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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书房谈话

弗兰克·海默的骑警队在一座庄园里待了很久,这庄园建在西郊,算不上如何奢华,但是面积很大,它的主人有一个马厩,马厩里的马比海默警长骑警队的马匹还要多。这支队伍里绝大多数人,或者说所有人,包括海默警长自己都没有在这种类型的庄园作客的经历。

实际上埃尔兰德外围有很多这样零零散散的庄园,但这些庄园的主人没有多少想和特勤司牵连上。

但这座庄园的主人却不同,他是弗兰克·海默服役时期的上级,曾担任过拉阔尔龙骑兵第一师的指挥官。

此时弗兰克·海默怀揣着一封信和主人在会客室进行商谈,他手下的人被允许在庄园里自由走动。

红鼻子提出要去酒窖看一看,这种郊外的庄园会收藏很多市面上根本买不到的葡萄酒,只是主人举办宴会的时候拿出来。管家答应了他的要求,同时告诉他不仅可以看,还可以品尝,在面对红鼻子跃跃欲试的目光时,他着重强调了品尝这个词。也就是说,除了被“品尝”的那一部分,没有任何一滴酒液被允许带出酒窖,这让红鼻子颇为遗憾,但并不妨碍他对于“品尝”的热情。

屠夫则向剃刀使了使眼色,这个不善言辞的中年男人立刻会意,跟着红鼻子一同前往酒窖,以防他做出什么特别失礼的事情。

刀疤去了射击场,在听说这座庄园会给他提供子弹后他立刻就让人带他去,没有比这更让人开心的事情了,所有对时间的浪费都是犯罪。

屠夫、大胡子和小机灵鬼鬼祟祟地嘀咕了两声,三个人同时走去了庄园主人的藏书室,并让佣人们不用管他们。

骑士们这种明确的分散让入队一天的丹尼斯无所适从,他一时不知道自己该干什么,吃了两口桌子上的点心,觉得好吃又多吃了几块,过了一会儿又觉得不过瘾...终于,他把自己吃撑了,为了消食便在庄园里四处溜达。外面一直传来不间断的步枪射击声,射击间隔犹如机械般精准,丹尼斯甚至能通过声音判断那个拿着“冲击式”步枪的骑警是在机械般射击还是在等待枪管冷却,亦或是查看命中的情况。

虽然庄园很大,但丹尼斯也只是在有限几个地方转来转去,像一只被粉笔线条圈住的蚂蚁。

最终他停在了藏书室的门口,他听到里面的三人在激烈争吵些什么,但当他想仔细倾听的时候,这争吵又平息下来,变成小声的议论。

藏书室里的人正是大胡子、小机灵和屠夫,在丹尼斯眼里这大概是队伍里最可靠的几个人了。

那个街头混混作风的红鼻子自然不必说,丹尼斯自己虽然也鲁莽冲动,但却也不喜欢这种流氓习气,他并不觉得这个酒鬼身上有什么自己需要学习的东西;那位剃刀面相端正耐看,性情淳厚,是一位有原则的先生,天生的红头发却和他自然宽和的性格截然相反,非常容易引人注目。总体而言丹尼斯是比较喜欢这种性格的人的,和他做同伴是一件令人舒心的事情,但这种性格也使得剃刀先生缺少主见,显得软弱;刀疤先生则非常高傲,他在队伍里人缘不算好,对于枪械这种死物却有非一般的热情,但这也能理解,毕竟武器是一个士兵吃饭的家伙,不过这也注定了刀疤无法成为队伍的领导者,他或许是一个优秀的士兵,却不会是一个可靠的老师。

丹尼斯敲了敲门,屠夫、大胡子和小机灵在他眼里分别代表了队伍的经验阅历、科学知识和街头智慧,既然无事可做,为什么不向这三人请教一番?就算什么都问不到,仅仅是和这三人打好关系就能让他在队伍里完全无足轻重的情况有所改善。

这件事主要怪弗兰克·海默,他确实不算是什么好领导,没有正规介绍、没有心理辅导,就像是从别人家的农场偷来小牛犊后放在自己牛栏里让它自生自灭一样。

其实屋子里的三人并没有在说什么重要的事,他们只是很平常地坐在一起看书吹牛,聊一聊最近的八卦,谈论几句时事,说说自己的家常...对于一群平均年纪四十往上的男人,他们可以把话题引到任何地方,只要他们想。

正因如此,他们对于丹尼斯的到来并未表现出明显反感,三个男人是吹牛,四个男人也差不多。拉阔尔人在社交中往往会和认识不久的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这也是丹尼斯迟迟未能融入这支小队的原因,他是个莽夫,但并非不懂人情世故,所以交流的时候遣词造句非常谨慎。这倒不是什么缺点,但他并不擅长这些事情,人际交往的事情性格“软弱”的林戈不知道强了他多少,这支骑警队恰恰继承了拉阔尔龙骑兵的“光荣传统”,战斗力很强但纪律很差,对丹尼斯扭扭捏捏的姿态只觉得无趣。

丹尼斯进了门,简单打了个招呼,三人也简单回应后,他便随意拿了本书,找了张离三人较远的椅子坐了下来。

屠夫作为几人中的最年长者,已经看出了丹尼斯的窘迫,大概也能理解这个年轻人矛盾的心理,一方面想要与前辈搞好关系,以求建功立业,升职加薪,另一方面又由于新近“叛出”刑侦司,拉不下那个面子主动开口,担心被当成谄媚之人。

于是他主动开口道:“你叫什么名字,小伙子,我有些忘了。”

丹尼斯心头一颤,同时也松了口气,连忙回应道:“我叫丹尼斯,先生,丹尼斯·塞隆。”

“你坐那么远干什么?过来,坐近些,我年纪大了,有些听不清。”屠夫又说到。

大胡子张开嘴刚想说“你这耳朵尖着哩,什么坏话都听得见”,就见屠夫给了他一个眼神,他转头看向小机灵,他也点了点头。

屠夫心里明白弗兰克·海默的想法,近些年特勤司执法严明,不讲情面,得罪了不少人,就连很多退伍军官俱乐部都不待见他们,更有弗兰克·海默凶名在外,已经很久没能吸收新鲜血液了。丹尼斯·塞隆就是海默警长为特勤司的未来进行的战略储备,一个部门,尤其是需要作战的部门,不能没有年轻人。

小机灵并没有这么高的觉悟,但他在屠夫出声的时候也就大概猜到了,所以才特意向大胡子点头示意。

大胡子自然也明白过来,而且他想得更深,丹尼斯·塞隆大概是他们从刑侦司挖出来的第一个人,必须要给予优待,如果刑侦司没有太大的反应,往后他们还可以挖更多的人...这一点可能弗兰克·海默也没有想到,虽然他对抓人有超乎想象的热情,在查案方面也有敏锐的嗅觉,但在这方面他一向不想事,以他的脑子大概真的只是单纯想挖个人,而且他心里真正中意的人选恐怕是林戈。

特勤司并非想进就能进的,不然也不会缺人,拉阔尔的高等学院扩招后大街上失业的文化人非常多,如果丹尼斯只是一个单纯的拥有大学学历的一般警员,即使进了特勤司也不会有更好的发展。

目前埃尔兰德有四支成规模的武装力量,分别属于南境互助会、陆军第七师埃尔兰德警卫队、巡城司和特勤司,骑警队已经不缺会打架的莽夫了,弗兰克·海默需要的是有侦办能力的人才。

想到此处,大胡子清了清嗓子,看向坐过来的丹尼斯。

“丹尼斯·塞隆,对吧?”

“对的,有什么事吗?”

“昨晚你身边另一位警员叫什么名字?”

丹尼斯迟疑了一下,心想这些人难道是要打探林戈的情况?但转而又意识到这也不算什么秘密,真想知道的随便查一下也就知道了,于是回答道:“他叫林戈·埃里克松,先生。”

屠夫和小机灵都没有说话,而是看向大胡子,可以看出其他两人隐隐以大胡子为首。

“以后大家就是兄弟...就是一家人了,不必这么拘谨。”似乎是意识到大家年龄差距并不适合做兄弟,大胡子迅速改口,同时自嘲般笑了笑,他的笑粗野而奔放,非常符合他胡须茂密的形象,却意外地让人觉得亲切可靠。说起来大胡子也不算多好看,但是他身上有一种豪放的气概,同样的笑容,放在弗兰克·海默脸上就是阴森可怖了。

屠夫和小机灵当场就笑出了声,丹尼斯嘴角也出现了一丝弧度,气氛总算不再尴尬。

大胡子没有浪费时间,他接着便问道:“你和林戈的查案经验怎么样?昨晚看你们对脚印的分析,应该是花了很多时间在这里吧?”

谈起这个丹尼斯可就有的说了,他两眼一放光,开始侃侃而谈:“不是我自夸,先生们,在我的印象里,整个埃尔兰德足迹检验比我和林戈做得更好的不超过两个人。”

他说着,摸出一张随身携带的埃尔兰德行政区域规划图,上面密密麻麻写了不少东西。

“先生们,你们看,这是最近几年发生命案的地点,索尔顿河北岸的治安出色,而且基础设施建设十分完备,尤其是西区,已经很难找到一条可以踩到泥的街道了,所以我们重点分析的都是南区和东区的案件。这些现场我们都亲自去探查过,有些现场因为缺乏保护,或者时间太久已经面目全非,但我们还是可能通过足迹检验获得大量信息,通过和当时案件的卷宗进行对比,得出的信息往往和已被抓获的嫌疑人吻合度非常高。所以结果很明显,先生们,足迹检验应该开辟专门的警务科目,它能暴露的东西不比受害人身上的痕迹少。”

大胡子对此兴趣却不是很高,但他还是认真听着,然后发问:“我记得很多年前有一位外聘侦探也提出过这个想法,但是那时候刑侦司还未成立,所以这个想法一直未曾付诸实践。”

“是的,其实那位侦探提出过很多想法,警务总司采用了一些,也放弃了一些。那位侦探本身是一位大学教授,在数学和化学方面颇有建树,他在数学的演绎推理基础上建立理论,刑侦司的创立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他的演绎推理法,让警员们不仅仅是通过已有的线索寻找答案,从而出现了这样一个案件侦破专业的部门。”说到这里丹尼斯却自嘲一笑,“但现在看来效果不是很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构建一个猜想太耗费精力了,如果迟迟未能找到证明自己推断的证据,对推理者本身也是巨大的打击,或许天才的想法与我们大有不同,我反正没法通过这种方式查案。”

大胡子对于这个说法没有发表态度,而是继续问道:“那么足迹检验呢?对于破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哪里,说说你的想法。”

于是丹尼斯开始眉飞色舞起来:“最起码的,足迹可以很直观的反映出作案路径和作案人数,不同的人即使穿着同样的鞋子脚印也会不同,甚至同一个人同一地点在不同情况下的脚印也不同。比如说凶手在进入犯罪现场时往往会非常谨慎,此时他们的足迹轻而慢,步态清晰,步伐稳定。在作案成功后,或是出于兴奋,或是出于恐惧,往往脚步幅度大而力重。如果你观察足够仔细,你就会发现男人和女人的足迹,马车夫和银行家,健康的人和虚弱的人,他们留下的足迹都是有差别的。”

“好。”年纪最大的屠夫忍不住感叹,连小机灵都赞许的点了点头。

大胡子也欣慰地眯起了眼睛,然后像是想起什么事一般,又问道:“按你这么说,你们昨晚看出的东西应该不止当时说的那些吧?”

丹尼斯一愣,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确实还有些东西,但是当时还没想通。”

“那现在想通了吗?”大胡子挑了挑眉毛,他嘴巴上和下巴的胡子也跟着抖动。

“想通了。”丹尼斯清了清嗓子,然后说道,“我们推断受害者是自杀。”

这话说得非常有趣,三人并未立即反驳,但多多少少都不相信。

“现场确实像是自杀。”大胡子说道,“但那现场是完全可以伪造的,而且凶手不是已经在外面留下脚印了吗?你既然认为是自杀,说说理由。”

“也说不上肯定,但大概率就是自杀。”丹尼斯说道,“我们昨晚找到的那个脚印从街上走到公寓门口只留下一排足迹,然后就是离开的足迹,但在离开之前,他在屋外站了好一会儿,根据现场留下的烟灰,他大概是抽了一支卷烟。在进入公寓之时,他的脚步清晰稳重,说明他既不匆忙,也不慌乱。他在门口甚至没有停留,可能是门没有关,或者说他本来就有公寓的钥匙。很快他又出来了,但这次他的脚步依然清晰,但却轻快了些,他走了两步,然后站在院子里开始抽烟。一根烟抽完,他再次离开,而这次的足迹深而快,看起来有些匆忙...所以案件的流程应该是这个男人进门,和受害者说了些什么,然后出门,站在楼下抽烟,听到房子里传出枪声才离开。”

丹尼斯说完,三人一时都没有说话,于是丹尼斯便继续说道:“当然,也有可能是他在杀死受害者后伪造了现场,然后又在楼下抽了一根烟才走。不过我们只要问问当天的巡夜人就可以了,他应该是最早到达现场的人,我估计应该用不了五分钟,如果是脚印的主人杀了人,那么巡夜人听到枪声后到场时应该能看到凶手在楼下抽烟。”

“那就很奇怪了。”屠夫终于开口道,“巴伯尔·米勒是个孤儿,他有什么自杀的理由吗?那个男人究竟和他说了什么,让他心甘情愿地自杀呢?”

小机灵此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他看着伶牙俐齿,说话声音却低沉稳重:“两个可能。第一,巴伯尔·米勒需要用死亡来掩盖一个秘密,但我觉得可能不大,他完全可以直接离开埃尔兰德,甚至离开拉阔尔,总司没有对出入境进行任何封锁,没必要为此搭上自己的性命;第二个可能,巴伯尔·米勒需要用自己的死亡达成一个目的,如果从这个层面来看,那个最后进入案发现场的男人不仅不是凶手,甚至有可能是来劝慰他的。”

说到这里,小机灵又喃喃自语道:“可是这样一个裁缝的死能达成什么目的呢...”

他猛然想到一个可能,随即瞪大了双眼,额头渗出冷汗,脊背发凉,他看向其他人,发现他们也是如此。

警务总司之所以默许骑警队保留对于王都妖犬案的调查权,正是因为怀疑巴伯尔·米勒的死亡与妖犬案有关,因而弗兰克·海默没有像刑侦司和巡城司那样在官方层面上结束调查。

用一条人命来延长调查时限,即使这结果对自身有利,也还是让人难以接受,更何况他们并不知道死去的巴伯尔·米勒和那个抽烟男人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是对是错,是好是坏,一概不知。

“那个男人,他并不害怕我们。”屠夫意味深长地说,“相反,他可能希望我们继续查下去。”

这时藏书室的门被人叩响了,是庄园主人的贴身男仆。

“主人和海默警长已经谈完了。”他说,“警长在大厅等你们。”

“知道了。”大胡子点头示意道,然后转头看向其他人,“走吧,去和他商量一下...顺便问问他都谈了些什么。”

“我大概知道。”屠夫起身,拍了拍丹尼斯的肩膀,然后说道,“这里的主人和我是同期的军官,不过他现在是埃尔兰德警卫队的司令官...我想,弗兰克大概是知道了些什么,我们可能要见见血。”

大胡子顿了一顿,显然有些生气,他急促而小声地说道:“那更得好好谈一谈了,要问个清楚,如果太危险我不会参与,其他人的意见也很重要。这是我在殖民地服役时的经验,仗不能打的不明不白,我们是人,不是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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