多娇。
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大家都被歌声苍凉旷阔的意味打动,纷纷跟着于爷一起唱了起来。
这顿酒,这样快,大家就都嗨起来了。
一杯接一杯。一言接一语。
在山东的酒桌上,能活着出去,那是相当不容易!我知道了。索性我也管它能不能活着出去了!喝酒,说话,热闹今朝是今朝!
于爷夹过一个皮皮虾,亲自剥去虾皮,然后给我放在眼前的碟子里。“吃吃青岛的虾虎。好吃。和你在南方吃的味道不一样的。”
真是特别照顾啊。我诚惶诚恐。
于爷眯起眼睛看看我,然后说,“我好像在哪见过你?昨夜星辰一阵风,夜色中又见霓虹。”
这位大师确实挺放浪形骸的。好玩呀!我不知为何,竟然抿嘴微笑了。
于爷爷咧开大嘴笑,胡子也颤动着笑。他对我说,“放心吧,我早已不举了。没有任何侵略性。但是,我看见你一点儿也不假道学,很开心!来咱俩碰一个!”
我端起酒杯,和于爷碰碰。我们各自喝了一小口,以示彼此之间的会意。
女作家采薇在酒精的催化下,面色绯红,她笑着说,“于爷成天说自己不举,谁知道究竟是真是假?是不是障眼法?余爷,难道东方不败的神功真是有代价的,欲练神功,必先自宫?”
于爷回答,“采薇现在是名满天下的大作家了,早已经不是代笔作家采薇姑娘了。当然,代价也是青岛香炉,人人插,对吧?”
“于爷过分了哦!”采薇粉面含春之中,娇嗔和愠怒明显。
“这句话又不是我原创的。你自己也说过,你并没有在乎,对吗?今天在坐都是自己人。而且,你放心,我是插不了了,因为我已经不举了。”
“爷,你现在究竟举,还是不举,已经成了一个谜,没有人知道了。不过有些话,我是私下里和你说的,也是自嘲。今天当着外面来的朋友,你这样说,就不对了啊!”采薇面色愠怒。
“不不不。这位兰砚,已经是我们的朋友了。这是虹喵的面子。”于爷对采薇的愠怒无动于衷。
“爷,我不想提起虹喵,那都是。。。。。让人伤心的往事啊。”采薇面色微变。
于爷放下筷子。嘴巴上的胡子一下子显得非常严肃。他说,“许采薇,说你青岛香炉人人插,也是你求仁得仁,有什么怨怼的?我还叫我自己于大鸭呢。我细致体贴,一辈子急女人所急,送女人所需,我就是妇女之友啊。我骄傲!”
满桌人都笑起来。十三少站起来,开始插科打诨,敬大家酒。并特意说了一遍于爷的某些往事,他说,于爷和前妻很多年前就离婚了,他独自把女儿养大,其间闲来无事,自然也顺带着交了不少漂亮女朋友。女儿如今在美国读音乐学院。于爷自己的母亲和前妻的母亲卧病在床,两人躺在床上不能动的时间加起来要超过五年,于爷一直都陪床伺候。他细致体贴,以至于老人到后来,子女谁来照顾都不满意,就等于爷过去伺候,才心安。
大家纷纷感慨陪病人的不易,钦佩于爷的高贵人格,为于爷的辛苦付出点赞。听到这些生活的细节,我也真真被于大师感动了。
采薇笑起来,又径自搂着于爷说,“一言难尽世情薄,落花无悔又逢君。于爷,我从没有后悔过。”
于爷干笑着算是回应,脸上竟然看不出明显喜怒表情。
采薇又转脸向我,说,“人世间,真伪难辨。兰砚,你要是想听虹喵的故事,这两天你到我家里去,我讲给你听。那些事情,也憋在我心里好多好多年了。现在有人愿意做树洞,我就愿意倒给她听。更何况,你只是一个过路人。没有比这更完美的倾诉对象了。你知道吗?我曾经是虹喵唯一的闺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