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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风雪交至

【昨夜星辰昨夜风】

做官要做执金吾,娶妻应娶阴丽华!

整个腊月,在太学里最广为流传的,便是这两句话。而当日其余学子借着酒劲儿所宣告的那些雄图壮志,反倒没给大伙儿留下太深的印象。

原因无他,众人当日所宣称的人生抱负是济世安民也好,是封狼居胥也罢,基本都是前人说剩下的。差不多每届卒业的学子里头,都有人表达过类似的志向,只是说话时的语气和周围环境略有不同而已。

唯独刘秀这一句,非但前辈学长未曾说过,同届的其他学子,也没第二个人敢这么说。虽然权位,金钱和美女,才是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的真实梦想!

坦诚,直接,独树一帜!不但当日与刘秀等人一道出席宴会的同学对他的酒后狂言赞叹不已,许多没资格参加当日宴会甚至比刘秀低了一到两届的学子,听了他的“志向”之后,也佩服得连连拍案。

然而,大伙赞叹归赞叹,佩服归佩服,却没几个人愿意相信,刘秀这辈子真的有机会实现他自己的梦想!

对于刘秀来说,他所必须要面对的现实就是,眼下非但大新朝的皇帝对他非常失望,许多官员,也都从那两句酒后之言中,推断出他是一个举止轻浮,性情乖张的狂生。而狂生,自古以来就不会有什么好下场。

君不见,贾生当年才情冠绝大汉,最后却落了个郁郁而终。司马相如一赋千金,死后多年,天子才忽然想起了他的姓名。刘秀只是藏书楼里的一只书虫儿,才华照着贾谊差了何止万里,文章也难望司马相如的项背。他想要在仕途上超过前面两个,怎么可能不是痴人说梦!

至于娶阴丽华,更是书呆子的呓语!

阴家虽然不是什么豪门,财力在南阳郡却数一数二。这种人家,想要确保自己辛苦积攒下来的财富不受到窥探,最好的办法,就是跟有权有势,手头却不怎么宽松的官员联姻!互相借助,互相成就,以钱养权,以权生钱,循环不息,富贵绵长!

而刘秀,他能为阴家提供什么?!而痴情这东西,在豪门婚嫁当中,向来不会列在考虑范围之内的。

刘秀酒醒之后,也有些后悔自己行事孟浪。不过马上就要到冬沐时间了,大部分学子会回家过年,风言风语自然会冷却下去。自己就要卒业了,又何必在乎背后谁在议论什么?

但是朱祐,邓奉,邓禹和严光,却对他的观点和态度都不敢苟同。特别是严光,比任何人都坚信自己的好朋友不会是池中之物,只要遇到有人敢嘲笑刘秀的志向,立刻就拍案而起。

刘秀每次听说三人又跟其他同学打了架,都忍不住低声劝解:“嘴巴长在别人身上,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呗!咱们又何必太认真!况且执金吾一职,非皇帝的心腹爪牙不得出任,我……”

“他们不当着我们的面说,我们肯定不会追着他们计较!”邓奉看了他一眼,气哼哼地摇头,“当面说,就等同于挑衅,我们几个若是不做回应,倒好像也认为他们说得很有道理一般!”

“将来的事情,谁能说得清楚。”朱祐试图开解刘秀心中的郁结,故意笑着补充,“皇上那天不是亲口对你说过么,天下没有不朽的帝王。说不定新皇帝登基,就会想起你来呢?况且你当日只是打个比方,将来即便不做执金吾,只要官职和执金吾持平,或者年俸超过两千石就行!”

“还甭说,虽然王固,王麟那些混账看你不顺眼。太学里就读的两位皇孙,却对你欣赏有加。”严光知道朱祐的想法,也笑呵呵地在旁边插嘴,“并且你那天的话说出口之后,大司徒严尤并未觉得你狂妄,反而觉得你的志向非常实际!”

“是么?大司徒说过,我怎么一点印象都没有?”刘秀自动忽略了两位皇孙的态度,扯住严光的最后一句话刨根究底,“我甚至今天才第一次听说,你……”

“当着那么多人的面,大司徒自然是不能夸你,否则,万一传扬开去,实在有损他老人家英名!”严光笑了笑,脸上露出了几分神秘,“但过后,大司徒却说,人生在世,谁都不能免俗。功名富贵,妻子儿女,才是正常人日夜所思。至于济世安民,忠君报国,通常嘴巴上说得越多越响亮,越不能当真话听!不信你去问邓禹,这是他亲口告诉我的!”

“邓禹,他私下去拜会大司徒了?他……”刘秀听得微微一愣,想起来当日邓禹被大司徒严尤看中,提前招揽到帐下之事。羡慕之余,有股暖意像酒一样,缓缓滚过心脏。

邓禹肯定是为了解释刘某人醉酒失态,才去提前拜望大司徒严尤的。在没有完全摸透严尤脾气秉性的情况下,他这样做,稍不小心,就会被对方当成恃宠而骄!

他是在拿他自己的前程,来替刘某人寻找出头之机!

刘某人究竟上辈子积了什么德,此生居然交下了这样的兄弟?!

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从不废话,彼此之间却能肝胆相照!

【长安城西霜林东】

正感慨间,又听朱祐笑着说道:“大司徒这几句话,可是说得太及时了。原本阴方和王修两个还想拿你的酒后之言做文章,以行事孟浪,辱人名节为由,逼迫祭酒将你从太学除名。直到邓禹亮出了大司徒的指示,他们俩才算消停了下来!”

“这,这俩家伙,真是枉为人……”刘秀闻听,胸口顿时一痛,旋即苦笑着点头,“这次真的多亏仲华了,否则,阴方肯定不会如此轻易罢手!”

当日酒后那句狂言,最不妥当之处,就是将阴丽华给扯了进来。虽然刘秀知道自己那些话发自一片真心,可阴丽华毕竟是个尚未及笄的少女,此刻又寄于阴固,阴方那种人的篱下,当那两句话传开之后,尴尬程度可想而知。

可是话已经说出去了,在长安城内也早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他根本不可能再将其收回。想要向阴丽华当面赔罪,好像也毫无可能。阴氏一家恨他恨得要死,绝对不会准许他进入自家大门。而阴丽华又被阴家给禁了足,短时间内,很难再出来与任何人相见。

唯一能帮忙传递消息的,恐怕只有三娘。刘秀胸口又传来一阵闷闷的痛,连呼吸都瞬间变得无比沉重。

“刘秀,你将来如果辜负了丑奴儿,我拼着性命不要,也会将你碎尸万段!”三姐的话虽然浅白,但其中所包含的情意,却不亚于“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刘秀不是傻子,又怎么可能感觉不到?

“家师其实,其实没那么坏,只是功利心太重了些。而阴家虽然富甲一方,在官场上却缺乏后援!”严光硬着头皮替师傅阴方辩解。

这便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自打王莽登基以来,商人的地位就急转直下。你纵使家财百万,官府想要全部拿走,也是勾勾手指头的事情。所以生意做得越大,越需要在官场上找靠山撑腰。而官做得越大,能给商人提供的照顾就越多。如此,豪商和高官相互联姻,几乎成了必然。

这种情理,未免太冷酷了些。刹那间,屋子里的所有人都失去了说话的兴趣,只能对着窗口毫无温度的阳光,幽幽地叹气。

寝馆的门,忽然在外边被人轻轻敲响。“刘家三公子,你在吗?”

朱祐反应最快,一个箭步冲过去,顺手拉开厚重的木门,“你是……小荷?”

门口处,露出一张娇俏的面孔,被寒风吹得隐隐发红,眼睛里隐隐也带着水光,“是,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小荷!刘家三公子,他在吗?”

“小荷?”刘秀快步绕过朱祐,满脸困惑地拱手,“你找我有事么?你家小姐最近怎么样?”

那少女被扑面而来的成年男子气息一熏,顿时面红耳赤,低下头,一边用手玩着衣角,一边小心翼翼地要求,“刘公子,可,可不可以借一步说话?我家小姐叫我带了口信给你!”

“口信?”刘秀又惊又喜,立刻用力点头,“好!”随即,不顾严光,朱祐等人的窃笑,大步走出门外。

不多时,二人已经来到了太学门外的汤水馆子。刘秀先让小二给少女和自己都上了一碗热茶,又拱了下手,柔声询问:“小荷姑娘,你家小姐还好吗?阴府上下,可有人难为她?”

“我家小姐是六老爷的掌上明珠,谁敢真的为难她?倒是你,三公子,我家大老爷说,如果你敢登门,就,就打断你的腿!”

“刘某醉后失言,给你家小姐添麻烦了!”刘秀再度郑重拱手,“回去见到你家小姐,还请小荷姐姐帮忙说一声抱歉!”

“刘公子千万不要客气!”丫鬟小荷腾的一下跳了起来,红着脸摆手,“婢子可不敢替您道歉。我家小姐其实一点儿都不生气。她还偷偷地说公子你表里如一!”

“刘某惭愧!”刘秀心中顿时流过一丝甜蜜,迫不及待地追问道,“敢问小荷姐姐,你家小姐请你带了什么口信给我?”

小荷从衣袖里拿出一根晶莹剔透的玉簪,递在刘秀手上。“这是我家小姐的信物,请公子先行核验!”

刘秀一眼便认出,这正是阴丽华日常头上所戴之物,心中愈发感动莫名。将玉簪紧紧握在掌心,哑着嗓子说道:“多谢小荷姑娘传信!你家小姐有什么吩咐,刘某莫敢不从。”

“公子哪里话?将来您和我家小姐成双成对,小荷还需要公子多加照顾呢。”小荷摇头而笑,双目中波光盈盈,“您听好了,我家小姐说,她明天上午巳时前后,要去城西的老君观替父母祈福。路上有片柳林,据说雪景不错,是个吟诗作赋的好去处!”

说罢,她羞不自胜,再次向刘秀行礼,转身匆匆而去。

【身无彩凤双飞翼】

丑奴儿约我在城西柳林处相见!

丑奴儿不在乎我眼下一无所有,她相信我总有一天会一飞冲霄!

她相信我,她知道我,她宁愿跟我一道面对所有风波……

第二天上午,刘秀罕见地请了假,全身上下收拾一新,急匆匆地离开了校园。朱祐在身后连喊他几声,都不见他答应,忍不住撇了撇嘴,笑着奚落道:“这刘三哥,也不知道是吃了什么药?打从昨天回来就精神百倍,昨晚读书时还偷偷笑出了声。”

“问他也什么都不说,一大早晨还收拾得这么利索!有事,肯定有事!”邓奉唯恐天下不乱,也跟着低声起哄。

“要不,咱们几个跟上去看看!”沈定好奇心最重,立刻试探着提议。

“这不太好吧!”朱祐皱着眉头,看到周围那一张张促狭的笑脸,把心一横,大声道:“也罢,子陵说过,最近不能让刘文叔落单!”

“你想盯文叔的梢,就尽管去,干嘛拿我的话做借口!”严光佯作愤怒状,两条腿却快速挪向学校门口。

四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料才走出二十几步,便被苏著发现。见大伙居然都不去上课,反倒跟在刘秀身后朝校外走,苏著心里觉得好生古怪。“你们这是要去哪?今天上午,予虞[1]大夫李过受祭酒之邀,在诚意堂授课。岁考前百才有资格去听,你们如果不想去听,不如托我卖座位……”

众人赶紧竖起手指在唇边,示意他不要叫嚷得如此大声,哪里还来得及?走在前面的刘秀已经愕然回头,看着众人连连拱手:“各位兄弟,行个方便。我今天的确有要紧事。”

直到又许下了百花楼天字号房的一场大宴,他才终于“说服”了众人,顶着满头大汗逃之夭夭!直奔城西柳林。

时值严冬,附近根本没有风景可看。但是在刘秀眼里,此刻的风光却是分外妖娆。“笃!”一声怪异的动静,紧贴着他的手臂响起,瞬间打碎了旖丽的春梦。

一支弩箭钉在身边树干上,深入盈寸!

他整个人如同鹞子般扑向地面积雪,“有人要杀我,说动了丑奴儿帮忙。丑奴儿恨我乱说话……”

“砰!”地面上积雪飞溅而起,落了他满头满脸。他的眼前变得一片模糊,心中也疼得好像刀扎。然而,身体却凭着马三娘多年敲打出来的本能翻滚,令接踵而至的四根弩箭全都落空。

第六支弩箭,带着低低的尖啸声破空而至,贴着他的肩膀边缘射入地面,带起一串耀眼的红。刘秀打了个哆嗦,缩成一团,滚到两棵合抱粗的老树之后。

血,从肩膀上汩汩而出,迅速浸透了他今早特地换上的书生袍。抓在左手的玉簪也沾上了血,就像一条竹叶青在吐着殷红色的信子。刘秀眼前一黑,手缓缓松开,任由玉簪落地,被白色的积雪吞没。

又有数支弩箭疾飞过来,在他身边的雪地上,带起一团团白烟。在求生的本能驱使下,刘秀绕着弯子闪避,躲藏,就像一只被群狼伏击的野鹿。忽然,手心处一痛,他隐约感觉自己好像被什么硬东西扎了一下。恍然低头,却发现,一支翠绿色的簪子,恰巧压在了右手掌下。已经断成了两截,却依旧晶莹剔透。

这支簪子,他多年前就见过!

那是在赵家庄,身陷绝境的丑奴儿,为了救她的伯父和堂嫂,手里握着短匕,主动走向了马贼头领,单薄的身体不停地颤抖,双脚却缓缓迈动,一步不停。

血战之后,阴固忙着拉大伙做免费护卫,阴盛忙着炫耀他的太学生身份,只有丑奴儿,还记得那些受伤的家丁,拿出全部积蓄,给他们做返乡的川资。

“嗖——”一支弩箭擦着刘秀的右耳飞过去,再偏一丁点儿,就会让他脑浆迸裂。刘秀一把抓起断成两截的玉簪,继续仓皇逃命。心中的痛楚,却像退潮般迅速消散。

长安城中,听闻自己被太学拒之门外,是她,求叔父阴方帮忙,千方百计给自己一个入学就读的机会。

太学内,自己被王麟追得走投无路,也是她,出言提醒,让自己驱车直奔凤山。

自己得罪了王莽,前途一片黯淡。还是她,顶着阴氏举族的压力,向自己表明了心迹!

山无陵,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如此善良,勇敢,坚韧的丑奴儿,怎么可能心如蛇蝎,怎么可能与他人勾结起来加害刘某?

咬紧牙关,他果断将十指探向积雪之下,搜索可以防身之物。两块巴掌大的石头,一根手臂粗的枯枝,有点少,但好过赤手空拳。深深吸了一口气,他屏住了呼吸,同时竖起了耳朵,弓起了双腿。想置刘某于死地,没那么容易。

杀人者,人恒杀之!

【心有灵犀一点通】

一阵杂乱的脚步声传来,刘秀将胸口贴紧地面,同时努力判断对方的人数和距离。

凶手总数在十个之内,彼此之间配合极为生疏。“瑞爷,您小心脚下。让豹子他们先去把那蠢材抓了,您老最后赏他一刀就行。”

“那厮的箭术和御术可是将二十七少爷和甄家三少爷,赢得连还手之力都没有!”被称为瑞爷的刺客头目脸上做出一副恪尽职守模样,大声吩咐,“搜仔细些,别让他溜掉。那厮今天是为情所迷,所以才上了咱们的当。如果被他给逃了,下次再想把他从太学里骗出来,可就难了!”

“瑞爷您放心,他逃不了!咱们弩箭上,可是涂着狼毒!即便老虎和狗熊挨上一下,也会筋酸脚软!”

“那厮肯定就躲在附近,我正在码他的脚印……”

两个虎背熊腰的壮汉,出现在他视野之内,其中一人拎着明晃晃的环首刀,另外一人,却拎着把半人高,四尺宽,后边绷紧牛筋的古怪兵器。

是大黄弩!刘秀的头皮立刻开始发奓,两只眼睛也迅速眯缝成了一条直线。大黄弩乃是军中制式利器,他在宁始将军孔永家,也只见过卸掉弩弦和扳机的残品!

据马三娘说,这种弩射程高达一百七十余步,三十步内能贯穿铁盔,江湖豪杰跟官兵交战,最怕遇上这种凶残物事。即便你武艺练到万人难敌,同时被十几把大黄弩瞄上,也只有掉头逃窜的份。否则,躲得稍慢,就会被射成筛子!

“小子,看箭!”一声怒喝忽然从斜前方传来,吓得刘秀心脏一抽,本能地侧身翻滚。

“没有弩箭,对方在使诈。”肩膀处的刺痛和受骗上当的屈辱,同时传入他的脑海。想要继续躲藏,却已经来不及。刺客狂笑着转身,对着他举起大黄弩。

“死!”刘秀右手中的石头奋力掷出,紧跟着就是一个前滚翻。带着冰渣的石块激起一阵寒风,直奔持弩者的脑门。刺客本能地侧头闪避。石块贴着他的耳朵飞了过去,弩箭也在同一个瞬间离弦,贴着刘秀身体掠起一串苍茫的雪雾。

“咔——”下一个瞬间,刘秀贴着地面滚到了刺客身前,左手石块迅速下落,重重地拍在了此人左脚大趾上。紧跟着,右手扶地,侧身横扫,所有动作宛若行云流水,“砰”的一声,将此人摔出了半丈远。

一道寒光,从左肩处呼啸而至。刘秀极不雅观地再度侧身翻滚,躲开刀光,同时抓起一把积雪,撒向持刀刺客的面孔。随即看都不看,继续扑向倒地的刺客,一把抢过此人手中的大黄弩。

先前上好的弩箭已经射出去了!此物威力巨大,唯一的缺点就是装填缓慢。但是,这并不妨碍刘秀将其当作兵器。单臂抡起弩身,迅速上撩,“当啷”一声,将追砍过来的环首刀磕飞上天,随即,腰部发力,弩身打了个盘旋迅速下落,“蓬——”红色的血浆伴着白色的脑浆高高溅起,刺客哼都没有哼出来,软软地扑倒。

这几下,兔起鹘落,快得令人目不暇接。另一个持刀刺客尚在发愣,就看到同伴已经被砸得脑浆崩裂,吓得魂飞魄散。而刘秀举起血淋淋的大黄弩,直奔对方太阳穴,“砰!”

弩断,头碎,尸体软软倒下。

弃弩,蹲身,刘秀双手拉住尸体的腰带,将其挡在了自己的胸前,两腿贴着雪地迅速向后滑动。

“噗!噗!噗!”三支泛着乌光的弩箭从二十步外呼啸而至,将尸体射得鲜血乱冒。

丢下尸体,刘秀蹿到了环首刀掉落处,右手奋力握住冰冷的刀柄。

“死——”坚决不给对方装填弩箭的机会,刘秀单手举刀,咆哮着冲了过去。

三姐说,人都怕死,但战场上,向来是不要命的反而能活到最后!

三姐说,人都会死,却不能跪着求活……

前后短短十几个呼吸,已经有五名刺客被他当场诛杀。而刘秀本人,除了最开始毫无防备之时挨了那记毒弩之外,浑身上下竟然未添一伤!

本以为胜券在握的刺客头目瑞爷,哪里想得到猎物的武艺居然精湛如斯!竟吓得没有勇气拔刀,扯开嗓子,大声呼救。

“小子,住手。你可知道瑞爷是谁?他是平阳侯府的大管家……”

“老子管你是谁!去死——”

“当啷!”刺客在最后关头举刀招架。两把兵器半空相撞,双双断为两截。刘秀扭头闪过迎面飞来的半截刀刃,“噗”的一声抹断刺客的喉管。

“别杀我,是二十七少爷让我来的,小的不敢不从!饶命——”另一个刺客哭喊,求饶,握在右手里的钢刀,在地上拖出一道深深的痕迹。忽然,他的哭喊声戛然而止,手中钢刀直奔刘秀胸口。

血光从刘秀左胸处蹿起,迅速染红了他半边身体。他双膝重重坠地,断刀下落,正中刺客脖颈。

断刀穿颈而过,刺客厉声惨叫,鲜血狂涌而出。

刘秀一动不动,任由鲜血喷在自己身上,与自己左胸口的血混在一起,淅淅沥沥顺着衣角往下淌。他已经没有力气再站起来了,只能垂下头,努力让自己保持最后一丝清醒。

“毒发了?!”平阳侯府管家王瑞又惊又喜。

手中的短刃缓缓挪到胸前,高高地举过头顶。三尺,两尺,不到一尺。猛然间屏住呼吸,他将匕首狠狠刺向刘秀的后颈,“杀——”

原本僵硬如尸体般的刘秀,忽然挪了挪,恰恰让开了匕首的利刃。紧跟着,断刀从刺客的喉咙处拔起,迅速回扫,带出一串诡异的血珠!

王瑞的尖叫声,卡在了喉咙口。手中短匕无力地落下,瞪圆了眼睛缓缓跪倒。

“是你自己找死!”刘秀艰难地笑了笑,挣扎着向侧面翻滚。

周围已经没有敌人,自己也筋疲力尽,狼毒攻心。他不想让自己的尸体跟平阳侯府家丁的尸体混在一起,不光是为了避免牵连家人,更是为了走得干干净净。

子路临难正冠,非迂阔,至死不坠其志也![2]他是鸿儒弟子,三年多来博览群书,生不与纨绔无赖为伍,死岂能与蛇虫鼠辈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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