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把研究律法看作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这两种态度分别指向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和他民族的法律)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种法律都有漏洞(否则《塔木德》中也不会有这么多“议而不决”的案例),而且有不少法规条例其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只要方法得当,手脚做得干净,尽可以来去自由。尤其是那些歧视、迫害或对犹太人不友好的人所制定的法律,犹太人更可以理直气壮地以藐视的态度来对待。不过,从犹太人已养成的习惯来看,与其破网而出,不如堂而皇之地钻漏洞更为自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于心不安,还可以让漏洞长存,以便后人进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波兰已经落入了希特勒的魔掌,邻近的小国立陶宛也处在即将被吞并的危险中。许多犹太人纷纷逃离立陶宛,经日本迁往他国。
有一天,日本政府机关的函电检查官把日本犹太人委员会的莱奥·阿南找了去,要他把一份发往立陶宛科夫诺的电文翻译出来,并解释一下。
电文中有这样一句话:shishOmiskadshimb,talisehad。阿南当时解释说,这份电报是卡利什拉比发给立陶宛的一个同事的,谈的是犹太教宗教礼仪上的几个问题。那句话的意思是“6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进行祈祷”。
检查官听了这番解释,觉得有理,就同意电报发出去了。
其实,阿南自己也不知道,这句话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突兀地跑出一句“6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进行祈祷”来。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那位可尊敬的卡利什拉比,向他问起这个问题。
卡利什拉比却用深沉而悲哀的目光久久地凝视着他,似乎说:“一个犹太人怎么能不知道这句有名的《塔木德》格言呢?”
“你难道不懂吗?6个人可以用一份证件上路。”
这一下,阿南才恍然大悟。卡利什拉比刚刚离开欧洲来到日本,他关心着立陶宛的犹太同胞。他知道,日本在科夫诺发出的过境签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于是,他就向那里的犹太人建议,即使6个本来不属于一家的人也可以作为一个家庭去申请签证,以便更多的犹太人可以借此离开立陶宛。
谁让日本人不对家庭作出一个精确的界定呢?其实,平心而论,日本人没有研究过《塔木德》,不知道许多单独看起来如何明确的规定,放在变化的情境中完全可以出现许多极为“不明确”的问题。更何况要日本人掌握那种超越常规逻辑的“拉比逻辑”,显然不是一下子就能办到的。所以,当一个又一个犹太人的“6口之家”通过各种途径踏上日本列岛时,他们只会惊讶于犹太人在组织家庭规模上的高度同一性。若不经拉比的开导,他们是绝对想不出犹太人的家族人数竟然还是由日本出入境管理条例所决定的。
洛克菲勒石油家族也有许多钻法律空子的故事,兹举二例:一是钻法律的空子抢铺输油管道。洛克菲勒想独占美国石油鳌头,泰特华德油管公司自然就成了他的眼中钉。尤其是泰特华德油管公司从石油产地铺了一条输油管直达安大略湖滨的威汤油库,这给洛克菲勒带来了很大威胁。不搞掉这条油管,他寝食不安。
洛克菲勒想铺设一条与之平行的油管,可是油管必须通过巴容县境,而巴容县是泰特华德公司的势力范围。而且泰特华德公司早就促使议会通过了一个议案,声明除了已经铺设好的油管外,不许其他油管路经该县县境。
这是一个不小的难题,洛克菲勒苦思了许久,才想出一条妙计。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在巴容县的东北角突然来了一群大汉,他们手拿铁锨洋镐只顾挖土掘沟,很快掘出一条沟,接着又是一个劲地把油管埋入沟内并迅速填平。天还没亮,他们已经全部完工。
第二天,人们发现美孚石油公司已在巴容县安置了一条油管,县当局准备控告洛克菲勒。这一事件也惊动了报界,记者们纷纷采访,洛克菲勒召开了记者招待会,在会上他说:“县议会的议案规定,除了已经铺设好的油管外,不准其他油管过境,希望大家到现场参观一下,以判定美孚石油公司的油管是否铺好。”
县议会自知议案不严密,被钻了空子,也无可奈何,官司只好不了了之。
二是美孚石油公司逃脱起诉的“假独立”。美国反托拉斯法通过以后,许多大企业被解散。美孚石油公司是全美数一数二的大企业,自然引起众人的注目。迫于舆论的压力,国会中的有些人也叫嚷对美孚石油公司进行起诉。这一次,洛克菲勒也认为是在劫难逃了,整天闷闷不乐,无精打采。
这时,公司的法律顾问中有一个青年律师,想出了一个绝妙主意,他建议把各州的美孚石油公司宣布为独立的公司,如纽约美孚石油公司、新泽西美孚石油公司、加利福尼亚美孚石油公司、印弟安纳美孚石油公司………这些公司都各自有一名假称独立的老板,实际上还是由洛克菲勒操纵的。
那位青年律师为了这件事,连续一周日夜工作,替各公司设立账目,供参议院审查。最后,参议院表示满意,不再提起诉此事。犹太人如此守法,不能不叫人拍案叫绝。现代律师行业中,犹太人大出风头,以美国为例,30%的律师都是犹太人。可以想见,正是他们这种运用法律、善于守法的民族智慧促成了他们的成功。
逆向思维地利用法律
如果说善用法律,巧于守法是犹太人的专长,那么,“倒用”法律的智慧就是犹太人守法智慧的最高境界了。那种在不改变法律形式的前提下,变法律为我所用的工具或“盾牌”的犹太“用法”模式,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有一则笑话就蕴含着这种“用法”思路。
一个犹太人走进纽约的一家银行,来到贷款部,大模大样地坐了下来。
“请问先生有什么事情吗?”贷款部经理一边问,一边打量着来人的穿着:豪华的西服、高级皮鞋、昂贵的手表,还有领带夹子。
“我想借些钱。”
“好啊,你要借多少?”
“1美元。”
“只需要1美元?”
“不错,只借1美元,可以吗?”
“当然可以,只要有担保,再多点也无妨。”
“好吧,这些担保可以吗?”
犹太人说着,从豪华的皮包里取出一堆股票、国债等等,放在经理的写字台上。
“总共50万美元,够了吧?”
“当然,当然!不过,你真的只要借1美元吗?”
“是的。”说着,犹太人接过了1美元。
“年息为6%,只要您出6%的利息,一年后归还,我们就可以把这些股票还给你。”
“谢谢。”
犹太人说完,准备离开银行。
一直在旁边观看的行长,怎么也弄不明白,拥有50万美元的人,怎么会来银行借1美元,他好奇地追上前去,对犹太人说:“啊,这位先生……”
“有什么事情吗?”
“我实在弄不清楚,你拥有50万美元,为什么只借1美元呢?要是你想借30万或40万美元的话,我们也会很乐意的……。”“请不必为我操心,只是我来贵行之前,问过好几家金库,他们保险箱的租金都很昂贵,所以嘛,我就准备在贵行寄存这些股票,租金实在太便宜了,一年只须花6美分。”
这虽仅是一则笑话,现实中是不可能的,但这样精明的笑话只有精明的犹太人能想出来。它不仅是盘算上的精明,更是思路上的精明。贵重物品的寄存按常理应放在金库的保险箱里,对许多人来说,这是惟一的选择,但犹太商人没有囿于常情常理,而是另辟蹊径,找到让证券等锁进银行保险箱的办法。从可靠、保险的角度来看,两者确实是没有多大区别的,除了收费不同。
这就是犹太商人在思维方式上用的所谓“逆向思维”。
通常情况下,人们是为借款而抵押,总是希望以尽可能少的抵押争取尽可能多的借款。而银行为了保证贷款的安全或有利从不肯让借款额接近抵押物实际价值,所以一般只有关于借款额上限的规定,其下限根本不用规定,因为这是借款者自己就会管好的问题。
然而,就是这个银行“委托”借款者自己管理的细节,激发了犹太商人的“逆向思维”:犹太商人是为抵押而借款的,借款利息是他不得不付出的“保管费”,既然现在没有关于借款额的下限规定,犹太商人当然可以只借1美元,从而将“保管费”降低至“6美分”的水平。
这样一来,银行在1美元借款上几乎无利可图,而原先可由利息或罚没抵押物上获得的抵押物保管费也只区区6美分,纯粹成了为犹太商人义务服务,且责任重大。
这个故事本身当然是个笑话,但拥有50万美元资产的犹太商人在寄存保管费上精打细算的做法,决不是笑话,而犹太人借“逆向思维”来妙用法律的这套思路恰恰也反映了他们的绝顶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