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积极推动解除欧盟对华军售禁运。法国一贯支持尽快解除对华禁运,这个立场不会动摇。2007年3月19日,法国国防部长米谢勒·阿利奥-马里在北京接受记者采访时重申,欧盟对华武器禁运缺乏依据,是某些人政治和心理上的问题。早在中法结怨之时,就有声音称以法国带头解除对华武器禁运作为中法恢复关系的交换条件。而很明显的是,当时条件并不成熟。这一次中、美南海危机,中美两国之间必有一场交换运动。这如果联系到中美之间很多年前的冷战时期的对华武器输出,这一次无疑是此前的一个翻版。这一次只不过是带头人由英国换成了法国,而且是中美共同努力迫使法国无奈做出此举。
美国:反对解除欧盟武器对华禁令。解除欧盟武器对华禁令关键的问题出在美国身上。为了达到遏制中国,控制欧洲的目的,美国对欧盟对华军售解禁问题一直十分敏感,极力阻挠,其主要原因有三:首先,它把中国作为潜在战略对手,害怕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后,中国从欧盟进口武器,会损害它在亚太地区的地位。现在美国海军的主力在亚洲,而它的海军主力又是以航母为中心,它害怕中国掌握对付航母的技术。其次,它怕欧盟解除对华军售禁令后,中国多了一个购买武器的市场,将迫使俄罗斯把先进武器卖给中国。此前俄罗斯凭借它对供应中国武器的几近垄断的地位,不但价格昂贵,而且在技术上留一手。比如俄过去长期不肯卖远程战略轰炸机给中国,欧盟表示要解除对华军售禁令后,俄就表示可以卖了。第三,担心欧洲与中国联手反对它。欧盟、俄罗斯和中国各为多极化世界中的一极,欧盟已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经贸关系蓬勃发展。美国怕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后,消除对华冷战的最后痕迹,欧盟与中国的关系进一步密切。这是因为它害怕而千方百计要予以离间。
日本:游说欧盟不要解禁。中川昭一强调:“不仅日本,而且东亚各国都感受到了中国的军事压力。”“无论是欧盟还是法国,如果将武器出口问题等同于汽车和领带出口问题的话,必将影响到东亚的和平发展”。2009年2月9日滨田靖一在出席慕尼黑安全会议时分别与英国国防大臣约翰·赫顿和新加坡国防部长张志贤举行了会谈。滨田靖一在与赫顿的会谈中反对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滨田称中国军事力量的前景不明朗,担心中国军费增加和军队活动日趋活跃。
欧盟小国:解禁立场追随美国。西欧小国、新加入的东欧国家对美国的依赖更大一些,在这上可能会与美国保持一致,法、德,甚至英,想要达成目标要费一番周折。但这些国家毕竟是欧洲国家,它们加入到欧盟正是为获得利益,与美国保持良好关系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虚张声势的反对一下,向美国表个态,然后和美国、主要欧洲大国再谈交易妥协条件,完全有可能。
中国推动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的措施
欧盟解除对华武器禁运问题,和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一样,一直是困扰在中欧关系中的一件大事。解除对华武器禁运,卖中国点武器应当是欧洲不错的选择。而对于中国而言,买不买武器,买多少武器不是大事儿,大事儿是解除禁运,这才是政治上的胜利,也好让中国更好的融入世界当中。欧盟武器解禁,在短期内不能抱任何希望。由于欧盟的扩大及表决权机制、相关新老欧洲入盟国家的增多,利益诉求不一,尤其是美国因素的存在,这个问题不太可能在美国彻底改变对华政策前而得到解决(真到了那一步,估计欧盟也没有生意可做了,美国军火商必然要占领中国市场,不给欧盟对手以可趁之机)。破解这一困局有以下几点:
继续强调武器解禁的政治象征意义
确实对于中欧目前的政治关系来说,武器解禁这一问题是对中国严重歧视和不平等的待遇,难道中国的地位在所谓的欧盟战略伙伴眼里,还及不上一些亚非拉的小国,那些国家的人权、民主与欧盟一个水平了?相信欧盟也无法自圆其说。中国必须抓住这一点,使对手处于道义上和政治上的尴尬境地,从而为中国在许多问题上的操作留下余地。
许以经济和政治利益,动摇欧盟各国维持武器解禁的决心
如前所述,中欧作为世界上两大经济和政治实体,合作的利益对双方来说都是极大的。中国在经济上的巨大市场,在伊朗、中东等欧盟国家事务的态度,对欧盟决策者来说都是极大的砝码,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必须成为中欧之间的利益交换,面对欧盟也必须两手都要硬,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同时也要让欧洲明白,现在是欧盟进入中国的武器市场的最佳时间,在中国大规模引进俄罗斯武器消化吸收后,在中国制造业和创新研发能力极大提升之后,甚至在和美国达成战略和解,开放武器交易之后(不是没有可能的),欧盟再想进来发财,估计最多能喝点残羹冷炙,过了这村,就没那店,要让欧盟明白这一点。
利用欧盟法律和政策的漏洞,各个击破
欧盟是一个整体,但同时还是由各个主权国家所组成,各主权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仍具有独立自主的权利,在欧盟宪法和一体化受阻的情况下,与几个与中国有着良好关系的国家发展与军事有关的交流,在法律与政策之间、在军民两用之间、在进攻型和防御性武器之间、在政府和企业行为之间、在企业与个人之间、在正常贸易与走私军火之间,钻一些空子,是完全有可能的,也将是极为有效的。而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很可能出现各个击破、以点带面的效应,为最终解除武器禁运积聚能量。
多途径、全方面击溃武器禁运的堡垒
现代武器不仅仅是一些材料的简单堆积,更多的是一种创新、设计思想的深入,牵涉到多方面多行业的技术能力和材料工艺。在具体武器销售之外,在电子技术、材料技术、航空技术、发动机技术以及技术原理、设计理论、科学家之间等方面的交流,并不违反欧盟关于武器禁运的规定,而这些方面的收获,也许没有直接获得武器这样的直接和引人注意,但是为自行设计和提高武器设计制造等方面给中国带来的影响绝对是战略性的。这也是这次中法联合声明中提到的(两国元首决定将战略性的交流扩大到以下七个领域:能源:核能、石油和电力;航空与航天:飞机、直升机和卫星、铁路;通信;双方还愿意扩大在生命科学、空间技术、应用数学、信息科技和环保等领域的科技合作;加强高等教育和科技合作。双方同意优先进行大学合作与高等院校的留学生交流,以加强高水平科研合作和高层次人才培养,如中法博士生学院项目的合作。双方认为,“中国—欧盟学生交流奖学金项目”对促进双方青年学生的交流与相互了解具有重要意义。双方支持在本国学习和教育对方语言,中方确定法语为中国高考选择科目。)重大意义之所在。
综上所述,欧盟武器禁运是中国的心头之痛,但并不是没有应对之道,而且这一切中国已经在悄悄进行中(其实,不仅仅是法国,欧盟中的主要国家包括德国、意大利甚至英国等都有参与其中),美国人即使知道,也是鞭长莫及,无从下手。当这一切逐步而有力地持续下去的话,欧盟武器禁运的意义又何在?可以想象,欧盟的武器禁运堡垒的破溃是迟早的事。
钓鱼岛领土争议悬而未决
中国台湾渔船在钓鱼岛海域被日本船只撞沉
2008年6月10日,台湾一艘渔船“联合号”在钓鱼岛海域和日本巡逻船相撞后沉没,船上16名船员获救。联合号属于一条供游客进行钓鱼的游览船,排水量270吨,属台北瑞芳镇船籍,当时船上共有船员三人,游客十三人。他们与日本巡视船相撞的地点为东经123.28度、北纬25.39度,是在台湾方面划定的“暂时执法线”以内活动,而不是日本方面所描述的“日本领海”。这条暂时执法线,是台湾当局临时使用的对日经济区域和领海划分界限,划线在石垣岛与钓鱼岛之间,钓鱼岛在中国台湾一侧。
撞船事件发生在凌晨。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冲绳那霸第11管区以及鹿儿岛第10管区在进行海域巡视中发现台湾渔船“联合号”。结果,其中一艘巡逻船“甑号”(Koshiki)逼近渔船,在确认身份时却与之相撞。
10日晨2点30分许,该船船长何鸿义曾用无线电向基隆区渔会求援。“台中海巡署”的巡逻艇,在基隆的“和星号”军舰都曾赶往现场处理,却遭日本保安厅限制在钓鱼岛外12海里处。在撞击中,船长受到擦伤,并因为脚踩到碎玻璃而到医院包扎。台湾当局经驻冲绳那霸的台湾经济文化代表处出面与日方交涉,才在晚间将13名钓客保送回家。不过,台渔船船长仍遭日方扣留,日方在11日指控台海巡船只“侵犯领海”。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10日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中国对此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对日本海上保安厅船只到钓鱼岛附近海域活动并导致中国台湾渔船沉没表示严重关切和强烈不满。秦刚说:“我们要求日本政府停止在钓鱼岛附近海域的非法活动,防止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联合号”遭撞沉,台“行政院发言人”史亚平强调,钓鱼岛是“我国的领土”,宣示主权的决心不变。她呼吁台日间应尽快恢复“渔权谈判”,以解决海域的渔船争议;此刻将重新检讨现行暂定执法线,确保渔民安全。
17日台北县长周锡玮陪同“联合号”船长何鸿义及船员、钓客举办国际记者招待会,公开了船上乘员拍摄的撞船影片、日舰雷达纪录,并控诉日舰不仅蓄意冲撞联合号,且渔船沉没后并未立即救人,日本海上保安总部公然说谎。周锡玮要求日本方面必须由中央层级正式出面道歉,并赔偿“联合号”的所有损失。
此次,日本将台湾渔船撞沉事件就像一个导火索,一下被点燃了新老两代保钓人的保钓情结。
保钓人士黄锡麟终于从台湾“内政部”拿到“中华保钓协会”的批文,台湾民间“保钓”运动终于有了自己合法的组织。
12名台湾保钓人士在2008年6月15日搭乘“全家福号”渔船前往钓鱼台宣示主权,并由台湾海巡署派出巡防舰保护,后来在钓鱼岛海域顺利绕岛一周后返航。之后日本发表声明,对台湾侵犯领海表示遗憾。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台“外交部”证实,6月20日下午4点“日本交流协会”台北事务所副所长舟町仁志亲自到联合号船长何鸿义家中,把日本第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长那须秀雄写的道歉信交给何鸿义。信中除提及“衷心致歉”外,也表示日方将立刻展开协商赔偿。
钓鱼岛问题的由来
钓鱼岛概况
钓鱼岛全称“钓鱼台群岛”,日本人称其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群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东经123°-124°34‘,北纬25°40’-26°。
相对位置:台湾基隆港东偏北92海里的东海海域。大陆浙江温州港东南约192海里处、大陆福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东偏南约208海里处。日本冲绳那霸空港西偏南约225海里处。
地质特征:其海域为新三纪沉积盆地,不仅蕴藏有大量石油资源,在其他方面也有巨大的经济价值。渔业发达,这里是我国东海靖鱼场。太平洋黑潮带来了大批鱼群,因此我国浙江、福建和台湾等地的渔民经常到这一带捕鱼。
地理特征:处在大陆架上,附属于台湾岛,以海沟与琉球群岛相隔。群岛由七座小岛组成。
历史上的主权之争
中日之间在海权上的争斗由来已久,但不难说明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
1403年(明永乐元年),“顺风相送”航海图记载:“福建往琉球。太武放洋,……用乙辰取小琉球头,又有乙辰求木山,北区东涌开洋,用甲辰取蒙家山,用乙卯及单卯取钓鱼屿。”
1785年(日本天明五年,清乾隆五十年),林子平曾绘“三国通览说琉球国部份图”,详列宫古、八重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等,尤其于宫古八重山二处,详注支配权属于琉球,侧面说明钓鱼台等即不属琉球。
1882年(日明治十五年),日本内务省地理局编印大日本府县分割图,始见有尖阁群岛一笼统名称,而未注明钓鱼岛等。
直到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
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
1943年12月中、美、英联合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
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
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
1971年12月30日我国外交部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1972年中日两国在恢复邦交的谈判中,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同意将钓鱼岛列岛归属问题挂起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不采取单方面行动,避免这一问题干扰两国关系大局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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