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悦被送去抢救了,那个医生在把她送进手术室时,看我们的眼神都是厌恶的。我发誓真的不关我的事,我只是一个好人。呃,起码在这件事上。
悦悦被送进去了三个多小时都没有出来。于是我决定出去抽上那么一支香烟,在这里实在是待不下去了,那种压抑的气氛让人喘不上气来。
我走出了医院的大门,找了个马路牙子坐下,刚点燃手中的健康杀手,却看到叶以轩也跟出来了。
他挨着我坐下,然后伸出了手:“能给我一根吗?”
我很好奇他一个清华大学,呃,清华大学医学院也算是清华大学吧,我很好奇他一个清华大学的高材生怎么学会抽烟的,但是还是给了他。不该好奇的事就不要好奇。
叶以轩和我非常和谐地默默抽着烟,也不说话。我觉得他可能不怎么会抽,呛的直咳嗽。但是却还是坚持着抽完了一整支,然后和我一起站起身往那个压抑的等候室。
我踩灭了烟头,正要迈开步子,走在前面的叶以轩却突然回头,然后注视着我的脸,在我目瞪口呆之下,给我鞠了一躬。
“陈风,你帮我报完了仇,以后,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说完也不等我做什么反应就径直走了回去,这人,脾气真臭。不过说实话,要不是他的内心极度扭曲的话,这个人还真是一个可交的朋友,起码跟他相处的日子里,虽然他给我留下了许多的阴影,可还确实没伤害过任何一个人。
而且,就算是他现在这样,我也仍然觉得他是一个可交的朋友。像他这种人,只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只好你对他好,他就会加倍的对你好,只要你对他付出,他就会加倍的回报你,即使他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他甚至会回报给你他的生命,所以我丝毫不怀疑他刚刚说的话,是真的。
我们足足等到了晚上,悦悦终于脱离了危险,但是医生告诉我们这个孩子以后可以要永远地失去味觉了。不过这对于我们来说,或者对于悦悦来说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这次的行动对于我们而言有着非凡重大的意义,我们不仅拯救了一条幼小的生命,同时也意味着,我们之前的闭关生活结束,从今天起,我胡汉三.....我陈风又回来了。
我和秦雨遥蹑手蹑脚地走进了病房,悦悦正在熟睡,之前那惨白的小脸终于有了一丝人类应该有的红润。她的身上插满了各种各样的管子,比之我当时住院时的数量阵仗还要吓人。
其实悦悦真的是一个很清秀很可爱的小姑娘,就是我见犹怜的那种,就生得这样的女儿,放在我家里,我连打一下都舍不得,别说......算了,我不愿意想那些。可能这是命运对她的嫉妒吧,也可能就是她命里有此一劫
我们回去了,医生说悦悦需要住院观察,秦雨遥自告奋勇地要去照顾悦悦,然后被全票通过了。没道理拒绝她呀,我们这里可能也就只有这么一号人能胜任这份工作了,我和迷彩正愁着怎么和她开这个口呢,她却自己送上门来了。
第二天,秦雨遥真的去医院照顾悦悦了,我本来想和她一起去来着,但是迷彩说龙哥要请我和他吃饭,所以就只好各司其职了。
龙哥这个人看上去真是很随和,跟我们聊天的时候没有一点老板的架子,就像是一个老大哥一样,一直关心着我们现在的情况。在迷彩踩我脚的时候我才惊觉,如果不是他提醒我的话,在不知不觉之间我就已经把自己现在几乎所有的信息都泄露给他了。
这他大爷的还真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主,真的人,听他说话就有种蛊惑人心的感觉,比传销还传销,直到一顿饭吃完了我还迷迷糊糊地沉浸在他的世界观里。嗯,是个狠人呐,不愧能做这么大的买卖。
不过对付这种人也很容易,你就浑就完事了,虽然人家跟你称兄道弟都是假的,但是你就当真话听,一点也别跟他客气,造成别拿自己当外人。
对于这一点,我可以说是非常的专业了。因为我根本就这会应付这种场面,面对这种长了毛比猴子都精的人,我是一点都不知道该怎么说话。说白了就是情商不够用。这也是我的一个短板,也是我们这一类人的短板。
但是情商低有情商低的好处,虽然在通常的交际场合中,情商低时常会被人看不起,但是如果你从一开始就被人冠以情商低的印象,那么对于你自身也未尝不是一种伪装。
在和谐而又融洽的气氛下,我们聊得十分的开心,我一停地敬龙哥酒,而在这一天,我也终于感受到到了说相声的好处,我有着层出不穷的骚话做敬酒词,虽然龙哥根本就没有喝多少,但是这顿饭在我的努力下变得很是热门,虽然只有三个人。
后来我是被迷彩扶着走出的饭店,龙哥对我也是服气,估计这辈子都不会再和我喝第二顿酒了。我们一共要了两瓶750ml的五粮液,迷彩跟龙哥几乎也就一人一杯,剩下都是我喝的。
当然了,在这种场合下一定要保持自己时刻清醒,不然的话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我之所以敢这么虎只是因为实力在那呢。这些年我跟蚊子豆苗他们哪喝过啤酒啊,那玩意多贵呢,从来是52度的牛栏山。我觉得自己在这些年里喝过的白酒灌个游泳池啥的应该没问题。
我也想低调啊,可实力它不允许。如果说除了说相声之外,你非要让我讲出一个拿得出手的特长,这想也就是这个了。
所以我喝多了根本就是装的,但是走路走不稳是真的,我可能保持大脑的清醒,但是却没有办法保证自己的小脑不受酒精的麻痹,生物就这么进化的,我也没办法。
我之所以花里胡哨地搞这么多妖蛾子,只不过是想给龙哥留下一个缺心眼的印象,这会让他觉得我这种人并不会有什么威胁。而我想我成功了,因为我清晰地记得龙哥在这顿饭的最后告诉迷彩,让他准备准备,一个月之后带我走货。
可以说,我已经彻底的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回去之后,秦雨遥见迷彩把摇摇晃晃的我送回来担心的不行,问我这是怎么了。我抬头注视着她,然后打了一个很响的酒嗝,我想,这下她应该直接就能明白了。
这一焉把秦雨遥熏得不轻,连忙向后躲了一步,然后皱着眉在自己面前的空气中扇了扇。嗔怪地瞪了我一眼,然后从迷彩的手中把我接了过来,吃力地把我扶了回去。
我在床上躺了一秒钟,还是想吐,就在秦雨遥刚想气乎乎地问我怎么喝这么多的酒时。
其实我也没什么事,只不过今天出了点意外,不光喝了酒,还吃了很多菜,这导致我的胃在消化的过程中出现了难题,它不知道该先消化什么,有点忙不过来了。别问我为什么吃这么多菜,因为好吃呀,那一桌子都是山珍海味,都是我连见都没见过的东西。但是也不能这么说,其实我是见过这些动物的,只不过他们变成菜了之后我没见过。
除了胃里不太好受之外,我就真的没什么事了,但是秦雨遥还是很担心,不停地问我现在感觉怎么样,要不我们去医院吧,我说不用。
但是她一说医院我突然想起来了,于是努力地喘了口气,眯着眼睛问她:“对了,你今天不是去医院了吗,悦悦怎么样了?”
秦雨遥一听我问她一下子变得有点伤感:“悦悦的情况很好,不过她还没有醒。”
“哦”
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然后我就睡着了,不许说我喝多了,我没喝多,只不过当时时间太晚了,困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