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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李世民:走向封建人治的盛世之巅

提起唐太宗李世民,人们自然会想到他所开创的贞观之治。中华民族多灾多难,难得有几个值得后人称道的繁华盛世。排得上号的,也就汉朝文景之治,唐代贞观之治,明太祖之治,清康熙、雍正、乾隆之治等少数几个所谓的“治世”,其中尤以贞观之治为最,可谓封建盛世之极。

正是唐太宗李世民开创的贞观之治奠定了雄厚的政治、经济与文化基础,才有唐朝长达近三个世纪的繁荣兴旺、博大恢宏与显赫声威。唐朝,无疑是中国历史上最令人陶醉神往、骄傲自豪、回肠荡气的伟大盛世,没有哪个王朝可以与之比肩;而唐太宗李世民,则是中国古代最英明的皇帝,为儒学士人视为理想化的帝王楷模,在历史上被长期称颂,还没有哪位君王能够出其右。

其实,李世民并非唐朝的开国皇帝,而是第二代君主。按照中国古代封建宗法社会长子世袭制的传统,他根本就没有资格从唐高祖李渊手中接过权力的魔杖。窦氏皇后生有四子,李世民排行第二,老三李元霸早夭,他与兄长李建成及小弟李元吉都是反隋建唐的有功之臣与重要人物。隋义宁元年(617年)五月,李渊在太原起兵,仅一年时间就在长安建唐称帝。李渊做了皇帝,长子李建成便顺理成章地被立为太子。作为二子的李世民,除了被父兄视为忠诚可靠、南征北讨的“马前卒”外,对那高高在上的皇位不敢存有半点非分之想。

然而,他最终还是登上了帝王的宝座!

是时代为他提供了攫取权力的机遇与土壤,是卓越的才能与雄厚的实力为他奠定了称帝的基础,是人心深处那不可遏制的贪欲与兽性迫使他做出了杀兄灭弟的虎狼之举,是封建专制那不可避免的痼疾导演了一场似曾相识的夺嫡悲剧……

隋炀帝的残酷暴政激起了广大农民的强烈反抗,农民大起义以摧枯拉朽之势猛烈地冲击着隋朝的政权统治,如秋风横扫落叶般地荡涤着隋朝的污泥浊水。战争,在将隋帝国推向毁灭深渊的同时,也将人们心中的各种欲望搅得喧嚣沸腾——天下失鹿,人人得而逐之。

李渊当时为隋朝太原郡留守,与隋炀帝为表兄弟关系,算得上一名皇亲国戚,也曾为隋炀帝效命,残酷地镇压过甄翟儿的农民起义军。而一直随侍在父亲身边的李世民正是在围剿农民军的战斗中显露峥嵘,表现出卓越的军事才能。在李渊身陷敌阵、难以脱身的危急时刻,李世民“以轻骑突围而进,射之,所向皆披靡,拔高祖于万众之中”,顿时军心大振,步骑配合直捣敌阵。正是在这场决定性的战斗中,李世民不仅救出了父亲,还以少胜多,一战而定,消灭了甄翟儿义军。

李渊父子虽然镇压了太原农民军,却无法阻止、也改变不了已成燎原之势的全国农民大起义。而各地的隋朝政府官员也乘机纷纷起兵,建立封建割据政权。面对大厦将倾的局势及隋炀帝的猜疑,李渊父子不得不考虑自己的出路。

一次,李世民对父亲说道:“今盗贼日繁,遍于天下,大人受诏讨贼,贼可尽乎?要之,终不免罪。”是的,天下大乱,人人自危,唯有铤而走险,庶几可以闯出一条生命通道。李渊早就有心举事,面对儿子的试探与婉劝,却表现出一副不动声色、老谋深算的样子。对此,王夫之在《读通鉴论·唐高祖》中写道:

高祖犹慎之又慎,迟回而不迫起;故秦王之阴结豪杰,高祖不知也,非不知也。王勇于有为,而高祖坚忍自持,姑且听之而以静镇之也。

秦王即李世民,乃李渊进入长安后为唐王后所封。太原起兵时,长子李建成与四子李元吉均携李氏家族寄居河东(今山西永济蒲州镇),最亲密的人选中只二子李世民跟在身边。尽管起兵的决定权在太原留守李渊手中,但李世民也是一名主要决策者,并做了大量的联络组织工作,功不可没。

李渊于617年5月起兵,当年11月便占领了长安。为掩人耳目,李渊韬光养晦、潜隐锋芒,遥尊隋炀帝为太上皇,另立代王杨侑为皇帝。自己则“为假黄钺、持使节、大都督内外诸军事、尚书令、大丞相,进封唐王”,上演了一出自魏晋以来权臣篡位、改朝换代的“禅让”把戏。

第二年三月,隋炀帝在江都被部下缢杀身亡。李渊再也没有必要打着“尊隋”的幌子,干脆一脚踢开杨侑,于五月在太极殿登基,改国号为唐,是为唐高祖,仍以长安为都。

李渊由一个不甚起眼的太原留守起兵反隋,仅短短的一年时间,就一跃而成为唐朝的开国皇帝。这一翻天覆地的巨大事件在年仅二十二岁的李世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并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很难说李世民后来发动的玄武门之变没有从中受到激励与启发。

唐王朝的历史大幕经由李渊父子的努力已然拉开,然而,这出戏剧能否继续上演走向高潮归于圆满,还是一个未知之数。李渊利用隋末农民起义的声势壮大自己的力量,乘机占据长安建立唐朝时,还只控制了关中与河东等地盘。唐朝周围,存在着好几支势力强大的武装势力。鹿死谁手,谁也无法逆料。况且,一旦称王建国,目标就大了,自然会“招风惹眼”,引来一些有形无形、明枪暗箭的攻击,将自己推入漩涡的中心。已然称帝的李渊不可能从激流中抽身而退,只有通过战争扫平群雄、一统天下,从而达到坐稳皇位的目的。然而,一旦坐上龙椅,就不得不摆出一副俨乎其然的皇帝派头,如果不是决定性的战役,自然不便亲自出征;而太子李建成作为名正言顺的皇帝继承人,其安全也受到格外的照顾与保护,行迹一般限于都城之内;于是,领兵打仗、南征北讨的重任就责无旁贷地落在了李世民身上。

扩大地盘,征服群雄,统一中国,不仅依靠实力,更需要勇气、雄心、智慧与谋略。李世民借鉴秦、汉夺取天下的战争经验,确立了“关中本位”的战略方针,首先与占据陇右的劲敌薛举、薛仁杲展开了一场生死大搏斗。

李世民在这场战争中的最大收获,就是兼并了薛举、薛仁杲的陇右精锐骑兵。骑兵速度快,灵活性强,杀伤力大,是冷兵器时代最为强大的先进兵种,在战争中往往起着举足轻重的决定性作用。李世民深知骑兵之重要,也善用骑兵,在太原镇压农民起义军甄翟儿时就初露锋芒。收编陇右精锐,是李世民军事力量的一次重大转折。此后,他将骑兵作为主力刻意培养、训练,使之成为一支“咸愿效死”、与关东群雄争夺天下的主要力量。正因为有了一支强大的骑兵,李世民常能一而再、再而三地率领骑兵自敌阵背后出其不意地予以反击,在天下群雄中占据明显的优势脱颖而出。

平定陇右,唐王朝有了一块安定的后方与大本营——关中平原;接着又北上太原,进军河东,消灭了乘机“南向以争天下”的刘武周、宋金刚,彻底扫除内廷之患;然后,李世民效嬴政、刘邦之举,挟秦汉之威,俯视东下,挺进中原。

李世民在统一天下的战争中成功地指挥了四次重大战役,用了七年时间,出生入死,逐一翦灭了王世充、窦建德、刘黑闼、徐圆朗等天下群雄,功勋卓著。唐高祖李渊“以秦王有克定天下功”而“特降殊礼”,为他专门建造了一座“宏义宫”以示褒奖。

李世民以一名叱咤风云的唐朝开国军事统帅初登历史舞台,他那杰出的军事才华在统一战争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与体现,几乎无往而不胜。据《资治通鉴》所载,他在总结战略战术经验时曾不无自矜地说道:

吾自少经略四方,颇知用兵之要,每观敌阵,则知其强弱,常以吾弱当其强,强当其弱。彼乘吾弱,逐奔不过数十百步,吾乘其弱,必出其阵后反击之,无不溃败,所以取胜,多在此也。

然而,军事并非李世民的最终目的之所在。李世民的真正成功与历代传颂,更在于他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靠战争起家,积累了雄厚的政治资本;战争,不过是他磨炼、锻铸自己的一种方式与过程而已;只有通过战争,他才有可能登上权力的峰巅。

如果说李世民自李渊登基之始,就开始处心积虑地争权夺利妄想爬上皇帝宝座,那可真有点冤枉了他。是不断发展的形势、环境与现实迫使他不得不铤而走险、奋起反击,导演了一出唐朝历史上最富戏剧性的“玄武门之变”。

如果没有李渊在群雄割据、天下纷争、局势不甚明朗的情况下匆匆称帝,也许就不会出现李世民在统一战争中“一枝独秀”的局面。李渊登基为皇,长子李建成立为太子,特殊身份使得他们不由自主地受到某种束缚与制约,个人才能难以充分施展。这才有了李世民在荡平群雄中出现在中华大地上那勇往直前、无坚不摧、英姿勃勃的动人身影。他在长达七年之久的统一战争中,获得了无人匹敌的军事业绩与政治声望,拥有一支能征善战、效忠个人的强大私人武装及久经考验的“干部队伍”,形成了足与李建成为首的太子东宫集团抗衡的秦王府集团。

然而,太子李建成也非等闲之辈,并不是像某些史料记载的那样“荒色嗜酒,畋猎无度”,而是有着相当出色的治军与治国才能。太原起兵时,他虽然远在河东没有参与密谋组织,但很快就在李渊的“密召”下以左领军大都督的身份参加了建唐斗争,并在合围长安的战斗中立下头功。立为太子后,不便轻出,也就远离冲锋陷阵的战争前线而入住东宫,学习当一名皇帝必备的各种礼仪及驭臣治国之术。论个人功绩,他自然居于李世民之下;若论才华,两人孰高孰低,实难分伯仲。

也许,李世民在统一战争中确实没有篡夺太子之位的野心,或者说强大的敌人与严酷的现实使他无暇顾及,但他在战争中的日益坐大及采取的一系列行为却在事实上侵害了太子李建成的利益,并对他构成了一种极大的潜在威胁。李世民打败王世充、窦建德之后,“加号天策上将,陕东道大行台,位在王公之上”,地位仅次于太子;他设置了庞大的官僚机构,网罗私人亲信;又以设“文学馆”收罗文学士为名,网罗政治人才……就连父亲李渊也对此颇为不满地说道:“此儿典兵既久,在外专制,为读书汉所教,非复我昔日子也。”也就难怪身受威胁的太子李建成戒备警惕、枕戈以待了。在这场唐王朝内部的争权夺利之中,优势明显倾向于太子李建成一方。

唐高祖李渊对李世民的才能与功绩自然爱护有加,但对他那日渐强盛的政治势力却不无担忧,李渊可不想看见自己的亲生儿子相互内讧拼杀。因此,他对李世民怀着一股深重的戒心,在一些事关重大的政治问题上总是站在太子李建成一方。至于小弟齐王李元吉,他与李世民并无隔阂,且势力弱小,难以形成独立于李渊、李世民、李建成之外的第四股政治势力。但从个人利益与前途出发,李元吉以“一边倒”的态度坚定不移地站在了名正言顺的太子李建成一方,表现出咄咄逼人的态势,明确劝说李建成及早除掉李世民,并自告奋勇地表示“当为兄刃之”。

一场兄弟相煎、同室操戈的斗争迫在眉睫、势不可免。

李世民力量虽然强大,但面对父亲、兄长、弟弟的多方联合,不免势单力薄。况且,他的内心深处,也一直陷于“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困扰与冲突之中。儒家经过董仲舒的高抬与独尊之后,那一套经义与学说早已积淀在国民的遗传基因之中,李世民也不能例外。在那欲壑难填的人心底里,只要具备实力,机会来临,谁个不想获取皇位?然而,李世民一时间又难以挣脱儒家纲常伦理的束缚。父亲是高高在上的开国皇帝,兄长是名正言顺的太子,有着儿子与弟弟身份的李世民若是觊觎皇位,哪怕想想都是罪过。当初南征北讨,想着的只是如何打赢战争,荡平群雄。他在不断取得的胜利中不知不觉地获得了实力、威望与资本,“树大招风”,不知怎么一下子就成了众矢之的。他真的不想危及父兄与他们争权夺利,但是,他能退回到太原起兵之前的那个年轻单纯的李世民吗?即使抽身引退,可他手下的部众——那些既得利益者也不会答应。

那么,就保持现状好啦!可现实与发展也不允许,当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一旦将他视为不共戴天的头号敌人后,即使他没有半点行动,也难以立身保命。

李建成曾多次请求李渊诛杀李世民,理由是“谋反”。李渊一因秦王有平定四海之功,二则难舍父子之情,也就未加理睬;利用父亲不成,李建成就以宴请为名,直接在酒菜中下药,或许李世民心存戒备,才中毒不深,没有危及生命;多次下手不成,李建成就私自招募两千骁勇屯守东宫左右长林门,又从幽州招来三百突厥兵藏在东宫随时应变。一般而言,京城除了皇帝的御林军外,是不容许其他军事力量存在的。李渊虽然知道太子招募部众是为了对付李世民,可他本人的皇位也明显受到了威胁,不得不对李建成大骂一通。李建成见状,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向父亲下手,武装夺权。结果事情败露,李建成不得不委曲求全,带十余随从向李渊谢罪。李渊虽然将李建成扣留幕下,但终难改变“立嫡以长”的封建传统,只得下决心出面调解李世民、李建成兄弟俩的矛盾。

经过一番斡旋,表面看来,兄弟相煎似有所缓和,但内里却奔腾着更为汹涌的波涛。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唯有通过流血政变方能达到彻底解决。

李世民手下虽有一班得力干将,但他在长安能够直接调动、控制的军队远比李建成、李元吉要少;加之李渊倾向太子,稍有不慎,李世民无异于以卵击石;而他的夺嫡行为又属大逆不道之举,计划一旦泄露,将处于人皆讨之的不利地位。因此,李世民只有计划周密、主动进击、一战而胜,才能达到目的;否则,就是自取灭亡。

面对太子李建成一而再、再而三的谋害与进击,李世民即使没有篡夺之心,也被他逼到了两难选择的尽头——要么束手待毙,要么起而反抗置对手于死地。除此而外,他已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长时间的犹豫与彷徨过后,李世民终于下定了消灭太子李建成的决心,并形成了一个以他为首的政变集团。

李世民在紧锣密鼓的准备阶段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就是收买了李建成身边的得力干将及把守玄武门的禁军将领。

如果说李世民以前一直处于“被动挨整”的局面,那么,在他做出夺嫡的决心之后,便时时处处居于事件的主动地位了。过去,他在战场上英姿勃勃叱咤风云;而今,在复杂的宫廷政治斗争中,也能左右局势举重若轻。李世民只要抛弃封建伦理观念与道德束缚,将那在战场上曾使强敌闻风丧胆的果敢与谋略施展开来,李建成自然不是他的对手。

于是,他果断地选择了禁军指挥部——玄武门这一特殊之地伏击李建成与李元吉。禁军将领早就被他收买,李世民亲率尉迟敬德、长孙无忌等七十余精骑预先埋伏在玄武门内,单等李建成、李元吉“上钩”。

政变的过程与结果读者早已知晓,毋庸笔者在此饶舌。李建成与李元吉被杀,其亲信顿作鸟兽散,李世民不必为此担忧。但是,他将如何面对自己的君王之父,给他一个满意的答复与交代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政变一旦爆发,李世民也就顾不得父子之情,只有将事情做到底,向父皇夺权,才有可能保住“胜利果实”。因此,伏击李建成、李元吉的战斗刚告一段落,李世民就不失时机地派遣尉迟敬德晋见唐高祖李渊,名为“宿卫”,实则逼宫。尉迟敬德“擐甲持矛”,要求李渊“请降手敕,令诸军并受秦王处分”。李渊无奈,只得书写“手敕”,交出唐王朝军政大权。不久,就正式宣布逊位。如果不是李渊念及李世民的功绩与亲情,在李建成对李世民的诬陷与加害下时为李世民开脱,李世民也许会让自己的父亲遭受李建成、李元吉同样的命运与结局。

政治斗争从来就不讲究什么亲情,它撕开了一切温情脉脉的虚伪面纱,只以实力为基础,以利益为准绳,以鲜血为代价,残酷无情到令人难以想象的程度。

于是,李世民由秦王而太子,由太子而皇帝,在短短的两个月之内便完成了这些高贵而复杂的角色之转换。

李渊退为太上皇后,又活了九年才于贞观九年(635年)郁郁而终。

唐太宗李世民与推翻不久的前朝隋炀帝杨广比较,这两位封建君王在某些方面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同出于关陇统治集团,同为次子篡夺政权,都曾数次出兵征讨高丽而归于失败,都曾做过有悖于传统伦理道德的行为(隋炀帝占有父妾,唐太宗据有弟媳)……可是,后代对他们两人的评价却截然相反,一为稀世暴君人皆骂之,一为天下明主奉为帝王楷模,此为何也?

就在于隋炀帝为亡国之君,而唐太宗却开创了享誉后世的“贞观之治”,为唐朝的博大与恢宏奠定了坚实的政治、经济、文化基础。

李世民于武德九年(626年)六月四日发动政变从父兄手中夺权,第二年改元贞观,这一年号一直用了二十三年之久,直至他生命之终。因此,李世民在贞观年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便被后世史家称为“贞观之治”。

贞观之初,李世民在政治机构、法制体系、经济措施、军事制度等方面进行了颇有力度的改革,创立了许多影响后世的制度和措施:他扩大宰相人数,使得相权有所分散削弱,国家大事先由集体讨论,而后皇帝拍板裁决,这样一来,对独断专权相应有所克服,自然减少了盲目主观等弊端;他认为科举制能够保证官吏的选拔质量,健全、发展了自隋代开始的这一制度,“盛开选举”,向各州县提出扩大贡士人选的要求,提高庶族地主的政治地位,使得天下英才尽如彀中;他精简官僚机构,下令“并省官员”及“大加并省”地方州县,裁冗内官四分之三,使其由隋朝时的二千五百八十一人减少到六百四十员,地方官员也有一定的精简……通过一系列从中央到地方的政权建设与官吏选拔措施,唐王朝的行政效率大加提高,为李世民的统治得以超越前代奠定了不可或缺的政治基础。

经济的恢复与发展,是贞观之治的主要特征。李世民曾说过:“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命,若禾黍不登,则兆庶非国家所有。”他深知农业是中国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将其置于突出的显著地位,制定了一系列恢复发展农业的政策:推行均田制与租庸调法,注意轻徭薄赋;重视劳动力,不夺农时;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设置义仓,存粮备荒;平抑物价,避免谷贱伤农……通过这些措施,广大农村很快就出现了“风调雨顺,年登丰稔,人无水旱之弊,国无饥馑之灾”的景象。

在经济管理方面,受传统哲学思想——整体思维、形象思维、模糊思维方式的影响,中国古代封建社会较少使用过先进而科学的数字化管理,难以见到有关精确的统计数目。出现在我们眼前的,治世盛世总是“安居乐业,国富民丰”;衰世败世则为“民不聊生,生灵涂炭”。贞观之治的社会到底如何清明,经济繁荣到何种程度,我们也只能从类似模糊的语汇中感知。关于贞观年间的升平景象,《贞观政要》有所记载,我们不妨抄录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欺侵细民。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尚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又频致丰稔,斗米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入山东村落,行客经过者,必厚供待,或发时有赠遗。此皆古昔未有也。

李世民在短短的时期内就使得历经战乱、衰败倾颓的社会出现“风调雨顺,年登丰稔”的大好形势,并一再被后人提及称颂,可以想见其成功之巨。国力的强盛当以生产力与经济的发达为基础,唐代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最为强盛的时期,而贞观年间又是唐代的典型盛世,据此,我们可以将贞观年间的生产力与经济视为古代社会最为昌盛的繁华时期。

善于用人与纳谏,是贞观之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李世民所重用的人才中,有太原起兵时就一直追随左右的功臣高士廉、长孙无忌等,有参加过农民起义的将领程咬金、秦叔宝等,有隋朝的旧时官吏封德彝、宇文士及、虞世南等,有进军关中建唐时搜罗的才士李靖、房玄龄、杜如晦等,有在统一战争中收编的俘虏尉迟敬德、褚亮、李百药等,还有原属李建成、李元吉集团的对手魏征、薛万彻、冯立等……只要是真正的有用之才,都被李世民搜罗在自己身边,使得物尽其才,人尽其用。

李世民的虚心纳谏,主要表现在以谏臣魏征为镜,时时观照,闻过必改。对此,他曾概括性地说道:“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李世民的主动求谏及开明政策引导下,朝臣们都可直抒己见,出现了中国封建社会少有的君臣“共相切磋”政事的融融泄泄局面。这样一来,贞观时期的政令也就比较符合实际,超出了历代封建王朝人治传统的一般水准。

贞观之治的突出政绩,还反映在经营边疆,发展与周边少数民族的关系之上。唐朝草创时期,曾不得不委曲求全而称臣于突厥部落。李世民刚刚夺权,就受到了东突厥的凌厉进攻,连都城长安也受到了威胁,不得不“倾府库赂以求和”。为了雪耻,在经过三年时间的励精图治与准备工作之后,李世民派遣六路大军反攻,一举扫平东突厥;他还首创羁縻州制度,将投降的东突厥安置在东自幽州、西至灵州的广大地区。东突厥曾称霸西北,势力十分强大,唐朝将其剿灭后,“四夷君长”慑于声威,一齐奏请李世民尊号为“天可汗”,成为古代中华各族认可的共同首领,建立了一个“东西九千五百十里,南北万六千九百十八里”的多民族国家。面对李世民取得的功绩,就连逊位后一直郁郁寡欢的太上皇李渊也不得不承认儿子超过自己:“汉高祖困白登,不能报;今我子能灭突厥,吾托付得人,复何忧哉?”在庆贺酒宴上,他情不自禁地“弹琵琶”“起舞”,发自内心地说道:“胡越一家,自古未有也!”

此后,李世民又经营西域,控制吐谷浑,将高昌纳入大唐版图,与吐蕃和亲。唐代和亲与汉时和亲不同之处在于,唐朝是在势力强盛打败吐蕃进攻之后,在松赞干布的遣使请求下,化干戈为玉帛,将文成公主远嫁西藏;而汉朝和亲则是军力不及匈奴时的一种迫不得已的以女人为“宝物”的“贿赂”之举。颇有意味的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强大时往往能够接受、采取和亲政策;一旦弱小时,就变得格外脆弱而古怪,将自己封闭、局限在狭窄的空间与狭隘的意识中妄自尊大。

李世民的开明伟大、唐朝的恢宏强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够以一种开放的态势、一种博大的胸怀迎接八面来风,吸纳一切异质文明,兼收并蓄。唐太宗时,五品以上的少数民族官员就达一百多人,几乎占到了全部政府官员的一半左右。唐时长安,不仅容纳了中华各少数民族,迁入了上万家“胡人”,还居住着波斯、天竺、大食、爪哇、伊朗等各国民众,几乎接受、包容了当时的一切先进文明,说它是一座世界大都市,半点也不夸张。唐以前,外来文化只是通过丝绸之路一点一点地进入融合,而唐朝则是采取“全盘接受”的态势,从饮食到服装、娱乐、珍玩、风俗等,大规模地涌进引入,为我所用。从上到下,弥漫着一股浓酽的“胡风胡气”。中国古代历史上还没有哪个时期像唐朝那样融入了如此巨大的文化,世界著名汉学家、美国学者谢弗在《唐代的外来文明》一书中,将涌入唐朝的“舶来品”分类开列了一个“清单”,达数百种之多。重要的不是这些物品本身,而在于它们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及行为方式所产生的影响,也就是对大唐社会、文化的深刻作用。李世民出生于胡汉各族相互同化的历史时期,他的先祖就有混血“嫌疑”,有人一再考证确认李氏家族出自拓跋族之后,唐皇族的多次乱伦之事似也与遗存下来的“胡风”具有某种关联。朱熹就曾说道:“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因此,唐朝社会的繁荣昌盛、文化的卓著优异是不同血统、不同文明相互碰撞、“杂交”的结晶。

中国封建专制统治,说到底是一种家族统治,且具有四千多年的悠久传统。自从大禹之子启篡夺王位建立夏朝,坏了禅让规矩之后,直到清末的最后一代皇帝溥仪下台,都是家族间的你更我换。隋朝如果没有覆亡,将是杨家的天下。唐朝也是如此,玄武门之变并未改变李氏血统,所不同的是这一家族中的某一幸运个体爬上了权力的宝座。在唐朝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武则天这一不甚和谐的“音符”,将国号改为周。然而,随着她的衰老与死亡,很快就又归复唐朝本体了。这就是国人脑海中根深蒂固的所谓“家天下”“正统”观念。

在所有封建皇帝眼里,个人利益就是家族利益,而家族利益也就是国家利益。那些起义暴动者、兵变反叛者、阴谋政变者之所以觊觎皇位,他们孜孜以求的,首先是个人利益,然后是家族利益,最后才可能装模作样地考虑一下国家利益。

封建皇帝具有九五之尊,拥有至高无上的大权,集立法、司法、行政于一体,没有任何人可以与之抗衡,也没有任何法律条款可以规范束缚。皇帝就是威严、就是神圣、就是法律,凌驾于一切之上。没有约束,权力必然无限膨胀,目空一切,导致短视、盲目、黑暗、腐败、腐朽。王朝末期,各种社会危机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物极必反,只有彻底推翻旧的政权,建立一个新型王朝,才多少可以出现一点新的转机。时间一长,又是无法遏制的权力膨胀、权力腐败,然后又是狂风骤雨般的暴力革命。

而历史上的每一次改朝换代,也是一种典型的“换汤不换药”模式,一种似曾相识、无休无止的循环过程,并未触动、改变封建专制政体本身。中国古代封建社会,就是在这种恶性循环的轨道上老牛拉破车地蹒跚而行。如果不是那些金发碧眼洋人前来叩关,以坚船利炮之威震动国体、以科学民主唤醒民众,清朝也许仍沉浸在封建老大帝国的迷梦中自我陶醉,在一种几千年来循环往复的惯性轨道上悠然滑行。由此,我们也就不难理解印度佛教何以在中华大地盛行不衰了,它的主要思想之一——循环论与凝固不变的专制政体两相契合。

唐太宗以其贞观之治奠定了他那坚不可摧的稳固地位,被视为中国古代历史上最英明、最伟大的皇帝。就是他,也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封建政体本身,只能在大框架之内做些力所能及的修修补补之类的“工作”。他不可能牺牲家族利益改变“家天下”模式,不可能牺牲个人利益改变皇权集中制与终身制,更不可能制定严明的法规约束自己的政权统治,也就无法改变与之相应的封建官僚体制。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触动、改变什么国体政体,充其量只考虑过如何巩固、延续自己的家族统治。

这也是所有中国古代民众的思维盲点!

唐太宗之所以比所有的皇帝英明而被后世称颂,就在于当时有着许许多多的因素凑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合力,构成了实质上的皇权约束。

一是心理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前朝隋炀帝与玄武门之变。

道德、信义的心理束缚对古代君王与社会治理十分重要。实在难以想象,一位及时行乐挥霍无度、“我死后哪怕洪水滔滔”的君王能够造福人民。封建帝王没有严格而实质的外部制约,只有心灵敬畏与自我约束才能多少可以发挥一点作用。

李世民曾目睹一度兴旺的隋朝在杨广的暴政下被农民革命彻底颠覆,对群众的巨大力量感受尤为深刻,充分认识到“君,舟也;民,水也。水所以载舟,亦所以覆舟”。他是历史上少有的将广大民众置于重要地位的一代君王。因为有着与隋炀帝的许多相似之处,唐太宗谨小慎微,如履薄冰,生怕隋炀帝的缺点与命运在自己身上重演。没有隋炀帝的残暴,就不可能有李氏天下及他的皇位,以此而言,李世民得益于杨广的残暴;同时,杨广又是他心中的一个难以卸下的重负,他不得不将他作为一个参照系,时时对照、比较,找出隋炀帝的内在缺陷及个人消极因素,反其道而行之。如此一来,唐太宗就达到了化腐朽为神奇的对立转化之效,将隋炀帝身上的顽冥劣性变为自己的优秀品格。从某一角度来说,没有隋炀帝的残暴,也就没有唐太宗的英明。

如果说太原起兵是李氏家族从杨广手中夺权,那么玄武门之变则是李世民从父兄手中夺权。玄武门之变于李世民来说,既是他爬上权力峰巅的人生辉煌之始,也是一种时刻纠缠着他的歉疚,一场难以摆脱的梦魇。从道德角度而言,李世民必遭天谴,他的政权合法性更值得怀疑。如果中国古代社会实行的不是专制统治,而是民主政体,如果不是封建人治,而是法制政权,他就可以通过选举、竞争等和平的手段登上皇位。当然,这只是一种不可能的假设,封建世袭制从来就不以才德为标准培养、选择接班人。

“天子者,有道则人推而为主,无道则人弃而不用。”他除了动点手脚曲意篡改史书记载外,只有刻苦精进,通过将天下治理得超过父兄的显著政绩来说明他是“有道者”而被天下世人“推而为主”,证明他是天经地义的、合理合法的正宗继承人。父兄是他心头无法抹去的一道阴影,更是他走入阳光、走向辉煌的一种督责与促进。

正因为血腥夺权的方式不甚地道,李世民最害怕别人说三道四,也最看重史书对他的记载、后世对他的评价。他不可能堵住民众的口舌与背后议论;也不可能彻底篡改、完全歪曲玄武门之变的基本史实,只是将这一事变解释得圆满一些,有助于自己的“正确”地位;更不可能左右后世对他的评价,只有通过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树立政绩、创造盛世的方式获得人们的认可与赞扬。

李世民除了无形的心理压力外,还相当开明地自我设置了一种有形的外在束缚。那就是在不改变封建专制政体的前提下,改变了这一体制所固有的帝王专横霸道之风,虚心采纳臣下意见,将隋炀帝的拒谏改为主动纳谏,在历史上传为佳话。

因为有人进谏,皇帝的言行处于臣民的监督之下,骄奢之心受到许多限制;李世民以直谏者为忠臣,以献媚取宠者为佞臣,那些谄媚小人失去了立足之地,朝廷的风气较为正常;李世民虚心纳谏,可以博采众长,找到解决问题的正确途径,避免许多错误与损失。

对臣下的进谏,李世民总是创造一个较为宽松、和缓、融洽的氛围,提倡“言者无罪”的信念,打消臣下心中顾虑,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其中进言最多的当属监察御史魏征,大到国家重大决策,小到个人生活琐事,魏征都敢犯颜直谏。李世民也将他视为一面镜子,时时照出自己身上的缺点与错误。魏征也就更加无所隐讳,尽量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时间一长,就连身为皇帝的李世民都对他产生了一种本能的畏惧心理,生怕出现什么过失而让他抓住“把柄”。

一次,李世民收拾好行装正要出宫去打猎,适逢魏征进宫奏事,他赶紧停止行动。魏征说:“陛下不是要到南山去打猎吗?外面的卫队都准备好了,怎么又不去了呢?”李世民说:“我正想去,又怕你说我游幸无度,就临时取消了这一计划。”

还有一次,李世民弄到了一只美丽的鹞鹰,喜欢得不行,正拿在手中把玩,远远地看见魏征走了过来。他害怕魏征知道了说他玩物丧志,就往怀中一塞,藏了起来。魏征是前来奏事的,他当然也看见了皇上正在玩鸟。既然皇上不想让他知道,他也不便挑明。李世民一边听他奏事,一边担心怀中的鸟儿,也就应酬着嗯嗯啊啊点头不已。魏征将要事奏完,还待在那儿一个劲地有事无事说个不休。时间一长,那只鸟儿竟在李世民怀中给闷死了。

由此可见,李世民的纳谏并非象征性地装点门面,而是真正达到了从善如流的程度。翻开《贞观政要》,君臣间几乎每天都在研究、探讨“治道”。如果李世民不广开言路主动纳谏,也就不会高明到哪儿去,在一长串历代帝王名单中,不过是十分平庸而普通的一位而已。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权力只有受到制约,才不会恶性膨胀,才能达到“好钢用在刀刃上”的最佳效果。这是李世民的成功“宝典”,可惜并没有被后代帝王视为经验推广,更不用说发扬光大了。就连他本人,也没有上升到理性高度写入晚年为太子所著的总结自己全部统治经验的《帝范》一书。

封建帝王通过严严实实的政权网络,凌驾于广大民众之上;而冥冥之中,又有一重“宿命”的恢恢巨网、一双无形的巨大“魔掌”凌驾于封建帝王之上。

这一巨网与“魔掌”就是封建政体。

几千年来,它就是一位无所不在的“上帝”,高高凌驾于每一中国民众头顶,谁也别想逃脱它的阴影笼罩与异化阉割,全是这一制度的牺牲品。

即使英明如唐太宗者,也难以逃脱此劫。

世间最为变幻莫测者当数人心,人心总是随着时间、环境的推移不断变化更改。所谓的道德、良心、仁义也是一些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只能依凭个人的自觉努力与自我规范才能走向善良与美好。不仅外在的环境、事物可以改变它们,就是内心深处,也有两个对立互异的自我——人性与兽性在长期进行着不断的厮杀搏斗。如果兽性占据上风,那些道德、良心、仁义将如云烟转瞬间消逝得无影无踪。

因此,内心的自我束缚对大权在握的帝王来说,显得非常玄乎而缥缈。人们除了虔诚地祈求明主的恩惠雨露外,根本无法控制帝王的失态与疯狂。

唐太宗不是神,他也是一位有着七情六欲的肉体之人。他的内心,同样有着两种力量的搏斗与较量。所不同的是,他总能让心中的人性、良心、信义占据上风。

然而,时间一长,那如履薄冰、兢兢业业的紧张弓弦必然有所松懈,魔鬼就会乘虚而入;加之经常陶醉在贞观初年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之中,免不了骄傲自满,忘乎所以。人,一旦不能冷静地、客观地面对自我,就会做出许多失去理智连自己都无法理解的事情。

唐太宗一生中最值得称道的就是他所开导的纳谏政策,正是这一政策,却随着时间的变化开始不断“变味”,经历了一番过渡与转变——由“导人使言”到“悦而从谏”,一变为“勉强受谏”,再变为“意终难平”。

就李世民与魏征的关系而言,也并不是后人描写、形容的那么密切融洽。魏征原为李建成的东宫“智囊团”主要人物,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严厉责问他:“汝离间我兄弟,何也?”魏征慷慨自如地答道:“皇太子若从臣言,必无今日之祸。”李世民认为他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不忍加害,也为了安抚山东政治集团,稳固刚刚夺取的政权,就跟他封了一个詹事主簿的七品小官,具有谏议大夫的地位。

从此,魏征成为李世民统治集团中的一员,并日益受到他的赏识与倚重。而魏征作为一名昔日敌手,也只有通过进谏这一独特的方式向唐太宗表示自己的忠诚。

不论谁人,都喜欢听一些恭维自己的话语,对批评与指责总是不那么高兴。这是整个人类无可更移的内在本性与痼疾,并非某一个体的弱点。进谏就是对李世民的约束,而皇权是至高无上不可动摇的,说得多了,说得过了头,免不了会惹得李世民内心不悦。

贞观六年(632年),李世民在一次罢朝后回到内宫,不禁怒气冲冲地说道:“魏征这个田舍翁,老是挑刺,我哪天一定找个机会将他杀了!”长孙皇后闻言,忙在一旁劝道:“常言说得好,君王英明,臣下正直。现在魏征刚直,是因为陛下英明的缘故呵!”一番巧妙的劝说才使得魏征免除了一场杀身之祸。

慢慢地,魏征也感到了李世民态度的微妙变化,就想从政治的漩涡中心抽身引退,以“目疾”为由,多次请求罢相免官。“太宗难违之,乃拜征特进,仍知门下事。”此后,他便以一名散官身份参与朝政。

魏征自然清楚人性深处那根深蒂固的弱点,他的进谏,主要是凭着自己的独具慧眼与忠诚正直。尽管如此,也不得不如打擦边球似的心存侥幸、如踩钢丝绳似的小心翼翼。谏臣只能通过语言约束皇帝,而皇帝却握有谏官的生死大权。

贞观十七年(643年)元月二十三日,魏征病逝,享年六十三岁,落了个善终。死前,唐太宗将女儿衡山公主许给魏征之子魏叔玉为妻,得到了一个大臣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李世民更是思念不已,还写了一首情真意切的缅怀诗:

劲条逢霜摧美质,台星失位夭良臣。

唯当掩泣云台上,空对余形无复人。

然而,就在魏征死后仅三个月时,就因一桩被人揭发的谋反案牵涉其中。李世民对这面“镜子”顿时产生了怀疑,联想到他生前的多次直言犯上,潜意识里生出一股不可抑制的莫名怒火,不仅“手停婚诏”,公主不再嫁往魏家,还砸毁了他亲手撰写的魏征墓碑。对此,陈寅恪先生在《金明馆丛稿初编》中曾一针见血地写道:“幸其事发觉于征已死之后,否则必与张亮、侯君集同受诛戮,停婚仆碑犹是薄惩也。”

谏官魏征如果不是早死三个月,谁也不能担保他能寿终正寝。

没有权力制约权力,仅以诤谏的方式约束统治者内心深处的“人性之恶”,其作用实在是微乎其微。

魏征一死,唐太宗更是听不进逆耳之言了,他的思想、行为都开始退坡下滑。不再以民生为重,骄傲自满,好大喜功;生活上也抛弃了过去的节俭,大兴土木,劳民伤财;最为严重的,是他步隋炀帝之后尘,劳师远征进攻高丽,走上了穷兵黩武的道路。

中国的皇帝大都是一些半截子英雄,这是封建政体决定了的一种“宿命”。有唐一代,要数唐玄宗李隆基最为突出,前半世改革弊政,出现了开元中兴的大好局面;后半生以安史之乱为转折,使得整个唐朝也开始由盛到衰。李世民虽然没有李隆基那么严重,但也有点“虎头蛇尾”的味道。

隋炀帝三伐高丽损失惨重,直接导致了隋朝的覆亡。唐太宗吸取前朝教训,与朝鲜半岛上的高丽、新罗、百济三国友好往来,他们都向唐朝纳贡。三国相互间虽不断征伐,但唐太宗始终保持谨慎的态度,不轻易介入朝鲜内争,只是派遣使节调停。

贞观十七年九月,新罗使臣向李世民报告:百济与高丽联合,切断了新罗与大唐间的贸易通道。李世民派员调解、警告不成,为使小小蛮国知道大唐天子之威,断然下诏亲征高丽。

战争之初,唐军攻克了不少城池,却受阻于安市城下,损失惨重,“六旬不能克”。冬天一到,天寒地冷,唐太宗只好下令退兵,无功而返。

几乎战无不胜的常胜将军李世民却在晚年“以天下之众,困于小夷”,通过一次败仗来结束自己的戎马生涯,不亦悲夫!

只有这时,他才想起了魏征,不禁悔恨地说道:“魏征若在,不使我有是行也!”马上恢复了魏征的名誉,并为他重立墓碑。

其实,房玄龄死前曾为此上过一份遗表,大意是说朝鲜内乱不干唐朝之事,如果劳师动众,只能是内为亡国之主隋炀帝报仇,外为新罗小国雪恨,可谓师出无名,即使取胜,也是“所得者小,所失者大”。

然而,唐太宗压根儿就听不进去。没有强制约束,此时的进谏已成一纸空文,只有帝王那不可捉摸的个人好恶与感情倾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唐太宗的半截子英雄,东征高丽失误便是一个明显的例证。

而贞观之治后期也远不如前期,马周上疏称贞观后期“供官徭役,道路相继,〈百姓〉兄去弟还,首尾不绝。远者往来五六千里,略无休时”。

李世民一生最大的挫折,一是东征高丽失利,二是失去亲子之痛。

玄武门之变对唐代的影响甚为深远,最突出者当数武则天,她深得其中三昧,将其视为享用不尽的“财富”娴熟地玩弄于自己的亲子身上。而影响最为直接的,就是李世民的几个亲生儿子。太子李承乾与魏王李泰争夺皇位继承权,将玄武门之变几乎重演了一遍。玄武门之变一直是李世民心中深深的隐痛,他当然不能容忍自己的儿子效法,采取了坚决镇压的严厉措施,将李承乾与李泰两人全部废弃,改立晋王李治为太子。然而,却留下了失子之痛这一无法弥补的心灵创伤。

李世民追求长生不死,大量服用所谓的仙丹,结果导致非正常死亡;他不断修建、扩大陵园,遗命将著名书法家王羲之“纸墨如新”的《兰亭集序》殉葬墓中,使得后人至今无从目睹名贵的“国宝”……这些,都对后来的帝王开了不好的先例。

若从本质而言,李世民的贞观之治,其目的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统治地位,巩固大唐江山。他为此殚精竭虑,几乎耗费了自己所有心血。就连临死前,也在为儿子李治坐稳龙椅而玩弄权术。

贞观二十三年四月,也就是他临死前十天,李世民突然将具有宰相身份的李勣贬到远离长安一千三百四十里的叠州去当都督。然后,他对李治说:“汝于李勣无恩,我今将责出之。我死后,汝当授以仆射,即荷汝恩,必致其死力。”李治执政后,听从父言,马上召回李勣,“册拜尚书左仆射”,后来果真成了他的心腹大臣,为他效尽死力。

封建专制的一个最为突出的特征就是人治。人心叵测,相应地,人治也就打上了变幻莫测的色彩。唐太宗曾说过:“为臣贵于尽忠,亏之者有罪。”每位皇帝都要求臣下尽忠于自己。因此,封建社会常常出现“人在政举,人亡政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普遍现象。皇帝根据自己的好恶感情用事,政策没有延续性与稳定性,“法治”的严肃性及法律的程序化于封建社会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封建盛世往往如白驹过隙、昙花一现,中华民众,更多的时候是生于庸世苟且偷安、陷于战乱猪狗不如。

就表面现象而言,每一皇帝执政时都可随心所欲、为所欲为,享尽了天下的权势、威严、金钱、美女、荣誉。然而,这一看似令人羡慕的挥霍往往都是虚幻的云烟,谁也不能担保皇帝能够永享富贵。没有完善的保障体制,今日在台上作威作福,也许明天就是阶下囚、刀下鬼。封建帝王之中,就有三分之一死于非命。不仅如此,帝王的浮华还要以后代的生命与鲜血为代价。每一次改朝换代,都是大规模的血腥战争与残酷屠杀,而首当其冲的就是皇族子弟。每一皇族后代的生命断裂都是在为自己的先祖赎罪,那一颗颗屈死的冤魂当于阴间向他们的先祖大声哭诉、斥骂乃至殴扑。与此同时,前朝经过几百年积累起来的文明成果,也大多毁于战乱之中。历史,就这样在一种循环往复的怪圈中自我挣扎。

限制皇帝的权力,推行严厉的法治,给人民以民主自由,实质上就是封建君主对自己家族的一种变相保护与坚强捍卫。如果有一种人人可以竞争、充分施展才能的良好政体,并用制度加以确定、保证,人们就犯不着用暴力摧毁前朝的腐朽统治,也就没有了几千年文明史上每一次改朝换代必不可少的血腥屠杀。封建帝王如果真正出于家族利益的话,早就应该换一种统治方式了。而古代所有帝王们,恐怕没有任何一人想到这一点,这实在是我们民族的莫大悲哀。

如果说中国历史上没有法治,恐怕有人会提出异议:战国时的法家治理不就是法治吗?以法律规范民众不是像一根红线一样一直贯串于整个中国的古代历史之中吗?

然而,本文所指的法治,并非法家治理,也非封建专制的法律管理,而是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法治。

正如封建专制的特征是人治,民主宪政的特征则是法治。在此,我们有必要将法家治理、封建法律管理与现代的民主法治进行一番比较。

法家的政治理论建立在封建集权基础之上,他们主张国君“独断”。《商君书·修权》篇中就明确指出:“权者,君之所独制也。”从君权独断论出发,发展到后来,法家们甚至主张国君要专杀大臣。《韩非子·外储说》就提倡对具有不同意见的谏臣,“势不足以化则除之”,而且应“忍痛”诛杀。谏臣可杀,则何人不可杀?正是一代代法家的共同努力,他们将封建专制集权推到了顶峰与极致。由于法家治国推行严刑峻法容易引起报复,更由于他们“鼓励”国君随便杀人,因此,法家大臣总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一个个到头来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严格说来,法家学说属战时体制理论;一旦国家统一,统治者大都采用儒学治国。自秦朝覆亡,西汉独尊儒术,传统法治虽然一息尚存,但已没有多大的“市场”。“文革”时期的评法批儒,全国只允许一个声音,计划经济过于集中,对老干部、知识分子压抑打击,等等,实质上就是法家战时体制专制统治的一种回光返照。

中国古代社会当然也有不同于法家治理的传统法治。这一法治被西方学者称为中华法系,它于秦朝开始形成;在隋唐时期臻于完备,今存《唐律疏议》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也是中华法系的代表作;而后继续发展,至20世纪初逐渐解体,但其影响直到今天依然存在。中华法系的主要特征为:

一、皇帝超出于法律之上。

皇帝集国家一切大权于一身,既是立法者,也是司法者和执法者。历代封建王朝有治吏、治民之法,却没有治君之法。所有法律的解释权、审批权、执行权都在帝王手中。皇帝可一言定法,也可一言废法,其诏、令、敕、谕等同样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二、法律不平等。

皇帝不受法律约束,自古皆然。此外,法律的弹性相当之大,各人的身份不同,犯同样的法,处罚也各各有别。对待贵族官僚,更是赋予种种豁免特权。

三、法律的儒家化——礼法结合。

儒家的纲常名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法调整着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谓“德主刑辅”,“出礼入刑”便是封建法律的一大特点。董仲舒更是开创了“经义决狱”的司法传统,以《春秋》大义进行裁决,将儒家经典置于法律之上。传统法律只涉及行政、刑事等公共事务,而民事方面则受传统礼教风俗控制,没有关于家庭、贸易的私法与民法。宋朝以后,家族法规、乡规民约也成为国家法律的一种补充。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说:“在中国人那里,道德义务的本身,就是法律、规律、命令的规定。”

四、行政司法合一。

中央司法机关不能独立行使职权,只是皇帝的附庸;地方司法机关则由行政机关兼理,最高行政长官就是最高司法官,他们全都隶属一人——封建帝王。

而西方现代民主法制的核心内容与原则是以权力制约权力,严格实行立法、司法、执法三权分立。现代法治与民主宪政相联系,在本质上反映社会公众的意志而非个人或某些团体的意志,它是一切社会生活及公共权力的基础。法律就是“上帝”,就是神意。它凌驾于一切之上,所有权力包括国家权力都置于法律的范围之内,即使国王、总统、首相,都得受其制约,必须遵法守法,只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职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没有谁可以超越法律之上,也没有谁拥有任何特权逃脱或减轻法律的裁决。其内部机制的重要特点就是法官终身任职、独立审判,不受任何力量干预、左右与影响;为确立司法公正与司法信任,司法机关在法律上享有绝对权威,而权力是否真正受到了法律约束,最终都要接受司法机关的检验。

由此可见,中华法系历史悠久,但并非严格意义的现代法治,其专制性、残暴性、随意性与封建政体相吻合,长期地施行着一种人治政治。

所谓人治,就是“为政在人”,主要依靠统治者的个人才识及人格感召力,人凌驾于法之上,没有“人”这一先决条件,“法”就失去效用无从谈起;使其政治理性化的唯一方式就是统治者个人的良心发现与自我约束,其统治方式以暴力强权为主、道德教化为辅。这种政治方式注定了政策的不连贯性及政权的不稳定性,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周期性动荡的根源之所在。

异化,是人治政体下不可避免的一大特征。人治模式中的官员是人民的统治者、支配者,具有管理、教化人民的职能。他们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逐渐集名、利、权于一身,具有高于普通人的尊贵特权。官职成了一根闪闪发光的“魔杖”,拥有官职就意味着拥有一切。于是,一种以官为本、官贱民贵的社会群体心理——“官本位”就这样形成了。官本位突出官权,贬低民权,以官为主,以民为仆,本末倒置,官位就这样慢慢地异化了;而那些拥有官职者“一登龙门,身价十倍”,自我膨胀,对上则奴,对下则主,没有人格的平等,被权力阉割,完全失去了“人味”。因此,人治模式下的人,都已异化得不成人样,难以找到一个真正的、纯粹的、大写的人!

人治模式下,必须形成任人唯亲、虚伪谄媚、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因循守旧、朋党之争、庸官当道、外戚专权、宦官为祸等诸多恶习与弊端。

与人治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令封建皇帝最为头疼的贪污腐败现象。历代都有严厉惩治贪官的法律,朱元璋更是将那些被判死刑的贪官拉到每个府、州、县设有的“皮场庙”去剥皮,并将剥下的皮填充稻草、石灰等物,然后挂在衙门的公座旁以儆效尤。可贪官们总是“前仆后继”、屡禁不止,一个比一个更贪。根源就在于人治下的封建法律本身的缺陷——人民没有法权。官场属“黑箱”操作,政治不透明,只有自上而下的直线制约,没有自下而上的普遍监督。民众除了叹息、旁观、祈祷而外,对贪官无可奈何,也就难怪清官意识在广大民间上升为某种类似宗教的虔诚崇拜了。

人治是中国古代社会所特有的一种政治现象,它不仅仅是一种政治思想,也不仅仅是一种政治制度,而是长期积淀形成的历史传统。

中国古代文明是以自然经济为主的农业文明,农民以家庭为单位,从事个体生产与经营活动。这种经济的长期延续,一方面由于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从春秋战国到清朝末年,铁器始终是农村主要的生产工具;另一方面,封建统治者人为地制造了一些适合小农生存的条件,如重农抑商政策就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农民被固定在一块土地上相互隔绝,过着一种自给自足的农耕生活,也就没有必要建立民法、商法等法律体系来规范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与行为准则。也就是说,社会性的法治缺乏诞生的土壤与条件。

而西方社会的民主法治一开始就与商业的繁荣和商品经济的发达紧密相连。以西方文明的源头古希腊文明而言,由于希腊半岛依山傍海,农业的大规模发展受到限制,经济主要依靠向海外殖民和从事商业活动来维持。商品经济打乱了原来的血缘氏族制度,各个不同氏族混居杂处,社会成员间只有通过共同协商才能决定当地的事务。慢慢地,便形成了不同利益集团相互妥协又相互制衡、少数服从多数的政治机制,这就是现代西方民主制度的早期雏形。

从上我们可以寻到中西两种法律的不同起源。

中国法律是“圣人”或国家主观设计制定的,它自上而下,是一种具有强制性的“治民之具”,统治者希望人民不懂法、远离法,而由他们为民做主,其目的是安排社会成员间的身份地位,然后各归其位、安分守己地生活;而西方是由社会成员在彼此的交往中由个人自下而上自发产生的,具有公约的性质,它有一个民众认同的天然保护层,其任务在于确定社会成员间的平等权利义务关系,保障规则之下的个人自由。

中国商品经济不发达,也就没有以商品经济为内容的民法。正是民法,充分体现了法治的价值,其中的人权、所有权、平等权是现代公民权的原型;民法中的社会契约观念、平等自由精神、个人主权意识正是宪政法治的社会文化源泉与基础。

由此可见,中国历史传统所决定的社会土壤,难以自发地诞生现代宪政法治。即以哲学思想而言,直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才具有一点真正的民主意识。他在《明夷待访录》中指出,秦以后的法律都是“一家之法”“非法之法”,而不是“天下之法”,于是“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而此前历史上所有思想家的认识,都没有超出封建人治的基本范畴。

哪怕鸦片战争后的列强入侵,虽然对中国封建国家主权有所打击、削弱,但并没有对内部的专制政体构成冲击与破坏。

近代的仁人志士们引来西方“火种”,追求民主、科学、自由,即使他们,民主也非政治变革所追求的真正目的,而是作为一种富国强兵、反帝救亡的手段。此后,救亡的呼声便一直压倒、掩盖了民主的启蒙,直到1949年共和国成立。

其实,当唐太宗将封建人治推至顶峰后,后人们在无法企及的失落与衰败中早该认真反思,换一种“活法”了。

尽管如此,唐朝仍是中国人心中一个遥远的理想社会、一片灿烂的文明梦境。当中华民族的民主法治走上正轨,封建人治作为一种永远不再的历史遗迹后,我们再来回望唐太宗所开创的传统人治与封建盛世之巅,感受唐朝的博大、强盛与阳刚,或许会从另一角度获得某种独特而深刻的启迪感悟,获得一种永恒而神圣的朗朗光照与奋斗不息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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