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之美,各美其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童子站在石头上,一手持酒壶,一手指点江山,颇有点书生意气的味道,时而手舞足蹈,时而口沫横飞,吹得那叫个天花乱坠。哈雷瞪大了眼睛,虽然一句也听不懂,但感觉相当高大上,正踌躇着是不是该适时鼓个掌?
余光瞄了瞄两人一鸟,只见千红眼珠瞪得比他还大,不时左躲右闪,以防被唾沫星子口诛笔伐。。。,想了想,又把纱巾取出,系在脸上,有备无患,关键时刻还是这玩意顶用!
沈寒双手抱胸,是笑非笑,蛋蛋站在他肩上,不过头是早早掉转了过去,留给众人的是一个翘翘的小屁股,别迷恋妞,我妈要揍你!
“所谓美人之美,各美其美,不是你美你的,我美我的;我美你的,你美我的,而是一种态度,一种心胸,一种求同存异之包容。。。,圣人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为何?和,即和睦,和平共处;不同之处,君子乃独立之个体,自由之思想,独立之人格,小人呢,唯逐利耳,利益驱使之下,不择手段,见利忘义!义利之辩,乃君子、小人最大的价值取向之不同。。。”
“那啥,笔童兄弟,你妈喊你回去吃饭了?”沈寒忍不住出声打断了他。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笔童义正言辞的驳斥道。
MD!TMD!TNND!一连飙出个三D来,沈寒终于要抓狂了。从储物袋中掏出一把风灵叶,劈头盖脸的朝童子扔过去,吼道:“士可杀不可辱,小爷和你拼了!”
另一支手,朝旁边一伸,示意哈雷和千红赶紧拉住他。
哈雷往左,千红向右,跳出了老远,谁都没拉他,和这厮划清了界限。
“大师兄,奥力给!”这是哈雷。
“沈寒,威武,姐姐为你骄傲!”这是千红。
“妈妈,妈妈,揍他!”这是口中叽叽咯咯的蛋蛋。
春秋笔可是高手呢,你小子,自求多福吧!
笔童貌似给这王霸之气给震住了,居然没有发飙,小手一招,握住了一片风灵叶,咦,还是顶级灵叶,这玩意能乱扔吗?败家子!
“你想打我?”
“想!”握紧了拳头,屈臂,如同健美先生的造型,气势不能输。
“你打的过我?”
“打不过。。。”沈寒老实回道,想了想又补上了文绉绉的一句台词,“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面对强敌,惟死战耳,输人,不输气节!”
我擦,哈雷吓了一大跳,师兄啥时候这么有才了?
“就是,就是,就算是凡人也有捍卫生存之权利,修士欺负凡人,胜之不武!”千红手指比出一个“V”字,那意思是说:小兄弟,姐姐虽不能出手帮你,出言相助几句还是可以滴。
叽叽咯咯,咯咯叽叽,咯咯!叽叽!蛋蛋也不示弱,我妈就是好样滴!
“修士欺负凡人,修士欺负凡人。。。”童子喃喃自语道:“若世无规则,众暴寡,强凌弱,仗势欺人,仗财行凶,乃至修士欺凌凡人,弱肉强食,强取豪夺,也就是必然了!”
这话,笔童之前曾说过,如今老调重谈,老话重讲,感受又有不同。
昔日往圣毕生之夙愿,不正是构建人伦大道么?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继往圣之绝学,开万世之太平!
这何其之难!可,正因为难,所以代代先贤前仆后继,哪怕:壮志未酬身先死,无数英雄泪沾襟!
作为一个修真世界,凡人的生存权何在?在修士眼中,凡人于蝼蚁何异?
诸侯林立,分封而治,一国一法度,治国中臣民不难,却拿天下修士束手无策。
无论宗派、家族,还是散修,哪一边势力会尊崇法规法度?又有什么规矩可以制约他们?
或许也有一小部分,千百年来约定成俗的规则,比如仙界不干涉凡界、杀俘不祥,等等。
但修士滥杀平民的事屡见不鲜,这事谁管过?谁又能管!
而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平民偶然采得灵草灵果灵矿等天才地宝后,而遭来杀身之祸,乃至灭门、灭族的事还少吗?谁又为他们主持过公道,讨回过公道?!
街头巷尾也流传一些美丽的传说,比如谁家得了异宝,却遭修士或者宗派灭门,侥幸逃脱的一个子弟,卧薪尝胆数十年,遍寻名师,最终学成无双绝技,手刃仇人,报仇雪恨,云云。
这样的故事之所以流传,大家也爱听,是因为非常非常之少,属于个案,属于特例。更多的残酷现实是,无数平民被修士草菅人命,没人管,没人理,甚至没人知道。
一万人中,能够涌现出一个报仇雪恨的美丽传说,已经相当不错了!当然,前提之一,必须要有人逃脱;前提二,必须拜得名师;前提三,获得奇遇,学得无双绝技。先不论这样的概率有多低,比中六合彩好不了多少,这还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什么?没人替你主持公道,没有什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要报仇?靠自己,自食其力!
修真界就是法外之地,无法无天,弱肉强食!
修真界就该是法外之地吗?任凭强者欺负弱者,弱者欺负平民?
春秋笔此前的几任主人,都在为创建一个规范修真界和凡人界于一体的人伦大道,而奋斗了一生,可钦!可敬!
纵然他们都壮志未酬,但都曾努力过,耳濡目染之下,笔童自然受到了熏陶。
纵然沈寒此时挑衅了他,他也不会对一凡人动手,这和他长久以来的价值观相悖。
所谓人伦大道: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德治为主,法治为辅,既有道德约束,也有法制制约,所有的一切,都是围绕着一个核心:捍卫平民的生存权,捍卫弱者的财产权,而不是任由修士欺凌,乃至草菅人命!
可,这一切,谈何容易!
三人一鸟而这番言论雷得不轻,外焦里嫩,瞠目结舌!
哈雷道:一句话,佩服!
千红道:二句话,还是佩服!
沈寒道:三句话,佩服得不能再佩服!
蛋蛋道:叽叽咯咯,咯咯叽叽,咯咯佩服!叽叽佩服!
这些言论,这些道理,他们之前从未想过,更何谈去做?不是钦佩童子,而是钦佩其跟随过的那些主人,那种胸怀天下,济世救民的心胸气魄宏伟大志。
正如此前,骞家商号的遭遇,凡人死了就死了,谁会为他们做主?
有什么冤屈,哪怕比窦娥还冤,也不会六月飞雪的。
修真界是残酷的,可,修真界就该如此残酷吗?!
所有人打出了一个长长的问号?
这样的大宏愿,不是谁都能去做,敢去做的!伟人之所以是伟人,盖有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笔童兄弟,说实话,我都有点佩服你了。”哈雷说道。
“笔童兄弟,哥支持你,有什么需要,能做到的,尽管说!”沈寒说道,想了想,又补了一句:“要是做不到的,就别说了,我这小胳膊小腿的,太大太重的,扛不住!”
“笔童兄弟,姐姐支持你!”千红说道,“精神上支持你,行动上鼓励你!”
笔童愣了愣,解释道:“那啥,不是我,是我之前的历代主人。。。,我就是一器灵,发不了这么大的宏愿,也做不了这样的大事,我的目标就是。。。”顿了顿,加重了语气继续说道:“择一明主而辅佐之!”
明主?这个,好像可以有!
多犀利的武器,有了春秋笔这样的顶级灵器傍身,一般人谁还敢招惹么?
一笔涮掉他丫的!
“你看我象明主不?”哈雷挤眉弄眼道,分明就是大尾巴狼嘛。
“也不照照镜子,长得丑还出来吓人,明主至少要像哥这样的!”沈寒装出和蔼可亲的模样,分明就是拐骗孩子的人口贩子嘴脸。
千红也不示弱,巾帼不让须眉嘛,“姐才是明主哩,姐是一朵花,谁人不爱她,笔童小弟弟,跟着姐姐有糖吃噢!”
笔童让这三人整的彻底无语了,嚷道:“你们懂不懂啥叫明主?为创建修士界和凡人界的人伦大道而奋斗终身!你们谁能做到,谁做得到?
噢,卖糕的,这个貌似有点难度!哈雷叹息道。
噢,卖糕的,这个好像真不是人干的事!沈寒叹息道。
噢,卖糕的,能不能降低点标准,先打个折?
还是千红厉害,这都讨价还价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