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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早晨八九点钟的太阳(2)

到底是一群不服输的热血青年,不但能拉犁,而且会种地。一大片耕地被划成一块块小菜畦,然后分至各班,栽什么苗,种什么豆,一律各负其责,确保成活。那些日子,我们的心思几乎都在这一块块菜地上,毛渠修得笔直笔直,埂子打得端端正正,地里看不见一个石头蛋子,菜苗中找不出一根杂草。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全体师生精心培育,原本一片杂草丛生的撂荒地,如今长出了脆生生、水灵灵的时令鲜菜。西红柿一簇一簇的,红艳艳、亮晶晶,像一个个小灯笼,点缀在一片绿色之中,分外耀眼。辣椒地里郁郁葱葱,大大小小的辣椒沉甸甸挂着,小的指头蛋子大小,大的拳头似的,而且一茬儿接一茬儿,任你随意采摘。起先辣椒颜色都是绿的,到后来就开始变红,尤其是进入深秋的红辣椒,辣得简直让你头上冒汗,心里畅快。所以当时有一道名菜,叫作辣子炒小公鸡,只要学校食堂开始做这一道菜,隔着老远的地方,我们都能闻到那又辣又香的味道。而茄子分为长茄子和圆茄子两种,长茄子同青椒一起火上烧一下,剥去皮,凉拌上,味道好极了。特别是炎热的三伏天,吃着白面馒头,就着凉拌茄子,那个惬意劲,真是没说的。而圆茄子只有炒着吃了,尤其是和辣椒炒在一起,吃着就更香了。如果是拌上拉条子,再来一点醋和蒜,保你吃了一盘,还想第二盘。

等我们到了高二,高一年级的新生也招来了。在我们的传帮带下,他们也学会了各项农业劳动。这个时候,或许因为学生队伍的不断壮大,也可能是学校已经有了一定名气,一些生产队农忙之时,就开始走上门来,请求支援了。

那个时候的农业生产,完全以生产队为单位。大片大片的条田,种着小麦、玉米和土豆之类的农作物。农业生产的最大特点是不能错过农时,俗语说“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粮”,说的就是抢种抢收的重要性。所以农忙之时,队上所有劳力都要上生产第一线,而且中午吃饭都在地头上。

当时最缺的是交通工具,支援农业劳动一律步行前往。我们就扛着铁锨或刨锄,排着长长的队伍,在排长“一二一”号令指挥下,步调一致向前走。走路走累了,就要进行班与班之间的歌咏比赛。就听这个喊“高一排唱得好不好?”接着是一片“好”的回声。那个又叫“高二排来一个要不要?”后面齐声高喊“要!”几次三番,来回唱和,不知不觉就到了目的地。

各项劳动中,我记忆深刻的是刨玉米和割小麦。刨玉米是田间管理的一道重要工序,一般农村孩子都参加过这样的劳动。所谓刨玉米,其实就是给玉米除草和间苗,从而达到松土的目的,以利玉米茁壮成长。因为生产队的玉米地一眼望不到头,我们两个年级的学生就从两头开始锄起,一点一点向中间靠拢。刨玉米一是要有好眼力,二是手上必须有功夫。不然的话,锄草的同时,把玉米也锄了。当时玉米种子都是手撒的,出苗以后有些地方是一撮一撮的,因而间苗不能粗心大意。除了考虑苗与苗之间的行距,还要兼顾苗子的稀稠,稀稀拉拉的减少收成,全扎堆了也不利玉米的生长。我们手握锄头,一干就是大半天,地里的杂草是锄没了,可我们的手上全起了血泡。老师就找来别针,一个一个给我们挑血泡。男生倒也罢了,那些女生就受不了,捂着手哇哇喊叫。

割麦子是农村的一项重气力活,尤其是遇上好的年景,麦子长得齐腰深,又稠又密的,一镰刀下去没有什么反应。大热天的,天上没有一丝云彩,明晃晃的太阳就在头上照着,只顾低头躬腰割着麦子,却顾不上麦芒一根根钻进脖子。因为不断流汗,浑身黏糊糊的,加上麦芒粘贴,就愈发感觉身上又热又痒。然而我们不敢有丝毫松懈,生怕被别人甩出去一截,让生产队长见了笑话。可是速度一快,质量就会出现问题,不是麦茬留得过长,就是麦穗掉得满地都是,只好一遍一遍返工,直到队长验收合格为止。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是盼望早些开饭。特别是用黄萝卜、土豆和牛肉做成的“呼尔敦”,满满盛上一大碗,再来两个刚烤的热馕,吃着才叫过瘾。

在当时的条件下,农村孩子要想走出农村,几率非常小。工厂招工,以知识青年为主,有门路的可以早一点回城,无权无势的就听天由命,等着去了。农村学生称之为回乡青年,若被推荐吃了商品粮,那就成了一个新闻,在村里传来传去,神了去了。有些人就去当兵,然而部队上实行哪来哪去,过上两三年又都回来了。所以一些农村姑娘,看着没有什么出头之日,就把希望寄托在城市男人身上,只要是按月拿工资的,即便长得丑一点,岁数大一点,也都无所谓了。

明知到头来极有可能回到村上,父母还是要把子女送到“五七中学”。除了怕我们也变成睁眼瞎,目不识丁,心不会算,用乡下话来说只知道“捣牛勾子”,其他啥都不会。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冲着那个很小的几率。因为不管怎么说,毕竟还是有人离开了村子,像远一些的县上,附近的石化,都先后陆陆续续招过工人,就有几个我们熟知的回乡青年被幸运地招走。情况总是在向好的方面发展,说不定哪一天,自己的孩子也会遇上这种好事。而这些可能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学好文化。

我们就是本着这样一个目的,步行或者骑着自行车,从全乡各地来到学校,开始了艰苦而又难忘的高中生活。

平心而论,当时乡上还是比较看重“五七中学”的。首先校长是一个强人,不但很有个性,管理能力也出类拔萃。关键是校长科班出身,毕业于西部一所名牌大学,既懂得领导艺术,又是教学行家,让人心悦诚服。而所有任课老师,都是教有所长,名望所归,由一个个乡里教育学科带头人组成。

我们的班主任也是数学兼化学老师。因为从初中开始就是我的老师,彼此非常了解和信任。记得初中上第一堂课,老师给我们每人发了张数学考卷,等考完一改卷子,最高的三十几分,最低的是零分,没有一个及格的。老师就说:“在天津这也就是四五年级的考卷,没想到你们都是初中生了,竟然还考出这么差的成绩。”我们就受了刺激,学习热情空前高涨,开始一天交两次作业本,数学成绩有了显著提高。

老师事业心强,工作极为认真,考虑到平时劳动频繁,就想把落下的课都补回来。这样一来,老师的课就经常拖堂,每每下课铃响了,他还饶有兴趣地讲着,不是在黑板飞速写着“X+Y=Z”等一些计算公式,就是突然径直走到一个正在东张西望的同学跟前,笑眯眯地问道:“水的化学分子式是什么?”当这个同学被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之时,老师又摇摇头自问自答说:“说过多少回了,记住,是H2O”。老师兴致高了,就忘了别的老师要来上课,直到哪个眼尖的学生喊一声:“老师,该上别的课了。”老师才急忙收拾东西,一边对我们说着“先到这,先到这”,一边有些歉意地向来上课的老师打着招呼:“不好意思,不好意思。”这就苦坏了我们,喝不上水不说,厕所也上不成了,有些同学尿憋得肚子都疼。老师拖堂也就罢了,偏偏还要把自习课占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对吗?”这是老师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说“对吗”的时候,带有浓浓的天津口音,让人听着别有韵味。

我之所以佩服这位老师,除了他课讲得好,事业心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多才多艺。我们毕竟是一所农村中学,生活相对单调,全校只有一台黑白电视,而且好像还是14英寸的,放在学校办公室里,学生看的机会少。所以课余时间打打球,唱唱歌,就算是娱乐活动。这个时候,老师的本领就显现出来了。首先是乒乓球打得好,在那个年代,在那样一个地方,老师是我所见到的最出色的乒乓球高手。手握横拍,当时我们叫“大刀”,两面粘胶,左右开弓。拉弧圈球,力量大,角度刁,让对方措手不及;削球的时候,不急不躁,稳扎稳打,来回多,僵持时间长。对手一着急,不是球出台,就是球下网,赢得一片喝彩。

我之所以后来迷上乒乓球,完全是受老师的影响。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好像中了魔一样,整天乒乓球拍子别在后腰上,上课盼着快点下课,上课却老是最后一个进教室,心思几乎都用在了打球上。因为学生多,球台有限,就采取挂号制的方式,竞争取得开球权。如此一来,我的优势就发挥出来了,只要挂上号,就难得被他人打下擂台,像个皇上似的,位子一直被我霸占着,成了名副其实的乒乓球台“台霸”。然而时间一长,我的学习成绩就开始下滑了,上课的时候似懂非懂,写作业的时候错得多、对得少,本子上红“×”一个接着一个,直到有一天,老师在作业本上赫然写下了这样的批语:“光打乒乓球,还能学好吗?”醒目的大问号,就像一条鞭子,狠狠地抽在我的心上。后来我就想,幸亏老师及时教训,才使我迷途知返,否则,我就不会成为恢复高考之后村上第一个大学生。

还有就是老师的音乐天赋。学校当时有个文艺宣传队,配合当时形势,排练一些短小精悍的文艺节目。老师就成了主要伴奏者,琵琶、扬琴什么的,样样精通,技艺娴熟。不仅如此,老师还会作词作曲,遇到重大纪念活动,亲自上阵进行编创,为宣传队增添不少光彩。记得有一年乡上举行文艺汇演,因为当时有不少城里来的知识青年,几个生产大队的节目很有摘金夺银的实力。而学校文艺宣传队则在老师的带领下,信心满满,迎接挑战。以一个集舞蹈、合唱和诗朗诵于一体的节目《十里长街送总理》登台亮相。因为真实再现了周总理逝世之后,那种江河呜咽、举国哀恸的难忘场景,而且场面恢弘、富有创意,加之音乐渲染、烘托,一下紧紧抓住了观众的心,从而获得满堂喝彩,一时传为佳话。

高中语文,最能检验一个老师的文化功底。分析课文结构、提炼主题思想、总结艺术特色,没有相当知识储备,难以胜任。我们当时判断语文课好坏的标准,就是看老师口才好不好,会不会讲故事。

那个年代教辅书很少,尤其是农村学校,除了课本,只有一种辅助教材。不像现在,课本发下来,跟着就是各种版本的辅导材料。如果再想查个资料,打开电脑,按动鼠标,要什么有什么,方便极了。然而就是在当时那种落后的条件之下,语文课依旧磁铁一样,深深吸引着我们每一个学生。那时我们特别喜欢老师讲课文时代背景,像《沁园春·雪》这首词,我们就是通过老师的精彩讲解,懂得毛主席原来不仅是一个运筹帷幄的军事领袖,而且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浪漫诗人。学习鲁迅《祝福》的时候,或许老师本身就是女性的缘故,对祥林嫂这个悲剧人物,内心充满了同情,眼里含着泪花,声音也变得有些沙哑。通过对人物形象特征描写由表入里、由浅入深的剥葱式分析,让我们对封建礼教的本质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仔细一想,教授语文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譬如划分句子成分,好端端的一句话,硬是要分解成什么主谓宾和定状补语。而且还有口诀:“基本成分主谓宾,连带成分定状补。定语必居主宾前,谓前为状谓后补。”搞得人有些话都不会说了。最头痛的就是古文,“之乎者也”的,如果不是事先标注拼音,不要说理解意思了,读都读不下来。所以我们最怕朗读古文,众目睽睽之下,慌慌张张、结结巴巴,一篇课文没读下来,头上的汗早就下来了。

我想说的是,难度这么大的课程,却是由一个维吾尔族老师来教的。如果不看老师的穿着打扮,你根本无法相信她是个少数民族。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工整娟秀的板书,让许多汉族老师都佩服得不行。农村学生方言土语说惯了,诸如“q”“t”不分的现象经常发生。不是把“天山”说成“前三”,就是将“下水”说成“哈费”,让人莫名其妙。老师就不厌其烦,逐个纠正同学的错误读音,并且趁热打铁,利用早读时间进行普通话朗读竞赛。虽说都是以精神鼓励为主,却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使大家的普通话水平有了明显长进。

看到我们的潜能得到了发挥,老师非常喜悦,决定在此基础上教授我们新的学问——维吾尔语。同学们一下热情高涨,纷纷举双手表示赞成。特别是我们几个维吾尔族学生,感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必须全力以赴,率先垂范。于是我们的课程表上,就这样新增了一堂维吾尔语课,一到上课时间,气氛热烈、笑声不断。一时间,“亚克西木赛孜?”(你好吗)“塔麻克依的克木?”(吃饭了吗)的对话声此起彼伏。后来为了增强课堂效果,加深同学记忆力,老师索性教我们唱起了维吾尔语《东方红》。如今每当回忆起这些往事,不少人依旧可以哼唱几句呢。

一个维吾尔族老师,能把汉语掌握到如此程度,而且又教高中语文,说到底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回到家的时候经常听到大人们议论,说我们学校来了一个城里的维吾尔族老师,汉语就像广播里的播音员一样,说得非常好听,把学生一个个都给镇住了,到时候一定要去看看长得什么模样。

我当时是班里学习委员,尤其对语文情有独钟,很大程度上是受到那位老师影响。我就想,如果自己有一天也能考上大学,和老师一样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那该是一生当中最得意的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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