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稍稍有点知识的时候,便隐隐知道桃花乃俗艳的下品,虽然心中喜欢那娇艳的媚态,也就不好意思向人承认,是怕人看轻的缘故。可见小小的我已经初染成人世界的通病——虚荣的做作。
外婆的小木屋是靠着那高大结实的风火墙而建,门前的墙根边就是一株桃树,瘦弱的枝干,并不花繁叶茂,憔悴的花骨朵儿,稀稀的几片叶,可是一经那白灰隔就大青砖墙的背景衬托,刹时就变了模样,是一幅淡雅的风光画,叫文人骚客见了,说不定雅兴大发,即兴赋诗,泼墨成画,不小心兴许还能吟出传之千古的佳句,只可惜小主人——穿着开裆裤的我尚无那份雅趣,整日价抱着树干晃荡,直摇得枝叶乱颤还不罢休,非得外婆拿出诱人的豆子糍粑,桃树才能获救。那真是我的乐园。
五六岁正是好玩时段,呼朋唤伴,一群顽童,上树钻洞,无所不至。初春,桃花齐绽,远远望去一片火烧云,手痒痒便忍不住要折腾。在大家七手八脚帮衬下,又胖又笨的我居然也爬上了树杈,居高临下,风光自是不同。选那花艳花繁的枝子开摘,偏那花不争气,稍碰碰,便落红无数,只剩下“光杆司令”,一咬牙,扔掉没用的“司令”,再伸向那袭人的春色。直到树下一迭声唤“够了,够了”,方一哧溜滑下树。不好,新做的小花袄叫树杈划破了,转眼间眼泪就像决堤的溪水不得间断了,直到母亲找来空酒瓶,灌上水,把那一大堆枝子横七竖八的插满瓶才作罢。
不记得是谁说过,小时劣顽的孩子大了定规规矩矩,这恐怕没什么依据,但于我却十分贴切。上了中学后我就像换了个人,上学,回家,目不斜视,话不多说,真个成了话莫高声、笑不露齿的女儿家家。只是骨子里依旧禀性难改,搜罗了《红楼》、《水浒》、《野火春风斗古城》、《播火记》《青春之歌》、《上海的早晨》等许多古今小说,枕头下、被窝里、床底下藏着掖着。一部《红楼》翻来覆去、颠三倒四的看,看得人也颠三倒四,半夜里冷泪暗流,为个短命的林妹妹死去活来。《葬花吟》诗背得烂熟,越剧的段子也学得像模像样,知道了“红颜薄命”,总觉得与那桃花相关:“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自此对桃花的感受格外不同,仿佛与己命运息息相关的至亲至爱。
十年过去了,二十年过去了,岁月毫不留情的摘去了花样年华,让一些冷漠、一些世故、一些平和封住了记忆的闸门,把火红的、花一样的青春关在了永不可触及的寂寞深处。桃花依旧红时,或许会轻吟起“去年此时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一丝落寞轻袭眉尖,淡淡的,外人自是看不出来;待到春残花败,落红阵阵,“春去也!飞红万点愁如海”“雨横风斜三月暮,门掩黄昏,无计留春住”,花如此,人亦如此,想年少“酒美梅酸,恰称人怀抱”的轻狂,仿佛隔世为人。花非花,人非人,都不过是这纷扰界中的过客,匆匆来去,为飘零,为凋谢;为憔悴,为老死,最后同为尘土。
花非花,人非人,我非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