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自然终止类:
定期劳动合同到期;
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合同即为终止。
(2)属于因故终止类:
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解除劳动关系,一方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主体一方消灭(企业破产、劳动者死亡)。包括: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战争、自然灾害等);
劳动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判决亦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3)应对劳动合同终止的措施
劳动合同终止只有法定终止,将不存在约定终止,2008年1月1日后签订或续签合同时,应注意这一变化。
“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暗含深层次影响,企业在招聘非初次就业的劳动者或外来务工人员时,要审查其社保缴费情况,否则有可能面临高昂的成本。
财务预算中考虑劳动合同终止时经济补偿金因素。
终止经济补偿金虽然增加了辞退成本,但由于到期后终止不需要其他辞退理由,仍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首选方式。
5.2.2.10补偿金核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一般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高收入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12)×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5.3劳动保护与社会保障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事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实际上顺应了国际劳动市场继续加强劳动保护的发展趋势,这也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发展及对其管制实现国际接轨的一个表现。相关法律的实施,无疑将大大提高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有利于构建企业和劳动者和谐的关系,重构企业“和谐稳定、平等合作、互利双赢”的劳资关系新格局,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5.3.1劳动保护
5.3.1.1几个术语
(1)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从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教育培训、技术、设备等方面采取的一系列综合措施。
劳动保护是人力资源保护中最核心的保护,也是满足职工的安全需要,激发其劳动热情的必要条件,因此,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劳动安全卫生: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94)将“劳动安全卫生”定义为“以保障职工(劳动者)在职业(劳动)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的相应措施”。(同义词是职业安全卫生)(3)安全生产:国家标准《劳动安全卫生术语》将“安全生产”定义为“消除或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现在“安全生产”概念外延扩大,包括安全与卫生两个方面,形成“大安全”的概念。
(4)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主要指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伤亡事故和职业病调查处理制度。
(5)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是指关于消除、限制或预防劳动过程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保障设备、生产正常运行而制定的统一规定。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分三级,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5.3.1.2劳动保护的任务
(1)保证安全生产,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减少和消除劳动中的不安全、不卫生因素,满足员工安全与健康的需要。
(2)加强技术改造,使不安全的有害健康的作业实现安全化,使繁重的体力劳动变为机械化、自动化,做到文明生产。
(3)实现劳逸结合,规定员工的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和休假制度,有劳有逸,保证劳动者有适当的休息时间和休假日数,保证劳动者的休息和娱乐。
(4)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
(5)组织好工伤救护,保证劳动者一旦发生工伤事故能立即得到救护和良好的治疗。
(6)做好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与救治工作。
5.3.1.3劳动保护的内容
劳动保护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方面:劳动保护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劳动卫生与健康。
(1)劳动保护制度。核心在于从立法上、制度上、组织管理上加强劳动保护。主要包括:①确立劳动保护管理体制;②制定和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③制定和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标准;④建立合理的组织管理机制;⑤制定和执行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种劳动保护规章制度;⑥制定发送劳动条件的规划和计划;⑦对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进行调查处理分析预测;⑧开展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培训;⑨关于工时和休假及特殊职工的特殊保护等。从系统的观点看,劳动保护管理是生产经营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分系统。
(2)安全生产技术。针对生产劳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的因素,研究分析其发生原因及危害性,找出其规律性,制定控制和防范措施,以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安全。①针对生产中各种机械、工具造成的伤害,研究制定各种防绞辗、防物体打击、防器物倒塌的措施;②针对生产中的明火、各种高温表面、熔融金属、热液、热气以及电流等造成的伤害,研究制定各种防灼烫、防触电措施;③针对锅炉及各种压力宣传品易发生物理爆炸,研究制定出防范措施;④针对各种燃爆危险品,研究制定预防火灾、化学爆炸的措施等。
(3)劳动卫生与健康。针对生产劳动过程中危害劳动者健康的因素,研究其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危害情况和程度,制定控制和防范措施,以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身心健康。它主要是解决对职工健康的威胁问题。
5.3.2安全管理
5.3.2.1发生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
(1)不安全的工作条件
(2)与工作相关的不安全因素
(3)员工本身的不安全行为
5.3.2.2安全管理的措施
(1)思想认识必须到位
作为生产一线的职工,安全就是生命,长期工作在生产现场,危险、安全隐患大。每一位生产者,都应该从爱护生命、珍惜生命的角度,自觉地在生产工作中维系安全、恪守安全、保障安全,没有安全的生产是没有效益、健康的生产。在思想上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至“我会安全”的转变。
(2)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问题说到底是个责任问题。对于企业来说,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势在必行。一是要及时传达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指示,做到有传达、有贯彻、有落实,避免“上有来文,没有下文”的失职行为;二是要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议而决,决有行,行必果”;三是要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包括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四是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安全标准和工作标准;五是要严格执行安全月度分析会、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奖惩等各类安全制度,不断促进安全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六是要掌握安全生产第一手资料,做到既全面又准确。
(3)抓好现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
为了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做到防微杜渐,企业应以事故的超前防范为突破口,积极消除事故隐患。一支素质较高的队伍、一个好的安全条件只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做好安全工作要求职工必须熟练掌握现代化的技术和设备,必须紧抓现场管理这个“牛鼻子”:一是不断加强现场监督检查,注重加强安监队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现场监督检查作用。二是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制度,坚持“突出重点、超前分析、超前预防、超前管理”的原则,突出抓好对薄弱环节、薄弱地点、薄弱时间及现场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对于排查出的隐患,落实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现场隐患,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安全生产组织者、决策者不能光靠实施责任,必须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激励机制,采取有效措施,把干部职工的安全绩效和“面子、票子、帽子”相挂钩,严格奖惩兑现,不断提高安全生产评比在工资、奖金分配中所占的比例,促使各类现场作业人员提高安全生产技能,真正形成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阅读材料: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一、总则
1.为加强制造部生产工作中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条例。
2.制造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1.制造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制造部经理和各车间、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制造部经理担任。
2.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制造部经理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组织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3.制造部各车间、科室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要协助制造部经理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处理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4.安全生产科负责人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
动力设备科负责人做好设备、工具等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班组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各车间、科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制造部经理报告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6.安全管理网络图
三、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一般规定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法规、制度和标准,发现违章及时制止。
(2)努力学习掌握专业技术知识和安全知识,人人都要牢固树立起强烈的自主保安防护意识,在履行本职工作时,防止本人和他人发生工伤事故。
(3)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标准和有关管理制度,根据需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主管领导在安排工作的同时,必须注重安全。
并坚持对本车间(科室)员工的安全防护进行监督和检查。
(5)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6)酒后不准上班,班中不准喝酒。
(7)不准在车间内穿背心、短裤、拖鞋,严禁赤脚、打闹等有碍安全生产的行为。
(8)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