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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回忆录(2)

“我担心他们的结论和我们的推测不一样,”福尔摩斯又回到正题,“据我了解,警方认定,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先用麻醉剂使小马倌昏睡,接着他用事先设法配制的钥匙打开马厩的大门,把那匹名马牵了出来。他的目的就是想把马偷走。辛普森找不到马辔头,他干脆用领带套在马嘴上,然后推开门逃跑了。他牵着马在荒野上碰到了驯马师,或是驯马师赶到马厩发现有情况赶忙追上来,这必然会引起双方的争吵,接着双方搏斗起来,驯马师用小刀自卫,却丝毫不能伤到辛普森,而辛普森在打斗中残忍地杀害了驯马师,他用包了铅头的手杖击碎了驯马师的头。然后他把马藏到了别的地方,但也有可能名马在他们搏斗时走丢了,现在正在荒野的某个地方。这就是警察方面的意见,这个解释比较合理,警察们一致认为这案件就是这样。无论怎样,我们必须先到现场,这样才会把事实搞明白,不然的话对此案当前的情况发现不了新的信息。”

这天傍晚,我们来到了达米斯多哥镇。这个小镇就像盾牌上的浮雕一样,坐落在达特门辽阔的原野中心。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等着我们了,一位是警长格瑞戈里,另一位则是闻名体育界的罗尔斯上校。这位誉满侦探界的警长面庞英俊,有着一副高大的身材,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微微卷曲着,一双蓝眼睛炯炯有神。罗尔斯上校身材矮小,戴着一只单眼镜,脸上的络腮胡子修剪得很整齐,他穿了一件呢子礼服,脚上穿着一双有绑腿的高筒靴子。上校看上去充满了活力。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亲自赶来,真是太荣幸了,”上校说道,“警长已尽一切力量为我们侦查,我愿尽我的所能为可怜的斯德瑞格报仇,并且希望能重新找到我的爱马。”

福尔摩斯说:“警长,最近有新的进展吗?”

“很抱歉,我们没能找到有用的线索,”警长回答,“外面的敞篷马车是我们的,若是你同意的话,我们可以在天黑之前去现场看看,在路上我再对你说说。”

过了几分钟,我们坐在舒适的马车上赶往目的地。我一边瞧着马车轻快地穿过古老的德文郡的街道,一边听着两位侦探的交谈。警长格瑞戈里一路上滔滔不绝地介绍本案的情况和对此案的分析。福尔摩斯偶尔地插问一两句。我对他俩的交谈很感兴趣,警长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这和福尔摩斯在火车上所预料的差不多。罗尔斯上校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一言不发。

“现在种种依据都证实了菲茨罗伊尔·辛普森就是凶手,”警长说,“我个人也这么认为,但我觉得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证据还不够充足,不能完全认定凶手就是辛普森。若是情况发生了新的变化,很有可能以前的推论都要推翻。”

“斯德瑞格的刀伤又怎么说呢?”

“我们认为他是在倒下时自己划伤的。”

“我的朋友华生也是这么推测的。我们在火车上也谈到这种情况,这样的话对辛普森更为不利了。”

“那当然,辛普森平时对那匹失踪的名马很关注,那晚有人见他到过马厩,他又有一根沉重的适合做凶器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里。我想,我们完全可以提出诉讼了。”

福尔摩斯听了这些,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很容易就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为什么要偷走那匹马呢?假如他想杀害它,怎么不可以在马厩下手呢?在他身上发现复制的钥匙了吗?他的麻醉剂又是从哪里弄的?另外,作为一个外地人,他又能把马藏哪里呢?还有,他要女仆转交的那张字条,又怎么解释呢?”福尔摩斯接连提出了许多问题,而且个个都击中要害。

“福尔摩斯先生,你所疑惑的那些问题其实不像你所想象的那么难。首先,他并不是个陌生人,他每年都要到这个地方小住一段时间,名马,可能藏在荒野中的某个坑穴里或废弃的矿井中;至于那把另配的钥匙,目的已经达到了,他随便可以扔在哪个地方;麻醉剂可以从伦敦带来;那张字条是一张十英镑的钞票,他的钱包中确实有这么一张十英镑的纸币。”

“那条发现的领带呢?他对这条领带又怎样解释的呢?”

“他没否认领带是他的,不过他又补充说领带早就丢失了。但有一个新的线索足以证明是他从马厩中把马给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仔细地听着。

“我们寻找了不少的地方,发现曾有一伙吉普赛人在星期一的夜晚来过现场,并在第二天早上离开。我们可以假设辛普森和吉普赛人是同伙,辛普森在被追赶时把马交给了吉普赛人,银色马现在应当还在吉普赛人手中。”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我们正在整个荒原上搜寻那伙吉普赛人,我查遍了小镇四周十英里范围内的每一间马厩。”

“据说,附近不远有一家驯马厩,是这样的吗?”

“对,我们不能忽视这一点,因为那里的特尔勒是马赛中的第二号热门马,银色白额马失踪后对他们很有利。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和可怜的斯德瑞格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传说他本人在比赛中也下了不小的赌注。另外,我们已经认真查看了马厩,什么也没有找到。”

“辛普森和那个叫美布里的马厩有什么联系吗?”

“没有一点儿关系。”

福尔摩斯一言不发地靠在座位的靠背上,谈话中断了。不久,我们的马车停在路旁一座整齐的红砖长檐的小别墅前,相距不远,穿过驯马场,是一幢长长的灰瓦房。四处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了枯萎的黄褐色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高耸的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再向西去,就是被几幢房屋挡住的美布里的一些马厩。除了福尔摩斯以外,我们都跳下车来。福尔摩斯仍靠在座位的靠背上,双目远望着天空,凝神沉思。我走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跳下车来。

“真对不起。”福尔摩斯对罗尔斯上校说。上校惊讶地看着他,发觉他的脸上放出异样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依据以往的经验,知道他已经有了线索,但想不出他是在什么地方找到那线索的。

“我们现在就去犯罪现场,好吗?”警长对福尔摩斯说。

“哦,等等,我想在这里问一两个小问题——斯德瑞格的尸体已经抬回来了吗?”

“抬回来了,就在楼上。要等到明天早上才能进行验尸。”

“罗尔斯上校,他在你这儿干有几年了吧?”

“是的,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他是一个很出色的仆人。”

“警长,你把死者的遗物列出详细的清单了吗?”

“我把东西放在起居室里,若是你愿意,那就去瞧瞧吧。”

“那太好了!”

我们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长方形的锡盒,把里面的一些东西展现在我们面前。里面有一把象牙柄的小刀,薄薄的坚硬的刀身上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很精致。还有一个铝制的铅笔盒,几张纸,一截两寸的蜡头,一盒火柴,一支用欧古南根制成的ADP牌烟斗,一个海豹皮的烟袋里装着半盎司切得长长的板烟丝。另外还有一块带着金表链的银怀表和五个一英镑的金币。

“这把刀很别致,”福尔摩斯边说边拿起刀子细致地打量着,“刀上有血迹,我想这一定是死者的那把小刀吧?华生,对这样的刀子你肯定是相当熟悉的。”

“医生管它叫眼翳刀。”我说。

“我也知道。这把刀的刀刃特精致,一定是用来做细致的手术用的。一个人在雨天带他外出,又没有把它放进口袋里,这不让人纳闷吗?”

“我们在尸体周围找到了小刀的软木圆鞘,”警长说,“这根本不是一件顺手的武器,他妻子说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走出家门时把它带上了。或许在当时他觉得这是最有力的武器了。”

“有可能是这样。这些纸又怎么解释呢?”

“这三张是卖草商的收据;一张是罗尔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一张是妇女服饰商开的37镑15先令的发票,开票人是邦德街莱苏丽尔太太,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德瑞格太太告诉我们,希尔先生是他丈夫的好朋友,有许多信件就寄到她那儿。

“希尔太太很有钱呢,”福尔摩斯看着发票,说道,“用22畿尼买一件衣服可不便宜,不过,查这个没有什么意义,我们去案发现场看看吧。”

我们走出房间时,正巧一个面色疲倦、身体瘦削的女人在过道上等着,她走过来拉住警长的衣袖。

“罪犯抓住了吗?你们抓住了吗?”她激动地大声喘着气说。

“正在查找,斯德瑞格太太。不用着急,福尔摩斯先生已从伦敦来到这里协助我们,这案子会很快查清的。”

“斯德瑞格太太,我敢肯定我以前在布里斯一个公园里看见过你。”福尔摩斯说。

“没有吧,先生,你一定是认错人了。”

“不对吧,我见到你时,你穿了一件镶着鸵鸟毛的淡灰色的大衣。”

女人对福尔摩斯不满地说:“先生,我压根就没有那样一件衣服。”

“哦,这就搞清楚了。”福尔摩斯向驯马师的妻子道歉,跟着警长来到附近的荒原上的一处深坑,那是发现死尸的地方,坑边的金雀花丛曾挂着一件大衣。

福尔摩斯问:“我听说昨晚没有刮风,对吗?”

“是没有刮风,但是雨下得不小。”

“这么说大衣肯定不是让风吹到金雀花丛上的,是有人特意放到上面的。”

“没错,是有人故意挂到金雀花丛上的。”

“挺有意思,这事也得注意。从上星期一起有许多人来过这儿,留下了这么多脚印。”

“尸体旁原来就有一张草席,我们大家站在上面吧。”

“太好了!”

“这里有一个口袋,里面是银色的白额马的一块蹄铁,驯马师的一只长统靴和辛普森的一只皮鞋。”

“哦,警长,你真聪明!”福尔摩斯拿过布袋来到低洼处,把草席拉到一边,然后趴在席子上,双手托着下巴,伸长脖子认真查看被踩过的泥土。“嗬!瞧,我找到了什么?”福尔摩斯兴奋地喊道。这是一根烧了一半的蜡火柴,不仔细看,它那裹了一层泥的外表,像是一根小小的木棍。

“真是的,我怎么就没发现呢?”警长很是责备自己。

“蜡火柴埋在土里,很难被发现。我是特意地去寻找这东西,才找到了它。”

“怎么?!你原来就想到找到这个吗?”

福尔摩斯从袋中取出鞋子和地上的脚印一一作了比较,然后爬到坑边,慢慢地把身子挪向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这儿不会再有什么值得找的东西了,”警长说,“我们在附近一百码内的地方都查找了。”

“我想也是这样,”福尔摩斯站起来说,“既是如此,我就不再找了。我想趁着天没黑对荒原上的地形熟悉一些,说不定那块蹄铁会给我带来好运。”

我朋友的工作方法,罗尔斯上校显得很不耐烦,他瞅着他的表说:“警长,你能陪我一块回去吗?我要听听你对几件事的处理意见,另外,我们是否先声明一下,从参赛的名单中取消我们那匹马的名字,可以吗,警长先生?”

“用不着,不必这样做!我肯定会让它按时参赛的!”福尔摩斯的口气很坚决。上校点点头默许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这么说我很高兴,望你在荒原上走一走后,到可怜的驯马师家中找我们,我们再一同搭车赶回镇上去,这样好吗?”罗尔斯上校说。

我和福尔摩斯走在空旷的荒原上,上校和警长先返回去了。福尔摩斯陷入深思之中,他慢慢地走着。这时候,缓缓落下的夕阳,给广阔无垠的草原披上一层金光,晚霞映在灌木丛上,美妙极了。我们却对此不感兴趣。

“华生,我看这样吧。咱们先搁下谁是杀害驯马师的凶手的事,只谈此马的下落。现在,我们假设那匹马是在凶杀发生时或之后跑掉的,它会跑哪去呢?马不可能单独游荡在茫茫荒原,因为马天生是合群的,它一定会跑回金斯彼安或跑到美布里的马厩,这样,它一定会被别人发现,而不会毫无音讯。另外,吉普赛人一向胆小怕事,总怕警察来找麻烦,绝不可能冒这么大的风险拐跑一匹马,能不能找到买主都是个问题,我想他们肯定不会这样干。”

“但是,若真是这样的话,那匹马会藏到哪儿呢?”

“我说过,它一定是在金斯彼安或美布里,现在既然不在金斯彼安,肯定是在美布里了。按这个想法去找,看看会怎样。这片荒原的土质,警长说既干燥又硬实,通向美布里的那条路面却越来越低,你可以看到一条长长的低洼地带。案发那天晚上路面很潮湿,若是马向那个方向跑了,一定会留下蹄印。”我们的兴致不错,边走边谈,没多久,我们来到那个低洼处。福尔摩斯向左边走,他让我往右边走。我走了近五十步时,他向我招手喊我过去。原来他在前面松软的土地上发现了一行蹄印,他从口袋中掏出蹄铁一比,竟完全吻合。

“想象真是太重要了!警长若是有这方面的素质,才能会有更大的提高。我们对情况进行了假设,事实证明我们的假设没错,我们就按照假设继续下去吧!”福尔摩斯兴奋地说。

走过一段湿软的低洼地,我们又走了大约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硬的草地,地形开始下斜,马蹄印又出现了,接着又中断了半英里的路程,最后我们又在美布里马厩旁找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先生看到了蹄印,他站在那儿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他用手指点着,有个男人的脚印清晰地出现在马蹄印旁。

我大声说:“马起初是独自跑来的。”

“看得出来,是这样,啧,这又怎么解释呢?”

原来两种足迹的方向都是金斯彼安。福尔摩斯吹了声口哨,又双眼紧盯路上的脚印,我却时不时地向一旁看看,我们的跟踪有了收获,我惊喜地发现又有相同的足迹折回原来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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