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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进入沙漠(1)

我们一共杀死了9头大象,整整两天,我们都在割象牙、把象牙运回营地,并把它们埋在一棵大树下的沙土里,那棵树非常显眼,方圆几英里都能看到。象牙非常精美,是我见过最优质的。每根象牙约重40到50磅,踩死希瓦的那头大象的一对象牙,我们估计得有170磅。

至于希瓦,我们把他的遗体埋在一个食蚁兽的洞穴里,身旁放了支长矛,希望在通往极乐世界的路上保护他。第三天,我们又踏上了旅程,盼着某天还能活着回来挖出这些象牙。沿着预定的路线,经过长途跋涉,我们终于来到了卢坎加河附近的斯坦达,一路上经历的艰险我就不一一细说了。斯坦达是我们探险的真正起点。刚来到这里的情景,我至今记忆犹新。河流右边零散有几间当地人的房屋,还有一些石头堆成的牛棚,河边有几处耕地,是当地人种植谷物的地方。往北一点是一大片草原,成群的小动物在草原上来回活动。河流左边是一望无际的沙漠,看来这里就是富饶的乡村最靠边的地方。至于是什么自然原因造成了这种鲜明的对比,谁都不清楚。但情况就是这样。

一条小溪流过我们扎营的地方,小溪对岸是石头坡,20年前,我亲眼见到可怜的西尔韦斯特雷寻宝失败后从那里爬回来。斜坡那边就是干枯的沙漠,只生长着耐旱的灌木。

傍晚时分,我们搭好了帐篷,太阳像个大球一样慢慢沉下,耀眼的余晖洒满整片沙漠。古德留下来安排宿营的事,我带着亨利爵士走到对面的斜坡顶,眺望广袤的沙漠。天空一片澄澈,我依稀能分辨出遥远的前方苏里曼冰山淡蓝色的轮廓,山顶有些地方还覆盖着白雪。

“看,”我说,“那就是围绕着所罗门王宝藏的屏障,天知道我们能不能爬上去。”

“我弟弟应该在那里,果真如此,我无论如何都要找到他。”亨利爵士语气中充满自信,是个真正的男人。

“希望如此。”我说着,转身看看身后的营地。这时,我发现我们并不是唯一在这里的人,身后还有一个人正热切地望向远处的群山——是高大的卡菲尔人乌姆宝帕。

看到我发现了他,那个祖鲁人就开口了,和自己的主人——亨利爵士说话。

“你们是要到那里去吧,因库布?”(“因库布”是当地的土话,我觉得是“大象”的意思,是卡菲尔人给亨利爵士起的名字。)乌姆宝帕用长矛指着高山问道。

我厉声问他为什么用这种随便的语气和自己的主人说话。当地人为了交流,给别人取名字是很正常的事,可当着那个人的面用这种非正式的名字称呼别人,则是非常不体面的行为。乌姆宝帕听了我的话居然轻笑起来,这可惹恼了我。

“你怎么知道我和我伺候的这位老爷不平等呢?”他说。“显然,从身材和眼神就知道,他出身贵族。可说不定我也是贵族呢。至少,我和他一样都是身材高大的人。马库马扎恩,把我的话翻译给主人因库布听吧,我有话想跟你们说。”

我很生气,不能接受一个卡菲尔人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不过奇怪的是,他让我很惊讶,此外,我也很好奇他要说什么。于是就把他的话翻译给亨利爵士听,同时还告诉亨利爵士我觉得乌姆宝帕是个狂妄的人,行为实在过分。

“没错,乌姆宝帕,”亨利爵士说,“我就是要去那里。”

“这是片广阔的沙漠,里面没有一滴水,那些山都很高,山顶还有雪,而且没人知道太阳落下的地方有什么,因库布,你怎么来的?为什么要去那里?”

我翻译了乌姆宝帕的话。

“告诉他,”亨利爵士说,“我去那里是因为我相信我的亲人——我的亲弟弟之前去了那儿,我要去找他。”

“因库布,是这样的,我路上遇见过一个霍屯督人,他说有个白人两年前和一个仆人——也是个猎手,一起走进了沙漠,想翻越高山,至今都没回来。”

“你怎么知道说的是我弟弟?”亨利爵士问。

“不,我不知道。但我问那个白人的长相时,霍屯督人说他有明亮的眼睛和黑色的胡子。霍屯督人还说,和白人一起去的猎手是个穿着衣服的贝专纳人,名叫吉姆。”

“那就没错了,”我说,“我很了解吉姆。”

亨利爵士点点头说:“我也确定了。乔治决定做的事就一定会去做,他还是个孩子时就是这样。如果他想翻过苏里曼冰山,那肯定已经翻过去了,除非发生意外,我们必须到山那边找他。”

虽然乌姆宝帕不太会说英语,可他听得懂。

“因库布,这趟旅程可不短啊。”乌姆宝帕说完,我翻译了他的话。

“没错,”亨利爵士说,“是很远。可一旦下定决心,就没有双脚到达不了的远方。乌姆宝帕,一个人只要有爱的指引,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生死之事愿意听从上帝的安排,那就没有他做不成的事,就没有他翻越不了的山,也没有他穿越不了的沙漠,除非他不知道山和沙漠处于何地。”

我翻译了亨利爵士的话。

“我的主人,您说得非常好,”这个祖鲁人说——尽管他不是个真正的祖鲁人,我还是经常称他为祖鲁人——“这才是真男人嘴里说出的话。您说得没错,因库布,我的主人。听着!什么是生命?生命是一片羽毛,是一粒小草的种子,被吹来吹去,也许它会生根发芽,圆满而终,也许会被带到天堂。可如果这粒种子自身饱满,就能走得更远,抵抗空气的影响,尝试探寻自己的路是件好事。人终有一死,最糟糕的不过就是死得早一点而已。我的主人,我愿意和你一起穿越沙漠,翻过高山,除非我倒在半路。”

乌姆宝帕沉默了一会儿,又接着说起来,他言辞有力,运用了祖鲁人非常热衷的修辞方式。在我看来,这些不过是苍白的重复,正是这个民族缺乏诗意与智慧的表现。

“生命是什么?告诉我,噢,聪明的白人,了解世界上所有秘密的白人,了解所有星球的白人,了解宇宙的白人。是谁从远方无声地传递了你的话语,告诉我,白人,告诉我生命的秘密——它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

“你不能回答我的问题,你并不知道答案。听着,我来回答。我们从黑暗中来,到黑暗中去。正如黑夜里被暴风雨追赶的小鸟,我们从虚无中来。某一刻,火光将映出我们的翅膀,哦,看!我们又回到了虚无中。生命什么都不是,生命也是一切。生命是死神的手,我们迟迟不肯接近。生命是夜晚发光、白天变暗的萤火虫,是公牛在冬日里的呼吸,是跑过草原、消逝在夕阳中的影子。”

“你是个奇怪的人。”乌姆宝帕说完,亨利爵士说道。

乌姆宝帕大声笑起来。“在我看来,我们并没有太多不同,因库布。也许我也是到山那边找弟弟的。”

我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你是什么意思?”我问,“关于那座山,你都知道什么?”

“我知道的不多,一点而已。山的那边有片陌生的土地,既美丽又神奇。那里有勇敢的人,有树木溪流,有雪山还有一条白色的大道。这都是我听说的。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天快黑了,活着的人才能见到那种美景。”

我再一次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他——这个人知道的太多了。

“马库马扎恩,你不用怕我,”乌姆宝帕看我看着他,就对我说开了。“我不会暗害你,也不会耍花招。要是我们能到达太阳落下的地方,我会告诉你我知道的事情。但死亡笼罩着那座山。明智一点,回去吧。我的主人们,如我所说,还是回去猎象吧。”

他没再多说一个字就拿起长矛向我们致敬,转身回营地去了。很快,我们就看到他和其他卡菲尔人一起清洗枪支。

“他真是个怪人。”亨利爵士说。

“没错,”我附和道。“相当奇怪。我不喜欢他的举止。他知道一些事,却不说。但我想和他争论也没用。我们正在进行一次奇怪的旅程,多一个神秘的祖鲁人也不算什么。”

第二天,我们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当然,我们不可能带着沉重的猎枪还有其他工具穿越沙漠,于是就遣散了脚夫,和一位上了年纪的当地人做了笔交易。这个当地人在沙漠边上有间房子,我们请他保管武器,直到我们回来。看到他贼溜溜的目光,想到要把这些有用的工具交给一个贪婪的土著老贼看管,我实在不放心。不过,我采取了一些防范措施。

首先,我把所有的枪都装上子弹,上好膛,告诉那个老头要是他敢碰这些枪,枪就会发射子弹。他马上就用我的八口径步枪试了一下,确实有子弹打出来,在一头正好刚回栏的公牛身上打了个洞,而枪的后坐力也把这个人震得摔了个跟头。他站起来,大惊失色,看到自己失去了一头牛而非常生气,不过却没敢让我赔,现在,他无论如何都不会碰这些枪了。

“把这些魔鬼扔到房顶上吧,”他说,“否则总有一天它会把我们全杀死。”

听到这话,我告诉他,我们回来的时候要是丢了一支枪,就用魔法杀死他和他的亲人。要是因为我们死了,他就敢偷枪的话,我做鬼也会纠缠他,让他的牛都疯掉,还会把牛奶变酸,把他的生活搅得一团糟,而且我还会把枪里的魔鬼放出来,用一种他不喜欢的方式和他谈谈。我让他先想好后果。听完之后,他信誓旦旦地说会像照顾自己父亲的灵魂一样好好照顾这些东西。他是个非常迷信的老卡菲尔人,也是个十足的恶棍。

妥善处理好多余的工具后,我们就开始整理自己——我、亨利爵士、古德、乌姆宝帕还有文特乌戈尔——一路上要带的东西。我们能带的很少,但都得尽力带上需要的,每个人大概要带50磅的物品。下面是我们要带的东西:

三支快枪,200发子弹。

两支温彻斯特牌连发步枪(是给乌姆宝帕和文特乌戈尔用的),200发子弹。

五个科克伦水壶,每个水壶里装了四品脱水。

五张毯子。

25磅重的肉干——就是晒干的肉。

10磅上好的混珠礼物。

一系列的药品,包括一盎司奎宁和一两件手术工具。

我们的匕首,几样杂物,比如指南针、火柴、小型过滤器、烟草、一把泥铲、一瓶白兰地还有要穿的衣服。

这就是我们全部的装备,对这样一次冒险来说,这些东西的确不多,但我们不敢带更多的东西。实际上,对每个人来说,背着这些东西穿过炽热的沙漠已经很不容易了,这种情况下,每一盎司都是负担。但我们也不能再减少重量,因为带的都绝对是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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