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隐入洛州后便基本不再动刀杀人的少年来说,第一次完美复仇,相当于男子及冠时的成人礼一样,需要进行一场神圣的仪式典礼来庆祝,谢天谢地谢父母什么的。当然他不可能像举办及冠礼那样敲锣打鼓地去欢呼庆祝,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已经完成了通往梦想之路的第一步。
在他记忆里,小时候每当遇到开心的事情,比如学堂课上被先生表扬了,他都会喜滋滋地去告诉府里的大人,然后大人们为了嘉奖他,会给他很多好吃的。虽然最后往往都会被那个贪嘴的少爷给抢走,他也会觉得很开心,从此就养成了一种观念,吃喝就是庆祝的最好方式。
杀人前,他吃了一张烧饼,杀人后,他饮了一壶杏花酒。虽然也很痛快,可总有一种自赏自乐,不够痛快的感觉。
就像穷困潦倒的贫寒诗人埋头写诗时的孤独,写出的诗句再好也只能暂时令自己的心情愉悦几分,从而暂时忘却肚子里传出的饥肠辘辘之感,可等到快意过后,又要面对日复一日的孤独寒窗。
为了让别人也同他一起分享那种近乎神圣的喜悦感,李迹做出了一个对他而言极为艰难的决定。
“走,带你去海月楼大吃一顿。”他推开医庄内屋的门,看着桌前阅书的女子,大手一挥豪气地道。
越晗雪坐在书堆中,屋子里明明不冷她却裹着一件大棉袍,昨晚喝完的酒坛子还摆放在穿着棉鞋的脚边,她愕然抬头,两眼的焦距还未从书中的文字分离开,充满呆愣模样地问出一句:“你捡到钱了?”
“八十五两银子,够吃一顿好的了。”李迹坐到桌旁,提起水壶灌了一大口,神采奕奕地道。
以往对李迹的花钱风格了如指掌的女子,满脸疑惑不解。
李迹笑着摇头,说道:“我今天高兴,所以想吃顿好的,在这种时候我花钱可不会吝啬。”
“昨天你说杀了人高兴,自己买了壶杏花酒,今天怎么又高兴了?”越晗雪蹙着眉头,脸上有些不满,似乎是不怎么想看到他乱花钱。
“因为今天又敲到一笔钱,还是从洛溪那精明鬼的身上,这可是很不容易的事啊。”想起早上的事,李迹脸上不禁充满了得意之色。
“书上说,平时穷惯了的人,即便有一天突然发财了,也会很快再变回穷光蛋。说的就是你这样的。”越晗雪用教书先生的语气,一板一眼的教训道。
李迹一愣,瞄了一眼她面前的高高书堆,好奇地道:“医书里还有这种内容?”
“不是医书,是我几年前读过的《杂谈记》,阐院的庄子先生写的。”
“庄子先生还会写这种东西?”李迹嘴角微微抽搐着,“你到底去不去?”
越晗雪想了想,似乎并没有觉得那些所谓的“高档美食”,能比她手中医书上歪歪扭扭的破字们更有吸引力,低下了头,说道:“我就不去了,等等还要睡午觉,你一个人也省点。”
李迹有些不高兴了,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才下定的这么个决心,如此简单干脆被拒绝,仿佛是对他的极大侮辱。心想,你知道一个习惯省吃俭用的人决定要大吃一顿有多难吗?你知道看着那白花花的银子从饭桌上溜走,心里有多痛吗?
为了表现出她不尊重一个视钱财为信仰之人的愤怒感,也像是要表达他心中那股对于复仇的神圣感,他双手抓住那摆放在越晗雪脚边的酒坛,高高举起,仿佛祭酒时的虔诚信徒一般,大声道:“你这个恶毒的女人!居然想将我在今年这一整年内,唯一一次吃好喝好的机会都毁掉!”
对于他的夸张举动和话语,越晗雪头都不抬,淡淡道:“我不去你就不去了?居然还说什么唯一一次吃好喝好的机会,虽然医庄是没什么生意,但靠你每个月替刑事府处理尸体拿的二十两银子,也算是够你多吃几顿好的了,怎么你非要这么小气?”
看着她平静又认真的表情,李迹不由得更加生气,高举着酒坛愤怒说道:“你不去我自个儿吃有什么乐子?还说起医庄没生意,这要怪谁?还不是因为你太懒?否则就光靠那几个天天赖在隔壁酒铺的公子哥,我们早就能发财了好吧!”
“你知道我是不得不如此的,在病发作之前,我必须学到更高深的医术。”
“光看书不动手有什么用?你明明就是懒!”
“随你怎么说。”
举着酒坛的少年瞪着眼睛,呼呼喘着粗气,面对着这个脸皮厚度似乎与他有得一拼的女子,他引以为傲的赖皮口舌竟是一点都用不上,因为对方比他更赖皮,怪不得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的说法。
李迹站在那儿想了半天,才发觉自己举着那酒坛子似乎有些久了,便放了下来,瞬间变幻一张面孔,可怜兮兮地唉声叹气。
“你也只是想想啊,然后就每天坐着看书,而我每天累死累活碰那些恶心的东西,一个月拿到的钱一半要花在房租上,还要天天给你买最好的烈酒,你怎么不体谅一下我的心情?”
“……”
“你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心情吗?一个穷困潦倒到都没钱去春雪楼喝一杯白开水的男人,你懂他心里的苦吗?懂吗?”
越晗雪终于抬起了头,神情不再是那般什么都不关心的漠然,看着少年脸上那种不像是装出来的失落和痛心,她仔细想了想,为了不打击到少年某种方面的自尊,她小心翼翼地道:“要不……你别去海月楼了吧,我把我的私房钱借你点,你到春雪楼找宁画姑娘去?”
李迹无语地盯着她看了半天,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反驳,最后才从嘴里生硬地憋出两个字:“拿来!”
……
……
自古在繁华之地,风月之地往往都能在诗人文客的笔下描过浓浓的色彩,越繁华之地风流气就越重,洛州城作为天下第二大城,曾经差点成为大周的都城,若没有几座艳名远播的风月楼,说出去都让人笑话。
但既是如此繁华之地,城里有各样的人流,那些来自别国的旅人游客,和各具风情的七国文化,所以能在此立足并被这样的文化审美共同认可的青楼,必定都不是寻常风月之地,里面往往都有着各自鼎鼎大名的花魁坐镇。
而堂堂洛州大城,每年不知会出现多少投身风月界,如同飞蛾扑火般的妙女子,就像每逢春季的百花争放情景,各个青楼的美人们费尽心机地争芳斗艳,想成为那最红的姑娘,从此挥手招蜂引蝶引日月黯然失色,抬腿无数年轻才俊拜倒裙下,这斗艳直到春雪楼里出现了一位叫宁画的女子才结束。
春雪楼原本只是在洛州东城小有名气,还不如北城某家暗中做皮肉生意的小酒楼,可自从这位宁画姑娘出现后,一时间红极洛州城,跃身为洛州第一青楼,许多大商巨户纷纷上门,只为见那女子一面。
至于她为什么会这么火,谁都说不清,或许是传言称她来自赵国都城邯郸,跳的赵舞可极似当年的赵国第一舞姬,也或许是有人猜她是某家境败落的王侯之女,总之什么猜测流言都有。
不过真正知道这女子底细的,还是只有寥寥几人。
今天春雪楼里还是如同往常一样热闹,各色各样的人物流连其中,深秋的寒气去不掉洛州人的浪漫,即便刚发生了命案,也丝毫不妨碍他们寻欢作乐的心,楼里处处玉面娇容,锦衣华服,仿如美景入画,应接不暇。一些第一次被人带到这里来的少年公子目瞪口呆,楼梯上那些白花花的胸脯和大腿闪的他们眼花,害羞的少年模样引的那些姑娘们笑得花枝招展。
还有一些站在二楼栏杆里头倚栏而笑的姑娘们,对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毫不忌讳地摇着手绢,也不担心是否会被刑事府的衙役们警告,毕竟在洛州的法令中,没有对风月生意的禁止,所以她们就可肆无忌惮地对着别人展示、推销自己。
作为以前京城大户人家长大的孩子来说,青楼肯定是见识过的,李迹那位少爷也没少带他去逛青楼,只是以前作为陪同的看客,和现在自己亲身进来消费完全是不同的感觉,看着那美丽的小娘子巧笑倩兮,热情地挽住自己往里面走去,感受着手臂间传来的温软触感,少年心中不禁飘飘然起来。
姑娘们并没有因为他年纪小就心生轻视,反而见他面生像是第一次来,脸上的笑容更娇媚了,紧紧挽住少年的臂膀,柔软胸脯不住地在他手臂上蹭着,温声细语地询问着公子可是第一次来、家住何方、要什么服务等等。
李迹嘿嘿一笑,然后一声语不惊人死不休:“把宁画给小爷叫出来!”
场间顿时针落可闻,所有目光唰地集中到他的身上。
李迹一点都没有尴尬的神情,仿佛像是个真正的公子哥儿。
这样嚣张的叫声,在春雪楼里不可能毫无反应,很快就有人过来了,不过不是老板娘,而是一点菜的小厮。
他面无表情地说道:“客官,您要点菜吗?”
李迹悠悠说道:“我点你们楼里最贵的宁画,可否?”
小厮说道:“宁画姑娘今天已经有约了,客官若想点名找她,需提前三天预约。”
“好大的架子。”李迹心中嘟囔了一句,脸上继续笑眯眯,“你是觉得我没钱?”
“这是楼里的规定。”小厮仍面无表情。
“我和宁画姑娘是旧识。”李迹继续用笑容征服对方。
可惜小厮只是个年纪与他相差无几的少年,对他而言李迹的笑容完全没有感染力,至于手中那看上去沉甸甸的银袋?这点钱也想让我们洛州城最红的宁画姑娘出来相陪?
因此,他沉着脸,用非常有礼的态度威胁道:“客官,您若是再无理取闹,我就叫人把你赶出去了。”
“哪有你们这样做生意的?不放亮眼睛看贵客,是要亏大发的。”李迹语气诚恳地教训道。
小厮直接仰头扯嗓子:“蓉妈妈!”
地面仿佛颤动起来,一位体型如小山般的庞然大物咚咚咚地走来,手里伶着把亮闪闪的菜刀。
重达三百斤,麻花满脸的大妈扯着比男人还粗的嗓子,怒吼道:“哪个兔崽子敢在春雪楼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