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云:“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孩提时代,夏末秋初是我最向往的时光。“瞿瞿……”当蟋蟀清脆悦耳的叫声在天地间鸣响时,我的快乐也奏响了序曲。
最早接触蟋蟀还是小学一年级的暑假。那时我住在城里,弄堂口有一个卖蟋蟀的老头,他招揽孩子的高招就是放两只蟋蟀在盆里斗,看得围观的孩子都心里痒痒的,直想拥有一只好斗善叫的蟋蟀。那时,最便宜的蟋蟀也得一毛钱。我忍着两天不吃棒冰省下八分钱,软磨硬泡他才肯卖给我一个,额外还给我一根引草。那真叫一个美啊。那晚我是伴着蟋蟀的叫声潜入梦乡的。梦中,我在乡间的废墟里捕到了好多的蟋蟀。
两年后,我的梦想就实现了。我们举家迁到了市郊的一个小镇上,我很快就结识了一个叫长脚的伙伴。他长我三年,是个玩、捉蟋蟀的行家里手。他家里有好多个蟋蟀盆,每个盆里还有供蟋蟀休息的小房子和供蟋蟀喝水的小碟。一入八月,到处响起蟋蟀的欢唱时,我就跟在长脚屁股后面四处翻捉。捉蟋蟀也有许多的学问:一要听声,那些叫声洪亮清脆、带有金属声的是成熟的;二要挑地,泥地和菜地里的就不如瓦砾和石块堆里的骁勇善战;三要谨慎,捕的时候不能断了触须或伤了蟋蟀,不然就没了品相或不善争斗了。因此,说是一起捕蟋蟀,我是看的时候多。当长脚决定在哪儿围捕的时候,我至多也就在外围帮着翻一些瓦砾,到关键的时候就没我的份了。有时候蟋蟀逃出来,我就急促地去捕捉,往往到手的不是断了脚就是半死不活的。每每这时长脚就会训斥我多事,但是看到我一脸的委屈,他又会安慰我:“算了,蟋蟀多的是,再捉。”
捉蟋蟀是为了斗,这也是玩蟋蟀最大的乐趣。我们先把自己捉来的蟋蟀逐一争斗,决出大王、二王……然后就和街坊孩子的蟋蟀斗。双方约好时间,准时开战。大王当然是长脚捧的,我只能捧着二王和三王紧随其后。两只蟋蟀入盆一打照面,先是抖擞精神鼓翅鸣叫,双腿不停地弹动展示威势,接着就张开牙口绞在一起相互撕咬扑打。我们就在一旁欢呼鼓劲。一番恶斗后,胜者就会趾高气扬振翅高叫,败者则遁逃无门狼狈不堪。谁的蟋蟀胜了,它的主人也平添了许多荣耀和风光,会收到许多的羡慕和赞誉。败者的主人为了出气和面子,往往对败者处以极刑。记得为了能在整条街称王称霸,长脚对我说,我们必须去抓一只“蛇头蟋蟀”。因为它经常伴着蛇,还常叮在蛇头上,所以天长日久的浸淫后,这样的蟋蟀不但凶狠,而且牙口也带有毒,一定是百战百胜。他还说,这样的蟋蟀只有坟地里才有。也不知道他是听谁说的,也不知道有没有这样的蟋蟀,而且还要去坟地,我真的有点怕,但那时长脚的话对我来说无疑就等同于“圣旨”。于是,有一天,我们在一片坟地里折腾了一下午,抓到了不少蟋蟀也看到了不少蛇,但就是没见到“蛇头蟋蟀”,倒是翻出了一些骷髅和残骸。我呢不知什么原因,第二天浑身奇痒难熬,长出了不少红疙瘩,因此,挨了我妈好一顿打。
我不是第一次挨打了,没完成暑假作业、逃学不上课、闯祸砸破了人家的水缸、老师上门告状这些每次都足以让我挨一顿打。和捕获蟋蟀的那份惊喜、斗蟋蟀的那份风光相比,挨打不算什么,我无怨无悔。让我和长脚深深遗憾的是,我们再怎么努力也没有捕到过传说中的“蛇头蟋蟀”。
现在,早已不是玩蟋蟀的那个年纪了,但静寂时检索出那一段童年的时光回味,心头仍不免有丝丝的甜味,只是,想到那些斗败的被处以极刑的蟋蟀,心里还是有点歉疚和惆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