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找夏侍卫啊,他已经好几天没有回来了。”营帐外的护卫兵对叶小蓝说道。
叶小蓝心中惊讶,他们不知道仓庚的去向,想必聂长青应该知道。想到这里,叶小蓝又迅速来到了伤员区。
“鬼医昨天刚刚出发去了长燕山。”一名三十多岁的军医说道。
怎么会这样?他们两个竟然都不在!
叶小蓝又疑惑又惊讶,打听之下才知道,淳于敬在长燕山突然失踪,聂长青听到消息后一句话也没说离开大营,还是另外一位军医追上去之后,他才甩下一句,我去长燕山找他。
仓庚不在,聂长青不在,那诸葛云总该在吧!
可是当叶小蓝找到帅帐旁边的偏帐时,发现诸葛云居然也不在。帐外巡守的护卫兵说,诸葛先生随武昭侯外出办事了。
叶小蓝万分失望的回到红叶镇,当她穿过长街,看到鎏玉竟然站在巷口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少年在说话。叶小蓝走近一看,发现那小少年竟然就是她第一次到红叶镇时,红叶镇遭遇北翟骑兵洗劫,她所救的那个小乞丐。
如今,他已经不是小乞丐了,虽然谈不上衣着光鲜,至少干净朴素,小脸洗干净了也是一个唇红齿白的少年郎君。
说话间,那小少年从怀里掏出一件小东西交到鎏玉的手中,看鎏玉的模样,居然脸红了。叶小蓝瞪大眼珠,惊讶万分,这小少年什么不学好,小小年纪居然就已经学会挑逗姑娘了!
待那小少年走后,叶小蓝才走过去。
鎏玉抬头看到叶小蓝,慌忙将那件小东西藏进袖袋里,讪讪道:“小姐你回来了!”
叶小蓝盯着她捏紧袖子的手,又看了一眼小少年离开的方向,问道:“他是谁?”
鎏玉答道:“他叫张朔,就是当初小姐在红叶镇救的那个小乞丐呀!”
叶小蓝当然知道他就是小乞丐,她打量鎏玉稍许,又问道:“他来这里做什么?”
鎏玉低着头小声道:“没什么,只是为感谢当初的救命之恩,所以回来看看。”
叶小蓝心中疑惑更甚,却也没有点破,毕竟每个人都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秘密。比起这个,她更担心谢飒飒.
“你帮我去打听一下,夏长庚到底去执行什么任务了。”叶小蓝道。
仓庚没有去执行什么特别任务,他单人匹马的出了迦陵关,为了不想让自己遗憾。
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他去了那里,就连梁昭也没有禀报,因为依照梁昭的绝对冷静,他不会允许仓庚在这个时候离开。而仓庚从来都对梁昭言听计从,如果梁昭不同意,仓庚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离开的勇气。
他想起那年春天的御天狩猎,一向不会乱管闲事的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冲上去救了那个受了伤被狼群围困的麻烦姑娘。
是的,在仓庚的眼里,她就是个麻烦姑娘。她每天都会找各种理由去武昭侯府拜访,绝不放过任何接近他的机会。在侯府的每个角落,都有他被她拦截的身影。就算在人潮如涌的繁华大街,她也毫不避讳的将他堵在街口,无视众人的指指点点,无视各种鄙夷的目光,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着他的背影大喊——夏长庚我喜欢你!
昭阳权贵谁不知道,大名鼎鼎的谢小将军爱上了一个小小的侯府侍卫。
大概是习惯了她追逐,没有她胡搅蛮缠的日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还记得她离开昭阳之前,她喝个酩酊大醉的去找他,一边哭一边对他说,如果他再不喜欢她,她的父亲就要把她嫁给别人了。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仓庚忽然有些不舍,有些害怕,有一种朦胧的情感萌芽。
但终究,他还是什么话都没有说。
天空开始飘起了雪花,呼啸的北风如刀子一般割的人脸颊生疼。
仓庚单人匹马,长途奔袭,在茫茫无垠的荒原上寻找了三天三夜,才找到几个牧民,来到北翟国为数不多的一座城镇——阿兰城。
仓庚一袭北翟人装扮,胡子拉碴,使得他原本清俊的面容生出几分粗犷之意。当他进入阿兰城的时候,天已黄昏,漫天风雪却丝毫没有停歇的意思。
他随便找了一个小酒馆,要了一壶酒和一大盘烤羊肉。
酒馆大堂里歌声连连,一个身段婀娜的蒙面女郎在中央的大桌上跳着艳舞,堂子里的男人们吹着口哨高声欢呼。
真是一个热闹的小酒馆。
邻桌的一桌人正在讨论最近王庭发生的奇闻趣事。
“老拖把,听说最近王庭里来了一个南齐的美人,到底有多美?你刚从王庭回来,有没有见过呀?”
“对呀对呀,你就跟我们说说呗,到底有多美?”
一桌人开始起哄,围着一个戴着黑色毡帽的国字脸男人追问道。
仓庚一听南齐美人,当即竖起了耳朵。
戴着毡帽的男人三十多岁的样子,得意洋洋得微眯着眼,慢吞吞的喝着酒。
一旁的伙伴见他半天不开口,开始用激将法,“依我看啊,老拖把是根本没有见到过那所谓的南齐美人。”
“说的也对,老拖把也不过就是王庭的一个普通守卫罢了,可能还没有机会见到南齐美人……”
“唉,那可这你可惜了,不知道南齐美人和我们北翟美人相比如何?听说南齐的女人皮肤可水灵了,捏一把能掐得出水来……”
众人议论纷纷,戴毡帽的老拖把大手往桌上一拍,怒道:“谁说我没见过,那天我去王宫送东西,亲眼看到那南齐美人乘着大王的马车出宫来。”
“真的?”
“那还有假……”
“……”
邻桌的人继续高谈阔论,仓庚登时涌起一股不好的预感,谢飒飒此次进入北翟,特地将骁骑营的七十二女将留在了迦陵关,他们口中的南齐美人,一定就是谢飒飒。
“老板,结账!”
仓庚在桌上留下几个铜币,拿上包袱,就匆匆离开。
北翟草原幅员辽阔,从阿兰城到王庭,即使快马加鞭,也要两天的路程。当仓庚抵达王庭的时候,北翟王即将大婚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草原。
北翟人能歌善舞,尤其是王庭的人们,每一位居民都是歌舞骑射的佼佼者。
万人空巷的王庭街头,人们盛装打扮载歌载舞。宽阔的广场中央,有一个扎满绸绢花团的舞台,美艳的姑娘扭动腰肢,挥动着长长的帛挂,挑逗着台下的年轻男人,引发一阵又一阵的尖叫。
仓庚牵着马,在街上艰难的行走。
“亲爱的朋友,能否向您打听一下……”
仓庚的话还没说完,那穿着皮裘的北翟少年欢喜的挽起仓庚的手,不由分说的跳起舞来。
“亲爱的朋友,一起来跳舞啊!”
仓庚被他拉着转了好几圈,然后又被另外一个年轻女郎挽住手臂,舞之蹈之。街上的男男女女几乎都在跳舞。
仓庚心里着急的要命,不得不压住怒气,笑脸打听,“我的朋友,请问王宫怎么走?”
在北翟不像大齐那般,王宫不在是禁忌,几乎每个进入王庭的北翟人,都会到王宫外围去游览一番,所以,就算仓庚在大街上公然打听王宫之所在,也不会引起怀疑。
“朋友也是远道而来,观看大王婚礼的吗?”
“婚礼?”仓庚惊愣。
那热情的路人拉着仓庚挤到街边,往长街尽头最高的一栋建筑一指,道:“那站到那里,自然能看到美丽 的王宫啦!”
“多谢!”
仓庚的话音刚落,拥挤的人潮突然往两边分开,让出一条道路。一队穿着华丽,威风凛凛的仪仗队伍从街巷的另一头走来,队伍中央,一辆铺满鲜花的马车缓缓行驶。
在北翟,冬天要找到这么多美丽的花朵可不容易,也只有王宫内的巧手花匠才能在如此严寒的天气,培育出如此娇艳的花朵。
阳光穿过透明的薄纱,照到马车上盛装打扮的一对男女。
那男人大约三十岁左右,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看上去十分英俊。他头戴水晶王冠,蓄着漂亮的小胡子,一袭锦袍,用金丝银线勾勒出雄鹰的图案,雄鹰的眼睛上还点缀了一颗漂亮的黑曜石。在北翟能穿的起如此华丽且名贵的衣裳,用大脚趾也能猜到他的身份——北翟王完颜澈。
而在完颜澈身旁正襟危坐的华衣女子不正是谢飒飒么!
“飒飒——”
一向隐忍沉默的仓庚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心,追着马车呐喊道。他喊的是齐语,身边的北翟人听不懂,还以为是哪个部落的家乡话。
喧嚣的街市,走在前方的宫女们往马车上洒着花瓣。一直低着头怔怔发呆的谢飒飒猛地转过头,望着马车后喧闹嘈杂的人群。
“怎么了,我的美人?”完颜澈温柔的问询。
谢飒飒摇摇头,大概是听错了吧,这里怎么会有人用齐国语叫她的本名呢!
仓庚不停地追逐,可是街上实在太挤了,当马车经过之后,人群立即靠拢,不一会儿,就将他挤到街的另一边,两个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