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是人们所不齿的事。不齿是正常的,憎恨偷是人之常情。
但对于特定的时期,特定的对象,特定的手段,也该有特定的说法和理解。
王强现在常和同事讲:“那时乡下,十人九偷,要吃饱靠偷,要看门靠狗。”
对于偷,王强自然不认同,但也明白,那时有的人是迫于生存,才无奈下手。
社员在生产队里干活都是出工不出力,自留地又不多,吃不饱饭,拿点、偷点集体财产也都是见怪不怪。例如生产队里下苹果,谁没吃过,又有哪个花钱了?
当时王强算过,村里地少人多,生产队打粮不够吃,只好吃国家调拨的返销粮。按人口分二百六十斤带壳的毛粮,平均每人一天分不到七两。那时副食少,油水小,这么点儿粮又怎么能吃饱饭呢?
队里的五婶暴跳如雷,她家院边丢了三穗苞米。
“偷个人的苞米,真缺德,不懂规矩。”她顺着村路大骂了好几天,还怒气不消。没有人觉得她是小题大做,还都帮着她骂,也是切实的同情她,并憎恨着偷苞米的人。
还有一次,生产队场院丢了半仓苞米,少说也有百十斤,队长王强大为恼火,为此开了大大小小几次会,还撤换了看场院的人。但多次思想教育下,也只有几个队里的小头头不知真假地表示义愤填膺,其他人依旧无动于衷,觉得王强太小题大做。
偷个人的是大逆不道,偷集体的是无可奈何。人们无不同情地议论着:“哎,准是谁家又断粮了!”
物质基础决定了意识形态,挨饿的人总是要千方百计填饱肚子。
虽然都在讲“大公无私,集体优越”,但食不果腹是不行的。
那年九月份的一个下午,全体社员到队里开会,传达一个重要的讯息。
一个不知就里的地主婆,见看山的人都撤了,漫山遍野空无一人,就到集体地里偷了六穗苞米,放在裤裆内缝的口袋里,一挪一歪地往家赶。她自然不知道,这么重要的会,四类分子是没资格参加的。
苞米还没吃完,就被同成分的想立功赎罪的人举报了!
这是罕见的,是无法容忍的!
“她是饿急眼了,家里没劳动力呀。”有人这样说。
王强也知道,知识青年能分到六百斤口粮,还不够吃一年,社员仅分到二百六十斤毛粮,甚至不够吃半年。况且也没有副业补充,大家都瘪着肚子,又如何是好?
还常有饿得没着没落的小孩子,到果园里偷几个带着农药还未成熟的苹果吃,连肚子里的蛔虫都打下来了。这又该如何处理呢?
被偷得没有办法,生产队里再种花生、大豆、麦子时,只好将种子先拌进农药里。
现在回到乡下,满山的瓜、果、梨、枣,满地的庄稼,沉甸甸、金灿灿的,却再没人动。果然,是肚子不饿呀!
“谁吃饱了干那事。”曾经的伙伴这样说道。真是变了,如今也不用人看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