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讲语文,不算多,就几句话,要理解意思,明天抽背诵。”
“还要背啊……”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
……
“今天讲数学,数学是万物之本,是探索未知最好的帮手,记住这几个符号,我写在后面的石壁上,这是一,这是二……”
……
雨断断续续的持续了好几天,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个头儿,似乎秋天正在以这样的方式,展现着她的离开。
山洞还是那个山洞,人还是那些人,兽皮还是那些兽皮,食物依旧是那些食物。感觉好像并没有发现什么变化,仔细感受,又好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是一种精神面貌的改变,没有经历过文盲时代的人,很难体会到这种感受。还记得小时候阿爷说,他去念书,第一天上学的时候,阿爷的父亲守在私塾的外面,听了一上午,最后悄摸的抹着眼泪回家的。
也许这就是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期盼,也许,这叫做希望。
而在原始社会,十数个孩子聚在一起背书,这不叫希望,这叫神迹!
更重要的人,这里所有人,都将会是奇迹的见证者。
“我现在开始相信,你之前说的话了。”
放学后,几天没说一个字的巫孃孃坐在云飞身边,突然说了这句话。
云飞回忆了一下,道:“我之前说的有点多,您指的是?”
巫孃孃道:“你说,先祖所在之地,会有许多的巫,他们聚在一起讨论学问。你说先祖有一宝,名为东风,东风快递,使命必达,再借北斗之眼,顷刻间便能叫天狗尸骨无存……人老了,记不了那么多,当时只觉得,这怎么可能呢……可是我又不好说,说了能怎样,不说又能怎样呢,至少现在是好的,将来也是好的,那故事就是好故事……但是,但是,虽然我不知道你教孩子们那些东西有什么用,仔细想来,有些东西又是玄之又玄,倒是解开了我不少疑惑……”
“哦……嗯……”,还以为你早就信了呢,这么久了又提起这一茬,云飞心里暗道:tui~人老成精!
忽然半晌没听巫孃孃吭气了,抬起头来,只觉得巫孃孃在盯着自己看,幽幽道,“其实你早已不是雉了对吗?雉以前的事情你一件都不记得……其实你就是叫云飞的先祖对吗?在雉死的时候,被你看见了,你……”
恭喜你,答对了。
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大半年,云飞如今的身份早已不怕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大家都是亲戚,更何况自己还“嫁”……给了小六丫,巫孃孃还能把自己“切片”了不成?不说巫孃孃有没有这个手段,就算大家都知道了,恐怕也只有敬畏,没有那胆吧。
更不用说,这个时代,比之更离奇的传说比比皆是,巫孃孃自己就是一个编故事的高手。也正是如此,巫孃孃会对一切离奇的事情产生怀疑的态度。
天上有牛在飞,她不信;牛下了个蛋,她还不信,但是并不反对大家看牛下蛋,至少这个蛋还能吃到嘴里不是?直到牛出现在她面前,狠狠的撞了一下她的腰:哎吆!
云飞不想正面回答这件事情,有时候自行脑补要比别人说一万句都管用,所以云飞只是“呵呵”笑了两声,便起身站在雨帘之内,对着山洞口的雨景道: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
雨幕中,空地上,几匹马是第一批享受到正式“住房”待遇的生物,虽然这个房子既不挡风,也不保暖,只是一个一人多高的牲畜棚罢了。
这是柳支族分配到喂马任务的族人,趁着下雨的间歇,辛苦劳动的成果。几根粗木以绳索捆扎埋地,一排细木扎做屋脊,不算厚的杂草捋顺了铺置其上,给几匹来自野生动物园的生灵一方庇护,避免其受到雨水的不断侵袭。
这个马棚算不上多么有技术含量,难得的是云飞只提了一嘴,就能有人把实物做出来,云飞再次相信,这个时代的人,脑袋瓜肯定和现代人一样聪慧。
喂马的两个人分别名为夜栖和夜芒,这种跟动物没关系的名字在这个时代肯定不是什么男性的好名字,听名字就知道,守夜才是他们的主要任务。
守夜最主要的工作并不是预警,而是给族火添柴和收集柴薪,喂马是云飞额外拜托他们做的事情,他们也乐在其中,至少在黑漆漆冷冰冰的长夜里,不会再那么无聊。
云飞小时候就喂过马,还喂过驴、骡子、耕牛,但是不是自己家的,是生产队的,胡乱抓一把喂着玩的而已。后来上小学以后,家里养了牛,是黄牛,长大了要杀来吃肉的,再到后来云飞跟着大人去放过羊,家里还养过两头猪,再后来猪把围栏拱塌了好几次以后,家里就改喂兔子了。直到上大学以后,养的狗被狗贩子药了去,猫不知道跑谁家不回来了,家里就不再养东西了。
说这么多,只想说明一件事,云飞知道怎么照顾这些畜生。
云飞清楚的记得,小时候爷爷半夜十一点多,去给大黄牛添料添水,还往里加豆子,早上四五点还要再喂一轮,而后就要去地里割草,割来的草用平板车带回家,再用铡刀铡成小段,堆起来,冬日里也可以喂。
爷爷养的牛,总是能比别人家先出栏,膘肥体壮,往往都能卖上好价钱,这和爷爷的辛苦分不开的。
马无夜草不肥,这句话可不是随便瞎说的,乃是数千年人类饲养驯化动物所得到的智慧结晶。
如果非要用科学来解释,那么只能这么说:自然界大部分能看到的动物,都是夜行性动物和晨昏活跃生物。
听起来似乎很不可思议,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正如只有人类才需要经常补充食盐一样,很多人可能还认为家里的阿猫阿狗也喜欢咸味……人类经常补充盐是因为人类浑身布满了小汗腺,尤其在剧烈运动后会损失大量的盐,这是自然驯化的结果,其他动物可没有一种会这样。
包括人类喜欢甜味,这是属于更早的人类源自猴子时代关于水果的记忆。而猫和狗,或者其他原本属于自然界的掠食者,最感兴趣的味觉却是“腥”,这是百万年上亿年以来大自然在基因里沉淀出来的喜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再比如说人类看到的世界是彩色的,就会有人觉得其他动物也跟人差不多?当然不是……
只有灵长类能看到彩色的世界,其他几乎所有动物看到的都是非黑即白。如果说人类活在三维世界里,其他动物更像是活在二维世界,猫胡子狗鼻子兔子耳朵松鼠尾,鲨鱼的嗅腮蝙蝠的嘴……动物们竭尽全力,也不过希望在这三维世界争得一方栖息之地罢了。
可笑的是,当身穿顶级装备的人类登上自然界的王冠时,居然会有人拿人类的短处去跟其他动物做比较。
古哲学家庄子就说过: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人类世界的认知并不适合其他生物,人类的顶级装备都是为了让人在朗朗乾坤苍天白日之下占尽优势,人类是太阳的宠儿,烈日就是人类的主场,与之相比大多数动物更像是黑夜中的幽灵。
回过头来再说马,同样的思维再发散一下,就知道驯化的奥秘了。
野生动物能不能驯化,需要几代驯化。答案是,肯定可以,只要是物种合适别瞎搞,想要把野鸡野狼野马变成驯化生物,少则一代,多则两到三代,就可以养殖出稳定的家禽家畜。
就比如说这几匹马,让人辛苦弄回来肯定不是为了养肥了杀肉的,早晚都要骑上去,拓宽族人的移动半径。
加上后来抓回来的两匹,一共3匹成年马和两匹马驹,在这里生活了几个月了。从刚来的动不动就打,到后来的蒙上眼罩后认命似的乖乖吃草休息,这些马早已适应了现在的生活。而现在,云飞觉得时机已经成熟,可以骑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
还是要讲生物学,在动物的眼里,人类的认识和它们的认知并不是一码事。
比如说鹦鹉学舌,这个大家都知道,鹦鹉并不知道它说的什么意思,只知道这样做有好吃的。再比如狗是人类的朋友,在人类的眼里,人是人狗是狗,然而在狗的眼里,狗是狗人也是狗……它们二维世界的认知并不能让它们分辨出二者之间犹如鸿沟一般的巨大差异,只能依靠嗅觉和惯性来识别敌我关系,再加上固化在基因里的社群因子,让它们觉得:哦,我们是同类。
大多数和人类相处的动物都是这么一个模式。
人类自以为天生高贵的同时,其它动物又何尝不是,不信的话尝试舔一下家里猫主子的额头,看看会不会变成大花脸。
气味相投,这是驯化的基本条件,让动物以为彼此是同类,这才是驯化的精髓。
沾染上马的气息,也就是说带着浑身马粪味,就足以让囚禁了数月的野马难分敌我。
“哦,我们是同类。”
就这么一回事!
而“骑马”这件事,则更为高级,云飞管这个叫做动物心理学。
同样,必须把人代入动物的角色,才能理解其中的奥秘。“骑马”这件事,其实可以更具体一点,描述为“人骑马”,如果把人代入同类的角色,那就是人骑……应该叫“马骑马”。
“马骑马”这个就不用解释了,就是那个……是征服……
众所周知,母马要比公马温顺,更好骑……才怪,不信就站在母马后边捅那什么作死,看母马会不会比公马脾气好。这其实是人类在马的驯化过程中,刚好处于男权社会,想当然的,产生的误会罢了。母马发情期和怀孕期,可比公马暴躁的多,最合适当作战马匹的,其实是骟马。
想让公马对主人服从,就相当于对它们……反正在它们的视角里,这是很不人道的事情,不拼命反抗才怪了。反正这种事就跟女装一样,只有第一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最重要的一点是,云飞确定这种生物跟现代社会的马长的不说一模一样也差不了太多,是同一种生物,老祖宗早就挑选好的伙伴肯定是能骑的。换作羊驼又或者斑马野鹿什么的,可以尝试,但不抱希望。
从野马到家马只需要几个月,会不会太快了?当然不会,了解过马的驯化史的都知道,早期人类甚至用家马去勾引野马,再把野马直接骑回家……彪悍之处可见一斑。
当然第一次驯马可不是闹着玩的,云飞自认为做不到原身体“雉”那般勇猛,好不容易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也不着急投胎,想到这里,云飞扭脸对着洞内喊道:
“夜栖,夜盲,别睡了,跟你们商量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