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宁在家浑浑噩噩地待了几天,总算把忙乱了那么多日子消耗的精气神补了回来。一时想起阴阳两隔的母亲,又是心酸不已。闲下来忽然便想起那个叫做朝露的露珠,自己答应了要陪她重新活过三世,这还欠了两世,怎么这么久也不见人影了?
可是中国那句古话怎么说的来着,“说曹操曹操就到。”这天晚上,朝露就再次登门了。
“我知道左姑娘最近经历了大事,不好意思前来相扰。”朝露解释着。
左宁殷殷地给她让座,从心里感激她的善解人意。
不过,左宁发现了有些情况似乎不太对,她揉揉眼睛,“是这屋里的光线出了问题还是我眼睛有了毛病,为什么今日看你模模糊糊的,好像很不真实。”
朝露道:“哪里都没有问题,的确是我变得不清楚了。”
“为什么?”
“我们这些冤魂怨鬼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多年的怨气集聚。只要怨气散了,我们的形体也就消失,可以转世为人了。我是三世怨气,如今散了一世,所以身形就变得模糊,待三世怨气完全消散,你也就看不到我了。”
“哦哦哦,原来如此,怪不得我帮助过的那些鬼啊魂啊一个个都悄无声息地没有了,连一个回来给我道谢的都没有,原来是这般缘故。啊,那我真要恭喜你了,总算能看到希望了。”
朝露点点头,“是的,多谢!”
朝露的第二世名唤邱芳瑾,是列孙国中一个小渔村的秀才的女儿。
这一世的芳瑾依旧美丽娇艳,虽然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可是因为她长得漂亮,性子又活泼,反倒是家中最受宠爱的一个,从小就好吃好喝的养着,和一般小门小户的孩子全不相同。
“说你幸运吧,偏偏一生中要受那样多的磨难;说你不幸吧,却每次都长了一张倾国倾城的脸,”左宁叹了口气,“真不知该如何评价。”
朝露摸摸脸颊,苦苦一笑,“若不是这样一张脸,兴许我得日子还会过得容易些。”
左宁点点头,“说的是。”
无风无浪地,芳瑾长到十二岁,越发的娇俏可人,尤其那一双黑漆漆水汪汪的大眼睛,好似有魔力一般,让人看了便错不开眼,心甘情愿的,就要沉沦在里面。就连秀才也常常惊叹于女儿的容貌,私底下跟娘子说:“瑾儿出落得这般美丽,别说小小渔村,就是放在整个列孙国,也是出类拔萃的。我们定要好好养育,这孩子注定不同凡响,说不定我们以后的荣耀,就要靠她了。”
于是,教养芳瑾更加上心,再加上她的两个哥哥此时均已成年——一个成家单过,另一个在镇子上的药铺中做学徒,秀才夫妇便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这个宝贝女儿身上,想着有朝一日,可以靠她来光宗耀祖。
这一日,芳瑾挽着竹篮去附近的山上采蘑菇。邻家的大婶给了秀才许多新鲜的鱼虾,说合着山上的一种蘑菇炖着才鲜美。芳瑾见过大婶说的这种蘑菇,当下便自告奋勇地带上了竹篮跑出了家门。
说是山,其实也并不高,倒是野味不少,偶尔还能碰上野兔山鸡,是芳瑾幼时和哥哥们最爱玩耍的地方。只是近些时候,哥哥们成家的成家,上工的上工,好一阵没有来过了,这次出来,芳瑾就像飞出笼子的小鸟,一路欢唱。
海边的天气有些变化无常,芳瑾出门时还是万里晴空,刚爬到山顶,头上就飘过来大块大块的乌云,眼看着就要下雨了。芳瑾四下寻着,好容易寻到一个被枝叶遮盖的严严实实的山洞,也没多想,就探身钻了进去。
山洞里漆黑一片,看起来很深的样子。芳瑾也不敢往深处去,就坐在洞门口的位置,在荷包中翻出火石,生了一堆火,有了温暖和光亮,芳瑾顿时觉得安心了许多。
洞外的风雨来得极快,芳瑾托腮看着外面的雨打风吹,情不自禁的,吟出父亲不久前才教的《诗经》中的句子
风雨凄凄,鸡鸣喈喈。既见君子,云胡不夷。
风雨潇潇,鸡鸣胶胶。既见君子,云胡不瘳。
风雨如晦,鸡鸣不已。既见君子,云胡不喜。
身后不知何时站了一个高大的身影,静静地听完,开口笑道:“看你小小年纪,竟然懂得这些诗句。”
芳瑾被唬地一跳,惶惶站起身,一个不稳,身子往前扎去,刚刚还给她暖意的篝火,瞬间变得恐怖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