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成轻抚着这柄朴刀,轻轻地用指腹一划。平常无聊时他也经常这样玩,可今天他不知这样做了多少回了。输得太惨了。他心想着。他几乎是抱着必胜的决心跳上去的,真的没想到会败得这样惨。他决定不去想这烦心事乱了心神,他要睡一觉,晚上去杀那不走运的浪蹄子,这样就又够过活一段时日了。
自打他来到王城,他就靠这手上的刀混饭吃,半年光景,多少还挣了点名声。遥想他十五岁那年,他家破人亡,只身一人从盛郡荡到这王城来,这其中曲折,有的这当年才十五岁的少年好受的,偷抢拐骗且不谈,那都是家常便饭了。单是和那饿极的人的为一口吃食的死斗都不是双手能数的过来的。
他家是如何没的,他到今天都不知缘由,他也没有打听过太多。那天他去城外像往常一样去城外练刀,练到大汗淋漓,心意畅快,回首望向城去,只见一阵浓烟。他奔回城里到家门前,看到的是火烧得正旺的门楣,那用铁铸造出来的招牌也被烧得通红。才刚刚年满十五的少年哪里见过如此大的变故,,被那火烘得又红又烫的脸一时间愣在那里。突然那烧红的招牌掉了下来,声音刺耳,也下的这没了魂一样的少年一跳,他这才像意识到了什么一样地大哭出来,疯了一般就要往那火海里钻。
平日里多受这孩子老爹照拂的屠户一把推开拉着他的娘子,从那躲得远远的人群里奔将出来,把这不知事情原委的孩子抱在怀里举起来,丝毫不顾这孩子的抓咬,只是一个劲地跟他说:“别做傻事。”
一直说道这孩子渐渐消停下来了,他才把这孩子放下来,也不顾街坊的指指点点,还有那头哭成泪人的娘子,他仍不离他半步,生怕这孩子一不留神就跑进这快被烧成灰烬的云家宅邸。
这孩子的呜咽声也渐渐断了,回过头来问那还披着杀猪时穿的满是油渍的白大褂的大汉,“是谁放的火?”
那汉子听了这话身形都往后退了半步,他知道这话他万万不能说,也想到这孩子早晚会问,就是没想到他刚刚疯完就回过神来。他又是吃惊又是害怕,一脸颓唐,半晌才嘀咕出与他这形象极不相符的一句“这个说不得。”
可怜了云成,只过了一个上午,他就从一个家底殷实的小公子哥,变成了一个不知该找谁报仇的孤儿。要是他还认识几个不谙世事的孩童他都不至于惨成这样,可惜他年方十五,父亲不曾带他交际,去寻和他年纪相反的孩童。而他也跟他父亲一样天生傲骨,平时只知练武读书,那成群结队在路上疯玩的孩子他看都不看一眼。
这时候他才尝到他这天生傲骨的坏处,要是他生得一颗八面玲珑心,一天之内就可以从那憋不住秘密的看客嘴里听出消息来。
天生傲骨,那是说的好听,说的难听点,那就是死要脸面。但凡这十五岁的小孩脖子不那么硬,肯低头下跪打动人心,又或者肯在大晚上趴在那破破烂烂的墙边听茶馆里的几个懒汉借着这个作消遣,他都不至于离开这伤心地时都不知一个人养育他十五年的父亲是怎么死的。
待他扬起脑袋问遍每个他觉得能问出个答案的人(其实总共也就问了两个人),他才想明白一件事。连个消息都问不出来,他这个被屠夫抱起来半个时辰都想不出法子挣脱的孩子哪里有半分资格谈报仇呢?
他决定南下,去他父亲提过一嘴的王城。那里他才有机会大展身手,等当了大官,他自会回来,查清楚,再把那凶手千刀万剐。
这时候又可以想见这天生傲骨的坏处了。当铺的伙计说他那匹马四十两那就四十两,看着这提着一把刀身子骨单薄的小孩离去的的身影,伙计真是后悔极了,夜里和同行喝酒时还嘟囔着自己没有狠狠宰那离家出走的小子一笔。
不过三天后就有人帮了他了了此愿——在夜里,一个喝得不识回家路的醉汉被在一堵破墙边睡觉的他伸出来的脚给绊倒了。这醉汉为感谢他醒酒之恩,就把他的银两和宝刀一道顺走了。
他早上醒来还不觉得,一门心思赶路,等到转头回来找不到刀,又发觉银两也没了,他的旅程才算真正开始。
十五岁的孩童,从盛郡一个人走到几百里外的王城,不知走错了多少次路,三年里,大部分的时间他都为一口饭忙活,行头只换了一次,却不知蜕了多少层皮,一个皮肤白皙的俊美少年只过了两月就黑得跟那大街上吃力气饭的脚夫一样了。
这一路上,干活,骗小孩小姑娘,在地里偷菜,偷吃农夫的午饭,大冬天在破庙里为了抢半个硬馒头宰两个混吃等死的老汉,这些事情他一年比一年熟络。他都在惊叹自己的求生欲给他带来的变化,可他也不停地对自己说,我这是为了报仇,不是我自己怕死。
他当真是为了报仇才能坚持下来的吗?这个谁也说不好,不过当他睁开眼来看到为他生起火来堆着笑脸看着他的陈逸,以他三年来不知吃了多少亏才攒下来的精明,只睁开肚脐眼他都看得出这不知好歹的小子就要诳自己,但感觉到这是三年来唯一可能报仇的机会时,他还是立马答了一声: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