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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们还是哥们儿吗 (1)

我给方佳呢说文娜和马哲分手了,她问为什么,我说不知道。

“是谁提出来的?”方佳呢问我,不等我开口,她自问自答道,“肯定是文娜。”

“当初马哲追她的时候她就不怎么情愿。也没什么,分就分了吧,马哲现在天天看书、上自习,比以前用功多了。”

方佳呢用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

“咱们不会分手的,”我说,“除非你提出来。”

“我不会,永远都不会。”方佳呢紧紧地抱住我。

宋凯成仍然不经常回宿舍,秦重每天都很晚才回来。马哲也很晚才回来,他不主动和我说话,我给他说十句,他都不一定能回一句,只点头。我越来越不想回宿舍了,感觉宿舍里比外面还冷,每天都和方佳呢在外面待到很晚才回去,并经常提出要去她家过夜。方佳呢也总是要和我待在一起,一但分开,她就会不断地发信息来问我在干什么,和谁在一起,如果我说在宿舍,她甚至要我用宿舍电话打她手机,以证明我真的是在宿舍。她似乎从马哲和文娜分手这件事中意识到了什么。

“咱们回宿舍吧,外面挺冷的。”我们从食堂吃完晚饭出来,我说。

“不,我想和你在一起。咱们去看电影吧?”

我其实也不想回宿舍,但对看电影也没什么兴趣。

“佳呢,咱们干脆搬你家去住算了。”

“好。”方佳呢很高兴地答应,然后问,“为什么?”

“天太冷了,我不想在宿舍住了,你家有空调。再说,也快放寒假了。”

“好好好,我早就这样想了。”

我回宿舍去收拾几件衣服和卫生用品。有人睡觉恋床,换了床就睡不着,而我睡觉恋枕头,换了枕头就难以入眠,所以我把枕头也放进了包里。

“马哲又去教室了吗?”我问秦重。秦重刚洗过脸,正对着镜子梳头,看样子是马上就要出去。

“可能是吧。”

“我搬方佳呢家去住。我床上的被子你和凯成拿去用,褥子给马哲。天冷了。”

马哲是南方人,很怕冷,而我比较胖,身上暖和,所以他每年冬天都找我合铺,跟我睡在一起。我那时经常抱怨:“我比妓女都不如,被人睡了这么长时间一分钱都没拿到。”

“我过几天可能也要搬出去住,许露的一个老乡在外面租了一套两居室,有一间还空着。”

“什么时候搬?”

“就这几天,现在只是说有可能,也许不搬。那房子不太好,没有空调也没有暖气,比宿舍里还冷。”

我把装进包里的衣服又拿出来,说:“你搬我就不搬了。凯成这段时间经常不回来,咱们都搬走,宿舍里就剩马哲自己了。”

“要不,咱们就都别搬了。你和马哲……”

“我还是搬吧,寒假后再搬回来。”我继续收拾东西。

“吴宇,马哲和文娜分手这事里面也有你的原因吧?”

我停下来,看着他。

“我早就看出来了——马哲从分手之后就不怎么答理你。”

“我真不……”

“不怪你,我都听许露说了。等马哲好点儿了,咱们在一起喝一场,就什么事都没有了。”

“这事交给你了,看马哲哪天心情好,给我打电话,我请客。”

“恐怕也得等到寒假开学之后了。哎,吴宇,你还不知道吧,文娜跟咱们在一起喝酒的那天晚上才和马哲第一次干那事。”

“干哪事?”

“你他妈……你在我面前还装纯情小处男吗?”

“哦,”我恍然大悟,“不可能吧,谁说的?”

“第二天文娜在许露那儿哭了一天。她本来是一直都不愿意的,每次在外面开房都只看电视,那天晚上她喝多了,马哲趁她不清醒就把那事给做了。靠!也够难为马哲的了,和一个自己喜欢的女孩在一起睡了那么多夜,硬是不让办事。好不容易办成了吧,又分手了。文娜说她不恨马哲,但也不欠他什么了。”秦重继续梳头,“马哲恨你恨得有道理。换了我,非他妈搞死你。”

我到自习室去找马哲,几幢教学楼的自习室都找遍了也没找到他。给他打电话,关机。从马哲和文娜分手之后,我好像就没见马哲再用过手机,也没见他充电,可能是不用了吧。

秦重不在宿舍了,我拿了包去方佳呢寝室楼下等她。

我们刚上公交车,我隔着玻璃窗看见马哲一个人抽着烟从对面的小街出来。他走得很慢,低着头。他的头发被风吹乱,遮盖了大半个脸,暮色中我看不清他的表情。那条小街里,有我们经常去的饭馆和电影院,有过我们的欢歌笑语……马哲和文娜的第一次见面也是在那里。不知道马哲在想什么。

我把枕头和方佳呢的枕头摆在一起:“有它的地方就有我,没它的地方即便是有我,我也睡不好。”

“它也是我的。”方佳呢把两个枕头都抱在怀里,说,“它俩是一对儿。”

我和方佳呢在她家开始了公然的同居生活。有课的时候,如果心情好,我们就像别人去上班一样一大早就赶往学校,放学后再回来;没课的时候,我们就睡到中午才起床,然后做饭吃、看电视,或者出去逛街。

我让秦重和宋凯成想办法再给马哲介绍一个女朋友,他俩说马哲说他不想再谈恋爱了。

马哲上课时也不和我们坐在一起了,一个人坐到最前排,但上课时经常睡觉。

我和文娜偶尔在教学楼碰面,彼此都不说话,连招呼都不打,形同路人。

天真的冷了,没有雨雪,也没有风,干冷。在我的印象中,那年冬天好像只在刚开始的时候下过一场雪,但整个冬天却都冷得厉害。

方佳呢很会伺候人,换句话说,就是她很具备发展为贤妻良母的潜质。和她住在一起,我想一星期不洗澡都难,袜子更是三天一换。但人这个东西就是怪,我从前三天洗一次脚,一星期换一次袜子,换的还是脏袜子,什么事都没有,但自从在方佳呢的监督下卫生起来之后,却患了脚气,痒得厉害,并伴有小面积溃烂,抹了好几次药才好。吃的方面更是不必说,方佳呢在浪费了四只肘子之后终于会做水晶肘子了。投桃报李,我也小露一手,做一些盘油炸花生之类的小菜给她吃。

我做油炸花生的时候,方佳呢格外兴奋,围着我团团转,说没想到我还有这一手,又说他爸爸从没进过厨房。

“方佳呢同学,如果你把我和那些普通男人相提并论,那你就错了。我可是天上掉下的驴腿——不是凡角(脚)儿。”我一边说着一边从锅里夹了一粒花生米给她,“尝尝脆不脆。”

方佳呢张嘴接住花生米,还没嚼就吐了出来,尖叫道:“哎呀,烫死我了。”

“你他妈真是笨得可怜。”我大笑起来,“哥哥我今天教你一招——知道怎么尝热花生脆不脆才能不被烫着吗?”

“不知道。”

“很简单——让别人去尝。”

“啊?”

“还有一个办法,你知道吗?”

“什么办法?”

“等凉了再尝。”

美中不足的是方佳呢家的卫生间不能使用。我要把门踹开,或是请专业人士来开锁,方佳呢都不同意。我说:“里面不会是藏着你爸贪污来的钱吧?(她爸是一个行政单位的领导)”

“要你管!”每次说到那卫生间,方佳呢都很不高兴。

于是,我们每天上厕所都得跑到楼下的公厕去。后来在一次逛街的时候,见路边一个小摊上有卖痰盂的,我们就买了一个来,小便用,从此省去一半麻烦,而方佳呢每天就多了一项必备功课——起床后到楼下公厕去倒小便。俨然一个旧时代的小媳妇。

人都是安于享受的,既然方佳呢如此厚待,我也就不说什么了,只坐享其成。我经常坐在沙发上边喝茶边看电视,悠哉游哉的,偶尔还会责怪她:“媳妇,这就是你的失职了,你怎么能让我的杯子里断水呢?你得不时过来看看,没水就马上添热的来。”

方佳呢似乎很情愿做这一切,任劳任怨,乐此不疲。有时候我看她一个人忙来忙去的,要帮忙,总是遭到她的拒绝。

我有点儿不好意思了:“佳呢,你总得让我干点儿什么,要不然我还真有点儿害怕。”

“怕什么?”

“俗话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对我太好,我怕你提出什么过分的要求来。”

“我只有一个要求。”

我吓一跳:“我靠!秋后算账的时候到了。你就当我什么都没说,继续忙你的吧,”

我转身要走,她拉住我,搂着我的脖子说:“别害怕,是你能做到的,只看你愿意不愿意。”

“什么?”

“永远都不能喜欢别人,只喜欢我。”她很认真地说。她每次说这句话的时候都是那么认真。

“可是我已经不喜欢你了。”

“啊?”

“升华到爱了。”

“这还差不多。”

她在我脸上亲一口,继续去忙乎了。

考试对大多数学生来说,都像痛经的女孩之于例假——深恶痛绝,同时又无可奈何。眼看期末考试在即,我只得借别人的笔记复印了一份,拿到方佳呢家里来看。我有一个坏毛病,看教科书必须蹲在厕所里看才能记住,而对别的书则无此要求。这毛病是被我爸逼出来的。小时候,我一但考试失利,我爸就把我关进卫生间里让我看书,什么时候能把卷子上的题都解答正确,什么时候放我出来。小学那几年,每次我考不好他都把我关进自家的卫生间。等我上初中之后,他发现这一招效用不大了,就开始把我往街上的公厕送,认为在那地方更能激发我学习的潜力。

然而“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长此以往我对公厕也习惯了,不但能在里面若无其事地看书,甚至还边看边唱。高中时,我突然发现自己不在厕所看书就记不住东西了,并且厕所越臭我记东西的效率就越高。高三复习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是在公厕度过的。为了保证我学习的高效率,我爸每天一大早就起床去公厕门口守着,不让环卫工人打扫,以保持里面味道的浓郁,他还把家里的空调搬到公厕去了。此事被当地电视台知道了,来采访我爸,问他作为一个普通人怎么会有这么高的素质,居然把家里的空调搬到公厕来为在此解秽的人驱暑。我爸腼腆,不太会说话,只说:“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我只是做了一个普通人应该做的事情。”

幸好我的视力犹如抗战时期的红军一样顽强,在那样的艰苦环境考验之后依然完好,至今虽然不像四五岁时的纪晓岚那样可以夜间见物如在白昼,但比成年后的纪晓岚好多了——一点儿都不近视。

上大学之后,我之所以经常考试不过关,不是因为我不学习,而是学校的厕所不够臭,在那里看书没有效果。

方佳呢家楼下公厕里的味道还凑合,缺点是我刚在里面开始紧张的复习,就引来了许多人的注意,并有人企图给精神病院打电话,我只好把裤子脱下来,解释说我便秘得厉害,一蹲就得几小时,为了打发时间,才看书。大冷天里,露着屁股蹲在那里不是什么好事,冻得难受。如此一来,复习效率就打了个不小的折扣。我很为考试担心。

方佳呢成绩好,不担心会考不及格,无聊的时候才看几眼书,对我的愁苦很不理解,说:“不就是读读记记吗?有这么困难吗?”

“说得容易,你试试。”

给她指定书上的一段文字,让她读会背,她居然几分钟就搞定了。

“怎么样?”她得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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