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接触再次表明,中央政府对达赖的政策是一贯的、明确的,对话的大门是敞开的。尽管达赖方面做了一系列不该做的事情,但中央政府仍耐心地规劝他们以大局为重,言行一致地回到正确的轨道。从2002年起,中央政府与达赖私人代表先后进行了6次接触商谈,并就他们关心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交流,但遗憾的是这些接触商谈未能取得应有的进展。尽管最近拉萨发生了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尽管包括藏族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共同欢呼的北京奥运圣火全球传递遭到了严重干扰破坏,但在达赖方面多次提出请求后,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仍同达赖的私人代表进行了接触。事实充分证明,中央政府对达赖表现出了极大宽容、诚意和耐心。
拉萨“3·14”严重暴力犯罪事件造成了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损害了包括藏族人民在内的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激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愤慨和严厉谴责,是不得人心的。这些海外“藏独”分子闹事主要是受利益驱动,他们在国外,就是靠这些小打小闹从国外一些敌对势力那里获取资金,维持生存。“这些瞎折腾成不了气候”,国内藏族同胞绝大多数都感到生活稳定,对国家充满感激之情,不会支持“藏独”行为。我们当前所需要做的就是保持民族团结、国家统一、经济发展、政通人和,他们在外面再闹,也影响不了国内大局。当地政府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对这次事件依法进行处置是完全正确的。参与闹事的只是极少数违法分子,西藏各族群众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的行径,坚决反对打砸抢烧暴力行为,坚决拥护政府依法平息事件。事实证明,破坏西藏和其他藏区社会安定的企图最终是不会得逞的。
“藏独”分子的种种暴力行为擦亮了中国人民的眼睛,也擦亮了世界人民的眼睛。由此,爱好和平的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看穿了一小撮人,他们妄图破坏北京奥运会、分裂中国的阴谋永远也不能得逞。西藏的安全关系全国的安全,西藏的稳定关系全国的稳定。必须清醒认识到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是影响自治区稳定的主要根源,是西藏发展稳定最大的心腹之患。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这个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站在反分裂斗争的前列,旗帜十分鲜明,立场十分坚定。要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与党风雨同舟、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以实际行动捍卫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捍卫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的变化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翻天覆地的变化,西藏的民族自治、社会发展、传统文化保护和藏族人民的宗教自由是有目共睹的。中央政府将一如既往地支持西藏发展,大力帮助西藏各族群众尤其是农牧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继续执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护包括藏族在内的西藏各民族的优良文化传统,保护西藏的生态环境。任何一个真正热爱祖国的中国人,都应该真诚地希望西藏稳定和发展。
“听其言,观其行”是中国的一句古话。我们希望达赖方面能以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为重,顺应包括西藏各族人民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意愿,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以实际行动表明真正停止分裂祖国的活动,停止策划煽动暴力活动,停止干扰破坏北京奥运会的活动,为下一步的接触商谈创造有利条件。
俄罗斯军舰击沉中国货轮
中国货轮在俄罗斯海域被击沉
2009年2月15日一艘中国货轮在俄罗斯纳霍德卡港附近沉没,造成包括7名中国人在内的8人失踪。俄罗斯媒体报道称,这艘货船为在塞拉利昂注册的中国货船“新星”号,当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驶离俄罗斯纳霍德卡港,俄罗斯边防军于是出动军舰对其实施拦截。
报道称,“新星”号货船遭到近500次射击,事件中至少一人死亡。遭受袭击后,“新星”号货船返航,并在俄边防军的监护下驶向纳霍德卡港口。但由于当时海面刮起6级风暴,船只受损严重,“新星”号货船在返航途中下沉。
货轮基本情况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IMO)的注册资料显示,“新星”轮(NewStar)是一艘5000吨货船,船长98米,船宽15.8米,吃水5.9米。吉瑞祥(香港)船务有限公司租下船主为浙江通宇船务有限公司(TongyuShipingZhejiang),后又转租给运营者为广州明洋船务有限公司(MingYangShipmanagementGuangzhou),悬挂塞拉利昂国旗。
此外,“新星”轮2008年7月29日前名称为“鑫通宇108”号轮(XINTONGYU108),在伯利兹贝里斯注册船籍;2006年8月18日前则在中国大陆注册船籍,该船为2005年由浙江乐清七里港船厂建造。
货轮被击沉
2009年1月3日“新星”号从泰国曼谷装载4978吨的袋装大米于1月29日到达俄罗斯的那霍德卡港。卸货过程中,俄方以货损为借口命令停止卸货,索要30多万美元的赔偿金,并将该轮扣留在泊位上却不安排卸货,直至2月11日才安排继续卸货。
2月11日,当晚卸货完毕,俄方代理把该轮安排在那霍德卡港抛锚。正常情况下,船舶卸完货后,代理应及时办理船舶的离港手续。但是该代理迟迟不为该轮办理离港手续。
2月12日,经多方努力要求办理清关未果,船长在期租人的同意下,于当晚开航。
2月13日,俄方因“新星”号没有办理手续擅自离港,派出边防巡逻船追击“新星”号,在公海上用重机枪和火炮不断射击该轮。俄边防巡逻舰不顾该轮安危,逼迫该轮返回纳霍德卡港。该轮在被迫返航途中,船舱进水严重,不断下沉。
2月15日凌晨3点06分,船长向期租人报告船舱大量进水,情况十分严重,要求联系代理安排拖轮。之后,所有发给船长的电文均未回复,船舶失去联系。
事件调查
2009年2月18日中国外交部发布消息,船上10名中国船员中有3人获救,其余7人失踪。该船共有16名船员,其中,中国船员10名,印度尼西亚船员6名。目前获知的消息为,失踪的7名中国船员中,6名来自山东日照和烟台,1名来自黑龙江。
据俄方称,船只在押送航行中遭遇了极端恶劣天气,风力达到每秒28米,浪高达6-7米,“新星号”主引擎失灵,船体倾斜进水,船长遂决定用两只救生艇撤离,但其中一只救生艇根本没有适应冬季寒冷天气的装备。“因此,一艘救生艇上很快就灌进了冰冷的海水,一些船员也被大浪冲进了海里。”边防舰在经过半小时的营救之后,救起了另一艘救生艇上的8人,大多数是印尼船员以及那名印尼船长。这艘救生艇上装备了专门抵御暴风雨天气的装备。之后几天,符拉迪沃斯托克海上救援协调中心值班负责人表示,“在4天的搜救行动中,只找到了另一只救生筏。失踪船员和沉没的船只均未找到”。在发现无人汽艇的区域发现了大量写有遇险船只名称的桌椅、木板等碎片。
同时吉瑞祥公司指责“当‘新星’轮面临倾覆危险的时候,俄罗斯边防部队显然没有提供及时的救援,由于他们打坏了救生艇操作机构,十六名船员弃船后,只能登上狭小的救生筏,导致一艘救生筏上的八名船员全部失踪。假如在该轮船员被迫弃船的时候,让他们直接登上边防部队的船,就不会导致八名船员遇难。因此,俄边防部队对于八名船员遇难应负全部责任”。
2月19日当地媒体披露,货船沉没与俄罗斯边防军开火有直接关系。巡逻舰发射了超过500枚炮弹。俄《生意人报》报道称,“新星”号的船头和船尾遭射击500多次。报道还援引幸存者的话称,扫射是导致船体沉没的主要原因,而不是恶劣的天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