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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白猿城

出了幽关,大概还有一两天的路程就能到白猿城。白猿城位于丰州核心,南运河之畔,是一个商旅繁忙的市镇。国朝草创之初,征集天下祥瑞,此处有山民发现有白猿手捧灵芝立于此城,故此得名。“白猿献瑞”是本朝最早的祥瑞之一,后来各地祥瑞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象征着国朝的天命所归。“献瑞”大约持续了十余年,在朝廷基业稳固之后,逐渐收紧了祥瑞评判的标准,乃至最后干脆取消对献瑞者的一切封赏,这股风潮才慢慢平息下去。

进入乾州地界后,刘浑显要求全军排成密集阵型一律着甲行军,同时派出骑兵骑兵部队搜索四周,发现了一些市镇和村庄,不仅青壮人口全部被转移,粮草也全部被隐藏或者烧毁。即便是坐镇中军的刘浑显,也感到了乾州的肃杀和敌意。

“刘将军,我的骑兵将方圆百里的地方搜了个遍,附近田地的稻子全部被收割完,市镇店铺关门歇业,人差不多走光了,只剩下一些腿脚不便的老弱病残。看来良明远是想坚壁清野来阻断我们就地补给。”金国忠正在向刘浑显回报侦查的情报。

“无妨,白猿城距幽关不过五十里,补给无碍。”刘浑显倒并不担心这个,“金军门,你派人去附近带几个还没走的人过来,要是脑子清楚,还能说话的那种。”

“不消你说,人我已经准备好了,但是都一嘴叽里咕噜的鸟语,什么也没问出来。”

“先带过来吧。”

没过过久,刘浑显亲自挑了几个至少牙齿还没掉光的老汉和其中一个老汉的子孙,送到刘浑显这里。刘浑显走到唯一的年轻人面前,和颜悦色的问道:“年轻人,你为何还留在此处?”

“爷爷年迈,不能走动,我不忍抛弃爷爷,所以留守。”

“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孩子,为了你的爷爷,把你知道的东西就告诉本将军,说得好就能回家。你要是说的不好,那就很危险了……好好考虑一下吧,年轻人。”

“大,大大王,不,军爷,小的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啊!小的本来跟随父亲在白猿城做工,少来村中,后来良王—不,那个,良贼闹乱子,派了贼兵强迫附近村民去到白猿城,父亲遣我回村接爷爷去白猿城,这才到如今这地步。”

“看来这里还是心还是向着你们的良王啊!”刘浑显对着众军官大笑,即便是傻瓜也能听出这笑声中的杀意。

“军爷饶命,军爷饶命。这良贼凶猛,我等不敢不从啊,实际上我等日夜期盼天兵早日到来,清缴贼人,还这里一片太平安宁。”那年轻人吓得差点没尿了裤子,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如捣蒜,听着都头痛。

“别再磕头了,官道磕坏了你咳赔不起!叫你爷爷过来吧。”众人又是一阵笑声,刘浑显对自己的机智十分得意。

刘浑显领兵有段日子,逐渐喜欢上这种部下奉承迎合的生活,他开始打心眼里感激大哥刘浑源,让他体会到人生的大快乐。现在只要他嘴角稍微翘起,马上就会有人大笑,只要他的眉头略略往上蹙,身边的人立刻会紧张。这种天威难测,掌握他人生死的力量,实在是太让人着迷了。大哥坐镇安东,拥兵十万,是否也会有这种体会呢?

远处那个年轻人搀扶着一个老头子战战巍巍的向他走来,那个老者牙口看上去倒是还行,腿脚确实不利索。

“军爷,我爷爷过来了。”

“嗯,你先退下,我和你爷爷说说话。”

“军爷,这恐怕不行,我爷爷不会官话,只会这里的江南土语。”年轻人有些为难。

“不会官话?”刘浑显有些困惑。

“是的,我家中我会说官话,父亲在白猿城做工二十余年,也依然是一口江南话。”

“原来如此,要不是在这里发现你,我还以为你是直隶人呢。”刘浑显打趣道,言笑中杀意不减。

“小子,我看你还算个聪明人,不知你父亲不会官话如何在白猿城做活?在白猿城做工攒钱没有?是不是打算在白猿城置业安家?顺便把这老爷子也接到城里住?你要好好表现,说不定就会有钱买产业了。”

“多谢军爷好意,但是小的和小的爷爷确实不了解良贼的情况。白猿城内尽是江南人,我父亲不会官话也不打紧的。再说,我等世代是贱籍,没有办法在白猿城置业娶妻,只是想攒些钱回村安家。”

“那良明远手下有多少和你一样被打入贱籍的?你们村和附近村落有多少人在为良明远卖命?他们都多少人被打入贱籍?那群老者之中,可有会说官话的?”刘浑显一连串的发问让年轻人更加紧张了。

“周边几个村迫于良贼威势附逆的人大概有三四百人。至于说良贼手下有多少被打入贱籍的小的着实不知,但运河沿岸贱籍众多,想必落草为寇的人数不少,而且临近州郡也有很多被蛊惑前来助战的贼人。和我爷爷一辈的村中老者,确没有一人会说官话的。别说他们,就算是我的平辈,也少有官话说的好的。”

“放肆!大胆狗贼,我看你们江南人就是不服教化,阳奉阴违,冥顽不灵,记吃不记打的狗贼!待我大兵一至,定要杀尽你江南人!”金国忠作势拔刀,被刘浑显按住。

“小子,本将军今日给你一个活命的机会。你既然在白猿城做工,自然了解白猿城周边山川地理,只要你肯为我军带路,就算你将功赎罪。如若不然,恐怕你父亲上要没老,下要没小了。”

“为朝廷效力是小的的本分,不敢言功,只是小的并未附逆,何罪之有?”这年轻人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为自己辩驳。

“贱种还敢顶嘴!你被朝廷打入贱籍就是你的罪!”金国忠家族在丰州居住已有数百年,但是他们依旧当自己是随朝廷南下的征服者,而没有把江南人当做自己人。别说是一个入了贱籍的乡野村夫,哪怕是平民,甚至做了官的江南人,他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不用多说了,”刘浑显唤来了几个卫兵,“把这几个人带下去,严加看管。”

“是!”

“诸位准备的如何?直隶的达官贵人能不能穿上今年的新丝绸,就看各位将军了。”崔文忠不知何时站在打架背后,各位军官都吓了一跳。

“难道朝廷用兵只是为了江南的丝绸吗?”金国忠有点不满。

“你我出征,当然是为了江南的丝绸,还有江南的瓷器、钱粮、百姓、土地,为的是天下安宁。不仅要给直隶的达官贵人看,还要给天下百姓看。”刘浑显连忙打圆场。

“我看天色已晚,不如我军就地安营结寨,明日天白再行军。”一位军官说。

“有理,我军情况早被敌人探知,夤夜行军恐被偷袭。传我军令,全军就地安营,着甲休息!”

“得令!”

官军驻扎在一片开阔地方,因为人数不占优,为防止偷袭营地扎的很紧密,外围设置了一些简单的障碍物,营地的每一面都有卫兵把守,火把间隔很短,燃料充足,足够整夜不灭。钟寄已经在军营外的草丛中观察了两个时辰,一点破绽都没有。

“真是急人啊,阿寄哥,”一个穿着夜行衣的小姑娘说,他是钟寄的妹妹,名叫钟亦,二八年华,风华正茂。“这信要是送不出去我们就死定了。”

“嘘,小亦,别说话,总能找到机会。”

“还不如你硬闯进去,大概能见到刘浑显,不过以后应该再也见不到你妹妹咯。”

“就你话多!”

“哥,漫漫长夜,打算在这里趴一晚上吗?”

“不然呢?”

“不然我们把那小子绑过来,让他把信带给刘浑显。”

“哪个小子?天天晚上都出来遛狗的那个?王兴儿?”

“对,就是刘浑显的那个小跟班,看起来年纪比我的还小。”钟亦似乎对制服王兴儿很有把握。

“如果能把狗引过来,或许有机会。”钟寄不敢再拖下去了,因为明天,最多后天官军就要兵临城下,那时候再送信可能就会有点太晚了。虽然钟寄不敢拆那封信,但他猜信里只是良明远惯常的收买和威胁罢了。商人们总是想要用小成本得到大的收益。

“靠你了哥,偷鸡摸狗你最在行了。”钟寄和这个妹妹的关系很亲近,这多亏了他们的父亲钟德。钟德是个自以为是、狂躁不安的人,总以为自己怀才不遇,怀才不好说,不遇倒确实如此。这样的父亲一般来说都会有利于增进子女相互之间的感情。

“小亦,你先眯一会儿吧,我盯着就行了。”钟寄轻声地劝妹妹休息一会儿。倒不完全是因为兄妹情深,还有一点就是钟亦实在是太啰嗦了,这还没入白莲教一张嘴啰嗦的就跟他爹似的,这万一哪天要是真入了教,怕是他母亲从地下爬出来加上他爹也说不过钟亦了。

“真的不用我再陪你说说话吗哥?反正隔这么远他们也听不到。”钟亦撒娇道。

“重点是我能听到——你的声音有点发虚,那肯定是太累了,乖,你眯会儿吧。”他转过头来看着妹妹,月光刚好照在他的侧脸上,钟亦一眼就能看出她的好哥哥在强忍憋笑。

“好吧,那你盯紧点,我可不管了。”才说完就把头靠在哥哥的肩膀上,没一会儿就睡着了。钟亦清醒的时候看着轻盈无比,睡着的时候沉的跟个猪一样,还好不打呼噜。

夜晚真的是很难熬,天空只有偶尔飘过的云彩,月亮很圆,树林很安静,草丛很割人。白天的天气还算温暖,太阳一落山温度就快速下降。寒风会找寻一切空隙钻进你的衣服里面,嘲笑你,折磨你、警告你,同时也在鼓励你,克服困难,取得成就,然后才有资格期盼回报。

终于熬到后半夜了,钟寄清了清嗓子。

嗷呜~~嗷呜~~嗷呜~~~

钟寄果然功底深厚,不亲眼见到,根本没人会相信这是一个人在学狗叫。可惜他不敢一直叫,害怕勾起军营中狗肉爱好者的食欲。暂时还没有回应。

嗷呜~~~~~~

过了一会儿,他运了口气,长啸一声,这次声音更大。

“啊,有反应了,有反应了!狗有反应了!小亦,快醒醒!”钟寄终于听到了阿吉用一声清脆的叫声做回应,赶紧摇醒妹妹。

“……嗯,哥你狗叫学的可真像,我梦里都听到了。”钟亦揉揉惺忪的睡眼,朝兵营方向望去。

“哦?小亦梦见大哥了?”钟寄不禁高兴起来。

“嗯……我梦见狗了,一直在嗷呜嗷呜的叫唤。”哪怕脸上蒙着布,钟寄也能看出妹妹得意忘形的笑容。

“哥,狗果然被你引过来了……嘿嘿嘿……好像有人跟出来了,哥你快看看是谁?”

钟寄定睛一看,才发现跟出来的人就是刘浑显!

“是刘浑显。没想到本来钓虾米的,结果王八咬钩了。”钟寄自言自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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