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先生目送了约翰离去,莉莉不知什么时候竟站在八哥面前,这八哥通体黑色,前额有长而竖直的羽簇,有如冠状,翅具白色翅斑,飞翔时尤为明显。尾羽和尾下覆羽具白色端斑。黄色的嘴乳像是撒娇一般蹭在莉莉的手掌心里。“多乐多乐,你太棒了,我给你加餐。”
八哥好像听懂了,兴奋地叫着:“加餐、加餐、虫子、虫子!”
荣先生听了,这才压下去的气,突地又起来了。“好好一只八哥,都给你惯坏了。”
莉莉也不恼,反而更加得意地说:“干爹惯坏我,我就惯坏这些鸟儿,都一样。”
“哼,我看,不止我惯坏了你,连带着你的父亲和哥哥都惯坏了你,惯得你无法无天,跟我进来。”荣先生随手将大门锁了,两人一前一后走进了内室。
八哥乖巧地站立在莉莉的肩膀上,那模样要多亲昵有多亲昵。莉莉手上提着装着鸦鸦的鸟笼,跟在荣先生身后。
“听说,再有半年你就大学毕业了。”荣先生将乌木光滑的拐杖依傍在西洋皮艺雕花沙发身边,一撩大褂,端坐在沙发上。
“嗯。”莉莉把鸟笼挂在了雕花书桌上,看了看墙上挂着的油画,闷声回了一个字,再不说了。
荣先生也不去看她,一双精明的眼睛变得浑浊,盯着雕花书桌的老虎脚,“你母亲临终前,说不让你再牵扯进帮派内,我从不食言,你想让我将来去见你母亲的时候如何交代?”
“父亲病重了,哥哥可以时时见他,却不让我见他,哥哥做了那么多,就想将青帮的势力收拢,我不可以做,哥哥却可以?”莉莉转头看向荣先生,语气中都是不服输。
“你哥哥是长子,将来有一天,他也要退下来的。”荣先生摇了摇头,其实如果有办法,他怎么会让卡洛斯跟着他父亲做黑帮。
“干爹,你是我最尊敬的长辈。你的话,还有母亲的期望我都明白,但是青帮,哥哥有份,我也有,即便我没有,争我也要争回来。”莉莉再次看向画像,藏青色的背景越发乌青,手中不禁紧拽着拳头,“青帮也有母亲的一份,我为何不能争。”
不是询问,也不是质疑,是肯定。荣先生知道自己再说已无意义了。
“唐人街是你母亲最后生活的地方,往后什么处罚都不要在这,不要脏了这里的地。”荣先生一抬手,八哥离开了莉莉的肩膀,飞向了那截绣着暗花的衣袖。“你既然要争,争到最后,可要彻底毁了才好。”
“干爹......”莉莉看向荣先生,眼里阴晴不定,旋即露出了笑容,“那是,当然。”
“你走吧,很晚了。”荣先生听得出她的兴致盎然,但他不忍看。莉莉也没有发现,从进来到现在,荣先生根本没有正眼看她,这是从未有过的。
“好,不打扰干爹休息了。”莉莉鞠了一躬,退了出去。
荣先生左手有一下没一下地顺着八哥身上的黑羽,听到那声长长的木门沉重地打铐声,心也一沉沉到谷底了。
右手一抬,八哥顺从地飞出了内室,回到了大堂梁上的位置去。
从怀里掏出一台小巧的手机,拨通了里面唯一一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一把沧桑的男人声,标准的美式问候,“怎么样?”
“你如愿了,她入局了。”荣先生话刚落音,那头立刻传来了欣喜若狂的抚掌大笑。
“请你记住兰死前的话。”荣先生像是厌恶不及般挂掉电话,要把这笑声隔绝掉。
百草堂又陷入了寂静,诚如兰去世之后,这个百草堂越来越孤寂了。这种寂静像是看不见的黑雾一样笼罩在荣先生的身上,唯有她的孩子——莉莉和卡洛斯,犹如日暮途穷之时,穿透云层而下的光,是我的希望啊,也是兰的希望。
唐人街,福克斯俱乐部。
不管外面日沉星起,俱乐部内还是有三三两两的喝酒寻乐的客人。俱乐部是会员制的,初级会员会呆在一楼宴会厅。高级会员会员金色的徽章别在西装领口上,统一待在二楼桌球室或者三楼的桑拿房,二十四小时供应各种洋酒。
俱乐部最高有五楼,四楼为空,无人踏足。
五楼是唐人街青帮,莫兰斯佐治一世是青帮的老大,也是福克斯俱乐部的老板,他有一个独子卡洛斯,青帮垄断了整个唐人街的烟酒行业,包括所有酒楼的日供。所谓日供就是开门七件事:“柴米油盐酱醋茶”,当然,这个年代已经没有了柴,所有酒肆都是用的天然气,还有少量的煤气。
可以说,日常生活要用的物品,几乎都握在青帮手中。
1977年,二十五岁的莫兰斯佐治从芝加哥搬到了纽约上城,又从上城搬到了唐人街。上世纪七十年代的芝加哥早已经过上了现代化的生活,不仅别国人做着美国梦,连莫兰斯也一样做着美国梦,原本的莫兰斯在芝加哥开了一家咖啡馆,不知道为了什么原因,变卖了所有家产决意去往当时赫赫有名的罪恶之城“纽约”。七十年代的纽约,正在经历越战战败的经济大萧条,所有黑暗的势力蠢蠢欲动,几乎要摆到明面上来,光明势力也要避其锋芒。几乎所有的中产阶级逃离纽约,连曼哈顿城也一时间人去楼空。
眼光独到的莫兰斯趁此机会,用当时的全副家当,又向银行抵押了祖辈的农场和庄园,将曼哈顿,上城的几乎一半的街铺和小型超市全部包揽了,当时的唐人街,就是一个廉价工人聚集地,但是异常团结,莫兰斯将收回来的超市全部招聘华人工作,甚至在八十年代初,几任纽约市长的铁腕自治复苏时,一举将所有纽约城全部的产业变现,全部撤回了唐人街,这一撤,就退了整整四十年。
莫兰斯偏爱东方文化,尤其最爱中国。莫兰斯除了英语,最流利的是上海话吴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