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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叛国投敌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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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4月15日,江苏高等法院刑事第一庭,公开审理诸民谊汉奸案。

诸民谊乃汪伪政权第4号人物,曾任汪伪筹备委员会委员长、行政院长、外交部长、驻日大使、广东省省长等职。

1945年10月中旬,诸民谊与陈璧君及其子女从广州乘机赴南京。一下飞机便被押上囚车送往看守所。 1946年2月18日诸民谊被押送到苏州高等法院第三监 狱。当日下午2时开庭。审判长为孙鸿霖,推事石美瑜、陆家瑞,首席检察官韩焘。

诸民谊被押到法庭时,身穿深色棉布长衫,扎脚棉裤,头戴一顶黑色帽子,表现出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

诸民谊站在被告席后,检察官韩焘宣读起诉书,列举了诸民谊在汪伪政权中的种种罪行。

诸民谊在当庭申诉中,竟然对大汉奸汪精卫大加吹捧,称汪是一个“仁人君子”。而对汪精卫的投敌卖国罪行作了一番掩饰。他还大放厥词,说什么汪伪政权的成立是和平抗日,是为了保持国家的元气。充分暴露了其顽固不化的汉奸嘴脸。法庭最后判处诸民谊死刑。

在受审前,诸民谊让其老婆陈舜贞多方奔走争取同情,力图保住活命。判决后,蒋介石竟发出了对诸案从轻处理的手谕,但在全国舆论的强烈反对下,于1946年8月23日,诸民谊仍被执行死刑。

1946年4月16日,设在苏州的省高等法院开庭审判在汪伪时期追随其夫汪精卫干尽坏事的汪伪第一夫人、伪中央监察委员陈璧君。

陈璧君,1891年生于马来西亚一个富商家庭,曾是孙中山同盟会最年轻的会员,对追随孙中山的汪精卫非常钦佩。1912年初,在上海与汪精卫结婚。婚后积极为汪精卫出谋划策,支持汪卖国投敌,帮助汪干了不少卖国勾当。

1945年8月日本投降后,陈璧君在广州被国民党军统逮捕,收监在南京看守所。

开审这天,陈璧君着意打扮了一番。在法庭上她态度傲慢,拒不认罪,同检察官进行针锋相对的舌战。抨击了国民党政府的腐败官僚政治,大声揭露蒋在抗战时期暗中同日寇勾结的卖国行为,大骂蒋介石对其夫君掘墓焚尸的残忍暴行。同时把自己和汪精卫美化成爱国英雄,为自己的汉奸行为极力辩护。

检察官问:“汪逆与日媾和,你赞成吗?”陈璧君答:“汪先生的主张,我绝对赞成。”

检察官问:“中央在南京决定抗战大计,汪逆也参与决策,为什么会变了呢?”陈璧君答:“蒋介石明里言战,暗里也在乞和,同意德国大使陶德曼调停一事,足可佐证。”

检察官问:“汪逆欲与日媾和,为何不向中央建议,而私自逃离重庆呢?”

陈璧君答:“蒋介石屈从英美压力,又害怕打不过日本,出尔反尔,时而言战,时而谋和。汪先生认为不足与谋。汪先生成立南京政权全是我的主张。因为蒋介石不讲信用,叫天下最大的王八蛋戴笠到越南去刺杀汪先生。我一怒之下才叫汪先生组织政府。如问谁是罪魁祸首,那应该是我呀!我是主谋!”

4月22日下午,审判长在法庭上宣读对陈璧君的判决书,当读至“处无期徒刑”一句时,陈璧君说:“蒋介石她不敢杀我呢!其实我有被枪毙的勇气,无坐牢的耐心!”

最后,审判长说:“被告对本判决如不服,可以向最高法院上诉。”

陈璧君高声说:“我当然不服。但我绝对不会提出上诉。判我无期徒刑,是最高当局早已决定了的,不过借你的嘴巴宣布而已。即使上诉,绝无可能更改。这一点,我比你们更清楚。”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的一天,管教干部交给陈璧君一封信。信来自北京,是国家副主席宋庆龄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何香凝联名发给她的。

宋庆龄与何香凝,早年曾和陈璧君共事,同在孙中山先生领导下从事革命工作,既有同志情谊,又有私人友情。当得悉陈璧君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即将判刑后,有心拉她一把。于是一起去见毛主席和周总理,提出陈璧君的问题与汪精卫不同,是叛国投敌的支持者、参与者,而非决策人。建议在适当时候视其态度给予特赦。毛泽东与周恩来了解陈璧君从革命者沦为汉奸的经历,表示尊重宋庆龄、何香凝的意见,当即作了如下表态:只要陈璧君发个简短的认罪声明,中央人民政府可以下令释放她。宋庆龄与何香凝于是联名写信给陈璧君。信中说:

我们曾经在孙中山先生身边相处共事多年,彼此都很了解。我们十分尊重你,对你在抗战胜利后的痛苦处境,一直持同情态度。过去,因为我们与蒋介石领导的政权势不两立,不可能为你进言。现在,时代不同了。今天上午,我们晋见共产党的两位领袖,他们明确表示,只要陈先生发个简短的悔过声明,可马上恢复你的自由。我们知道你的性格,一定难于接受。能屈能伸大丈夫,恳望你接受我们意见,好姐妹殷切期待你早日在上海庆龄寓所、在北京香凝寓所畅叙离别之情。

谨此敬颂大安!

庆龄(执笔)、香凝

1949年9月25日夜于北京

陈璧君接到信后,沉默多时,最后表示拒绝。她提笔给宋庆龄、何香凝写了回信:

共党要我悔过,无非还是持蒋政权的老观点,认为我是汉奸。汪先生和我都没有卖国,真正的卖国贼是蒋介石。这不用我历数事实,二位先生心中有数,共党心中有数。正由于二位知道我的性格,我愿意在监狱里送走我的最后岁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陈璧君被判无期徒刑后,一直在监狱里待了13年。1959年6月17日,死于上海提篮桥监狱医院。

1946年5月13日上午,南京高等法院在朝天宫大成殿开庭审理汪伪中央党部组织部长、浙江省省长、大汉奸梅思平。

早在1938年8月,梅思平就在上海和日本“同盟同舍”上海局局长松本重治进行5次密谈。商定了汪精卫建立伪政权的条件和步骤,是汪伪在南京建立伪中央政府的直接策划者。随后又与日本特工今井武夫、影佐祯昭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还当过汪伪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委、工业部长、实业部长。

5月9日法庭宣判梅思平死刑。9月14日上午10时,梅在南京珠江路老虎桥监狱被处决。这是继缪斌和陈公博之后第三个被处极刑的大汉奸。

丁默村原为国民党军统局第三处处长,地位一度与戴笠并驾齐驱。1938年8月第三处被撤并,他仅在“军委会”中挂了个少将参议空衔。气恼之下,他组织了以大特务李士群为首的特工组织。

1939年底,国民党“中统”为了暗杀丁默村,派出女间谍郑频如,将丁诱至预先已埋伏好杀手的上海戈登路西伯利亚皮货店。不料被丁看出破绽,乘车逃脱。后郑频如被丁杀害。

1947年7月5日,丁默村这个民族罪人被判处死刑,在南京老虎桥监狱里被执行枪决。

1947年10月5日,北平高等法院以叛国罪判处具有双重国籍的女汉奸川岛芳子死刑。

川岛芳子生于1906年,出身满清没落皇族,系清朝末年肃亲王的第14位女儿,满文名为爱新觉罗·显玗。其父在她6岁时,将她送给日本友人川岛流速养育,取名川岛芳子。

1927年川岛芳子回到中国,与同为日本扶植的满蒙独立军司令马布扎布的儿子甘珠尔扎布结婚。1930年10月她只身前往上海,第二天就与丈夫离婚。不久,同日本驻上海总领事助理武官、上海陆军特务机关长田中隆吉少佐同居,从此,开始参与情报活动。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川岛芳子于同年10月上旬,赶赴奉天(沈阳)投入关东军高级参谋坂垣征四郎麾下。她受命把被日本软禁在天津的溥仪和妻子婉容护送到东北,为建立伪满洲国创造了条件。喜好着男装的川岛芳子还参与谋划并挑起了上海“一二八事变”。此后,她向坂垣及关东军司令本庄繁要求带兵,“荡平满洲叛逆”。坂垣与本庄繁便将原军阀张宗昌旧部3000人交给她,改名“安国军”,她自任“安国军”司令,改名金壁辉。抗战胜利后,1945年10月10日,国民党宪兵在北平将其逮捕。

川岛芳子长着一副漂亮脸蛋,又爱穿男装,被称为“绝代妖姬”。受审这天,她穿着一身漂亮衣装,显得异常优雅、潇洒。

川岛芳子长期在华北活动,认识不少记者及“弃暗投明”的司法人员。在被告席上她不时左顾右盼后望,向熟识者送去媚笑以及飞吻,激起旁听者的不满嘘声。

答辩过程中,川岛芳子大耍“妖憨”。当问及与哪些人有过联络时,她竟说:“某某人与我同居过。 还有某某人,他们爱我的美色。不过名人太多,不能说出他们的姓名,这是隐私。”

法庭庭长宣读了对川岛芳子的判决书。

判决书称:1.被告虽有中国和日本双重国籍,但其生身父亲为肃亲王,无疑是中国人,应以汉奸罪论处。2.被告同日本军政要人来往密切,在上海“一二八事变”中扮男装进行间谍活动,策划并挑起了“上海事变”。3.被告参与将溥仪及其家属接出天津,为筹建伪满洲国创造了皇帝与皇后同时登场的条件。4.被告长期和关东军往来,并被任命为“安国军司令”。日军入侵热河时,曾指挥安国军3000多人参加作战。

1948年3月25日,对川岛芳子执行枪决。

据当时媒体透露,在对川岛芳子行刑时,选择在黎明前看不清人的晨光中执行。处刑后,把死者面部搞得血肉模糊,沾满泥土,使人难以辨认。

川岛芳子一向是短发,审讯和判决时仍为短发。但记者拍的照片上死者的头发长度却达到脖子中央。当年4月初,媒体就曝出“替身”的消息。报上称:替身叫刘凤玲,患晚期肺癌,被10条金子买作替身。3月24日晚,刘被送进监狱。25日晨,在监狱里将川岛芳子与她对换。川岛芳子从监狱小门逃出,被行刑者段姓等三人护送到四平,后成为段姓男子的非婚伴侣。解放后,在长春郊区新立城匿居,直到1978年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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