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给……
毕业后我在楠洲,这是座安全的城市。
一、
此前我从未踏足楠洲,但对它印象良好,听说楠洲山清水秀,楠洲人很和善。
当然这不是我选择楠洲的原因,事实上我从未选择,只是在招聘会上一个偶然的念头把我带到了楠洲,同时它接纳了我。
那么好吧,我喜欢水到渠成。
然而凌诺不是善罢甘休的人,她言之凿凿地替我分析事情顺利的原因:重本的学生,谁会愿意去楠洲教小学?
我知道她说得在理,可我不在意,用他们的话说,我是个没有志气的人。
其实也不是的,谁说我没想过娶个老婆生个娃,我只是不想将来娶了老婆生了娃然后忙碌得连面也见不着,我的意思是,我要考虑工作在我生命里得占据百分之几,我得以何种方式工作。
我无法憧憬对多数人来说理所当然的未来,容许我再想想。
在我未想好之前,毕业的期限到了,我只好对照着就业协议书上的地址到了楠洲,这是个意外。
车来的时候,路过一道绵长的江。
当时我坐在封闭的金龙大客车里,被车窗过滤了的阳光软绵绵地照耀着我的半边身子,一股股密集的冰凉的风正对着头顶送来,我在这半冷半热的作用下昏昏欲睡了一程。
直到车过这道后来我知悉名唤楠水的江,我才忽然被臆想中的江风吹醒了。
我撑开沉重的眼皮,越过桥栏看见的江水宁静平和,像一匹平铺开来的丝绸,把目光拉长便是水和天薄薄的交界了。
水面偶然泛起一层层细嫩的皱纹,而我轮廓模糊的脸就落在窗玻璃上,落在这波澜不惊的江水上。
我这才对我马上要面对的境况有了意识:我来到了楠洲,我是在楠洲。
二、
我认识凌诺好久了。
我们小学在同一班上,六年级时她搬家转学了,我们渐渐断了联系,到了大学竟又跑同一系里了。
小学时代她一直是班上最高的女生,而我是最矮的男生,高度最悬殊的时候我只到她的肩膀。
我记不清的某一年——她说是三年级,她眉飞色舞地形容当时的班主任是个烫着齐肩玉米头的半老徐娘——体育课,体育老师安排我们分组玩老鹰捉小鸡。
她是母鸡,我是老鹰,她张开当时对我来说非常庞大的身躯,我在她腋下左冲右突无从下手狼狈不已,从此我打心底里对她产生了一股无法言说的敬畏。
在那节让我的男性自尊备受打击的体育课后,我蹲在跑道旁歪着头往衣袖上抹汗,阿雷——我小学时最好的玩伴,前年我回家过年,他两岁或三岁大的儿子死活不肯让我抱着拍照——在课上捣乱,被罚跑5圈,我在等他。
我呼吸着煤渣跑道上扬起的滚滚烟尘,留意到她背向太阳朝我靠近过来,她的影子被长长地拉在地上,很快我完全陷入了她壮硕的影中。
她也蹲下来,还是高我一截。
她问:“你在干什么?”
我说我等人。
她说:“老师叫我给你补听写。”
我应了一声,又补上一句明天吧。
她说:“老师说今天补完,你不补我告诉老师去。”
她理直气壮地朝着太阳走去,阳光在她的身上铺上一环金的轮廓。
她终于在我的视线里逐渐缩小,我伸出拇指和食指拿捏了一下,现在,她只有那么大,那么一点点儿。
从小,凌诺就爱喋喋不休,边说边指手画脚,像只神采飞扬的小母鸡。
老师喜欢她,让她管同学,她把我们管得贴贴服服,或者更确切点说,尤其把我管得贴贴服服。
老师不准我放学了流连球场,她接了命令,每天放学趾高气扬地领着我回家。
我跟在她身后走,神情沮丧,低头不语。
三、
去N大报到的时候,我维持一贯的无精打采。
我披着一蓬接近半年没动过剪的发,半旧的T恤短裤球鞋,提一只暂新的红白蓝,挤进图书馆架空层,混在一支排队等候缴费的新生队伍中,民工特色显著。
我跨坐在红白蓝上,一手撑着膝盖,天热,唯一能证明我大学生身份的录取通知书被我抓在另一只手里扇风,折腾得皱皱巴巴。
到处是白花花湿漉漉的脸,我压根没留意到凌诺是怎样从一堆陌生的脸中探出头来的。她叫了我一声。
我循着声音看去,马上认出了她:站在她哥哥身旁,发长了,用一根墨绿的花绳束着,模样没有大变,只是相处的时候还是孩子,如今已是少女的身姿了。
她从她哥哥身边跑到我跟前,很是雀跃地问:“你也是中文系?”
我嘿嘿笑着:“是呢,真巧。”
接着她有点嗔怪的意思了:“你为什么不找我啊?”
“你也没找我啊!”我知道她是说这些年的杳无音讯,我也说不准为什么,只能这么抵赖着。
说着说着,她忽然走进我,贴得很近很近,我别过头去,不习惯这样的亲昵,尤其是久未相见的生疏弥漫在我胸前。
凌诺终于开口说道:“你竟然比我高半个头了。”说罢又退了开去。
我舒了一口气:“我靠,比你矮我还有用吗我!”
她撅撅嘴说:“我就记得你是比我矮的。”
我说这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她喃喃说着是很多年了,一边盯着我笑,一动不动,我说你笑什么呢。
她说,没什么,就是在这里看见你,真的好高兴。
四、
七月像一场忽然而至的骤雨。刚刚还是烈日当空,转眼间就乌云盖顶。
你目睹着云层一点点一点点地加深了暗色,越积越厚,像一件肮脏的吸饱了水的棉袄,沉甸甸的终于承受不住,骤然崩塌,乒乓球大小的雨滴凶狠地砸下,不一会眼前就全然是水的世界。
你熟悉的教学大楼、图书馆、饭堂、宿舍楼全被雨水围攻得神色疲倦,连校道上那两排总是欣欣向荣的紫荆树也被打砸得枝摇叶坠,狼狈不堪。
处处都是离别的形状。
即将离开的日子我显得意志消沉斗志全无,我缺乏憧憬未来美好的职业生涯的兴趣,每天要么睡到日上三竿以致头晕脑胀,要么在莫名的夜里把烟抽完一根接着一根。
有时我流连图书馆,看一两个钟头小说,顺带留心邻桌心仪的姑娘专注的表情:这个同系的姑娘在看到我时会报以很礼貌的微笑,我们没有多余的话,四年来一直如此。
姑娘当然不知道,我为她做了许多诗歌和小说。
更多的时候,是晚上,我在操场上漫无目的地跑,我不知道我跑了多少圈也不知道我跑了多长时间,一直到累了,就仰在足球场上,看那并不十分清新的夜空:竟然无月,星星也寥落。
其实我不觉得伤感,只是感觉一切糟透了,可是哪里不好,怎样不好,我说不上来。
我心情毫无缘故地低落,大伙也是。
他们说同去喝酒,我就去了。
凌诺也去,她在系里是出了名没心没肺的女子,可是过了九月,她就是中文系的研究生了。
偶然她问我:“为什么你不考研呢?”
“为什么我要考研呢?”我反问她。
她说:“真想可以见到你。”
我说:“以后会见面的。”
“我觉得不会了。”
“是你要死了还是我要死?”
说那句话的时候我面无表情。有时我觉得她很烦,爱抓住一些小问题狂钻牛角尖,要不极端乐观,要不歇斯底里的悲观。
那天晚上凌诺醉得一塌糊涂,摇摇晃晃走到校园东区拱桥前的垃圾桶边上时,吐得一发不可收拾。
她蹲在地上,一手抱着垃圾桶,一手拢着发,哭得很难过。
我看着心里也不好受,可是我不想安慰她。要走的是我,她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