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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就要过去,天气仍很暖和,金风飒飒,雁字横斜。
庄泽这些天的习惯性动作,就是仰望蓝天,白云停留一会儿,就又很快散尽,剩下的,依然是蓝。
一阵摇晃,欸乃的橹声又冲破一个浪头,碧波像大匹软缎,荡漾舒展。船头水声,船梢摇橹者的断续语声,显得异样宁适。
他不愿进仓去,独自靠前舷而坐,两岸山色墨一样的苍绿中,杂着几斑艳红,水中的倒影鲜活闪袅,迎面的风又暖又凉。
小镇的独特声息渐渐大了起来,这种类似于琴瑟的音乐之声,古老、优雅、节奏鲜明,与都市奢靡庞杂的音乐能量不同,它代表了清淡、恬静的基本秩序。
他不是初到此地,可每一次来,都能感受到不一样的闲适与安逸,这或许就是依江而建的龚滩古镇独有的魅力!
小船很快靠了岸,作为一个独身走江湖跑码头的散客,可没有人帮忙安排食宿。
庄泽整了整衣冠,先众人一步下了船。
已经是未时,从昨天夜里到现在,他只是干嚼了两袋方便面而已,也是时候犒劳一下自己受了委屈的胃了。
好在小镇没有食不过午的规矩,沿街的小吃摊位依旧不少。不过多以卤豆腐和粉条为主,像他这样一个对米饭有着很高需求的人,是没有考虑这些的。
没有吆喝的叫卖声,也没有嘈杂的喧闹声,漫步行走于青石板道上,看这街景也是极为舒适。当然,如果肚子不饿的话,就更好了……
“早知今日地价高,拉几根老树枯柴,先架出空中楼阁;
莫嫌农家滋味薄,吃一碗粗茶淡饭,才入得世外桃源!”
转角店的对联,在小镇里并不算独特,大抵也是龚滩旧习,每家店大都自己写上那么副以作装点,但这家门面上的,尤其合他心意。
因为实在是饿了,也就没有多在门口耽搁,踏步而入。看看价位,又探了探干瘪的钱袋,念及还有一段路程要走,最终还是叫了一碗炒饭,然后独自一人坐在靠窗的角落里,仔细打量起店里的环境。
倒是干净,三十几平的小屋被四扇镂空的屏风隔开,墙上钉了几个木台,陈列着几本书和两盆绿萝,简约而清爽。
不知是不是这家店的大厨实在手艺出众,很快吃下一碗炒饭后,庄泽还有些意犹未尽。不过也没有再多吃了,有七分饱,已经足够。
随后便在小镇上闲逛起来,龚滩颇具古风,大大小小的吊脚楼,鳞次栉比,木柱板壁。
唐宋格局,明清街院,活化石一般的小镇里,似乎每一扇木门、每块青石板,都活出了属于自己的千年气象。
甚至连镇口岩头上的老藤粗枝,也是盘虬错节,苍黄古朴。
在镇口远望,乌江黛绿着静静地西去,乌江画廊的各种奇特山峰绝壁,依然在云雾缭绕里伫立守望。
复建的古镇,严格按原来的比例、位置,利用原建筑拆迁后的所有材料,基本还原了旧貌。
绕着小镇行进,又连着穿过好几条街巷,鼻子突然受到一股腥臭味的刺激。好在这两年,他也来了不少次,多少还能忍受!
径直走到一个摊位前,装模作样的说了句:“老板,来五斤排骨!”
摊主四十五六岁吧,手里拎着剔骨刀,身上的灰色皮围裙还沾着肉沫、染着血迹。
其人倒不像别的屠户那般腆着个大肚子,但身材也是高大匀称,一双膀子粗壮得胜过庄泽的小腿,凸起的青筋彰示着它蕴含巨大的力量。刚毅如同刀削一般的面庞上,深青色的胡渣,让他带上了一股中年男人独有的沧桑。
正忙着招呼上一位顾客的他,熟稔地回了一声:“好嘞!马上!”
手上功夫不停,普普通通的剔骨刀在他的手里都玩出花来了,基本划一刀就骨肉分离,然后上称,分毫不差,从来不出第二刀!
装袋往摊外一递,看见是庄泽,屠夫先是一愣,随后突然把脖子一梗,眉头一横,眼睛瞪得像铜牛。
让外人觉得他可能随时会把庄泽当成他案板上的肉,不免有些担心。却不料,那屠户一把把刀扎在案板上,扯下皮围裙,没好气地哼了一声,转身就走。
庄泽倒是半点儿不惧,立马拿着那五斤排骨,笑着跟上去,倒像是早已相熟。
很快就越过了小镇中心,到了靠山处的一个小院,两间灰瓦房,一间旧棚栏。
院外用土篱笆圈的一个半圆形圈里养了几头猪,圈旁还有一头老黄牛,就拴在棵涩柿子树上,懒散而随意。
猪粪估计很长时间没清理了,隔了上百米,都闻得到一股刺鼻的骚臭味。
屠户刚进院子,如洪钟大吕般的声音就响了起来:“石头,把肉拿去炖了,再去买两坛酒!”
“诶!”,一个年轻却些沉闷的声音从屋里传了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声音的主人。
那是个面容还有些青涩的少年,十八九岁吧。一米七八的个头,看身板也有一百三四的体重,身材很是不错,就是脸上几块应该是烧伤的疤痕有几分骇人,不过他那异常扎眼的涨红色皮肤可比这几块疤痕要难看多了。
整个人收拾的还算干净利索,看起来老实朴素的很。
出来一眼瞧见庄泽,神色也毫无波动,只稍稍点头,从他手里接过排骨的同时,一言不发地转身去了厨房。
庄泽认识石头的日子也不短了,知道他的脾气,对此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
“进来吧!”,屠户进屋之后语气不善地唤了一声。
庄泽立刻笑呵呵地应上:“诶!来了!”
进了屋,赵叔靠坐在了桌旁的躺椅上,闭着双目,似在休憩。
庄泽见了,径直走上前,从桌上拿起暖水瓶,给赵叔的紫砂壶满了壶茶水,递了上去。
屠户接过茶水,品了一口,又把茶壶放回桌子上,这才慢悠悠地问:“你小子,有段日子不见,变化不小嘛,长本事了?上次怎么跟你说的?”
“这是最后一次!”
“不再等几年?可别怪我不给你机会!”
庄泽一脸自信:“这一次我志在必得!”
屠户嗤笑一声:“呵!凭你这刚筑基的小身板,就敢说大话了?”,随后摇了摇头,有些兴趣索然地道:“那我就不劝了,只能说明这东西与你庄家无缘!”
闻言,庄泽愣住了,赵叔这话让他倍感压力,眉头不自觉的深深皱起,最后咬咬牙,坚定地说:“我会证明给你看!”
屠户突然咧嘴笑了起来,一巴掌拍在庄泽的肩上:“好小子!这股劲头,就比你们家那些老家伙强不少!”
说完,又是一阵大笑,从怀里掏出一块叠的方方正正的丝帕样物什,“啪”的一声,拍在了桌上!
庄泽看着那块看起来就很老旧的“丝帕“,两眼直放光。
三年了!为了这件东西,他往这跑了不下十趟,基本是隔几个月就来一次,这次,终于该有个结果了!
其中的激动,外人实在很难体会。
“看看吧!好歹也三年了,总不能一直让你白跑!”,赵叔说这话时一脸揶揄,似乎笃定他会空手而归。
不过他并没有考虑这么多,因为这“丝帕”对他的诱惑太大了!
双手几乎颤抖着打开来,上面有着寥寥百十个字,赫然是一卷帛书。
上面的字体看起来更像是大篆,却又有些不同,让人认不清楚。
但庄泽捧着它,看得无比虔诚!
屠户也没管他,只是庄泽这副模样,还是让他撇了撇嘴:“一个德性!”
过了会儿功夫,石头买酒回来了,把一锅刚炖好的排骨端上桌,还加一盆早就卤好的猪蹄,看起来,分量倒是足够。
看方尘忙活的差不多了,赵叔这才从庄泽手里拿回帛书,随意丢给石头,道:“收好喽,拿俩猪蹄,带老黄出去转转!”
石头点点头,依言照办。
他也习惯了,这两年,庄泽老往这儿跑,每次来都差不多是这样。
至于老黄,就是拴在柿子树上的那头老黄牛,养了也不知多久了,而且只是这么养着,从不让它干什么活。
庄泽看书被打断,也不敢有什么不满,只是觉得有些遗憾。
不过到底是道门传人,深吸一口气,就收拾好情绪,这次说什么也要把帛书带回去!
赵叔的规矩他懂,吃饭喝酒的时候,就好好享受美食美酒,不能谈别的。
按赵叔的话说,破事儿容易倒胃口……
这酒,是镇子里的老酒家酿的,祖传手艺,度数估计能有六十出头,可是在赵叔那儿,照样一干一整碗!
一般人,是不敢像这么喝的,好在赵叔也没要求庄泽像他这样。
这顿饭吃了半个多钟头,那满满一盆足有十多只猪蹄,加上五斤炖排骨,被一扫而空,两坛老酒也是涓滴不剩。
这一桌酒肉基本是进了赵叔一个人的肚子,吃饱喝足,却还问庄泽一声:“吃好了?”
赵叔的胃口和行事风格,虽然见了很多次,可依然让人觉得堵得慌。不过到底是长辈,而且实力脸皮庄泽都不是对手,更何况有求于人,再加上他本就是吃得差不多了才过来的,这时候自然是老实地点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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