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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回程的飞机上,拿来同事小王的高科技听音乐,偶然听到one more chance这首歌,瞬间流下眼泪,我甚至以为,三年的时间可以让我痊愈,当眼泪流下的时候,我才明白,梦里出现无数次不明身份的那个人,只是我不承认自己忘不掉而已。小王紧张的问我“夏姐,怎么了吗?”

“没事儿,只是好久没有听到这首歌,被感动了。”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些常住居民的存在,他们在那里买了房,甚至装修的很漂亮,一直住在那里,很安逸很安逸。

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初恋是痛苦,暗恋是悲伤。

我叫夏甜,是一名报社记者,毕业后,运气好进了报社,我用五年的时间,拼命工作,拼命去忘记,这五年里,一有空就会在办公室写稿子,经常半夜三四点跑完新闻去常常光顾的小店吃夜宵,老板总是问:哎呦,小夏,又这么晚啊?平常没事,在和朋友一起开的小店里面照顾,放假的时候,和朋友聚聚,有时候宅在家里,时间就这样,随便晃晃就到了现在。所以,我一直以为,如果时间过得飞快,那表明生活并不是很痛苦,直到听到one more chance这首歌,才意识到,不论痛苦快乐与否,时间一样没有等待。反而某一时刻的一瞬间,会唤醒尘封的回忆,就像胶片一样,往事慢慢浮现,原来,我忘不掉他,忘不掉我们之间的种种。就在我快被回忆噬去的时候,谭叶打来电话。

“夏甜,回来没啊?”

“刚下飞机,怎么,想我了?”

“少臭美了,我今早就特别倒霉,出门脚底就踩图钉了,你这一走就半个多月,来来来,今晚就当给你接风洗尘,欢迎回家,咱晚上店里见啊!”

“说要给我接风洗尘,还在咱们自己的店里,诚意够深啊你。”

“能想到就不错了,行,我先忙去,别忘了啊!”

这就是我的好姐妹之一,谭叶,高一军训的时候,我们排在一起,这姑娘转身回眸,偌大的眼睛,着实惊了我,从第一面开始,我们就聊开了,这就是命里注定的朋友。在我们迅速熟络之后,谭叶介绍她的好朋友沈筱舟给我认识,对筱舟的印象,那家伙身材好啊,同属于水象星座的我们,迅速的在环境中自然而然的走到了一起,也成了我的好姐妹之一。

高一学期末选择文理,我便顺理成章的选了文科,还记得当时我和谭叶,每次考试公布数学成绩的时候,都丢人的把脸埋进课桌里,因为上面的分数只有总分的三分之一多一点,还有化学物理课上,我们总是迷迷糊糊的听完,迷迷糊糊的考试,成绩自然也是迷迷糊糊。相反,英语成绩却像花儿开了一般灿烂,就这样,从军训便开始聊的很开的我们奔着文科的目标,没有回头的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当时盼啊盼啊,就希望我们两个分到一个班级里面,可惜最终还是没分到一起,好在后来阴差阳错的和现在圈子里的众星成了万年之交,我们两个都很欣慰,偶尔还在感叹:你说人活着图啥呢,还不就是一堆人在一起热热闹闹的啊!

顺利进入文科班以后,我们没有再犯迷糊,随着兴趣认真听各种课程,成绩自然而然也就变得很欣慰,尤其是数学,突然就靠了岸。筱舟呢,则毅然决然的在理科的道路上摸黑走完。高考完,我们都青一色选择一个城市填报志愿,就这样,毕业后,我们一起租了房子,一起找工作,一起创业开店,可以这么说,我看着她们两个走过了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们也看着我,完成一次又一次的谢幕。

挂了电话,和同事一起回报社放好东西,准备回家,小王拉住我说:“夏姐一起吃个午饭嘛,就算给我们这一行庆功了。我看推脱不掉,反正回家也是一个人吃饭,就说,那行,楼下餐厅,今天我请客。果然累了半个月,终于回家,大家都胃口大开,尤其是小王,过去半个月,是吃不好又睡不好的,瘦了大半圈,今天说什么也得补回来,还忘不了要劝酒,从开始到现在,都灌了前辈我三大杯了,看着还有发展的趋势,我赶紧起来去卫生间缓缓,不知是因为酒喝多了出现幻觉,还是自己眼花,总感觉在路过大厅的时候,看到了他,就像三年前,他依旧没有变化,我告诉自己,那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这样秋日的一天,在我最喜欢的季节,窗外的落叶,略泛红意。赶在快被大家灌醉之前,提前结账离开,微醺的醉意,配着秋天最美的天气,走着走着,就哭了起来,没有预兆。这样触景生情的哭泣,像是离开好久,再次又找到了我,五年努力忘记的过去,在这样最美的一天,华丽的回归。

回到家,倒头就睡,在外奔波久了,总是会想念家里的味道还有家里的床,一觉醒来已经5点多了,洗了澡,换了衣服,就到书店等着谭叶和筱舟,她们都还没有下班,书店的生意也算可以,作为一个以书吧形式出现的休闲场所,我们都认为是一种创意的表现,在最初立项目的时候,我们三个几乎忙的忘记了睡觉,忘记了吃饭,甚至做梦都在想资金如何筹措,书店如何装修。虽然起初效益不好,但我们快乐并认真经营着,因为年轻,我们有坚持的资本,甜蜜堆栈是我们每个人的梦想。

我闲来无事,在书架边随便转转,起初书架特别小,上面摆设的书籍也很少,我把自己多年收藏的作品都放在店里珍藏,也分享给每个光顾的顾客,后来,书店翻修,书架从小到大,书籍从少到多,慢慢的积累起来,现在,甜蜜堆栈书店的四周,被书墙围绕,浓浓的书香,吸引着每一个热爱文字的朋友。

转着转着,在最顶层看到了《我的雪人》,封面还签着我的名字。

我给自己泡了杯咖啡,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瞬间就想起了那句话:

“明年初雪的时候,我们相爱吧!”

桌上的这本书,经过岁月的碾磨,渐渐变黄,封面的签名,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痕迹清晰,可能由于放在最顶层,阅读的顾客不多,并没有磨损。吹去散落的尘土,翻开书本,看到里面夹着一张卡片,俨然用熟悉的字迹,写着:

“你好吗?下雪了……”

书上的那几个铅字“明年初雪的时候,我们相爱吧!”就在它的右下角,毫无隐藏,没有掩饰。上面没有日期,没有署名,我仿佛看到了他写那几个字的情境,不知道他有没有笑,不知道他过得好不好。

“夏甜,看什么呢那么出神?”筱舟拍拍我肩膀。

“刚下班?”顺手把书给了她

“什么啊?给我也看看”谭叶拎着大包小包走进来。

她们了解,所以看过以后,没再多说什么,谭叶和筱舟把几大包东西搁我面前“怎么样,姐妹们对你不薄吧,今晚店里烤肉,工具都准备好了。”

“看来今天得提早打烊!”

那晚,谭叶喝多了,冲着我说:

夏甜,你特么别装的跟没事儿人一样,我和筱舟都知道,这五年你是怎么过的,你不哭不闹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难过。

谭叶,少说点吧,夏甜挺不容易的。

筱舟,你别拦我,这么多年,我也憋得难受,看着她每天三更半夜回家,隔天大早便出门,这么些个日子,她在我们面前一直都很开心,她怕我们担心,这我知道,夏甜,可你难过你就说啊,姐们儿可以陪你一起哭。他那卡片算怎么回事儿呢?什么就叫做“你好吗?”,妈的,钟然,你说她好不好?

筱舟一直在炉子旁烤肉,背对着我们,我知道她哭了,我把她们两个抱在一起,拍拍肩膀,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我没事儿,都过去了,没事儿。

如此以往,我竟然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我们之间的点点滴滴,即使它仅仅存在于我的世界,过了这么多年,我想应该释怀了,我也许可以好好讲讲我们的故事。

对,他就叫钟然,现在应该已经研究生毕业,也不排除出国深造的可能,或者,他已经忠于梦想,做了设计师,对于他的现在和未来,我不清楚,记忆只停留在他的过去,因为过去,我们是很好的朋友,因为毕业季的那年夏天,他问我,我们可不可以继续做好朋友?我故作淡然的说,你觉得还可以继续吗?就在那个夏天,我失去了好朋友,失去了暗恋多年的对象,从前讨厌夏天,因为炎热,从那个时候起,开始憎恶夏天,因为那个夏天就像我多年以前一直害怕的一样,我们连同朋友都已经做不成了。

夏甜讨厌夏天。

那年夏天,正值毕业,事情一大堆,阿淼决定去首都上研,我签到了报社,往日朝夕相处,我赖在她床上死活不上去,她修长的身线扒在我的床边喊我起床,虽说毕业季我收获了不少,和她分开,其中的苦痛应该不言而喻了,毕业聚餐那晚,和阿淼聊起四年来我们闹过的笑话,不由得生出了伤感,酒自然也喝了不少,那晚的啤酒加白酒,确实让我喝多了,回到宿舍一直吐,看着她们都有倾诉的对象,我不免有些孤单,便拿出电话,打给了钟然。

“喂?”

“喂,什么都别说,先听我说,钟然,你还记不记得我生日那天,你失恋,我告诉你说:我的肩膀可以借给你,让你一直靠下去。”

“还记不记得你发给我的信息说:对不起,我没有好好地照顾你。”

“还记不记得,去年我们一起过七夕,你说今天七夕,我说:是嘛?我都不知道呢。其实我知道,只是不想让你误会而已。”

“你特么的还记不记得,上个月你说要和我一起旅游,说一定去,后来你发来信息:对不起,去不了了。第二次放我鸽子,轻松的几个字,让我明白,暗恋的把戏,痛苦了自己,我们的距离,没有因为我的那份爱慕,改变了性质。”

“我记得你每一条温暖的短信,我记得你每一篇文章,我记得每一次我们在一起的样子,我记得那年正月十五,北京下雪了,你说:北京下雪了,冻死我了。那一晚,我们视频,聊聊这个,聊聊那个,就过了四个多小时。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刚认识,那天轮到我打扫教室卫生,你们等我吃饭,怕你们着急,我急急忙忙收拾完,拎着书包就往外冲,那是大冬天,我们骑着车子并排走,我忘记带手套,你看着我红红的小手,问我:你冷不冷啊,我的借你。说着你就拿下手套,递给我。可能是那个时候你对我的好,让我萌生了爱慕。我记得高中的时候,我们都看《萌芽》,我们都喜欢《我的雪人》,都喜欢那句话,就前几天我们还讨论,我说这个故事有两个结局,不过我觉得还是悲剧的结局比较好,你说: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我们之间过去和现在的事情,我都记得,我为什么要记得,钟然,你说,我特么的为什么会记得?”

“夏甜,你是不是喝多了啊?晚上干嘛去了,打你电话都没人接。”

“你说,我到底为了什么?还不是因为,过去的这么多年,我的视线就是离不开你。”

“夏甜……”

“对,钟然,我就是喜欢你,你温柔的声线,温暖的信息,都融化了我,那你呢?”

“夏甜别这样,你喝多了。”

“那你回答我啊。”

“夏甜,我们可不可以继续做好朋友?”

酒精的副作用,在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清醒了,我停了数秒,故作淡定地说:

“钟然,你觉得现在,我们还可以继续吗?”

挂掉了电话,我很平静的去洗漱,睡觉,睡前给筱舟和谭叶发了信息:我表白了,也失败了。那晚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里面,我和钟然手牵着手,在空空如也的荒原,热烈地拥吻,他说:夏甜,风华绝代,裘马轻狂,让我们停留在这片狂野的荒原,如你,如我……

这应该就是我失败的征兆,至少梦里,我们在一起。可是痛苦就像附骨之疽,难以除掉,梦随风万里,吹度散去,如今,我们已形同陌路,无情有思。

出差回来,休假两天,筱舟和谭叶不是上班就是约会,家里就剩我一个人孤孤单单的,索性我便开始大扫除,洗衣服、刷鞋、拖地、整理,收拾完就到了傍晚,看着亮堂堂的屋子,在夕阳的余晖下,显得格外有情调,我坐在窗户旁,泡了杯咖啡,望着远处的参差楼宇,想象着未来的样子,想起了小七手札里面的一句话:回头看十七岁时你的字,青春期的呐喊与彷徨,不过是虚张声势。

我的青春,在回忆里苦涩,我的未来,只能靠时间去酿造,不求名贵奢华,只希望我的未来,可以淡淡醇香,飘香四溢,细细品味。

她们两个早上出门前吩咐,晚上出去约会,晚饭自己解决,可能收拾屋子成了惯性,我看着时间还早,便去了甜蜜堆栈,想整理整理书架,在值班的大学生也可以轻松轻松,提早下班。

书架顶层满是灰尘,书也很凌乱,我搬来梯子,慢慢地收拾,看着每本书都有阅读的痕迹,心里的满足感,就像巷口的茶楼,茶杯里,倒去了旧的茶叶,还留有茶香,年月交叠,浓密可见。

我看到了自己的那本《大地之灯》,大四的时候,和钟然聊天,他很随意的说:

“夏甜,你知道在跳蚤市场,那本《大地之灯》被我多少钱卖了么?”

“你卖掉了?”

“对啊,两块钱卖了。”

“你可真是造福了你们学校的学弟学妹了。”

“东西太多,这不是拿不回家了嘛。”

当初让钟然看那本书,他看过之后,我们还在电话里探讨了许久,后来大二暑假我们去内蒙认知实习,钟然看了我在草原上的照片,评论就是:让我想起了卡桑。

就在这几天的时间,我满脑子都是钟然钟然,记忆的确是最长的河,虽然有时候河水有些沉淀,模糊不清,但岸旁堆积的泥沙,验证了河水的印记,对于钟然,我想,过去的时间,我不断的在水里加入沉淀,为了使记忆变得浑浊,我几乎用尽了所有办法,尽管我愿意相信旧事仿若信笺,虽然内容明确罗列,一纸诗书而已,何必那么在意。可是我错了,钟然一直在回忆里等我,也许在那个世界里,我们相伴。

满天星的花语:甘做配角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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