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回视返读。回视是快速阅读最大的障碍。主要原因是精力不集中、粗心马虎,或是怀疑自己的记忆与理解力,总认为看得快就会看不清、记不住,所以不断地返回重读,而不是专注向前迎接新的内容。结果,新的内容得不到充分理解,只好又回头重读。返回重读又造成信息的混乱、流失,影响记忆,因此,形成了恶性循环回视越多,越需要返读。所以,读者在练习中,一是强化注意力,二是增加自信心,从心理和视觉两方面进行练习与调整。首先在心理上要树立自信,相信自己的眼睛,暗示自己眼睛灵活清晰。通过速读练习,尝试集中注意力一口气阅读一篇文章。这样就会发觉,在理解方面与返读结果相差无几,但却节约了许多时间。当然,若要仔细咀嚼某些字句,或读完一遍后有目的重新阅读,返读也是必要的。
7.忽略线索。造成这类问题的原因是读者对各类文章的文体、内容及结构等不熟悉。因此我们在阅读中必须要注意文章标题、作者等关键词的搜索与记忆,决不可忽视。如你忽视了标题、作者、引言、总结、说明及图解等信息,它会限制你的阅读思考,影响记忆效率。如果有此习惯的人,在尝试阅读时,只看标题、作者、过程和文章要素等关键词,尝试着能猜测领会多少。
8.假阅读。假阅读是指读者在阅读时思想不集中,注意力分散,眼睛看着书,脑子早就神游到了另一个世界,眼睛和大脑之间如同电线断路一样,书中的信息很少进入大脑,结果还不如不读。主要原因是心情浮躁,阅读时心绪不宁,精神困顿,注意力严重分散。有此现象的,应该检查自己是否已陷入脑疲劳,注意适度休息和有氧运动;看是否注意力存在问题,可以通过速读记忆中注意力的专项练习来改善,迫使自己的眼睛和大脑集中注意、高速运转,锻炼自己的意志力,控制自己信马由缰的思绪。
9.死读书。死读书是指死记硬背的读书方式。读者常常以自己记忆好为荣,但需要考试或使用时却不能迅速反应,灵活运用。常指“肚里有货倒不出”。主要原因是只读不思,只记不想,只知被动接受,成为书本奴隶。解决的办法是读思结合,说写结合,读用结合。
10.不良姿势。有人爱趴在桌上或躺在床上看书,容易造成近视眼、驼背等生理疾病。如果长期伏案工作,也不应把书平放在桌上,低头去看,而应双手将书拿起,距眼睛30~40厘米,直背端坐,否则容易在中老年患颈椎病。所以,阅读时一定要注意保持姿势端正。贝尔纳说:“良好的方法使我们更好地发挥运用天赋的能力,而拙劣的方法则可阻碍才能的发挥。”
三、不良学习习惯的矫正
(一)不良学习习惯的矫正原则
1.针对性原则
每种坏习惯的形成都有其内在和外在的原因,在矫正时,要查明形成坏习惯的根源,对症下药。如果不问青红皂白,只知说教或责罚,学生的坏习惯不但不会改正,反而会愈加严重。例如,同样是学习拖拉磨蹭,有的学生是由于对学习没有兴趣,有的学生是时间概念模糊,有的学生是气质性格所致,有的学生是因为懒惰,而有的学生是对老师和家长的消极反抗。针对不同的原因,我们要从不同的方面入手,才有可能取得成效。
有些坏习惯是由于学生情绪活动受到困扰而形成的。例如,受了委屈,没有人去理解他、安慰他,他便吮手指、咬笔杆以自慰。上课时害怕老师提问而内心紧张,就以做小动作或东张西望来加以缓解,如果教师不去解除学生精神上的困扰,仅去责备学生,试图以施加压力的方法纠正坏习惯,也许措施越严厉,后果越槽。只有找到情绪困扰的根源,帮助学生逐步卸下心理上的负担,树立起对自己和对学习的信心,才能使不良习惯最终消除。
因此,习惯矫正要因人而异,因时而异,要根据学生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性格气质,采取不同的方法。整个矫正过程都应贯彻针对性原则。
2.及时性原则
习惯是一种稳固的神经联系,形成的时间越久,矫正就越困难。因此,教师应贯彻及时性原则,在学生的坏习惯刚刚形成或尚未形成的时候,就给予矫正。不要等到积重难返时才引起重视。教师在平时要善于观察学生的言行举止,一旦发现不良习惯的苗头就及时抓住,并给予必要指导。反馈越及时,效果越好。
当然,及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并不是说,一发现学生在学习中有不良行为,就要马上把他训一顿。不管是批评还是表扬,都要把握合适的时机。有时可以当时就批评,有时可缓一缓,让学生思考思考再批评。对有抵触情绪的学生更应等一等,待其心情平静下来再批评。一般来说,心情不佳时,不利于认识自己的问题;心情平静时,有利于认识错误。因此,及时性是以把握适当时机为基础的。在时机适当的前提下,矫正越及时,效果越突出。
3.疏与堵相结合原则
矫正不良的学习习惯时,一方面需要疏导,像大禹治水一样开沟挖渠,把水引人正轨,顺势引流,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习惯;一方面又需要堵塞,需要一定的强制训练,通过各种惩罚让学生明确知道那样做是不对的,是要受到惩罚的。这两方面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疏没有堵,则水往这边流,也往那边流,难以奏效;只有堵没有疏,短期内也许有效,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说不定哪一天又会洪水泛滥。有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不良习惯时,一味“管、卡、压、罚”,动不动就批评、责骂,这往往会使学生阳奉阴违,甚至产生逆反心理,是不可取的做法。聪明的教师应把二者结合起来,以疏为主,堵为辅,抓住学生的热点和兴趣点顺势引流,堵住已有的和潜在的缺口,充分利用学习和生活中的一切机会进行教育,做到“遇物而诲”,“遇事而诲”。
(二)不良学习习惯的矫正方法
1.疏导法
疏导法是一种不采取强迫手段,而是抓住学生的兴奋点和兴趣点顺势引导,让学生在不知不觉中接受教育的方法。这种方法由于没有明显的教育痕迹,学生的心理较为放松,没有抵制情绪,同时又抓住了学生感兴趣的地方,故教育效果较好。
采用疏导法时,首先,要找到学生的兴奋点和兴趣点。其次,要贴近学生。最后,要利用机会。
例如,有个学生不按时完成作业,不爱学习,拖拉马虎。教师通过了解,得知他迷恋于看电视,也喜欢和别人谈论电视。于是,教师可以从电视入手进行引导,先谈电视节目、电视的好处,再谈电视的产地、电视的原理,最后过渡到学习上去。可以用一些问题刺激一下学生:“既然你那么喜欢电视,你知道电视最早是由谁发明的吗?”,“电视为什么会接收到声音和图像?”,“今后的电视是什么样子的?”这样,利用学生感兴趣的东西来疏导,使他由看电视到想知道电视的原理,再到热爱学习,最后到形成良好习惯。这种疏导法就比一味禁止或说教要好。
(1)找到学生的兴奋点和兴趣点。学生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关心的问题,教师平时应仔细观察,深入其中,充分了解,把握学生的兴趣所在和喜怒哀乐。这是顺利疏导的必要前提。
(2)贴近学生。只有贴近,学生的心灵才能敞开;只有敞开心灵,才有疏导的可能。教师高高在上,可望而不可即的姿态是一种惩罚的姿态,而不是疏导的姿态。因此,刚开始疏导的时候,教师应理解、接受甚至同意学生的某些观点和行为,以拉近和学生的距离,而不应一开始就反驳和批评。如对爱看电视、不爱学习的学生,教师一开始应肯定电视的好处,甚至可以说明“我也很爱看电视”,再过渡到其他方面。这样,通过“投其所好”,贴近学生,消除学生对教师的戒备和抗拒心理。
(3)利用机会。疏导最大的特点是顺势引流,势未足时则引而不流。这里的“势”其实就是指的机会。疏导有的时候需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循序渐进,有的时候又是随机的教育,需要教师灵活机动。只有善于把握教育机会的教师,才能使疏导法发挥出最佳效果。
2.惩罚法
习惯是一种行为训练的结果,是一种动力定型。因此,要矫正坏习惯,光有疏导是不够的,还需要堵,需要一定的强制训练和惩罚措施。必要的惩罚对矫正学生的不良习惯是有一定作用的。要克服不良习惯既需要内在的意志力,也需要外在的强制力,它全靠自觉是不行的。惩罚作为一种外部强制力量,对矫正不良习惯具有一定作用,是疏导法的辅助手段,但在运用的时候要慎重。
惩罚的方式有多种,如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站、记过、罚款等。不管是何种方式,关键是要让学生知道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并能激发他们努力改正。为更好地发挥惩罚的效果,教师要注意以下几点:
(1)惩罚适度。根据学生不良习惯的程度适度惩罚,不要让学生感到教师的惩罚是随心所欲的,是不公正的。如果惩罚太重,则会引起对抗情绪;如果惩罚太轻,则不足以使学生有深刻印象,教育意义不大。
(2)惩罚适量。惩罚不是正面教育,运用时要非常谨慎,次数不能太多。惩罚如果太多,则学生会产生“免疫力”,受了罚之后,依然我行我素,教育效果不大。同时,过多的负强化会使学生心理上长期处于紧张状态,觉得自己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从而产生严重的焦虑感和自卑感,有的学生则会破罐子破摔,干脆和老师对着干,抱着一种“反正我就这样了,看你能把我怎么样”的态度。有的教师不注意这一点,对学生的不良习惯翻来覆去批评个没完,使学生的耳朵都起了茧子,把惩罚当成是灵丹妙药。这种观念和做法是落后的、简单的,是不利于矫正学生的不良学习习惯的。
(3)惩罚适时。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惩罚。合适的时机标准不一,因人而异,总的原则是:使惩罚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效果,能积极推动学生矫正不良习惯。例如,对有些黏液质和抑郁质的学生进行批评,教师可以选择他们心情平和、愉快的时候,并且语气委婉,这样学生易于接受。而对于有些胆汁质的,满不在乎的学生,则可以进行突然的强烈批评,使学生始而震惊,继而猛醒。另外,教师要避免在自己心境不佳时惩罚学生,因为此时惩罚往往伴有个人情绪,不容易把握惩罚尺度,容易过量,“过火”。
(4)罚之有理。要让学生知道为什么受罚,使他们心服口服。因此,在惩罚时,教师一定要向学生讲清道理,不要让学生受罚后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道理可以在惩罚前讲,也可以在惩罚后讲,也可以边惩罚边讲,根据不同情况选择不同方式。
(5)讲究技巧。为使惩罚更有效果,学生更易接受,教师需要掌握一些技巧。
首先,教师可以欲抑先扬。在批评、惩罚之前,先进行肯定。例如,“你一直都是一个不错的学生,这次是怎么了?……”,“这一段你在听课方面表现很好,但在完成作业方面还得加把劲,尤其是要改掉马虎的毛病。”这种欲抑先扬的手法既可以融洽气氛,使下一步批评易于展开,又可以使学生受到勉励,从而产生改正错误的决心。
其次,惩罚后要避免立即表扬。“打一巴掌、揉两下”的做法,会使学生认为教师罚错了而在自责,这会降低惩罚的意义。再次,惩罚应对事不对人。你所针对的是学生的不良行为的习惯,而不是他本人。因此,教师不应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不应对学生整个人进行否定,而只应针对他所犯的错误。如,教师不应说:“你真是太差劲了,我对你失望”,或者“你这个花岗岩脑袋,屡教不改”,而可以说:“我对你的行为表示失望。我想,凭你的能力,你完全可以做得比这好十倍。”这样,不仅指出了学生的错误,而且增强了他的自信心。
最后,教师不要纠缠老账。有的教师在批评和惩罚的时候,把学生以往的错误全部又数落一遍,热衷于“揭疮疤”、“算老账”,这是会令学生反感的。以前的错误已经批评过了,就不要总是挂在嘴边、记在心里。否则,学生会产生这样的心理:“老师永远记着我的错,我再怎么努力也是白搭。”显然,这种心态会大大降低惩罚的效果。
3.激将法
激将法是惩罚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教师用比较强烈的或反面的言语、行为故意刺激学生,唤起学生的自尊,使学生猛然警醒,从而下决心改掉不良学习习惯的方法。这种方法必然会触及学生的自尊。从教师角度来看,运用此法是有目的的,而学生并不了解这种目的,他以为教师那些过度激烈的言行是真心流露,所以他的自尊心定会受到伤害。而且,他对教师可能抱有不满、怨恨、冷漠等情绪。因此,不到万不得已,教师不要运用激将法,控制不好的话,会造成师生关系紧张。
运用激将法时,首先要选择合适的对象。另外,要选择合适的言行。
(1)选择合适的对象。对那些自尊心强、表面满不在乎,又屡教不改的学生适合采用激将法,而对那些胆小羞怯、敏感脆弱的学生则不宜采用。其次,要选择合适的场合。可以私下激将,也可当众激将,而当众激比私下激更为有效,对学生的震撼力量也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