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角的步伐一直在加快。他希望能把何莲甩开一段距离,假装二人互不相识。但何莲始终紧紧跟着他的步伐,未曾落后半步。
并非何莲惹了张角不快,而是何莲太过显眼了。
首先,一个漂亮的女人大摇大摆地上街,已经很引人注目。
其次,从头饰耳环到项链再到手镯,叮铃咣当一大串看起来就很昂贵的金银首饰,连张角都快要被勾起杀人越货的心思。
此外,她身上的衣服用的也是上品布料,乍一看就是个富可敌国的大小姐。
最重要的一点,这女人的画像被贴了满城。
“你真的是被通缉吗?”张角不禁怀疑。该不会只是闹别扭离家出走吧。
“真的。”
“为什么?”看你这么凶,该不会是杀人了吧。
“杀人了。”何莲说。
我只是随便想想,我不是希望你真的杀人啊。张角下意识追问道:“为什么?”
两人一前一后地走着,闲聊。
何莲沉默片刻,说:“不是我杀的。是宫里一个老贼陷害我。”
“怎么陷害你?”
“宫里发生了食人案,那老贼说我是食人鬼,人全都是我吃的。开玩笑,我从没吃过人,这种下品的事情……只有饥荒中的穷人才会干。”何莲冷哼一声。
张角突然停下了步伐,涉及到食人鬼的事情便触及他的原则。他转向何莲,认真道:“你们宫里不是有太医吗?让他们来查。食人鬼的血样和普通人的血样不一样,很容易证明你的清白。”
看见张角眼里的关切时,何莲愣了一下。她无奈地笑了笑:“谢谢你。”
事情已经解决了,你快点回去吧。路途不远,不需要我送你吧?张角正想这么说,但是何莲再一次开口了——
“我确实是食人鬼。”
张角僵住了,危险的信号窜上大脑皮层后蔓延全身。
他考虑过这个可能性,但没想到是真的。
同时,几乎条件反射般,何莲话音落下时,他的手正探向袖口,想去摸剩下的符咒,打算先发制人。但食人鬼的反应比他更快——何莲迅速地伸手抓住了张角的手腕——
右手。
喀。
喀嚓。
“疼,疼疼疼!疼!姐姐,对不起,对不起!松手行吗?”
何莲没松手。她瞪眼看着疼得呲牙咧嘴的张角,声音冷了几分:“你刚才想杀我?老娘如果要你死,你早就死了。不过是想找个随从在路上帮我打点罢了,你可别不识抬举。”
“对不起,对不起,我职业病…疼!疼疼疼疼!你他妈的,再不放手我要喊非礼了啊!”
不知话里戳了何莲哪根神经,她的手劲又加大了几分。张角疼得眼泪都要掉出来,他似乎听见了自己骨头断裂的声音,但又不是很清晰。新伤旧痛搅在一起,现在根本来不及考虑“该去哪家医馆才能不被人认出来”,剧痛使他两眼发黑,甚至开始考虑起后事。
何莲的声音再一次响起,这次比之前柔和了些:“职业病?那你一定还在暗中干着屠杀食人鬼的活儿吧。”
“是,是,您说什么就是什么。您想干什么,有话好好说,能松手吗?”剧痛之后是一阵一阵涌上的麻痹,张角能感觉到何莲的手劲松了许多,总算舒口气。看来这喜怒无常的疯婆娘还没打算取自己小命。
见对方态度端正,语气诚恳,何莲终于松手了。
心疼地攥着自己的手腕,张角连揉都不敢揉一下,生怕碰错了关节,手就像木偶人一样“啪”地摔在地面上。
“我没吃过人。”
“是是是……”张角口上敷衍着,心里琢磨着一会儿该怎么甩掉这女修罗。
“我没吃过人!”见张角心不在焉,完全不听自己说话,何莲又怒了。
“是!是!您没吃过!您贵为皇太后怎么可能干那种勾当!”吓得张角虎躯一震,连忙小鸡啄米似地疯狂点头。
何莲直直地盯着张角的眼睛,以确定对方在认认真真地听自己讲话。张角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与人,不,与食人鬼对视。
“我真的没吃过人,但是我切身体会过渴望吃人的冲动有多么强烈。坦白说,我现在已经忍不住了。”
何莲说这话时,脸上表情没什么变化。
但张角此刻面部表情的变化就十分精彩了。
理智告诉他不能跑。
人类跑不过食人鬼,敢跑他就死定了。
“需要我帮忙吗?”张角的脑子飞速转一圈,最后择优选取了这句话来回复何莲。既然对方不杀自己,必然是留着自己有用。他要尽量谈条件,以争取己方利益最大化。毕竟这女人看起来好像脑子不太灵光,应该比较好骗。
“我不打算吃人。那么,如果我只吃食人鬼呢?”
只吃食人鬼?
张角反应一下,似乎明白了。他问:“我负责杀,你负责吃?”
“对,毕竟捕猎这种野兽一般的行为我不太想做,实在有失身份。当然了,如果你应付不来,或者我心情好,也可以出手帮帮你。”何莲抱着肩,嘴角扬起一个愉悦的笑容:“怎么样,能接受吗?”
“可以。”
何莲的话让张角有些意外。
事实上,他放弃屠杀食人鬼的理由很简单——会留下尸体,即杀人的痕迹。他知道怎样去杀,他会尽可能地把食人鬼炸得粉碎,但尸骨和肉块的处理依然很棘手。放火倒是可以烧得一干二净,动静却太大,容易引人瞩目。
身为太平道教主,天下百姓敬仰的神明,一个慈悲的道士,他并不想给人以血腥的印象。几起屠杀事件,他虽表明自己的立场,却也敏锐地察觉到百姓看他的目光变了。
但何莲若能帮他处理尸体,自己便又可以继续干老行当了。
张角从来不想放过食人鬼。逃亡期间,他无数次在暗处,在街角,在垃圾堆附近,看见人吃人的丑恶模样。越是自我说服放弃屠杀食人鬼,越是对食人鬼恨之入骨。这种东西不能称之为人吧。人性压制住兽性的生物可称为人,人性压不住兽性的生物怎么可能算作人?
尽管张角认为屠杀食人鬼天经地义,但是,百姓不希望他这样做,他就不会这样做。他不是不听劝的人,也不是偏执狂,他只想自身利益最大化。
“你答应的倒是很利索,不会骗我吧?”何莲质疑道。
因为利益一致,所以合作愉快。
当然,张角没这么说。他要假装自己吃亏了的样子,才能哄眼前这女人高兴。
“您这么聪明的人,怎么可能会被我骗。太后势力强盛,给您做跟班是小弟的荣幸。”脱口而出。
何莲心情不错,理所当然地点点头:“也是。”
“那,您说,咱们接下来往哪走?”张角依然不敢怠慢。
“往南走啊。你不是要往南走吗?”
居然还记得我之前说的话?等等,她之前好像说自己认识袁绍。“袁绍是您朋友吗?您可以投靠他啊,总比跟着我有上顿没下顿的强吧。”
何莲面露嫌弃之意,像赶苍蝇一样摆摆手:“不行,不行,太没面子了,搞得好像我没了他就不能活一样。”
好,那你就当一个行走的焚尸炉,帮我处理尸体吧。
两个人经过一番勉强算得上友好的磋商后,总算达成一致,继续前进。
他们又走了一段路后,张角突然发现,一切又回到最初的起点,他所苦恼的问题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您能不能把金银首饰都摘下来,再换套正常点的衣服?”估计照这样万众瞩目下去,没等离开北原,他们两个人里的一个人就要被抓回去了。
何莲纳闷:“为什么?”
“您太显眼了。”
“噢。”被张角这么一提醒,何莲终于意识到什么:“大街上好像还真没见到打扮成我这样的。”
你总算发现了,真是不容易。
“那,把这些找个当铺当掉吧。路上总是要用钱的。”何莲提议。
你还要命吗?知不知道你身上这些都是什么价值连城的东西?现在被满城通缉,估计你前脚离开当铺,后脚就被抓了。
张角叹了口气,保持耐心:“宫里的东西,当铺不敢收,怕惹祸。摘下来留着吧。”
“噢,好。”
虽然喜怒无常,但好歹还算听人说话,张角悬着的心总算落下点。万一不仅脾气暴躁,还是个不听人说话的犟驴,自己可就更有得受了。等等,“犟驴”这个词汇我是什么时候从她那儿学会的?她是不是用这个词形容过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