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口头文学的变异,既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也是一种心理现象。故事是口耳相传的艺术,它储存在人们的记忆里,以口头即兴讲述的方式来传播。它要受人类记忆这种心理过程的规律的制约。”根据心理学研究,记忆包括重现与创造性的重新构造两个方面。在民间口头文学中,尤其是一些溯源性传说及回忆故事,在确认种族及种族形象的过程中,“记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它把种族特征、宗教特征和地方特征精心地凸显出来,而把一些细节“创见性的遗忘”,由此重新构造的传说就出现了。
众所周知,回族的形成经历了唐宋元明四个朝代,有七、八百年的历史。在其发展的历程
中,他们更容易将一个历史事件视为一种社会记忆,为了某种现实理由,它会常选择、强调或创造一些“过去”,以寻回失落的记忆。而与他们最为接近的“过去”应该是――回族祖先是来华传教的,是由于传教而留居下来的。从此,传说普遍地流传开来,并引起了强烈的共鸣。回族族源传说的扩布,也是强化民族意识过程,还是强调民族认同的过程。民族意识的形成是建立在民族内部认同的基础上。而民族认同感一方面源自民族内部,另一方面则是来源于外部。所谓民族内部认同,是在本民族内部,基于共同的宗教信仰、共同的心理、共同的居住地域,共同的语言等方面。所以,美国学者杜垒先生在《文明的多样性:中国穆斯林(回民)之间的中国与回民起源神话》一文中运用了一个十分恰当的词――认同的凭证。他进一步解释说:“认同的凭证提出共同血统、起源、遗传或亲族关系的假定的概念以作为存在或行为的理由,此凭证可被标示为族群。”《回回原来》就是一个被回族反复改造并强化了的“认同凭证”。于是,这一族源性传说从最初的“原型”开始一步步演绎:宛葛思受穆罕穆德的派遣来华传教――宛葛思来华传教是得到唐王朝的许可――宛葛思来华是受唐王朝的邀请而来的,因为唐王有了危难。这样的演绎,不仅证明了回族祖先来华的合法性,而且还强调了回族与汉族的血缘纽带的连接是源于对唐王朝的贡献,是对汉族文化的认同的结果。而后被回族知识分子改造过的《西来宗谱》更是将这种强化的记忆推到了极致。它将回回来华的经历,从唐太宗延续到唐玄宗。对唐的帮助,也从唐太宗延续到唐玄宗的安史之乱。还进一步说,回回兵成了大唐皇帝的亲兵,护卫唐王朝的安全。这样的刻意强调,其用意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回族不仅有着强烈民族意识,更为可贵的是他们对中华民族文化的强烈认同感,这样的认同感需要什么方式来传达呢?这就需要有由头、有证据,而《回回原来》恰恰就是说明回族与汉族血缘纽带关系的最好由头,因此,这部口头叙事作品在回族社会一代又一代的被传承,被放大,成为回汉民族文化史上的一个美丽动人的传说。
二、回回识宝传说
回回识宝传说大致形成于明代,也称回回识宝故事。此类传说是由唐宋时期的胡人识宝故事衍化而来的。它也是唐代文人笔记小说中最丰富,也最独特的文学创作。
唐代,有关胡人识宝故事的各种记录、口传文本很多,异文本也很多。仅唐人笔记小说中有戴君孚的《广异记》中有《青泥珠》、《破山剑》、牛肃的《纪闻·水珠》、裴铏的《传奇·崔炜》、薛用弱《集异记·李勉》、阚名《独异志·李灌》、段成式《酉阳杂俎·胡僧识宝》等等。明代时,徐应秋将唐宋以来各类的识宝故事汇集起来,收录在自己的文集《玉芝堂谈荟》中,这是最早的识宝故事集。比较早地认识到识宝故事的文化史价值的是钟敬文。1936年,他《在古传杂钞》一文中指出:“胡人识宝故事”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他说:“胡人识宝型故事,在古代交通史、民族心理学等研究上,是一种颇值得重视的资料。”
(一)从胡人识宝故事逐渐衍化出的回回识宝故事
胡人识宝故事盛行于唐代,是当时文人、市井阶层喜爱的传奇故事。“胡人”是唐代人对来自西域以西的中亚、西亚地区等地,包括西域地区的人的习惯叫法。识宝人主要指当时与唐代通商最频繁的波斯、阿拉伯和西域等地的商人、僧人等。当然,胡人识宝主要与他们善于经营珍珠、宝石、翡翠、玛瑙以及其他香科和药物有关。也与他们本国繁荣的商贸经济活动密切相关。据杜环的《经行记》记载:“(大食国)郛廓之内,里闬之中,土地所生,无物不有。四方辐射辏,万货丰贱,锦绣珠贝,满于市肆。……每至节日,将献贵人。琉璃器皿,瑜石瓶体,盖不可数算。”由于,阿拉伯地区的商业异常活跃,阿拉伯商人也把他们的商业足迹远涉到了中国。
据史书记载,唐朝时期,至广州、扬州、泉州的阿拉伯、波斯等地商船很多,“并载香药、宝石,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胡人在长安的东市、西市和广陵等地开设了很多胡店。这些“胡店、胡邸专售宝石、象牙、琉璃、珍珠”等货物,其中大多数都是珠宝。胡人开珠宝店,说明他们熟悉珠宝,识别珠宝,也善于做珠宝生意。因此,在民间流传胡人识宝故事,在唐人笔记小说中也记载胡人识宝故事也不足为奇。在唐宋文献中中,有关胡人识宝故事有很多,以下例举两则故事:
冯翊严生者,家于汉南。尝游岘山,得一物。其状若弹丸,色黑面大,有光,视之洁澈,若轻冰焉。生持之以视于人,或曰,珠也。生因以弹珠名之,常置于箱中。其后生游长安,乃于春明门逢一胡人,扣焉而言,衣囊中有奇宝,愿有得一见,生即以弹珠示之,胡人奉而喜曰,此天下奇货也,愿以三十万为价。曰,此宝安所用?而君厚其价如实哉?胡人曰;“我西国人,此乃我国之至宝,国人谓之清水珠,若置于浊水,泠然洞彻也。自亡此宝,且三岁,吾国之井泉尽浊,国人具病。故此越海瑜山,来中夏以求之。今果得于子矣。胡人即命注浊水于缶,以珠投之,俄而其水澹然清莹,织豪可变。生于是以珠与胡,获其价而去。”
戴君孚的《广异记》:“近人有士人耕地得剑,磨洗诣市。有胡人求买,初还一千,累上至百贯,士人不可。胡随至其家,爱玩不舍,遂至百万,已克明日持直取剑。会夜佳月,士与其妻持剑共视,笑曰此亦何堪至是贵价?庭中有捣帛石,以剑指之,石即中断。即明,胡载钱至,取剑视之,叹云:‘剑光已尽,何得如此?’不复买。士人诘之,胡曰:‘此是破山剑,唯可一用。吾欲持之以破宝山。今光芒顿进,疑有所触。’士人夫妻悔恨,向胡说其事,胡以十千买之而去。”
胡人识宝传说的基本情节是:某人有一物被胡人所见,以为至宝,欲以高价收买。几经讨价还价最后成交。而后胡人告知原持宝人宝物的名字和用途。或者胡人身上没有带够钱,双方约定:翌日交钱取宝。胡人走后,持宝人不知宝物的秘密,不经意间,损坏了宝,使宝物失去价值。等胡人取宝物时,发现宝物已经失去了价值,于是,取消了交易。这类传说的特点是:识宝者为胡人(或称“胡商”、“胡僧”、“波斯胡”、“西国人”等),他们有非凡的识宝能力,有时是在集市上发现了宝物,有时是凭借感应寻得宝物。宝物的用途也往往是幻想的、超现实的。
宋人李昉在《太平广记》中收录了十多个胡商经营珠宝,善识宝的故事。如卷33《神仙盛遇传》、卷402《守船者》、《李勉》、《严生》、《青泥珠》、《宝珠》、《径寸珠》、卷403《玉清三宝》等。与唐代文人对胡人识宝故事的情有独钟相比,宋代文人对识宝故事的亲睐显然不及唐代。大概也与宋人关注实际,极少“空想”有关。所以,宋人周密在《癸辛杂识别集》(下)中对识宝故事的内容提出质疑:“近时社公多为回回所买。或言其胸中有珠,过二十以后则在膝,必凿之。过三十以往,则无之矣。此妄传也,纵有之,回客焉敢杀人而取珠乎?”这也反映了宋人对胡人识宝传说的创作热情已大大消减了。至元代,随着中亚、西亚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色目人大批地迁入中国地区,其商业活动也逐渐活跃起来,色目人与汉族人、蒙古人一样,对这类传说的创作也不十分热衷了。因此,宋代时期“胡人识宝”、“回回识宝”故事流传下来的很少。直到明代,由于一部分文人比较热衷于奇闻轶事的小说创作,于是回回识宝故事又有了新的变异。
(二)回回识宝故事的形成
将回回与识宝联系在一起,大概是宋人周密。他在《癸辛杂识别集》中说:“近时社公珠多为回回所买。或言其胸中有珠,过二十以后则在膝,必凿之。过三十以往,则无之矣。此妄传也,纵有之,回客焉敢杀人而取珠乎?”从以上内容来看,这里的“回回”应该是指在华经营珠宝生意的穆斯林商人。周密记载“社公珠传说”的目的,只是对民间的传言提出质疑。但它也从另一侧面说明,宋代回回识宝传说已有了初步的故事形态。
“识宝回回”一词见于明代陈仁锡的《皇明世法录》。其曰:“今国人多附舶香山濠镜澳贸易。其人善鉴识,每于贾胡海市中,廉得奇琛,故称识宝曰回回。”与元代将色目人统称为“回回人”不同,明代“回回”一词已经有了专指性,即其涵义与现今“回族”的大致相同,这与明代回回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有关。而明代出现了以“回回”善识宝为内容的传说,是回回民族共同体形成后,在胡人识宝故事的基础上衍化而来的。
据明代谢肇淛的《五杂俎》中记载:
“今时俗相传回回人善别宝,时游闽、广、金陵间。有应主薄者,持祖母绿一颗,富商以五百金购之,不售也。有回回求见之,持玩少顷,即吞入腹中。应欲讼之,既无证佐,又惧缠累,一恸而已。又有富家老妾沈氏所戴簪头,乃猫眼,回回窥见,随赁屋与临,时以酒食奉之,岁余,乃求市焉。沈感其意,只求二金。回回得之甚喜,因石稍枯,市羊脂裹之,暴烈日中,坐守稍怠,瞥有饥鹰掠之而去,大为市人揶揄,归家怨恨而死。此二事皆近代金陵人言,与《异苑》所载胡人索市王旷井石事相类,皆可笑也。”
从以上内容中可以看出两点信息:一明代有关回回识宝传说在民间已有流传;二是这类传说与胡人识宝故事有关联。但民间流传的回回识宝传说多以揶揄、嘲讽的口吻,述说宝物由得而失的悲喜交加的过程,以及对财富的蔑视心理。这与明清时期的重农抑商、鄙视一夜暴富的财富价值观念有关。
明代话本小说是文人根据民间传说、故事加以整理改编的作品。凌濛楚编撰的《拍案惊奇》卷一《转运汉遇巧洞庭红,波斯胡指破鼍龙壳》也是一部典型的识宝故事,其基本情节如下:
1、明朝成化年间,苏州府长洲县有一穷困、破落青年文实,字若虚,人称“倒运汉”。据一位瞎子给他算命说,“有百十分财气”。
2、文实决定和几位邻人一起“走海泛货“,看看海外风光。临行前,他用身上仅有的一两文钱,买了百余斤洞庭柑橘。
3、历经数日航行,商船到了吉零国。因吉零国不产柑橘,十分稀罕,大家纷纷抢购柑橘,柑橘全部被卖掉,赚得数百两银子。
4、商船又行数日,至一无人空岛上。文实信步走上空岛,看见一个似床一般大的“败龟壳”,将之拖到船上。
5、商船至福建,人们来到名叫玛宝哈的波斯胡人店中。玛宝哈盛情款待大家,依旧例,根据货物的价值排列座次,文实坐在末席上。
6、次日,玛宝哈到码头拜访大家时,发现船上的龟壳,惊异万分。回来他重新排列座次,以文实为上席,提出欲购买“败龟壳”。
7、文实不知宝物的价值,无法给价。在众人的“哄抬下”,文实提出以五万两银出售。玛宝哈以为报价太低,没有卖宝的诚意。文实的朋友张乘运出面说明了宝物的来历,最后,双方达成买卖协议。
8、交易完成后,玛宝哈说出龟壳的秘密。原来,龟壳是鼍龙蜕壳成龙后留下的。壳中有二十四肋,按天上二十四气;每肋中间节内有一颗大珠,乃夜明珠,无价之宝。众人称奇,也有人道:“便宜了这回回。”
9、从此,文实定居闵中,娶妻生子,家道殷富不绝。
与谢肇淛的《五杂俎》中所记录的回回识宝传说不同,明话本小说的情节更为丰富。每一情节中又铺设了推动情节发展的动因,使得故事中高潮迭起,引人入胜。这说明明代时期,回回识宝传说在民间社会影响很大。民间艺人与文人对此类传说有一个共同的认知,这种认知就像小说末尾总结的“运退黄金失色,时来顽铁生辉,莫与痴人说梦,思量海外寻龟”。因此,财富既是一种机缘,也是一种时运,这也是明朝人的又一种财富价值观。
总之,从胡人识宝故事到回回识宝传说的衍化过程,恰好印证了回回民族的演进历史,也反映了回回民族的从事商业活动的历程。直至今日,回回识宝传说仍然在回、汉等民族中广为流传,并成为回族民间文学中最显著的文化符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