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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回忆录(1)

1银色马

一天早晨,我同福尔摩斯一块吃早餐,他对我说:“华生,我恐怕必须去一次了。”

“去一次?上哪儿去?”我有些不解地问。

“到达特门,上金斯彼安去看看。”

我对他的话不足为奇。说真的,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现在整个英国到处都在谈论着一件离奇古怪的案子,可是福尔摩斯却不关心。他总是紧锁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又一烟斗一烟斗不停地吸着一等烈性烟叶,完全不理睬我向他提出的问题和议论。他对送报人给我们送来的各种报纸,略微扫过几眼便扔到一旁。尽管他不爱说话,我了解福尔摩斯一定是在认真地考虑什么。目前,人们面前只有一个问题迫切需要福尔摩斯超群的推理才能去解决,那就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中的名骑的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因此,他的决定不出我所料,他准备去调查这桩神秘案件。

我对他说:“要是你不嫌麻烦的话,我很愿意和您一块去。”

“亲爱的华生,能和你一块去,我简直高兴极了。我想你此行不会虚度时光的,因为这件案子挺特别,很有些独到之处。我想,我们到帕丁顿刚好赶上火车,在火车上,我把这个案子的详情再跟你谈一谈,你最好能把你那架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后,我们已坐在开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被一顶护耳的旅行帽遮住了,他正在急匆匆地浏览于帕丁顿车站买到的几张当天的报纸。我们早就过了雷丁站很远,他把最后过目的那张报纸塞到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让我吸烟。“我们的速度不慢,”福尔摩斯瞧着窗外说,“现在列车的时速是五十三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可是你知道铁路旁边的电线杆之间相隔六十码,这样算起来很容易。你对约翰·斯德瑞格遇害和银色白额马失踪的怪事,了解一些吧?”

“我在报纸上看过有关报道。”

“对于这个案子,应当认真弄清事件的真实细节,而不能凭单纯的逻辑推理去寻觅新的证据。这桩惨案非同寻常,很让人难以理解,那么多人与本案有着切身的利害关系,真让人难以猜测、推理和假设。更使人难以琢磨的是,需要把那些确凿的事实,即无可争辩的事实同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之词加以区别。我们的任务在于依据事实得出结论,并能分清案子哪些是主要的和次要的。这周二的晚上,我接到马主罗尔斯上校和警长格瑞戈里两个人的电报,格瑞戈里邀请我同他一起来破这案子。”

“星期二晚上!”我吃惊地问,“今天都是星期四早上了。怎么不昨天动身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失,我其实并不像你的回忆录所了解的那样,有时我会犯下许多错误。其实,我并不认为这匹英国名马会隐藏得那么久,尤其是在达特门北部那样荒凉的地方。昨天,我一直盼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那个偷马贼可能就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谁料想直到今天,我发现除了抓住一个叫菲茨罗伊尔·辛普森的年轻人,再没有新的进展,我要采取措施了。不过,这两天我并没有虚度。”

“这么说,你已经对案子了解得差不多了?”

“并不完全知道,但至少对此案的一些重要事实有了初步认识。我可以一一列举出来。我觉得,一个案件的最好的解决方法,就是把案情详细地讲给另外一个人听。如果我所讲的你仍然感到迷惑,我就无法从你那里得到帮助。”

我向后仰靠在椅背上,抽了口雪茄烟,福尔摩斯把身子靠过来,用他那特有的细长的食指在左掌上比画着,向我说着这次促使我们旅行的案情。

“银色白额马,”福尔摩斯说,“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有着优良血统,始终成绩斐然。它已经有五岁口了,在赛马场上它每次都为它的主人罗尔斯上校赢得头奖。在惨案发生之前,它是维塞克兹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三比一,它是赛马迷最为宠爱的,白额马的支持者们也从未失望过,因此赌注是如此的悬殊,仍然有巨额的赌注押在它身上。因而,想尽办法阻止银色白额马参加下星期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当然,上校驯马的地方是金斯彼安,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为了以防不测,他们对这匹名马加强了保护措施,驯马师约翰·斯德瑞格原来是罗尔斯上校的赛马师,后来因为他的体重增长才换了别人。斯德瑞格在上校那儿干了五年的骑师,七年的驯马师,平时他给人一种热情、诚实的印象。斯德瑞格手下有三个小马倌。马厩不大,里面一共有四匹马。每天晚上都有一个小马倌睡在马厩里,另外两个睡在不远处的草料棚里。这三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德瑞格已成家,他住的小别墅距离马厩只有二百米。他有一个仆人,没有孩子,生活过得挺舒适的。那个地方很荒凉,在北边几英里之外,有几座别墅,是塔维斯托克镇的承包商盖的。向西二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二英里,有一个美布里马厩,属于巴克沃特勋爵,管理人叫赛拉斯·布朗。荒野之外更荒凉,只有少数流浪的吉普赛人散居着。这件惨案发生在星期一晚上,大概情况就这些。

“和往常一样,这天晚上,这些马匹经过训练,刷洗,九点钟之前就进了马厩并上了锁。两个小马倌到斯德瑞格家的厨房里用了晚饭,另外一个小马倌瑞克·亨特留下看守。女仆伊丽诺丝·巴哥斯德在九点时把瑞克的晚饭送到马厩,她送了盘咖喱羊肉。她没带任何饮料,因为马厩里的值班人在看守期间规定不能喝别的饮料,可以喝马厩里的自来水。当时天已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这个女仆提着一盏灯往马厩走去。

“伊丽诺丝走到离马厩不到三十米时,被一个从暗处走出来的男人叫住。她借着提灯黄色的灯光,看到一个穿着像是上流社会的人。那人穿一件灰呢衣服,头戴一顶呢帽,脚蹬一双带绑腿的高筒靴,手里握着一根沉重的圆头手杖。她发觉那人面容苍白,神情紧张,年纪在三十多岁。

“‘请问,我这是在什么地方?’他问,‘要是没有你的这盏灯,我真的就要露宿荒野了。’

“女仆对他说:‘你已走到金斯彼安马厩旁了。’

“‘是吗,太好了!’他叫道,‘我听说有一个小马倌每天晚上都睡在马厩里,这饭不是送给他的吧,我想你不会骄傲到连买一件新衣服的钱都不想赚吧?’这人从口袋里拿出一张字条,说,‘麻烦你将这字条交给那个孩子,那么你就能得到买一件新上衣的钱!’

“女仆对他那种一本正经的表情,觉得很害怕,她急忙从他身边跑过去,直奔马厩的窗下,平时她总是把饭从窗口递进去。窗口早就打开了,瑞克坐在小桌旁等着。伊丽诺丝刚要把碰见那男人的事告诉瑞克,那个陌生人又走过来。

“‘先生,晚上好!’那人从窗外向里探着身子说,‘我和你谈谈好吗?这很有必要。’女仆在回忆这句话时,肯定地说那个陌生人手里攥着那张她曾见过的字条。

“‘你是谁?到这儿要干什么?’小马倌提高嗓门问。

“‘若是你同意的话,那么你的口袋里会多出一些东西,’陌生人说,‘我清楚你们这儿有两匹马参加维塞克兹杯锦标赛,一匹是银色白额马,另一匹是叫培尔德的马。你告诉我一点儿确切的消息,这对你没有什么损害。有传闻说在这次比赛中,培尔德会在五弗隆比赛中超过银色马一百码的距离,你们自己都把赌注押到培尔德身上,这是真的吗?’

“‘这么说,原来你是一个该死的马探子!’小马倌喊道,‘现在你就会明白,在金斯彼安我们是怎样对付这些坏蛋的!’他说着走过去把狗放了出来。女仆转身往家里跑,她一边跑一边回头看。她瞧见那个陌生人还站在那里向窗子里看。可是当那个小马倌领着猎狗走出时,陌生人却走开了,他带着猎狗在四周寻找,那个陌生的男人踪影皆无了。”

“等一会儿,”我插了一句,“那个小马倌带狗出去搜寻时,把门锁上了吗?”

“真行!华生,你真是太机灵了!”我的朋友低声说,“我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我昨天特地往达特门发了一封电报求证此事。小马倌出去时把门锁上了,那扇小窗户人也不可能钻进去。”

“瑞克等另外两个小马倌回来后,便立刻派人送信给驯马师,详细述说了发生的事情。斯德瑞格听到这件事后,虽不明白这件事意味着什么,却显得很紧张,这件事搞得他心绪不定,以至于那天深夜一点左右,斯德瑞格夫人醒来后发现丈夫正在穿衣服。斯德瑞格对老婆说他对那几匹马放心不下,想去马厩瞧瞧,看看是否和往常一样,要不他会睡不着觉。斯德瑞格夫人听到雨点打在窗户上的滴答声,便劝说丈夫不要出去了,可是他没听他老婆的话,穿上雨衣就出门了。

“斯德瑞格夫人早晨醒来时,发觉丈夫还没回来,她穿好衣服匆忙向马厩跑去。她赶到那里时,看见马厩的门大开着,瑞克身子蜷缩成一团,倒在椅子上昏迷不醒,银色马不见了。就连驯马师也不知到哪里去了。女仆伊丽诺斯·巴哥斯德和斯德瑞格夫人一块去的。

“她俩赶紧去叫醒睡在草料棚中的那两个小马倌,昨晚他们两个睡得很沉,什么都没听见。瑞克不管怎样也醒不过来,他显然是被注射了烈性麻醉剂。驯马师太太及女仆和两个小马倌只好先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马。他们登上马厩附近的小山丘往四处观望,希望能看见驯马师在驯马,但是四周除了荒野之外什么都没有,更不用提驯马师和名马了。他们发现了一样东西,灾难的阴影笼罩着他们。

“他们在离马厩大约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发现了驯马师的大衣,又在附近的一个凹陷处找到了他的尸体。这个遭遇不幸的人,头颅像是被一种沉重的钝器击打得粉碎。他的大腿被一种很锋利的锐器割了一道整齐的伤痕。驯马师的右手握着一把沾满血迹的小刀,很显然,他同凶手激烈地搏斗过。女仆认出驯马师左手握着的黑白相间的领带是晚上到马厩来的那个陌生男人的东西。瑞克恢复知觉后也证实领带是那个人的,他并且坚信,正是那个陌生人向窗口探头时往咖喱羊肉中下了麻醉药,以至于让他无法看守马厩。那匹银色名马在山谷底部泥土上留下了蹄印,这充分说明搏斗发生时它也在旁边。令人不解的是,它却神秘地失踪了,尽管重金悬赏找它,而且达特门所有的吉普赛人都在关注着,却仍旧没有一点儿消息。最后还有一点,经过化验证明,那个小马倌吃剩的饭菜中有大量的麻醉剂;而在同一天晚上,驯马师一家人吃的是同样的饭菜,却没有什么不良反应。

“案件的整个过程就这些,我在讲述时省略了一切推测,尽量地只是叙述事实情况,不加任何修饰。我现在把警署对此案所采取的行动对你谈谈。

“受命负责此案的警长格瑞戈里是个能力不错的警官。若是他的天性中再多加一点儿想象力,他肯定会在他所从事的职业中出类拔萃的,而且还能得到提升。他赶到出事地点后,迅速逮捕了嫌疑犯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如何找到他并不难,他就住在附近那些别墅里。他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出身高贵的年轻人,辛普森曾经在赛马场上挥霍了大笔的金钱,现在沦落到当伦敦体育俱乐部的马票预售员来维持生计。警方查过赌注记录本,发现在银色白额马身上他曾压下了五千英镑,结果都输光了。拘捕后,辛普森主动交代了他以前到过达特门,他说他去那儿只是为了了解那匹银色马的情况,再就是想打听一下另外一匹名马特尔勒的消息。特尔勒是由负责美布里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看管的。辛普森对那晚的事坦然解释说他本无恶意,仅是想得到关于赛马的最新状况罢了。可是警方在向他出示了在凶杀现场找到的领带时,他脸色变得很难看,而且不能解释它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那件淋湿的衣服说明他那天晚上冒雨外出,而他的镶着铅头的槟榔木手杖,若是用来打击别人的话也可以当作有力的武器,足以使驯马师受到那样可怕的创伤。让人难以理解的是,驯马师手中的小刀上血迹明显,因此凶手身上应当有伤痕,可菲茨罗伊尔身上并没发现伤痕。总之,情况就这些。华生,如果你能给我一些启发,那我就多谢你了。”

福尔摩斯以他那独到的分析事物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很清楚,我听得入了迷。尽管我已经了解大概的情况,我仍然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或者说这些关系有什么重要意义。

“他们在搏斗中,斯德瑞格的刀可能划伤了自己呢。”我提出了看法。

“这种可能性不能排除,事实也许就如此,”福尔摩斯说,“要真是那样,对被告有利的证据就没用了。”

“还有一点,”我问,“警方对此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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