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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放牛回来的时候,已是傍晚。
进门就看到鼻青脸肿的庄泽醉醺醺的趴在桌子上,光看他醉倒时的模样就知道他心情一定很是郁闷。
而赵叔也在自顾自的喝着酒,瞧那样子,也已经是醉了七八分。
除了他从镇上买回来的两坛之外,还横七竖八倒着一堆空酒坛,这已经是赵叔自己珍藏的佳酿了。若不是喝得尽兴,赵叔是断然不舍得把这些宝贝拿出来的。
石头向来不过问这些,自顾自地收拾起了桌子。
赵叔半醉半醒,看了他一眼,问了声:“小石头,来这儿多少日子了?”
石头收拾桌子的动作顿了一下,然后一边回话,一边继续忙活着:“有四年了。”
“四年?”,赵叔闻言,眼神中飘过几分沧桑,随后整个人也长出一口气,叹道,“小崽儿,你也该回去了!”
听了这话,石头突然停住了动作。
只有半醉的赵叔,还在一口接着一口的喝酒,双目渐渐有些失神……
……
石头本名方尘,十五岁被赵叔从家里带出来,到了龚滩,这才慢慢的学会了生活。
算是个命苦的人吧,出生的时候不足月,母亲也因难产去世了。父亲因为这件事,始终活在痛苦里,对他实在亲近不起来,把他留给爷爷照顾后,只身一人出外闯荡。
可能因为是早产儿,小时候的他,智力有点障碍,迟迟没学会说话。
但他清楚的记得六岁那一年,偷吃了在老屋的柜子里翻出的那株红莲蓬。
老家靠水,莲蓬这种东西每年夏天都没少吃,可红色的却没见过。
孩子贪吃又好奇的天性,让他忍不住去尝了下,味道居然也不同于普通莲子的甘甜,而是辣的!
可能是新鲜又刺激,不知不觉一株莲蓬里的莲子就被他偷吃完了。
整个人就像喝醉了酒,晕乎乎的,直接在老屋里睡着了……
等他醒来已经是在医院里了。
后来他才知道,那天老屋起了大火,他也重度烧伤。
爷爷拼了老命把他从火海中抢了出来,扑灭他身上的火焰,背着他跑了五六里山路去了县里的的医院,才吊住他一口气。
起火原因并不清楚,但他昏迷四天,高烧不退,性命垂危。
大夫对得知消息匆忙赶回来的父亲说:“烧成这样,八成是救不了了。就算勉强捡回一条命,脑子也已经烧坏,这辈子怕是没希望了,还是趁着年轻再要一个吧……”
大夫说的也是实在话,对村里人来说,养儿本就是为了防老,可儿子已经注定是一辈子的负担了,不再要一个,又能怎么办呢?
那时,乡下农人的情况大抵就是这样。
昏迷的他当时能清楚地听到他们说话,可就是没办法醒过来。
爷爷最后也认命似的提了一句:再找一个吧!石头,就留在我这儿!
父亲走了,没忍心再看方尘一眼,只留下一地烟头……
方尘到底还是捡回一条命,只是落下了红皮肤的怪模样和一身的烧伤疤痕。
回家之后的日子,他似乎印证了大夫的诊断,整个人显得更加痴傻,比之前还要木讷许多。
每天目光呆滞,一言不发,原本就不聪慧,这番刺激之后,更是一点儿孩童的灵性都没有了。
直到两年后,父亲带着一个阿姨和一个襁褓中的小弟弟回来过年。
那个年,方尘过得既开心,又揪心,他努力地融入这个似乎重新变得完整的家庭,可惜没有成功……
那个年节之后,奇迹发生了,方尘的病情居然渐渐有了起色!不仅学会了开口说话,整个人也懂事了很多,虽然少言寡语,可到底是有了希望。
爷爷也开始让他尝试着跟同龄人一起去上学,没想到表现得也很不错。
可因为这怪模样,他总归是不能向其他孩子一样的。虽然也有少数几个小伙伴对他表现出友善,可那种带着同情的友善,他却不敢接受,至于更多同学的嫌弃或畏惧,就更加伤人。
就这样,他把自己束缚在了角落里,直到再也没有人愿意与他亲近。
那几年,方尘没笑过,但也没哭过。活得有点儿痛苦,有点儿孤独,但到底还算坚强、还算争气,不为自己,也为了爷爷!
爷爷年纪大了,硬是背着方尘跑了几里山路后,终究还是累出了毛病一一肺出了问题。
稍微上点儿力气的活儿都不能做,平日里也是咳嗽不断。
父亲常年在外面打拼,人虽然不怎么回来,可财物方面却没短了爷孙俩。加上方尘懂事儿的早,家务活也都能帮忙操持,所以日子也都过得去。
若是一直这么下去,倒也还算不错,可就在方尘中考的那年,爷爷病久了的身子还是撑不住了。
老人躺在病床上含着泪交代了他两件事:好好读书;不要心存怨恨。
他都应下了!
从爷爷去世,一直到下葬的那几天,他不哭不闹,也不吃不喝。
谁劝都没用,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扛下来的。
爷爷葬礼结束,父亲要带他去县城,他不肯。
正在这个时候,赵叔出现了,祭拜了爷爷之后,不知道跟父亲说了什么,就将他带来龚滩,一待就是好几年!
赵叔从来没跟他说过自己是什么来历,跟方家又有什么关系。
但他是真心对方尘好,虽然人很糙,很俗,但也实在让方尘学到了不少东西。而且正因为赵叔的性子,方尘才慢慢走出了童年的阴影,能够正常生活。
到现在,已经足足四年,他也十八岁了。
其实他心里很清楚,就这么一直跟着赵叔,也挺好的,起码,有家的感觉。可现在,赵叔既然说了,那他也就真的该离开了。
赵叔是个有本事有故事有秘密的人,这几年如果不是为了他,想必过的会更加潇洒吧。
这事儿不是什么秘密,镇上的人都知道他赵屠有功夫,就是不知道本事到底有多大罢了。
方尘跟他学了四年,别的不敢说,一身力气毕竟还是有的,毕竟最近这两年,杀猪的活计都是方尘操刀,一头成年的家猪,在他手上根本翻不起多大浪花。
赵叔让他练的是一门叫《春秋》的功夫,根据一年二十四节气的不同,练功方式都有所改变。
肝主春,藏血生筋;脾主夏,统血生肌,所以春夏练功对筋肉的健壮有利,故此以打熬筋肉为主,尤以“三伏”为最。而秋冬时节万物养藏蛰伏,习武时功力多由外向内收敛。肺主秋,气合皮毛;肾主冬,主骨生髓,所以秋冬练功对皮骨的坚强有利,且以“三九”为最。
此之谓:春夏功入筋肉,秋冬功入骨皮。
此外,还要配备药汤膳食,一开始都是赵叔亲手烹制的,口味绝对是上佳!不过在他接手杀猪的任务后,做饭的工作也渐渐落到了他的头上。虽说还达不到赵叔的手艺,但和镇上大多数馆子相比也是毫不逊色。
赵叔说的,练功夫是一门大学问,一味地锻炼,不懂得滋补休养,是不可取的。一张一弛,才是文武之道!
不过学文这种事,赵叔是教不来的,只给了他一本书,让他自己看。据说方尘现在练的功夫,也是来自这本书——《春秋》!
至于这本书有多厉害,方尘是说不清楚,反正看了四年,倒背如流不是吹的,但要是说真正吃透,他自觉还不够火候。
相比之下,他在习武上的天赋要高很多,按赵叔的说法,习武之人先有内家外家之分,再有后天先天之别。
外练筋骨皮,外家打熬体魄,重视招数,有固定套路,更像是技击之术。练到大成,由表及里,臻至化境,能成一代宗师。
内练一口气,内家注重养气,固本培元,元气由内而外,滋养体魄,不重一招一式。
像太极拳这般正统的内家拳法,本就是要悟的,练的是气。被固定成一板一眼的拳脚套路,反而流于表象,只能成为大爷大妈的养身操,花拳绣腿,再无威势。
而境界上,传统的武学界,虽然划出了后天、先天,可真正放到实处,内外家的评判标准也有差异。
赵叔教他练的《春秋秘法》,也是内家功夫,但这功夫不同别家,而是自成体系。凡治春秋,当知五事:曰守一,曰知本,曰归流,曰起行,曰诛心。五者循序,则圣人之道毕矣。
守正者,炼肺,主金,业一传之谓也。夫力必一念,然后能发,行必一心,然后能至,学必一意,然后能通。志即春秋之旨,必于一传之上,若旁顾睨视,恶明终始?故先必守一,而后其次。
知本者,炼肝,主木,求大义之谓也。
归流者,炼肾,主水,反传乎经也。三传咸出春秋,先贤以为寐而难彰,故阶经而发,以会后来,不至此,则不足以为春秋。
归流既成,便入先天之境!
而后有起行者,炼脾,主土,令所为学者,次诸起居,宅诸言语,断诸行事,不使过节也。
终至诛心者,炼心,主火,造次之间,不意非分,颠沛流离,一维仁义。诛心之德,元乎守正,终乎起行,四者全备,诛心遂至,君子是成也。
不过赵叔偏偏要他倒着练,从诛心开始。若是一般人,那万万不敢这么干的,练内家是个细致活儿,一分一毫都不能出错,不然很容易气血逆行,也就是常说的走火入魔。
可赵叔敢,方尘又不懂,就这么练了下来,不过难度实在不小,四载习练,堪堪诛心有成,若要五事完备,不知还要多少岁月。
石头不了解庄泽的根底,但也知道,自己多半不会是那家伙的对手。尤其是这次来,庄泽浑身气血浑厚了一倍不止,也不知道是得了什么机缘。
赵叔的酒到底不是一般货色,庄泽一睡就是三天。当他醒来的时候,赵叔告诉他,这次让方尘跟他一起离开。
庄泽对此也很诧异,在他眼里,这个石头性子沉闷,有些孤僻,所以二者之间没有什么交流。
赵叔突然提这么一句,他也不好拒绝,只能问问带他去哪儿。
结果赵叔回了一句更加让他气苦:“天地这么大,爱去哪儿去哪儿!”
这个粗犷的西北汉子从头至尾都没打算给方尘交待什么,只在他离开时,瓮声瓮气地念了句:“小崽子,有空回来陪我吃酒。”
方尘才终于放开心思,眼含热泪,很大声的笑着应了一句:“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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