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知道莫兰斯这么离开纽约的原因,有人说他被当局警告,逼不得已才退走。
最令人讶异的是,莫兰斯的独子,卡洛斯。
莫兰斯是典型的白色人种,一头金发特别显眼,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
而卡洛斯,棕色的发色,白色皮肤,蓝色的眼眸,高挺的鼻子,这些种种迹象都表明卡洛斯很有可能是北欧人。
莫兰斯一生没有结婚,只在他四十岁时,抱出了一个婴儿,就是现在的卡洛斯。
当时的经济开始复苏,可是各个势力都在虎视眈眈唐人街这块肥肉,莫兰斯自从撤离上城到唐人街后,成立了以华人为主的青帮。由于之前雇佣华人做工的行动获得了一大帮华人的推举,青帮的势力一度独大。可是,就在卡洛斯出生到他上高中还不停受到各种绑架以及寻仇的事情,于是莫兰斯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的惊讶的决定,那就是宣布,青帮内所有门人都有资格在他去世之后继承青帮。
有人说,莫兰斯此举是为了保护儿子安全长大,可是卡洛斯并没有失掉继承权,所以危险并不能降低;
也有人说,卡洛斯可能根本不是莫兰斯的亲生儿子,所以青帮给谁都可以。
众说纷纭,但是卡洛斯总算是能平安长大了。
说到这个卡洛斯,也是一名狠人。婴儿时期当众亮相,不管是否亲生,莫兰斯对他很特别。十岁开始接触青帮事务,到大学毕业后已经有一部分属于自己的势力,可以说新一辈的青帮门人几乎都是卡洛斯的势力,卡洛斯的处事手法跟传统的美国人一般,硬手段,不求过程但求结果的下场就是引起了四大的不满。
青帮除了莫兰斯以外,还有四大华人,分别是:
香港来的华人探长李洛,上海来的华人曾新,三代华裔林安,戏曲楼班主霍道贤。
这四个各有来头,华人探长李洛曾在唐人街连破了三桩恶性杀人案,被当时的华裔称为华人之光;曾新是一个学金融的,听说早早就在莫兰斯身后做秘书;华裔林安来头不大,祖辈就跟随淘金热来到这里,原本是在码头干苦力的,后来莫兰斯招了他为保镖,也将几个码头的苦力全部收编到青帮;至于戏曲楼的班主霍道贤,听说只是因为莫兰斯喜欢听昆剧,所以顺便收的。
在卡洛斯十二岁那年,卡洛斯在学校被武装分子强行掳走,当时放出声说,什么都不要,只要戏曲楼的霍道贤来换。可谓是吓坏了众人,莫兰斯没有出面,倒是其他三人去求了荣先生,由荣先生牵头去劝霍道贤,霍道贤这才答应了去赴约。
当时约在了唐人街里唯一一间教堂内,当时只有荣先生和霍道贤进去,外面的人等了半晌,只听到一声枪响。枪响之后,荣先生抱着迷晕的卡洛斯,霍道贤最后出来,还一把火烧了教堂,并扬言,此生再不唱昆剧。
没有人知道当年绑架案的主谋是谁?也没有人去阻止。此后要绑架卡洛斯的人还是络绎不绝,要霍道贤再次唱曲的人也不少,他都一一回绝了。
李洛对林安十分要好,对霍道贤却交情一般;曾新原是上海人,昆剧是上海一绝,霍道贤是霍家一派最后的传人,从此不再唱很是遗憾,对霍道贤很是亲近。
自从莫兰斯说了青帮所有人都有资格争夺继承权利后,地下的人纷纷站场,奈何四大虽不相处亲厚也不会自相残杀,唯有一小撮想出头的人,盼星星盼月亮地就盼着卡洛斯快点长大,长到可以跟四大平分秋色。
而这一小撮人,其中有两人最为凶残,一个是托马斯,一个叫亨特。都是美国人。也是卡洛斯的大学同学。
福克斯俱乐部今天可能不太适合来消遣,卡洛斯一向不喜欢美国式常春藤式的西装,他一贯的装扮都是典型的传统英式西装,整个肩部形状很窄,外套腰身偏高,尾部自然下摆,西装后侧开叉,有点倒三角沙漏的形状,这种剪裁的西装穿在他身上,再配上他那副北欧风格的高冷淡,别说女人,连个男人看了都移不开眼。
托马斯和亨特跟在卡洛斯身后,三人呈金三角的模样出现在福克斯俱乐部。原本一派祥和的氛围突然就变了。那些在喝酒的华人看着卡洛斯基本笑不出来。
“佐治先生。”侍应也是硬着头皮上前问候,要知道,这个小祖宗平时都很少来一楼,基本直奔三楼桑拿房,或者上顶楼找老大的。
“父亲在吗?”卡洛斯语气十分冷淡,只问了一句。
“不清楚。”侍应笑着回答说。
“那请你来是为了扶贫吗?”卡洛斯身后的亨特发话怼了侍应,嚣张之势让人难以招架。
“这叫忠心,”霍道贤一身青褂站在了二楼的平台上居高临下地回答道,“连个侍应都知道不应该随便泄漏主人的行踪,我看卡洛斯找你做助手才是扶贫吧。”霍道贤双手背在身后,盯着卡洛斯,连眼角都没给亨特。
从宴会厅看向二楼平台,卡洛斯对霍道贤的出现很是意外,霍道贤那身大褂和百草堂荣先生的习惯很是一致,卡洛斯眼中的冷意稍稍退却了些,不苟言笑的他挑衅般抬头看向霍道贤,露出了今天第一抹微笑。
“霍叔叔,”卡洛斯这声倒是很恭敬。“不知道霍叔叔今天在这里,我有事,先走了。”
说完毫不犹豫地就转身走了,亨特和托马斯也紧跟随后。霍道贤看着卡洛斯的背影,眉头就没松开过。
“身后跟的都不知道是人是鬼,这次,想出头也难。”霍道贤身后坐着一位牛仔大扮的老男人,举着一大杯啤酒,说罢还打了个长长的酒嗝。
霍道贤闻到,眉头皱得更深了。
“哎,莫兰斯可是说好了,四大谁都不准插手,我知道你心疼那小子,但你还是不要插手比较好,不然,哼”李洛敲了敲圆桌,“小心你那把骨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