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分为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两类,只有这二者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对被“问”对象形成有效绝对的制约。
“引咎辞职”,是指政治官员(指政治选举和政治任命的官员)而非一般文职人员的一种自责行为。
所谓自责,是指政治官员对其履职情况和其言行进行自我评价,认为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或言行违背民意,而自我发动的“责任追究”。
自责的方式通常有道歉和引咎辞职两种。
道歉是政治官员就自己不良的履职情况或言行公开地向公众道歉,争取公众的宽恕;引咎辞职是自责的最严厉形式,政治官员的不称职行为或严重违背民意的行为,通过道歉也难以取得公众的谅解,只有提出辞职。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当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按规定,要求官员引咎辞职,应当有一套明确而科学系统的制度化规范,未来应当完善这方面的立法,起码要规定一些原则性的标准。
这就是说,党政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引咎辞职:
第一种情况是,因工作失职引发严重的群体性事件,或者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第二种情况是因为决策严重失误,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者恶劣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还有在安全工作方面严重失职,连续或者多次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的;
第三种情况是连续或者多次发生特大责任事故,或者发生特别重大责任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等。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责和引咎辞职仅仅是一种手段,它所起到的作用是“治”,也就是通过对事故后的问责起到警醒和预防的作用。但专家认为更应该关注事故的“防”,也就是真正从过程上、根源上预防事故的发生,而不是通过事故产生结果后的“问责”方式来“预防”。
煤炭大省的矿难重负与治理之困
煤炭储量丰富曾是山西人的骄傲,但是,这一行业的安全和经济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社会影响同时也让山西人感受到了空前的舆论声讨和道德价值观的压力。
这个压力不仅仅来自于中国处于整个世界产业链的中低端,而且还来自山西处于整个中国经济产业链的中的“低端的低端”。
“低端”的位置总是让人有“老末”的“心理过节”。
“低端”的感觉更让人看到煤炭大省的矿难重负。
事实上,长期以来,这种粗放式的生产方式让山西伤痕累累。
而山西在“一煤独大”思维主导下的经济发展模式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的尴尬遭遇,着实让山西人始料不及。
但这一切谁又能料到?
时至今日,谁也不曾想到,一个“扼制矿难”竟然成为山西煤炭经济生活中的第一个也是最沉重的“发展命题”。
长期以来,山西煤炭业在“生产挂帅”、“生产压倒一切”的思想引导下,形成“唯生产论”呈“一边倒”的形势,这种“只顾低头拉车”的“唯拉车论”导致的一个恶果就是山西整体经济呈“结构性倾斜”。
我们面临的现实是,挖煤造成的生态欠帐问题日益严重。有人说,我们“头顶上没了蓝,天脚底下少了碧水”,看来,要实现“碧水蓝天”宏伟工程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据资料显示,山西每挖1吨煤就要损耗248吨的水资源。照此计算,每年挖5亿吨煤,约使12亿立方的水资源受到破坏。在今天,山西省城太原市的地下水水位已到千米以下已是不争的事实。
而在当地一些矿区,我们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幅场景:由于过度采煤,曾经山清水秀之地满目疮痍,河道干涸,林木枯死,山体开裂。
如今,这种经济“发展代价病”在山西遍地都是。
有资料显示,目前,当地严重地质灾害的区域达2940平方公里以上,每年新增加的沉陷区面积约94平方公里。同时,采煤生产对地表植被、生态景观、生物多样性带来了严重影响,导致矿区水土流失和生态衰退问题严重。
当然,山西之煤也并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有人说,今天的“山西”尚能指望煤,那么,“后‘山西’”咋办?“后‘后山西’”咋办?
对此,有识之士无不忧虑:山西走了一条与市场经济背向的发展道路,走入了“资源魔咒”——一个拥有大量资源的国家和地区将不能带给这个国家和地区“好运”。用非洲人的话说就是:“上帝在赐给一个地方丰富的资源的同时也附带上了一个咒语,它将诅咒这个地方的人得不到好运。”
放眼世界,这种说法并不是没有任何依据,国际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一项研究表明,在经济发展﹑腐败、冲突、新生儿死亡率和扫盲率方面,资源拥有国要比那些资源匮乏的国家差得多。而在非洲,刚果、苏丹、安哥拉等拥有大量资源的国家在发展过程中走向衰败。
专家认为,山西如果要彻底地进行结构调整,形成较为合理的产业结构,至少需要相同的时间甚至更长。当然,这还是在“手段得当”、“方法得当”和“措施得当”的前提下。
穷则思,思则变,变则通。
也许有人说,山西转型需要时间,需要空间。可就山西的现实来看,这里的“时间”和“空间”对解决山西问题的“法码权重”和“性质权重”在论资排序上就要倒过来:首先是“空间”,然后排后的才是“时间”。
我们在这里把山西转型的“空间”放在首要位置,是基于它本身是一种复杂的“非线性状态”,在这一层面上,有经济问题,有体制问题,更有与之有重大关联的“吏治问题”。所以,对今天的山西来说,狭小的“转型空间”似乎要比“明日复明日”式“时间”的“重要度”还重要上几个量级。
我们就说“吏治问题”吧,记得前文中曾有一句话:“地下‘轰隆’一声响,地上倒下一大片。”于是,有人就会问,山西有情况,换将是良策?
山西省社科院一位学者认为,“更迭官员”只是一种“事后警戒”,不是“良方”。
记得有一些地方官曾在私下窃议,说在山西为官,长期以来一直被外界称之为坐在“火山口”上,而主管安全生产的官员则被称为“在鸡蛋上跳舞”。这真是应了山西目前一种现实:问责风暴愈刮愈烈,山西政界“树欲静而风不止”。
仔细分析,过去几年里,在山西省范围内被“行政问责”的多是地方主政官员。尤为引人注目的是,2008年9月8日,山西临汾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溃坝,由此“成全”了山西地方政界在三年内,“限时速换”四任省长的“完美传奇”,这在共和国发展史上实属罕见。但是无论如何,山西省的“高层更迭”,事发地官员的重新任免消息频频,这是山西政坛当前的一个现实。对此,有外界这样评述,说这样“频繁”的人事更迭似乎对山西地方经济发展政策的“持续性”势必会产生一些影响。
也有人评论认为,山西作为煤矿大省,尽管中央行政问责“戒尺”更严,但如不采取“釜底抽薪”式的“对症下药”,而期待从“风暴”走向“常态”,那么,安全问题恐怕会与我们善良的愿望所违。
今天,当我们心存一切美好希望,并且把这种希望朝更美好的方向发展时,我们真切希望能看到一个摆脱矿难重负后,面向未来昂首阔步的“煤炭大省”。
我们真切希望能看到一个整体迈进政治清明与社会和谐的经济大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