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童年综合来说还是比较美好和值得回忆的。
因为我有好多好多的小伙伴,当然还有表兄妹们陪我一起玩。自从我的外婆把我和妈妈接回来以后我也不知道住在哪里,只知道从我有记忆以来我和爸爸妈妈三个人就租住在我们村小卖部老板娘的房子里。
说是房子其实就是一间不足十平米的小房间,直到我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造了属于我们家自己的房子之前,我们一家三口就抱团挤在这么一间狭小却温暖的小屋子里,每天在一张小小的木板床上相互取暖。
这样的日子如今回忆起来竟然未觉得有任何难堪或嫌弃的心情,在内心深处竟然有点怀念那时候的单纯美好。虽然很穷,生活很艰苦,但是那时候我是快乐的,真正的快乐的。也许只是因为爸爸妈妈在那样的条件下也从未苛待于我,倾其所有也要满足我小小的愿望,不让我与同龄人相比有任何的自卑,尽心呵护着我的小小世界。
我记得那时候应该是刚上小学的时候,90年代又身处还未完全开发发展起来的浦东新区东北部,又穷,所以毫无疑问我是一路从菜市场幼儿园读到了菜市场小学和初中,然后又凭借着自己的实力考上了菜市场高中。惭愧惭愧!当然大学离开菜市场还是有一段距离的,再怎么说这个渣渣二本也是我自己凭实力考上的呢!
回到刚上小学的时候,那时候我有几个玩的比较好的小伙伴。一个是小卖部老板娘的儿子,也就是现在所说的房东的少爷;一个是我的同学小黄;还有两个也是我的同学。由于前面两个和我发生了令人有点啼笑皆非的精彩故事,所以他们也是凭借实力脱颖而出,拥有了大概的姓名。
首先先来说一说我和这位少爷的故事。这位少爷从小长得唇红齿白,白白嫩嫩但不胖,脾气也好,小时候可没少被我欺负。
我记得有一次我们两个可能看了某些个不太适合我们那个年龄段观看的电视剧,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就是电视上在播放结婚之类的片段。于是乎可能成就了我最早的恋爱萌芽,但绝对称不上初恋,可能勉强只能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吧。
于是两个小小的人儿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藏在了少爷家的大床底下。
“你愿意嫁给我吗?一生一世不离不弃!如违此誓,天打雷劈!”稚嫩的童音软软的传来。“我愿意!如违此誓,天打雷劈!”小小的我将小小的手掌举在头顶,有模有样的发誓。然后我竟然还该死的准备了红盖头,这完美的中西合璧的婚礼是怎么回事?于是剧情便顺理成章的发展了下去,就在我们疯狂的发了大约有一个小时的誓之后被几个找不到我们发了疯一样的大人从床底下拽了出来。后面由于剧情太虐,拒绝透露。
这就是我和少爷之间发生的一桩童年趣事,现在有时想起也每每莞尔。几年前曾在小区里碰见少爷,如今也已是为人夫为人父,也不知是否还记得这桩糗事。
再说一件和拥有姓名的小黄之间发生的趣事,想来还有些不好意思。我妈也时常拿来于我取笑。
那也是发生在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了好几个好朋友其中就有小黄。小黄那时是个马子比较大的小姑娘,经常仗着自己魁梧的身材欺负弱小,你猜的没错,我那时候就叫做弱小。在被她抢了两次弹珠,三次零食和四次铅笔之后,我再也忍无可忍的和我妈哭诉了去。
我妈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到现在依然是。你以为她会像之前电视里演的那样算了算了,大家都是小孩子玩玩而已,不要当真。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她直接对我说“你这个没用的东西!谁抢你的东西你不会抢回来吗!跟我说有什么用!”
于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我在求援无果后亲自动了手。我把小黄约在了一辆木板车上,至于哪里来的车我真不记得了。然后乘其不备呼啦一下把背对着我的小黄推下了车,只见她屁股着地,顿时泪洒当场。
当时我那个神气,感觉发泄了隐忍多时的怨气,双手叉着腰对着她就是一阵威胁“你再欺负我就不要你到我家里来玩了!”说完之后,无视那一张皱成了沙皮的脸,扬长而去。
之后这桩趣事被我妈大概也提了几十遍,多到只有前一章那件事可以与之匹敌。你们可以了解吗,就差不多相当于李白和杜甫之间的那种竞争关系吧。
如今小黄早就和我没了联系,就和之后消失的所有小学同学,中学同学和大学同学一样。
那时候的人和事真的值得怀念:摆满零食的小卖部,一毛钱一个的山楂卷,一起玩掷飞刀的那方泥土,一起跳橡皮筋的那块水泥地和隔几个月就要在天上飞的三得利飞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