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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命中的唠叨和安静

成年后,她留在老家,我在外地工作。结了婚,更是难得回去。她偶尔会给我电话,问我是不是很忙,身体是否安好。

我们的讲话往往简短而又仓促。我说忙,很忙,做不完的事。她说歇歇吧,我说倒是想,但是谁帮我养老婆孩子。

这个时候,她会顷刻变得很安静。她知道成年后的儿子很多时候是身不由己的。他长大了,得去承担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的责任。

她种着两亩地和三分田。我说不种了,我养你。她笑笑,收了我给的钱,然而继续种她的地。

早年时候,为了供我念书,她累出了一身的病。腰椎至今未愈。开了很多方子,吃了很多药,均不奏效。旧患沉积。我偶尔心疼,会责备她,像她当年责备我一样。她不说话,耐心听着我发牢骚。许久之后,才安慰我说,她还年轻,还能做些活计,不想成为我的负担。

上了年岁,她打电话的次数逐日增多。她常常想不起自己要说什么,埋怨几句,匆匆挂断,不多一会儿又打过来。

久了,我失去耐性,会说她几句。她像个犯错受了打的孩子,觉得委屈,几天都不理我。但母子终究是不记仇的。几天后,她消了气,又给我打电话。我们从来不说再见,母子之间,不需那样的礼仪和习惯。

她经常会在挂电话之前想起些什么,然后用方言哇哇地喊,等等!等等!有时我没听见,挂断了,她也就不说了。

后来工作轻松些了,她会问我什么时候回来,确定好时间,便开始掐着日子盘算。倒计时只有三天两天的时候,她会着急,她不知道该给儿子做点什么。难得回来一次,不能老吃以前吃过的菜。

她耗尽心思,弄了满满一桌菜。她胃口不好,吃不下多少。一顿饭,光顾着给我盛菜添饭。有时火车晚点,她会焦急地站在门口到处看。

来晚了,菜凉了,她慌慌张张地给我全热一遍,拉都拉不住。

尤其这些年电视上老曝光这样那样的食品问题,她更担心了,她觉得儿子所在的城市连吃饭都充满危机。因此,她就更想给儿子做顿好饭了。

很久没接到她的电话,打过去,一听声音就知道是病了。虽然她一直在笑,但儿子是她身上的一块肉,怎会不知她的疼痛?

城南新建小区,价格合适,想买,但首付还差好几万。无意跟她说起这个事情,她说她有,这些年我给她的钱都存下了,没地方花,吃的喝的,田地里也都有。

跟妻子商议许久,觉得这钱不管怎样都不能要。她急了,我不理,急了我也不告诉她卡号。

两天后,接到她的电话,说到了,让我去车站接她。我丢下工作,心急火燎地去。

她站在人群里,紧紧地抱着怀里的帆布小包。一见到我,就把包递给我说,儿子,快去交钱吧,都在这儿呢!

她不知道自己的银行卡在全国都可以取钱。她怕丢,从早到晚都死死抱着,两天一夜没合眼。在出租车上听她唾沫横飞地说第一次坐火车的经历,我把头伸出窗外,任凭眼泪噼里啪啦地往大风里飘。

没住几天,她就回去了,说这里什么都贵。回去之后,她仍然给我电话。偶然唠叨,偶尔安静。只是,我忽然不想买房,想回家了。因为自从她走后,我一躺下就想起她那双布满血丝的双眼,还有她在饭桌上说的那句话。

她说,儿子,妈总算帮上你了。

我的爸爸要结婚了

李成功才谈恋爱,十六岁的李思琪跟着就闹离家出走。

李思琪的妈妈是在洱海里淹死的。她妈妈在洱海里喊救命的时候,李成功正在玉几岛的四合院里种山茶。那时大理双廊还没有任何名气,来旅行的游客非常少,居住在岛上的,几乎是当地的渔民。

那是一个炎热似火的七月。四季如春的大理,破天荒出现了32℃的高温。渔民们都躲在自家四合院的天井里避暑。

李成功下巴上的山羊胡从来不刮,但那天清早,他却心血来潮想要时髦一回,把下巴剃了个干干净净。

李思琪哭着跑来喊李成功的时候,思琪的母亲已经在水里停止了挣扎。李成功抱着湿漉漉的妻子,哭得哀声震地。

那一年,李思琪才六岁。母亲在水里翻腾的样子,成了她最难忘却的心病,曾经在很多个夜里,她都梦见自己的母亲在洱海里浮浮沉沉地喊救命。

李成功一直觉得是自己的问题,他在想,如果那天他不刮胡子,或许很多事情就会因此发生变化,比如,他就不会跑到双廊老街买山茶,比如,思琪的母亲就不会下海。

可惜,所有的事情都没有如果。这十年,李成功和女儿相依为命,谢绝了一切前来说媒的亲戚和朋友。

双廊慢慢被人熟知之后,前来找李成功谈房子问题的开发商就多了。他们想租用李成功的四合院,翻新,装修,开客栈。

周围的住户都陆续同意了,唯独李成功不肯,因为开发商想要增加房间数量,所以,势必会毁坏院子的格局,而偏偏院子里开着的,是当年思琪妈妈亲手种下的白山茶。

李思琪十五岁那年,传统的渔业已经完全撑不起这个单薄的家庭。

李成功签订了房屋协议,一次性拿到了一笔丰厚的租金。

房屋开始大肆翻新。两个月后,李成功带着李思琪又搬了进去。

所有物件全都焕然一新。但唯独院子里的白山茶,一棵没动。这一点,让李成功颇为感动。

租用房子的客栈老板是个江苏女人,名叫苏曼,三十岁的模样,说话轻言慢语,从没见她发过脾气。她听周围的当地人说过李成功的故事,所以在装修的时候,她再三嘱咐工人们,不许动院子里的任何东西。

李思琪并没有想到自己的爸爸会和这个来历不明的女人产生感情。因为他们是地地道道的白族人,从小别说普通话,就连当地的汉话都说得极少,所以,她和李成功的普通话是一塌糊涂。其实不仅仅是他们,整个大理双廊的本地人,都不太能说好普通话。

李成功的普通话其实就是把方言的汉话变一个音调。

“苏曼,你给吃饭啦?”

“苏曼,你给要整点酒?”

“苏曼,你要克哪点克?”

李思琪一听到李成功说普通话就感觉像是紧箍咒。可偏偏,李成功就喜欢成天围绕苏曼闲聊,而苏曼也一副来者不拒的样子,还时常帮他纠正发音。

因为这个,李思琪没少给苏曼脸色看。

李思琪和苏曼一向不合,但那天清早,李思琪忽然一反常态地跑去跟李成功说:“爸,要不你和苏曼结婚吧。”

李成功吓得一个骨碌就从上床坐起来:“死丫头,别乱说,你以为结婚是上街买菜啊?再说了,你爸几斤几两你又不是不知道,现在这情况,别说找苏曼这种成功人士,就算要找个普通女子,人家也未必愿意,再说了,我心里还想着你妈……”

“哎哟,别装了,我和你又不是才认识一天两天,你如果不喜欢苏曼的话,那你干嘛帮她的客栈修这个修那个?”李思琪这一句话,把李成功说得差点恼羞成怒。

“你个死娃娃,一天不好好读书,净想这些瞎事,那客栈不是我们自己的房子吗?你以后不住了是吧?赶紧读书去!”

李成功用被子捂着头,继续接着呼呼大睡,他不敢探出头来看女儿的眼睛,因为他自己都能听到那敲门一样的心跳声。

“不出来是吧?”李思琪问。

李成功懒得搭理她。

“好,希望你坚定立场,撑到最后!”说完,李思琪提着书包跑了出去。

五秒钟后,李成功直接穿着短裤跑了出来。因为他的要命丫头站在客栈的大厅里狂喊了一句:“苏曼阿姨,我爸他说他爱你!”

苏曼系着围裙从厨房里跑出来,刚好和李成功装个满怀。李成功赤着胳膊,穿个大短裤,脸红得像是喝了两瓶二锅头。

李成功刚要发火,他的宝贝丫头就一溜烟跑出门了,边跑还边唱:“树上的鸟儿成双对……”

星期天下午,李思琪抱着一大束玫瑰花跑去跟苏曼说:“苏曼阿姨,我爸说今天是你生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他让我帮他买一束玫瑰送给你,你可千万要收下,不然,背地里我肯定要挨揍!”

李思琪送花的时候,李成功刚好在客栈的院子里喝豆浆,一字一句听得清清楚楚,产点没把他当场呛死。

李成功刚要起身解释,李思琪就开口了:“爸,苏曼阿姨已经把花收下了啊,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下午同学约我去逛街,我先闪了,拜拜!”

李思琪走后,苏曼尴尬地笑了笑说:“谢谢,花很漂亮,想吃点什么呢?晚上我给你们做。”

李成功前言不搭后语,脑子空白了整整一个下午。

傍晚,李思琪才进家门就被李成功拖进卧室里严刑逼供:“说,你怎么知道今天是苏曼的生日?别跟我撒谎,别跟我说动鬼脑筋,如果我发现你说的是假话,我绝对扣发你一个月零花钱!”

“爸,我是不是你女儿啊?你也太狠了吧?”

“少废话,赶紧说,你为什么知道今天是苏曼生日?”

“爸,以前我觉得你是我心里的英雄,不说别的,光从你为我妈中山茶花这点,我就觉得你应该是个情种,多浪漫啊,可是直到今天我才发现,你完全是块木头,我真是好奇,就你这点泡妞的水平,当年是用什么方式把我妈那么枪手的大美妞搞到手的。”

“你管我,我说当年是你妈主动追的我,你信不?为什么知道今天是苏曼生日?说不说?最后一次机会。”

“爸,你能聪明点不?你难道不知道有个东西叫身份证?苏曼阿姨的身份证就在钱包里,你要有心,早就应该知道她生日是什么时候啦!真是个木头!”

楞了一会儿,李成功忽然抓着女儿的手:“你个死丫头,你哪来的这些鬼点子?什么看身份证,什么送玫瑰花,跟谁学的?你肯定是早恋了,对不对?我说奇怪了,怎么无缘无故成绩会下降。”

“爸,你讲讲道理行不行?这些破招是需要早恋才能学到的么?偶像剧里比这浪漫的招数多了去了,最近天天在播的,苏曼阿姨也在看的那什么《来治猩猩的你》,听过没?她喜欢会治猩猩的男人,你会治猩猩不?”

“那不成兽医了?你苏曼阿姨不会真喜欢兽医吧?”

“兽医她喜不喜欢我不清楚,但我可以肯定的是,她喜欢来治猩猩的你,如果你不会,赶紧去学吧,我书房里有电脑,赶紧去查下怎么治猩猩,搞不好明天她就买一个大猩猩来客栈里养着,到时候,你不会治猩猩,她该多失望啊!”

李成功被女儿耍了整整一周后,终于大彻大悟,他觉得他之所以会掉进陷阱,就是因为和时代脱节太久了,于是,他主动去找苏曼,让她帮忙从网上淘一个可以刷微博玩微信的智能手机。

那些天,李成功天天被李思琪微信骚扰。

“爸,我刚才给你发的那条微信,很好玩,很浪漫吧?快点,发给苏曼阿姨。你要知道,现在的女的,都可以幽默的男人。”

“爸,刚才推荐你那个电影,你有时间就和苏曼阿姨看下,特别恐怖,你要记得把灯关掉,她一害怕就会躲进你的怀里,这样,你就离成功又近了一步!”

诸如此类的微信消息,李成功几乎每天都可以收到。

直到有一天苏曼说想回老家,李思琪才停止轰炸。

“苏曼阿姨,你是不是不喜欢我爸?我跟你说,他虽然比你大七岁,但他很会照顾人,而且心地善良,会修很多东西,你暂时还没看到他的优点,但他绝对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好男人。至于我嘛,你不必有任何顾虑,如果你们真在一起了,我不会打扰你们的二人世界的,况且我马上就要考大学出去了,我以后也要嫁人的,你还年轻,甚至还可以要个你们的小宝宝……”

“死丫头,说到哪里去了?”李成功从卧室里跑出来,急得面红耳赤。

“苏曼,说实在的,你在大理双廊这地方挺好的,况且现在双廊的知名度也越来越大了,客栈生意你也看得到的,也在一天天好起来,你现在回老家,多可惜啊。”李成功刚说完这话,就看到女儿兴奋地朝他投来一个胜利的手势。

“我年纪也不小了,不说家里人催我,我自己也想要安定了,双廊这地方虽然好,但毕竟不是我的家……”

“我可以给你一个家啊!”李成功一着急,想都没想就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苏曼,你嫁给我吧,我和思琪都很希望你留下,我曾经得到过,又失去过,所以,我比任何人都知道珍惜,相信我,我会给你幸福!”李成功捧着戒指单膝下跪的时候,尖叫的不仅仅是苏曼,还有李思琪。

说实在的,从小到大,李思琪从来没见李成功那么勇敢过。那一刻,她觉得老爸身上,到处都洒满了刺眼的光芒。

之后的很多天,不管是在小镇,还是在学校,李思琪逢人便说:“下个月1号,记得来我们家吃酒哦,我爸爸要结婚了!”

结婚当晚,李成功喝得有些醉了。送走宾客之后,他在客栈的白山茶前抱着李思琪问:“琪琪啊,爸爸真的很奇怪,你为什么忽然喜欢苏曼阿姨了呢?当着这些白山茶,你好好告诉爸爸实情。”

“还记得你上次喝醉是什么时候吗?是在去年七月,妈妈祭日那天。你倒在这堆白山茶前面,不省人事。我根本拖不动你,只好硬着头皮去叫苏曼,我以为她会记我的仇,袖手旁观,没想到,她不仅帮我,还照顾了你整整一个晚上。半夜,你吐得满地都是,臭气熏天,她毫无怨言地清理污秽,还跑去厨房给你熬醒酒止头疼的偏方。那时候,我才知道,我的力量有多么微弱,而你,多么需要一个人来陪伴……”

“傻丫头,这就哭啦?今天可是爸爸的大喜之日,你可千万不能破坏气氛。”

“爸,我把我的秘密告诉你了,你能不能也把你的秘密告诉下我?”

“什么秘密?”

“你的钻戒是什么时候准备的?你怎么知道苏曼阿姨一定会嫁给你?”

“死丫头,敢不告诉你吗?要是不告诉你,不知道你接下来又要给我添什么乱子。其实,我和你苏曼阿姨之前就谈过了,只是没把这层纸捅破,我知道,我和她最大的根本问题还是你,如果你不喜欢她,不接纳她,我再怎么追她也没用。于是,我只好装傻,把所有问题都抛给你,让你为我干着急,让你为我想各种馊点子……”

“爸,你这也太阴险了吧?”

“阴险?你个死丫头,那束玫瑰花顶多150块钱,但你回头却找我报了400块的账,你还意思说我阴险?当然,你给我提的一个建议,确实受用,如果没有这个建议,估计你苏曼阿姨也不会嫁给我。”

“什么建议?”李思琪把眼睛瞪得足有灯泡那么大。

“就是那个关于猩猩的建议啊,我想了想,确实是的,你苏曼阿姨喜欢的,就是会治猩猩的男人,你看,我刚动用智慧把你这个大猩猩给制服,她就答应嫁给我了……”

后面的话还来不及说完,李思琪就已经抓起一块蛋糕朝李成功脸上扔过去了。接着,因为苏曼的加入,安静的小院子,立刻乱成了一团。

选择对你狠点心

“爸爸,你可千万别走开,要不然,我可会淹死的!”这是孩子第一次在游泳馆里对我说的话。因为这句话,我心甘情愿地成为了一尊雕塑,一动不动地在浅水区遥望着他。偶然,他会在嬉戏间抬起笨拙的脑袋看看我,见我还在原地站着,便又继续玩乐欢腾。

当他在浅水区呆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决定将他放进深水区,让他去实践实践老师所教授的那些四肢理论。千呼万唤之后,他终于答应去深水区一试手脚,但前提是我得跟他一块下去,寸步不离地保护他。

在我的跟随下,他一步一步地走进了深水区,我用左手掂着他的肚子,让他不断地在水中时间他的理论。当他的手脚已经能在水中自由挥洒时,我终于做出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我轻轻地将我的手挪开,并且告诉他:“千万不要停,否则你会淹死!”

他在惊叫与央求中扑打着水面,原本极有规律的滑动,在惊慌失措之后,恍然成为了一种求生时的乱抓。我站在一旁,怒声呵斥他:“用你的理论让自己游动起来!”

他的头发在水中一起一沉,而我的心,也如同一根绷紧的琴弦,随时准备断裂哑音。他终于在迫切的求生欲望中,找寻到了漂浮前行的本领。他一面干咳着用脚甩动着水波,一面涕泪交加地用手不断向前攀伸。他学会了游泳的同时,也学会了对我报以微微的憎恨。他从深水区慢慢游进浅水区,头也不回地跟我说了一句:“爸爸,你可真狠心!”

是的,我可真是狠心。在他最为难,最需要一只手的时刻里,我却选择了隔岸观火,漠然地看着他在危机中自行寻找出路。

“爸爸,你可千万别放手啊,要是你放手了,我一定会被摔死!”这是他第一次在自行车上对我说的话。因为这句话,我成了最坚韧不拔的短跑运动员,顶着炎炎烈日,汗流浃背地拖着自行车后座,死死不肯松手。

不过,在孩子看来,这同样是一个伤心的骗局。因为在他懂得如何掌握龙头的时候,我毅然松开了掌控的双手。他跌跌撞撞地在尖叫声中一路曲折向前,慢慢地,学会了如何上车和下车。可即便这样,他还是无法原谅,我的狠心。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他第一上讲台,第一次买菜,第一次回家,等等。他生命里的每一个第一次,都有着我狠心的影子。

当然,我没有告诉他,每个父亲在初学怜惜孩子的同时,往往还要兼学另一种技能,那便是狠心。因为,只有狠心才足以让他在危机中学会自我拯救的本领,也只有狠心,才能锻造他遇强则强的坚韧心志。

饭桌上的孩子

在中国的饭桌上,我不止一次看到这样的景状。家中资历最老的长辈,颤微着身子,给屋内年龄最小的刁蛮孩子盛饭端水,娇哄下咽。似乎,这不仅仅是某几个家庭的景状,它所牵连到的地域,几乎是横跨南北,直越东西,贯穿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现代家庭内况。

我们对孩子的疼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小小年纪,他所得到的,不仅仅是父母的关怀,学校的教导,社会的庇护,更有祖辈的溺爱,亲戚的骄纵,等等。

我曾家访过上百个孩子,说是与家长沟通,实质是在对家庭教育的底线作一次深刻调查。只要家中有老人,孩子的地位便是高高在上,不可动摇。这种“隔代亲”的屏障,几乎给了孩子所有恶作剧的力量。这种孩子在家中,常常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稍有不顺,便摔碗耍闹,好不客气。

无数个家长曾对我说,孩子的祖辈要这样,我们有什么办法?或者,直接来一句,我们就只有这么一个孩子,不宠他宠谁?

听来,这似乎是父母无私的最佳表现。但实质不然。我们在娇宠孩子的同时,其实暗自也给了他一个不成文的中国定义:父母对你这样是应该的!天经地义的!

于是,导致社会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这么多年过去,没有一个孩子来问过我:“为何爸爸妈妈要对我那么好?”他们没有追究这种问题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已经知道了答案。你之所以对他好,是因为他是你的孩子。仅此而已。

在韩国的那些天,最让我震撼的,不是这个国度的经济胜状,而是家庭中的人文素养。在家中年纪最小的孩子,每次吃饭前,都要忙忙碌碌地按从老及幼的顺序给屋内的人盛饭端饭添饭,完毕,还得目不斜视,正襟危坐,恭恭敬敬地对饭桌上的长辈们说:“谢谢你们给了我这么一顿丰盛的饭菜!”

我将这样的事例告诉给中国的父母,他们无不觉得多此一举。想想,一个仅是几岁的孩子,怎么可能懂得生活的艰辛,以及粒粒皆辛苦的道理?再者,孩子的童年必须是充满欢声笑语的,这样一来,岂不是莫名地要增加许多不必要的愁苦?

我们错了,并且一错便是上百年。中国孩子与韩国的孩子相比,到底少了些什么?无可厚非,定是感恩的情怀。按照理性的思维来判断,孩子是不可能懂得感恩的深意的,但我们要明白的是,感恩不是要让他知道事情的前因后果,种种缘由,而是赐予他一颗感恩的心灵。

当他怀有了这样的一种情怀之后,他便会在时光中慢慢懂得,对一切来之不易的爱喝帮助,都要心怀感激,知恩图报。甚至,他会更深刻地明白,父母之所以对他百般关怀,不仅仅是因为他身为人后,更多的原因是出于那份血浓于水的爱。

在这样一种心怀感激的氛围里成长,我们便可以不费唇舌地去教导他该如何善良,如何与他人友好交往。因为,当他怀有一颗真正感恩的心之后,必然会懂得,如何去体贴另外一个生命的心之所想。

珍重与再见

这是十二月的北京。蓝色暴雪预警已经连续播了三天。

大雪终于轰轰而来。

他去车站送她。四十多年没见,感觉都有些陌生了。

十七岁从军,而后参加各种战役,做后勤,送药包,枪林弹雨。无奈,她当年选错了部队,一投,投成了国军。在国民党兵败如山倒的时候,她胆怯,做了逃兵。最后,留在云南,结婚,生子,为人母,隐姓埋名。

她实在脱不开身,她也想过回北京。可惜,在那个贫困且没有计划生育的年代,她早已是7个孩子的母亲。其中老四在3岁的时候因为疾病夭折了,这事,她想起来就直掉眼泪。加之文革汹涌,她又曾是国军逃兵,更是不敢轻举妄动。

他是她哥,亲哥。四十多年没见,都老了。她已不会说地道的京片子了,而他,却适应了首都的日新月异。

孩子们都成家了。她终于有时间,有条件回北京看看。

她只记得哥哥的名字和当年居住的地址。可惜,四十多年,早已物是人非。

她四处托人打听,到处找。最后终于得知他尚在人世的消息。

她提着两大包云南核桃和野菌去看他。他收到消息,立在门口拄着拐杖痴痴等候。大雪像鹅毛一样飘洒,落在肩头,似锤,要把他铸成一尊铜像。

到底是亲兄妹,即便四十多年未见,仍然心有感应。人群中,她才见到白发苍苍的他,眼泪就唰唰淌了下来。

她才叫一声哥,他就哭了。

他把她抱在怀里,不舍得松开。她黑了,瘦了,眼睛浑浊得像两杯撒了泥巴的水。

他打电话给儿子,让儿子过来当司机。他领着她,把北京转了个遍。故宫,颐和园,十三陵,天安门,车子能去的,都去了。

她责备他,说这是回家,又不是来旅游,搞得她像外乡人似的。可确实,她很多都记不住了。而且,年纪大了,容易晕车,动不动就得停下来歇会儿。

他说,小妹,留在北京吧,别回去了,落叶归根嘛。

她说试试。

是的,只能试试。四十多年了,根到底在云南还是北京,或许连她自己都不清楚。

一周后,她决定回去。昨晚给闺女打电话的时候,闺女在电话里哭了,说丈夫在外面有了其他人,打算离婚。就因为这通电话,她一夜没合眼。

这些年,在心里日夜疯长的想念,或许并非北京这座城市,只是那些回不去的岁月而已。她的根,其实早已深深扎进了云南的每一寸土地。

他清楚她的倔脾气,从小就这样。他没留她,只是执意要送她。

她晕机厉害,又是高空,他怕出事,只能坐火车回去。他找人给她买了软卧,并对列车员再三恳求,要多多照顾。

火车鸣笛了。他拉着她的手,不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窗外,是飘扬的大雪。

她说,哥,珍重。

他说,妹,再见。

她用力点点头。

他松开手,捋捋她的白发,拄着拐杖走了。两行泪,在起伏的皱纹里,像两条呼啸的冰河。

他知道,这是个约定。只有彼此珍重,才能在有生之年,见最后一面。

儿子是爸爸上辈子的兄弟

很多年以前,他住我隔壁,我叫他叔叔。我念中学的时候,他因贩毒而被捕入狱,宣判有期徒刑十二年。

他被拉在绿色卡车上五花大绑游街示众的时候,儿子才刚满周岁。

开始几年尚好,每逢过节,妻子都会带着儿子坐长途车去看他。后来,妻子在城东的纺织厂认识了一个外地男人,便弃儿私奔了。

幸好那时他母亲身体还算硬朗,独自种了二亩薄地,艰难地把嗷嗷待哺的孩子拉扯大了。

听说他要出来,我也挺高兴。他当年送我的西游记漫画,至今还存在书柜里。

本来早几年就可以出狱,但他在劳教的时候动手打人,因此监管部门取消了给他减刑的决定。

他穿着短裤背心提着大包走到村口的时候,很多人都跟他打招呼。儿子没去接他。

儿子今年刚好十三岁,名叫黄小虎。

这个名字是他取的。因为当年他在道上以高大勇猛出手很辣闻名,所以大家都叫他虎哥。他自己背上也纹了一只硕大的下山虎。

他希望儿子以后勇敢无畏,如同下山猛虎,一鸣惊人。

奶奶躺在暗沉沉的木床上一遍遍喊:“小虎啊,小虎,快去接你爸,人家通知说他今天回家……”

小虎没说话,他下午还有课,上课之前还得交一堆作业。初一了,不比小学,功课超多。

小虎跟我关系还不错。起初他并不认可我,后来,他在杂志上看过我一些文章后,便经常抱着作文本来找我教他写作文。

小虎的奶奶很客气,偶尔我主动过去教小虎做功课,她都会从地里掰些新鲜的玉米煮给我吃。近几年,风湿严重,腿脚难以动弹,便很少下床。

小虎成绩一直很好。学校不但减免学费,民政局每个季度还给一点低保。小虎和奶奶勉强可以度日。

他提着大包踏进家门的时候,小虎的奶奶又躺在床上喊了:“小虎,你爸来了,快给他搬个凳子,快给他倒杯水……”

小虎没说话,头也没回,他把头深深地埋在练习簿里。

“妈!你这是怎么了!?”他把大包仍在地上,快步朝母亲走去。

“哎哟,老毛病啦,风湿,没事儿,死不了,我还得看着小虎结婚生孩子呢!”说到这儿,奶奶斜眼看着小虎咯咯地笑。

母亲伸出右手捧着他的脸,端详了好久,说了一句:“儿啊,瘦了!今天回家啦,妈起身去给你做点好的。”

他有晶莹的泪在眼眶里打转。他拉住母亲说:“妈,我弄吧,我在里面是专门给人搞伙食的,这些年早把手艺练出来了。”

他转过身来对着小虎的脊背问:“小虎,想吃点什么?爸爸给你做……”

他还没把话说完,小虎就噼里啪啦地把东西扔进书包准备起身走了。

奶奶在床上喊:“小虎啊,小虎,等吃完饭再走哇!”

小虎没说话,他背着书包低着头碎步碎步地跑走了。

母亲跟他说小虎每天下晚自习都会打个手电筒回来。站在村口,很远就可以看到,黄黄的灯光,摆来摆去的。

于是,他推着母亲站在黑漆漆的村口等那束灯光。

那束灯在远方若隐若现忽明忽暗的时候,他的心情不自禁揪成一团。他怕儿子摔跤。

“怎么这灯光总是晃来晃去的?”他问母亲。

“小虎怕鬼喽!他总要到处照下,看有没有躲个人。”

听完母亲的话,他更难受了。小虎自小被人抛弃,与年迈的奶奶相依为命,当然缺乏安全感。他念的书少,他不知道什么叫安全感,他只是觉得难受,他说不出来为什么。

他给小虎做了满满一桌菜。

那二斤五花肉,是他傍晚跑去帮人家杀猪蹬车换来的。

小虎有点饿,随意吃了两口。他看到小虎吃他做的饭,高兴坏了,他把脸凑过去问小虎:“儿子,好吃么?喜欢的话,爸爸每天都给你做。”

小虎端着碗把脸转到一旁问奶奶:“奶奶,你这个奇怪的椅子是哪里来的?有点像轮椅。”

奶奶还没说话,他就抢先回答了:“哦,这是我亲手做的。嗯……在监狱里学过点木工。那四个轮子是从你小时候玩的小汽车上面拆下来的。”

小虎又没说话了。小虎提着书包穿过幽暗的过道,掀开布帘进了房间。

小虎剩了半碗饭没吃。他端起小虎吃剩的半碗饭,狼吞虎咽。他用力咀嚼,用力夹菜,前臂上的肌肉像小山一样隆起,腮帮鼓得像只蛤蟆。

他觉得难受,他说不出来为什么。十二年没见,很多东西似乎都被罩上了一层厚厚的灰,怎么擦也擦不掉。

他不想收碗,他怕吵到儿子。

儿子的房间和厨房就隔了一道灰蒙蒙的布帘。

昏黄的灯光把儿子的身影折射在布帘上,那佝偻的背和瘦弱的身子,使他看得心疼。

他安静地一动不动地站在微亮的厨房里。他手里捧着一碗饭,里面装了很多肉,他想掀开帘子让儿子多吃点,想跟儿子说几句话,想问问儿子初一辛苦不辛苦,但他始终没有勇气。

那道灰蒙蒙的帘子像雨中的高山,像被浓雾笼罩的荆棘丛林,使越不过去,也找不到方向。

没过多久,灯灭了。周遭彻底陷入一片黑暗。

他听到儿子拉枕头盖被子的声音。他站在黑暗里,仍旧端着那碗饭。他忽然不知要到哪儿去。

小虎说想吃西瓜。

周末的时候,他在饭桌上跟小虎说:“儿子,晚上老爸带你去摘西瓜。那是我朋友种的瓜地,你想吃多少有多少!”

月凉如水。他带着小虎在充满绿叶清香的瓜地里缓慢匍匐,悄然行进。

小虎在浓密的叶片中摸索到一个浑圆的大瓜,激动得哇哇大叫:“爸!爸!你快来看啊,这里有好大一个瓜……”

顷刻,远处微暗的灯火里传来厚实的犬吠。

长期待在监牢里的人,眼睛通常比猫儿还要亮。他伏在瓜地里,看到两只健硕的猛犬从黑暗的深处狂奔而来。他能清楚听到它们沉闷的呼吸,以及宽爪踏泥的通通声。

他不怕,他早已见惯了这样的场面。而且,他有很多对付的办法。只是,儿子在他身边。他害怕儿子受到一丝伤害。

他朝儿子大喊了一声:“跑!”

小虎是个聪明的孩子,听到这声命令,毫不犹豫地朝着大马路飞跑。

他看到儿子的灵敏的身姿在茫茫的夜色中渐行渐远。他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他想要追上儿子,和儿子一起跑。可是,无论他怎么拼尽全力,小虎与他的距离,始终那么遥远。

他隐约看到小虎变成了当年的自己,而自己,却变成了白发苍苍的老头。

他心湖里落满了挣扎。他既想儿子跑快些,不被狗咬,又希望儿子慢些,回头看看他。

不知是因为太累,还是脚下过滑,他竟一个踉跄摔到了路旁的胶瓜地里。

他湿漉漉地爬起来,接着往前跑。他看到小虎累了,弯着腰,低着头,正靠在马路旁的大树下等他。

“哇,你什么时候搞到的西瓜?这个瓜好像就是我刚才摸到的那个哩!”小虎兴奋得一屁股跳将起来。

他笑笑,没说话。他的膝盖一直在流血。

小虎很开心。因为小虎开心,所以他也很开心。而且,他丝毫不觉得疼,因为他脑子里始终回荡着那句话:“爸!爸!你快来看啊,这里有好大一个瓜……”“爸!爸!你快来看啊,这里有好大一个瓜……”

这是小虎第一次叫他爸爸。

拖着浑身泥泞,他带小虎去了一家旧澡堂。

小虎很兴奋,说实在的,小虎还从来没有进过澡堂,之前洗澡,都是在大河里完成的。

小虎他西瓜扔进热气腾腾的大池里,目不转睛地看着西瓜一沉一浮。

他赤裸着身子踏进大池的一瞬间,小虎惊呆了。那凶恶的下山虎像千万只蚂蚁聚集在他背上,使小虎觉得不寒而栗。

他转过头,冲着小虎惊惶的眼睛笑笑:“酷不?”

小虎点点头。

“臭小子,你想都别想,要是你敢这么干,我非把你背上的皮给扒下来。”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明显是温和的。但小虎还是觉得怕,小虎觉得他身上有股说不清的霸气。

他买了个搓澡巾。他一面帮小虎搓背,一面跟小虎说他当年的英雄故事。

提起爷爷和奶奶,他几度哽咽。小虎忽然不怕了。小虎发现,身后这个男人其实也有温柔的一面。

他接着讲:“我在监狱里看过一本书,上面说,女儿是爸爸上辈子的情人,按照这么说的话,那儿子,应该是爸爸上辈子的兄弟。如果你觉得叫我爸爸很别扭的话,我们可以先做朋友,你可以直接叫我虎哥。”

小虎想回过头抱抱他,想叫他一声爸爸,却始终鼓不足勇气。

开家长会的时候,他去了。

小虎骄傲地跟周围的同学说:“这是我爸爸。”

“哦,你爸从美国回来了?”旁边一位小男孩问道。

“嗯…”小虎低着头,眼神有些躲闪。

“哇,那你爸爸的英文不是很厉害?让他教教我们呗!”又一个小男孩凑了过来。

他觉得有点难受,有点尴尬。他说不清到底为什么。他起身去了趟厕所。

他蹲在厕所里想了很久,不知是该批评小虎说谎,还是该批评自己给小虎丢脸。

回到教室的时候,小虎正和另外一个小男孩扭打成团。

他刚想上去拉,就看到那小男孩的家长把小虎提起来掴了重重一嘴巴:“你个小破孩,到底有没有家教!?谁教你打人的……”

后面的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他的飞拳就已经盖面而去了。

那是他第一次在小虎面前打人。他觉得自己像是被灌了药,瞬间失去了理智。

小虎哭着上去拉他,扯着衬衫,使劲拽,可惜,人没拉开,还把衬衫扯掉了一大块。

凶恶的下山虎顷刻暴露在人们的视野里。

教室忽然安静了下来,惟剩小虎和那小男孩的嘤嘤啜泣。

他厉如疾风的拳头忽然僵在了半空。

他又被逮进了看守所。

去看他的时候,他交给我两封信,一封是给那家长的,一封是给小虎的。

给家长的那封,其中有一句我特别感动。

“我真的很想知道,陪着自己儿子一起长大的感觉是什么。你看着他写字,看着他优秀,并教他如何面对挫折和困难。我很羡慕你。但作为父亲,你应该理解我这种在儿子受欺负时才有的奋不顾身的冲动。”

给小虎的那封信,是我陪小虎一起看的。我从来没见小虎哭得这么伤心。

小虎:

你好!

这是爸爸第一次写信,也不知道格式对不对。问了好几次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又问了好几次兴海,还让兴海帮我修改了错别字,但始终觉得还有问题。

小虎,爸爸有很多话想要告诉你,却不知从何说起。爸爸这辈子没什么遗憾的,做了就做了,大丈夫,没什么可后悔。但有件事,如果可以,我真想求上天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什么事呢?那就是陪着你长大。

我想带你做很多很多事,想带你骑马,想带你旅游,想带你去山顶看日出,想背着你游大海……想给你说很多很多的故事,想教你如何做人……

带你去瓜地的那晚,看到你矫健的背影,我忽然觉得难受。你是怎么从蹒跚学步到奔跑如飞的呢?我无从得知。

我想你听你说独自坚强的苦楚,想听你说受过的委屈,想看你脆弱的眼泪,想抱着你,就安静听你说,什么都不答,只给你一个结实可靠的胸膛和肩膀。

可惜,你什么都不说。你和当年的我一样,喜欢把所有的事情都默默装在心里。可我知道,说不出来的苦,才是真的苦。

孩子,原谅我不是一个好爸爸。希望我的悔悟不算太晚,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

小虎,如果可以,我们从兄弟开始做起,好吗?相信我,我会像个大哥哥一样照顾你,保护你。

一个不称职的爸爸

他出来那天,小虎跑很远的路去接他。小虎穿着破了洞的足球鞋,在凌晨的小路上噼啪噼啪地跑着。

他刚踏出脚,小虎就在对面的人行道上喊开了:“虎哥,你好!”

他笑笑,有点想哭,但忍住了。

他给别人干了一周苦力,他打算在周末的时候带小虎去游乐场。

游乐场正在举办一个名叫“最佳拍档”的游戏,胜出者可以获得全场通票两张。只是条件有点苛刻,不能父母上阵,只能找自己的好朋友一起参加。

“虎哥,咱们一起上吧?”

他摇摇头,有点害羞地道:“别了吧?你看参加的都是小孩子,我个老头子,瞎凑什么热闹啊,会被人笑话的……”

小虎跳起来拍拍他的肩膀说:“大个头,没关系,咱们是兄弟嘛,对不?既然是兄弟,那当然也应该是好朋友啦!”

当天回去,小虎就教他写日记。那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写日记。

他趴在拥挤的书桌上想来想去,最后只写了一句话——儿子是爸爸上辈子的兄弟。

爸爸,我们去哪儿

正如叶兆言在此书中所说一般,身为写作者,总是避免不了这样那样的吹捧。在别人著作的封底写几句推荐词,来一段广告语,如今正变得时髦。有时是被迫这么做的,圈子很小,抬头低头都是熟人,常常碍于情面,出于无奈。

叶兆言主动为《爸爸,我们去哪儿?》一书写了篇中国版的序。也许,在中国版还没出来之前,很多人就已经听过了这本书的大名。

在法国,出版不到两个月,就创下了单日销售两千本的佳绩。接着,荣获二零零八年度的费米娜文学大奖,且稳居畅销榜第一名。

这是一本带着众多殊荣和光环的畅销书。

在中国,在作者这个圈子里,畅销书这三个字,从某些程度上来说,并不算是一个褒义词。尤其是对作品本身。畅销意味着市场。而市场,则意味着作品没有深度。至少在中国,大家是这么一个概念——好书,有深度的书,几乎都不会畅销。

因此,对于法国作家让·路易·傅尼叶的这本《爸爸,我们去哪儿?》,我并不感冒。如果不是朋友赠送,如果不是恰好碰上长途火车,如果不是无聊至极,我想,我绝对不会翻开它。

书很薄,且很精致。天蓝色的外壳,看上去确实很市场,很讨人喜欢。打开书,刚匆匆浏览过十页,我就后悔了。我重新退回来,从第一页开始翻,慢慢地翻,一个字一个字地看。

印象中,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这么看书了。生怕错过书中的一个字,生怕错过短小篇章里的一个情节。

有人说,生出一个残障儿,就是遇到一次世界末日。而傅尼叶,竟遭受了两次。

在法国文坛和电视圈,傅尼叶拥有很高的知名度。然后在一身光环的背后,隐藏的,却是他多年来避而不谈的两个残障儿。

四十年后的今天,他决定送给他的孩子这本书,尽管他们看不懂,尽管他们其中已经有一人离去,他还是决定表达他的歉意,以及那些没有说出口的爱。

然后,傅尼叶并不想用悲伤的文字来表达。他以幽默的口吻,诉说身为残障儿父亲的经历,甚至轻松地和儿子们开起了玩笑。他不想让读者们哭泣,他只想带来欢笑,但这样的叙述,却更为精准地刻画出了一个父亲的痛苦挣扎。

“那年,托马十岁。他一坐进我的大黄蜂跑车,就问我:“爸爸,我们去哪儿?”起初,我会回答:“我们回家。”一分钟以后,他依然天真地问我同样的问题,他的脑子里记不住东西。他第十次问我“爸爸,我们去哪儿”的时候,我便不做声了……”

读到这儿,你兴许只是对一个残障儿的生活表现有了初步认识,可你并不能体会残障儿父亲的内心纠结。

“可怜的托马,我也不太清楚我们应该去哪儿。我们听天由命吧,或者干脆撞墙算了。一个残障儿,两个残障儿,怎么没有第三个呢?这些都是我始料未及的。爸爸,我们去哪儿?我们上告诉公路,逆行;我们去阿拉斯加逗熊玩,然后被熊吞掉;我们去采蘑菇,专采毒鹅膏菇,回来摊个香喷喷的鸡蛋饼;我们去游泳池,从高台上往没有水的池子里跳;我们去海边,我们去圣米歇尔山,我们在流沙上散步,然后陷进去,一直陷到地狱里去……”

作者在竭尽全力地思考,到底该怎么去死。可奇怪的是,每一种死法都不曾让我们觉得惧怕。甚至,我们会发笑,会被这幽默而又略带童话浪漫的色彩的想象所逗乐。

相较于众多描写苦难和伤悲的题材,《爸爸,我们去哪儿?》打破了我对悲伤的看法。傅叶尼选择直率地嘲弄自己的遭遇。正如他所说的:“幽默,是对付痛苦最好的武器!”

傅尼叶从来没有抱怨。在父亲的角色中,他不断调整心态去迎合两个永远不可能独立生活的孩子——“和托马在一起,你永远不会感到无聊,他是一个重复搞笑的高手。”

然后,傅尼叶的乐观,并不能阻止一切悲剧的发生。两个儿子始终要离去,始终要以迷迷糊糊的方式告别世界。甚至,直到告别的前一秒,他们都还没能真正地清醒过来。

“也许有一天,我们三个会再相见。我们能认出对方吗?你们会变成什么样子?你们会穿什么衣服?在我的记忆里,你们总是穿着背带裤。再见面时,也许你们会穿三件套西装,或像天使一样穿得全身洁白?为了显得严肃,你们可能会留了小胡子,或者大络腮胡?你们的样子会变吗?你们会长大吗?”

读到这儿,你会忍不住潸然泪下。对于傅尼叶来说,这两个孩子,永远都是那么宝贵。他希望与儿子们重逢,即便这重逢是在地狱,是在另一个不可揣测的世界里,他也想去。他要看看,这两个在生前受尽磨难的孩子,最后是不是都获得了幸福,是不是都长成了挺拔魁梧的帅小伙?

原来,面对悲伤和不幸,我们真的可以用不流泪的方式来面对。

雪的声音

哥,这是我生平写给你的第一封信。不知你在深圳,是否一切安好?

走在陌生城市的大街上,我时常想起你和妈妈。虽然,大学新生的寝室是八人一间,但我还是觉得周围有种迫人落泪的孤独。

你从小就患有弱听,因此,每天上学之前,妈妈都会悄悄地跟我说:“过马路的时候,千万要看着你哥,有时候他的助听器没电了,会忽然听不到汽车喇叭的声音。”

离学校不远的那条十字路口,是我们回家必经的地方。每每走到那儿,你就会情不自禁地牵起我的手。可你似乎忘了,我正在逐日长大。终于有一天,我变成了十六岁的少年。个性张扬,内心敏感且好胜,偶然听到一句关于自己的坏话,就会难过好几天。

于是,我不再喜欢你拉我的手。我时常觉得,身后汹涌的人群,正朝我的脊背投来利如剑刃的目光。想想也觉得是那么回事儿,两个一米七五的少年,不管出于什么原因,在大街上手拉着手走路,总是不好看的。

我一直没有勇气跟你说。为了躲开你的右手,我总是在最后一节课上故意违纪。这样,不但会被罚站,任课老师还会在放学后苦口婆心地跟我说诸多人生道理。我和你终于冠冕堂皇地分开了。

偶尔,你等到人去楼空仍不见我,便会气急败坏冲到教室门口四处环望。当你看到我正被任课老师骂得狗血喷头时,就会阴沉着脸,佛袖而去。

你开始习惯我被老师批评的日子。慢慢地,你在楼下等我的时间越来越短。有一次,我没有违纪,不过是老师拖堂的时间久了点,你也没有等我。出校门的时候,我看见你远远地走在前面,便故意放慢了归家的步伐。

当你走到十字路口的时候,面对车水马龙的街道,神色忽然变得有些慌乱。你不停地注视周围的人群,你想从他们的脸上,脚上,获取到安全和危险的信息。你经常埋怨,这条十字路口为何一直没有红绿灯。

这是我第一次看你独自回家。一路上,你不停地左右观望,你害怕会有调皮的少年呼啦啦地骑着自行车从未知的方向里疾驰而来,你害怕微型助听器会忽然没电,致使世界把喧杂的喇叭声都幻化为惊心动魄的安静。

从那以后,我再没离开过你。你不知道,那天你的背影,让我哭了整整一晚。我为自己的任性和不懂事而觉得羞愧。

你知道我迷恋周杰伦,卧室里到处都贴满了他的海报。因此,在我十七岁生日的时候,你用几年的压岁钱给我买了一张周杰伦现场演唱会的门票。我为此激动得彻夜难眠。

周杰伦演唱会那天,你生病了,高烧40度。妈妈在屋里忙得不可开交。外面,正下着毛毛下雨。我抛下脸色苍白的你,不顾母亲的劝阻,一路小跑着去了城市广场,站在露天的观众席上,鬼哭狼嚎似的喊了足足两个小时。

回来的时候,浑身早已湿透。妈妈刚要责骂我,就被你阻止了。还没等我换好衣服,你就嚷嚷着说有重大事情找我。结果,我上衣都没穿,光着膀子就去了你的卧室。

那天,你问我的那个问题,又使我哭了好久。你眼里闪动着光芒,迫不及待地说:“小海,周杰伦现场演唱的那些歌,一定很好听吧?可惜我听不见……”

我点点头,然后背对着你,手舞足蹈表演给你看。你笑了,你说我以后肯定是大明星,跳的带劲,唱的又好听。

其实,那天我根本就没有唱歌。我之所以背对着你,是不想让你看到我脸上的泪水。

高三的时候,你忽然决定放弃学业,只身前去深圳闯一闯。我和妈妈都极力反对。你把助听器的音量调大最大,和我们争执了很久很久。

你不知道妈妈为了以后你能正常上大学,究竟付出了多少。父亲病故后的这几年,她不但没有买过一件新衣裳,更没有参加过任何朋友的聚会。你记得吗?她说过,参加朋友的聚会,婚礼,都得送礼,送礼得花钱,不划算。可以前爸爸在的时候,她不是这样的。

一百块的衣服她嫌贵,可一千块的助听器,她连眉头都不眨。为了给你凑足大学学费,她和很多朋友的关系都变得越来越差。小区里的很多人都说,妈妈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吝啬鬼。

八月,你丝毫不顾我的劝阻,提着大包小包硬要出门。那天,母亲一直拉着不让你走,哭得撕心裂肺,可你根本不加理会,大步流星地消失在了路的远处。

结果,失却理智的我,撒腿跑了十几分钟,最终把你按在公车站打得鼻血横流。

就这样,我们彻底分开了。母亲经常在吃饭的时候唠叨,生怕你一个人在外面出什么事情。她心里老想着你的耳朵。

一月后,你狼狈至极地回来了。我没有理你。听母亲说,你根本没有去深圳,只不过是在施工地上干点临时活计。

我以为受够了苦头的你,会重新回到学校,和我一起拼搏,可没想到,这次的经历,更让你有了充足的借口。你理直气壮地说:“你好好读书就行了,咱家不能没一个成器的!再说,我都丢了一个多月的课程了,还有希望吗?”

奇怪,这次母亲怎么没有臭骂你?后来,我终于知道,原来你偷偷翻到了母亲的存折。而存折的数目,却只够一人就读大学。

我说:“如果你不来学校,我也不读了!”在我的央求和威逼之下,你再度重返学堂。

高考成绩还没下来之前,你极其坚决地说:“谁的成绩好,谁就去读!”结果,我上了重点,而你只是一个三本院校。

我开始明白你的良苦用心,但我总觉得寝食难安。本身你的耳朵就有问题,倘若再不多学点知识的话,以后踏入社会,肯定有很多苦头要吃。我不一样,即便我上不了大学,我还有很多路可以走。我可以跟三舅去学修车,也可以去山东学厨师。

家里爆发了轰轰烈烈的大战。录取通知书下来那天,你阴沉着脸说:“算了,一切都由天来定,这样,谁都不会有意见!”

我同意了你的观点。于是,由母亲作为裁判,我们抽签决定谁去谁留。你出门随手拣了两根枯断的纤细树枝,严肃地宣布抽签规则:“谁要是抽到长的,谁就去读书!谁要是抽到短的,谁就留下!”

花枝是你捡来的,你肯定知道哪根短哪根长。我怕你故意去抽短的,因此,赶在你前面抽了根树枝。

母亲用左手拔出右手紧握的另一根树枝和我的作比较。结果,我抽出的那根,的确比剩下的那根长出一截。于是,你真去了深圳。而我,则北上到了吉林。

我一直以为这是天意。可直到昨天,我才忽然觉得事有蹊跷。母亲为何要用左手拔出右手的树枝?直接摊开不就行了吗?再三追问之下,母亲终于吐露实情。那天,一切不过都是你的安排——是你事先说服母亲,故意折断剩下的那根木棍。

南方的冬天没有雪。哥,我知道你一直都想来北方亲眼看看漫天鹅毛大雪的景象。现在正值十月金秋,我不能带你看雪,可我给你买了一套去年隆冬的明信片。我相信,你一定能够听到此刻在我心中呼啸不止的那些雪的声音。

母亲的一天

她站在儿子的房门口喊了好几声,儿子终于懒洋洋地答应了。

她接着奔进厨房,准备一家人的早餐。儿子喜欢吃番茄味的三明治,不喝豆浆;老公偏爱筋骨实在的面条,多加白菜和葱花;婆婆是地地道道的云南人,早上只吃米线,喜辣……每个人的口味,她都记得一清二楚。

但不管准备得多充分,在这热闹的大餐桌上,总有人提出异议。有的人要加盐,有的人要加糖,有的人要喝可乐,有的人要埋怨她早上锅碗弄得太响。在饭桌上,她总是站起来又坐下去,坐下去又站起来,像个不厌其烦的五星级服务员,总能满足每位顾客提出的要求。

收拾残局的时候,婆婆说想吃城北那家的鲜鱼汤,她满口答应了。婆婆问交通方不方便,不方便就算了,天气热,免得麻烦,她笑着说,哪里,出门就有直达的公交车,公交车上可舒服了,有空调吹,比家里还凉快。

其实,要去城北特别麻烦,来回得换乘两次公交,而且都是中途上车,根本没座位。

她在城北菜市场绕了一大圈,总算买够了一天的饭菜。她本来想顺路去改下旧裤子的腰身,可看了看表,时间明显来不及。

一家人有热腾腾的饭菜吃,是她每天最重要的工作。

儿子没回来吃饭,她有点挂念,她想等等,但嘴巴上还是说,算了,开吃吧,这孩子,估计又是在外面吃零食了。

午饭才吃到一半,老师就来电话了。

儿子早恋,跟隔壁班的女同学,为了这女同学,还跟同年级的一个男生大打出手,影响非常恶劣,学校正在商量如何处分的事情。

她急坏了,围裙都还没来得及解下,就匆匆往学校里赶去。儿子那么小,万一因为这个事情被开除可怎么办?她越想约不对劲儿,于是去银行取了点钱,跑去专卖店拎了两条好烟。

回家的路上,儿子一直没有搭理她。是的,在儿子最喜欢的女生面前,她竟然满身油污地出现了,是挺丢面子的。

婆婆站在旁边听了听,大概知道情况后,淡淡地说了句,下次别这样了,穿成这个样子去学校,孩子当然觉得难堪。

儿子一直躲在卧室里。她在门外说了很多话,均不奏效。她心急如焚,但老公马上就下班回家了,还带了几个单位的朋友,她得马上准备几道拿手好菜。

饭桌上,她仍然是最忙的那个人,一会儿站起来,一会儿又坐下。添个汤,加点酒,泡杯茶,这些事情,老公只要一个手势,她就能明白。

大家都有些醉了,一聊,就聊到了深夜。她坐在客厅里,虽然在陪婆婆说说笑笑地看泡沫剧,可心里,依然想着儿子的事情。

送走客人,老公倒头大睡。她收拾完满地狼藉,终于有一点时间坐下来,安静安静地吃一口饭,自己为自己的饭菜搭配,自己为自己的口味加盐。

吃完后,她想敞开心扉去跟儿子好好聊聊,却听到房门里微弱的鼾声。

她收回将要敲门的手,坐在窗前,忽然想写一篇日记。

很多年以后,翻看日记,她也许会发现,这既是她平凡的一天,也是她漫长的一生。

路是母亲思儿的孤独

从滇北到黔南,一路都是绵延起伏的高山。山中有村,村中有树,树间有路。

那是我每年赶着冬雪回家的必经之路。从这条群山环抱的小路一直北往,便可遥望我朝思晨暮的故乡。

故乡静默在云贵高原的东北面,像一尊千古不化的石雕,守护这片安详乐土。

十七岁毕业,十八岁离家外出游学,至今已有整整七年。坐在湘西的乌篷船上,故乡的路,越发使我觉得亲切而遥远。

高原多山少水。因此,自小便对那广袤无边的水域有着神秘而无法言明的渴望。也是因为这般缘故,外出游学时,便铁定了心要往祖国的东面跑。目的,也不过是为了看看那些呼啸奔涌的大海。

不见时觉得神秘,见了,反倒感念起故乡的好来。每每想起故乡,首先在脑海中浮现的,便是那蜿蜒曲折的树间小路。

小路两旁的树木终年互拥,葳蕤常绿,把空气都笼罩得越发清凉。那透骨的凉意,即便在三伏烈夏,也丝毫不减。

中学时,母亲常常站在这条铺满青苔的小路上等我。她晃着臃肿的身子,骑着一辆叮叮当当的三轮车,立在斑驳的夕阳中,一动不动地看着来路。

可惜,那时年少轻狂的我,并不曾觉察到她的真正用意。

很多时候,我都是骑着那辆火红色的牛头赛车,急急奔入她的眼帘,而后,未等她眼中的欣喜全然退却,又急急地消失于她的视线。

她极少喊我。她任凭我载着青春的叛逆与张狂,抛下她,大步流星地朝前而去。

许多年后,坐在湘西的乌篷船上,想起故乡的路,才忽然想起她的艰难。那时父亲刚走,生活所有的重担都压在她的肩上。可毕竟,她是个妇道人家。而南陲边塞,又多有鬼怪神异的传闻。夕阳晚照,夜幕即临,她自是不敢独回,才肯在那条必经的小路上等我。

可谁能料到?她的大儿子,并不能领会她的用意,竟将孤身无助的她,遥遥抛在树林间的夕阳小路上。

外出游学之后,每年春节回家,她还是会在那条熟悉的小路上等我。仍旧骑着破旧的三轮车,仍旧一动不动,仍旧静默得如同一尊泥塑。

只是,这时的我已然懂了。我会远远地,喊她一声,而后,飞快地奔至她的跟前,让她仔细地看看我,摸摸我。她知道,她拗不过我的倔强,只好慢悠悠地爬进车兜里去,让我把她载回家。

偶尔,她的眼中会泛出一道晶亮的光。我不忍看,只好牢牢凝视前方这条青苔累累的小路。

去年,滇北大雪,赶极远的路回家。她仍然立在那条寒凉的小路上等我。呼啸的风和漫天的雪,似要将越发臃肿的她一并卷进岁月的深沟里去。

于是,我又懂了。这条回家的路,早就写满了母亲思儿的孤独。

追车的男人

刺耳的急刹车像秃鹫的利爪把路人的心都揪成了一团。

裹着风尘的摩托车在一声巨响之后,顷刻变成一地散沙。掉落的零件和摩托车后座钢架里的鸡群一样,乱窜奔散。

一个面容无法看清的孩子嚎啕着从路旁的泥沟里爬了出来。她探出一颗头来,嘴里喊着爸爸,爸爸,左侧额头流着汩汩鲜血。

这应该是男人的小女儿。

男人脱下衬衫让她用力捂住伤口,却对自己受伤的手臂置之不理。

手臂被路旁的铁丝划去了一块肉,鲜红里泛着惨白,有点触目惊心的味道。

他才打算抱起女儿,就听到了引擎发动的声音。

肇事司机正在疯狂点火,打算逃之夭夭。

银色面包车开动了,慌乱的轮子在地上拉出一条长长的弧线。男人伸出那只受伤的右手大喊,脖颈上涨起的青筋像一条条蠕动的毛毛虫。

没人理会,车子也没有停下的意思。

男人晃动着矮壮的身子跑了起来。一面狂奔,一面大喊,挥舞的手臂在风中落下一滴滴鲜血的证据。

男人和小车并驾而行,中间仅隔着一条长满月季的绿化带。可惜,车子正在飞快加速。

就在路人打算放弃观望的一瞬间,男人忽地腾在了空中。

男人赤裸的身体带着血迹与力量,穿过那片布满利刺的月季,穿过诧异的目光,直奔那扇半闭的车窗。

男人像一只飞舞的青蛙,将双臂紧紧扣在了车窗上。

车窗只开了一半。男人挂在墨黑色的玻璃上,像一面被吊起的风筝。

男人面目狰狞地朝着车内怒吼。他仍旧晃动着手臂,仍旧是那条流着鲜血,露着惨白的手臂。

他的小女儿从地上站了起来,穿过绿化带,跑进了机动车道。她忘了捂住她的伤口,忘了鲜血正在汩汩歌唱。

她只是拼命地喊,带着泪花与呜咽。她是害怕父亲会抛下她一走了之呢?还是害怕无情的车轮会将猛然掉落的父亲搓成一缕乱麻?

在人流汹涌的十字路口,车终于停了。男人摔在地上,又立刻爬了起来。他将西装笔挺的司机从车门里拽了出来,直奔事故现场。

女儿扑在男人怀里,哭得一阵心碎。男人右手死死逮着精瘦司机的领口,左手指着怀里的女儿。

从始至终,他想到的,只有这个受伤的女儿。

这就是父亲的本能。

思海拾贝:

父亲是沉默的,冷峻的,甚至带着无法靠近的距离。但在紧要关头,他却像个丢盔弃甲的战士,竭尽所能保护着城堡里的公主。他不提你,不说你,甚至不看你,但他眼里只有你。

且读且练:

1.男人为什么要追车?只是想抓住肇事者吗?

2.文中的“男人”对于爱的表达方式是怎样的?请用自己的话简述。

3.请从语言特点和表达效果两方面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4.你怎么理解文中父亲的表现和行为?

5.列举你曾经对父爱最深一次的理解,当时你有怎样的触动?

6.你怎样看待父亲这个角色,并与之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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