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在《庆贺建军六十三周年电视讲话》中指出:“我们不仅在战争环境下要重视和加强军队建设,在相对和平时期,同样要重视和加强军队建设。有了一支与我们国家地位相适应的强大军队,无论出现什么突发事件,都能从容应付,立于不败之地。”以后他又指出:“没有一个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仍然是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在新的历史时期,军队的地位和作用更加重要,国防和军队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些论述阐明了新时期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性。
国防建设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两者要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努力加强国防建设,使国防建设在国家财力增加的基础上不断有所发展。当前国家之间单一军事力量的较量与竞争,日益演化为以经济科技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国力的较量和竞争。努力提高这“三大”实力,是实现中华民族振兴,使我们立于不败之地的必由之路。
(2)以“三个代表”思想指导军队建设,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江泽民同志关于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论述,对我党的建设具有极为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指导意义。在军队的建设中必须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南,总结军队党的建设的成就和经验,研究解决新时期军队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军队各级党组织搞得很坚强,把军队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到新的水平,保持人民军队的性质、本色和作风永远不变。
加强新形势下军队思想政治建设,必须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党的理论、路线、纲领,规定着军队思想政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方针原则和根本要求。“三个代表”的要求,是总结我们党长期奋斗的经验和世界社会主义的实践,着眼现实需要和未来发展提出来的。党的建设和党的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和体现“三个代表”的要求。军队思想政治建设要走在全社会的前列,要坚持用“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思想政治建设的实践,不断推动思想政治建设的创新和发展。
1996年3月11日,江泽民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解放军代表团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必须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同党中央、中央军委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保持一致,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的指挥。”
(3)按照“五句话”的总要求,加强军队全面建设
江泽民在党的十四大报告中指出:“使全军部队做到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这“五句话”已成为新时期军队建设的总要求,同时,也成为检验军队建设总目标实现程度的重要尺度。
政治合格,是我军质量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我军的光荣传统和本色,也是我军的最大优势。要做到政治合格,就要始终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坚持人民军队的性质和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和维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永远做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忠诚捍卫者。
军事过硬,是加强我军全面质量建设的一项基本要求和奋斗目标。我军所担负的历史使命,要求必须做到军事过硬。
作风优良,是我军的鲜明特点和特有的政治优势。作风出战斗力。
纪律严明,是全面加强我军质量建设的重要保证。纪律严明的根本要求,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政令、军令畅通。
保障有力,是全面加强我军质量建设,提高战斗力的重要方面。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它在军事领域内的广泛运用,强有力的保障,就能保证军队质量建设的进程和在未来战争中的胜利。
总之,江泽民的“五句话”涵盖了新时期我军建设的各个方面,它从认识论和方法论上解决了军队建设全面推进的指导思想,理顺了军队各个方面协同一致的关系。明确了我军建设的基本标准,成为新时期我军建设总目标必须遵守的行动准绳。
(4)积极防御,准备点放在打赢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
1995年9月28日,江泽民在党的十届五中全会闭幕时强调指出“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生存和发展,要在竞争激烈的国际环境中站稳脚跟,就不能没有正确的军事战略方针。国防建设要贯彻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新形势下,为了掌握战略主动,我们必须确立正确的军事战略方针。”积极防御是我们的传家宝,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实行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维护了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积极防御的战略方针,是符合时代发展和战争形态的重大变化的;是符合世界形势和战略格局所发生的重大变化的,也符合我国国情、军情及面临的主要威胁和我国周边的实际情况的。
高技术局部战争是一种新战争形态,是军事斗争准备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主要问题。江泽民指出:随着高技术大量涌现并运用于军事领域、战争形态、战场环境、作战手段、指挥方法等各个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革命性变革。因此,要认真研究在现代技术条件下,特别是在高技术条件下,如何积极准备立足于现有的武器装备,打赢高技术下的局部战争。
(5)继承和发扬人民战争思想,加强后备力量建设
“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过去我们能够战胜一切敌人,依靠的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运用的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在今天的高技术条件下,要赢得局部战争的胜利,更要运用好人民战争的战略思想和作战方法。
在加强军队建设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国防后备力量建设。要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建设,使之真正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6)确立科技强军战略,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科学技术出战斗力。为了赢得未来高技术局部战争的胜利,我们必须走科技强军的精兵之路。江泽民指出,科技进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军队现代化的重要动力。全军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科技强军战略,切实把军队战斗力的增长转到依靠科技进步上来。要瞄准世界军事高技术革新的发展,加快发展国防科技,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我军武器装备的科技水平。贯彻科技强军战略,最基本的是要抓好人才培养,提高官兵的科技素质。要广泛深入地开展科技练兵活动,提高军事训练的质量和效益。要在全军进一步掀起科技知识学习热潮,使学科学、用科学蔚然成风。
江泽民指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十五”计划对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全军同志要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进一步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推向前进。要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一是要加快发展国防科技,集中力量把我军尖端武器装备搞上去。我们历来反对“唯武器论”,但也重视先进武器在战争中的重要作用。如果武器装备落后,在战争中要取得胜利就会付出很多不应有的很大代价。因此,必须把国防科研和武器装备建设摆在提高军事实力的突出位置,特别要注重对部队进行高技术武器的装备。二是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新型的军事人才。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把提高军人素质摆在十分突出的地位,他指出:“军队的现代化,人员素质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人才是兴军之本,必须把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作为军队现代化的根本大计来抓。”
(7)依法从严治军
我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我军是一个法制的军队,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军制定了很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为了造就新时期建军的需要,除了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修订,同时又新增了一些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了符合现代军事发展规律,能够体现我军性质和优良传统的军事法律、法规体系,形成有法可依。
依法治军,就是把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把党关于国防力量建设和武装力量建设的主张、把我军治军的成功经验用法的形式确定下来,促进我军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自觉贯彻依法治军的方针,把国防和军队建设纳入法制的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论述
胡锦涛关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是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军事思想、邓小平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理论、江泽民新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时代性、深刻的实践性和科学的指导性。反映了我国和平时期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客观规律,是加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理论依据,是我国现代国防建设和我军军事变革的思想指导和科学总结。胡锦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论述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用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指导方针
胡锦涛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新变化,提出:要坚持把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实现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当今国际国内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和平、发展、合作是当今时代的潮流,国际战略形势总的趋势是和平、缓和、稳定的基本态势。国内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各个领域的建设不断向前推进,国家的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军队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然而,我国安全形势仍面临着很多的不利因素,如境外敌对势力对我国的西化、分化等政治图谋的严峻挑战;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所产生的新矛盾、新问题;国防现代化水平与打赢信息化条件下局部战争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军事能力与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所面临的这些问题和要又好又快地向前发展,就必须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因此,国防和军队建设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适应国家安全形势发展变化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新世纪新阶段军队建设发展的内在要求。
2.进一步强化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
胡锦涛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国家和民族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不能削弱,只能加强。早在1988年胡锦涛就指出:“自有国家,便有了国防。只要国家还存在,国防就不能废弛。这已为人类发展史所证明。当今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已使人类的生存环境、空间‘缩小’,但并不意味着国家间的防卫措施,国家和民族的国防意识、国防精神,需要削弱或取消。相反,国防已由原来的领土、领海、领空防卫向外层空间防卫发展,其争夺更为复杂和激烈,各国实施国防的难度更大。因此,国家、民族的国防意识、国防精神需要进一步强化。‘安国家之道,先戒为宝’(《吴子》)。‘天下虽安,忘战必危’(《司马法》)。中国古代军事家们的这些名言,至今对我们仍然具有警戒作用。”胡锦涛又指出“时代在呼唤民族之魂。国防意识、国防精神是民族之魂的核心。振奋和培养民族精神,首先要培养全民的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呼唤民族之魂——国防教育概论〉序言》1988年8月)
3.十分重视国防教育
胡锦涛十分重视在全民中开展国防教育,他认为对全民进行国防教育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必须长期进行,并明确指出:“进行国防教育,既能为保卫祖国安全、促进世界和平事业打好思想基础,又可振奋民族精神,激发人民热爱祖国、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热情,增强中华民族的向心力、凝聚力。这种向心力、凝聚力在军事上可以转化为战斗力,在经济上可以转化为生产力,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胡锦涛又指出:“长期的和平环境,使一些人,尤其是一些青年人的和平麻痹思想滋长,国防观念淡漠。这说明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的教育培养工作在目前还是一个薄弱环节,应当引起重视。因此,党的十三大和全国七届人大强调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加强国防教育,提高人民的国防观念,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国防意识和国防精神的教育培养,是一个长期的渐进过程,它既需要造成一定的社会环境,形成一定的制度,更需要进行系统的知识、观念、思想的灌输。”[《〈呼唤民族之魂——国防教育概论〉序言》,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2004年7月24日胡锦涛在《必须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促进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指出:“要高度重视和加强国防教育,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形成全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浓厚氛围。”
4.强调现代国防建设必须与我国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
胡锦涛指出:“我国现阶段正在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大力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尤其需要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要创造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和平环境,除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强大的国防力量和强有力的国防措施外,还迫切要求全国人民居安思危,常备不懈,筑起一道国防精神的万里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