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把这个题目拿给公众去答,大多数人会说要效果——可不是嘛,字摆在那里,就是成了效果了嘛,不看效果看什么?多少蒙事儿的人,拉着大师的架子,笔走龙蛇,可到了,你看看他(一般用不上“她”,书法打马虎眼骗人蒙事者,99%都是男性)的字,就啥饭都不想吃了……
您同意上述说法吗?如果同意,可能就错了——并不是您错了,而是二者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打个比方:陈景润的一加一等于二吗?
不仅是写字要感觉,世上要动手干的事情都是需要感觉的。什么事情,你感觉做得顺手、舒服、特别有意思、特别对头的话,那么效果一般是不会差的——只要动脑子,开心、细致地做就行了。这时候,你根本不用眺望和设计效果。效果是最后自己显现出来的,不是你在做的过程中奢望出来的——注意,笔者指的是过程中。事先你是可以也必须设想的。一块地,种麦子还是种高粱你当然要想好了再动手。但当你决定种麦子的时候,千万别想能收多少斤麦子,卖了麦子买点什么……一想这种“效果”,就走了神,感觉就不对头了。感觉不对头了,效果能好吗?
再比如说乒乓球,你老恨铁不成钢地想着球的效果,动作自然就走了形,球自然也就走了线。爱打球的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动作放松了,感觉舒服了,往往球的效果就好。反之亦然。我们干事情也是一样,你投入而踏实地把每一步做好,完成最后一步的时候,事情的好结果已经显现在那儿了,哪里还用你去“要”啊?
写字岂不也是这个道理?事先胸有成竹,放手写,找到并把握好感觉,收笔的时候,“效果”已经在那里了,根本不用你去“求”了。你越是怕最后的效果不好,肯定早早就背上小包袱,越是该按不敢按,该提忘了提,到后来效果能好吗?书友们都有这样的体会,不为完成作品,不为参展不为获奖,一个人放松随意的时候字反而好。字是很高雅的懂事的活物,你硬给它强加很多功利之累,它自然不好好待见你。我们只要好好把握住“因”,“果”自然就会不请自来。
综上所述,在写的时候,感觉是大于效果的。等挂在了墙上,还是感觉大于效果。为什么?一幅好字是能够让观者想象和感觉得到书写者的感觉的,它能够跨越时空让你闭上眼睛就能看见并体会到书写者陶醉的动感和快感甚至心态(这正是书法的核心魅力所在)。这时候,我们眼前的所谓“效果”只是一扇门、一座桥、一条船,借助它们,我们还是要去找那种具有强烈诱惑力的“感觉”。
写字如是。做事也是。感觉与效果是过程与结果的关系。结果是我们管得了的吗?反过来说,以良好的感觉完成了过程,效果是跑得了的吗?一旦找到了感觉进入了状态,效果已是囊中之物也,它变得不再重要,充其量,只是感觉的一个客观记录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