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
日子里,庙里和往常一样,从祠堂处,响起了木鱼清脆的响声,佛像前,坐着两位和尚,打坐的坐姿,手里拿着犍稚不停的敲打着旁身下的木鱼。
和经文茁壮成长相反的是,那日益衰老的老主持,每次敲打完木鱼站起身来,那腰不知觉的驼背了,苍白的胡须虽然有着日常的梳理,但也开始明显的比较以前要稀疏多。
主持日益的变化,倒让经文明白了件事,生老病死,即使深不可测的扫地僧,也是一样,也是不可避免的。
“咚咚咚……”
悟空不知为何又叹了口气,又重新念遍经文。
“十年了,你还是放不下吗?”
老主持闭着眼睛敲打木鱼,冒出这一句,语气平静毫无波动,像是个老父亲跟着自己儿子的对话。
旁边早本就没了人,是在说着悟空的,不过他还在念叨着佛经,回了句:“弟子愚昧,不知师叔为何……”
“唉……”
那停下了木鱼声被一声长叹代替,主持睁开老眼,看会悟空,说道:
“十年前,你犯下杀孽,深知罪不可赦,便皈依的佛门,我念你放下屠刀,便收你做了弟子。过去了十年,你还是先前那般心境,又何必在这破庙里的折磨自己,若俗世未了,倒不如下了山清净些。”
“弟子愚昧,悟空早已不是十年前的那般,已发誓不在沾染俗世……”悟空的嘴面是有些颤抖,像是被说中了某段心事。
“唉……罢了罢了,老衲是等不到下一个十年了,只望你能早些大彻大悟,也算圆了这你那恩人的情分。”
老主持不知何时站了起身,擦了擦佛像的香灰,继续回到了座位旁,犍稚又被拿起,木鱼声响。传过了整个祠堂,和十年前的一样,平静又悠长。
……
“噗通!”
一块石子呈抛物线砸进了河里,岸边是个光着屁股的和尚,看样子是刚洗过的澡,浑身湿淋淋的。和尚是小麦色健康的皮肤,胸口的腹肌算是有些规模了,五官算不上俊俏,但模样应该也能吊打靠着发骚起家的艺男了。就是不知怎么,那整体神情会给人会有一种猥琐的感觉。
“化缘化缘……整天化缘,庙里边其他和尚都是吃干饭的吗?老有这种苦差事就叫我,真TM过分。”
经文想罢,又朝岸边砸了块石子,石子速度很快,在湍急的水面上一跃而过,像是只白鹤觅食的模样,然而跳出了已经不是块石子了,是只犯了瞌睡的鱼。
鹤拿。
大概是胖头陀实在不想经文每次捉野味的时候都搞个灰头土脸的样子,便被主持发现,教他的气学第一个招式,只要将体内小部分的气体按规律凝聚成一个点,放进物体上便会沿着自己的轨迹运动。
随着自己溜出来的次数越来越多,这招式也被自己使的炉火纯青了,砸起三四十来斤的物件大概也不是什么问题了,遇到些野生的凶禽猛兽,自己也不必像以前一般落荒而逃。
刮鳞,开膛,破肚,最后再撒上手盐巴,一气呵成!
篝火下,本活蹦乱跳的鱼儿,很快成了色香味俱全的烤鱼,木炭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
“大概过几日,便是主持他老人家九十大寿了吧。想不来时间居然过得这么快,八十大寿的时候,我还表演过撅屁股跳舞呢。”经文砸了砸嘴巴,咬着鱼身时发现有些烫了,又吹了会。
两三口扒完,又拿过自己的小包裹,这包裹的大概是自己这趟下山的成果了。虽然接待的还是那家员外,可供奉自己庙的已经换成他的儿孙了,他这官员也是个世袭制的。
不过这儿子显然没先前的员外那样大气,自己回了房后,冲着家丁说了几句:“记住,下次这和尚来的时候,要把房门的钥匙要藏好。”
说的话比较大声,自己也听的见,好在脸皮较厚些,便当做没听见,只不过没等第二天的鱼肚白,自己便匆匆辞了员外家。
在包裹堆着的干粮果脯中,自己掏出一件袈裟,样式是崭新的,大小则是在主持念经的时偷偷目测的,自然是比起主持先前那件有好几个破洞的,要好看多的。
“想不到这个年代的衣服居然这么贵,当年自己还傻乎乎的把果脯换那几件衣衫。”经文忍不住吐槽了一句,单单是这件到自己世界当垫子的东西,就花了自己差不多一年的功夫了。又还想到第一年出来化斋时模样,倒不由自主的觉得好笑。
把袈裟放回来包裹后,袈裟的中间掉了块玉,拿起来看一眼,是悟空师兄送的。
当然如果在某人房间找了几十趟,发现了某些东西又还被抓了个现行,还被老主持诵了整整一个月的经,然后在悟空几次白眼下,拿到的东西也算送的话,这就是送的了。
经文这些年可没少惦记悟空当年身上的宝贝,光是山脚在头一年的时候,大概差不多没过个星期,便要去探一次宝。
最大的期待莫过于那可以逆天改命的杀生玉了,有段时间,自己还收集山脚一箩筐的石子,又实验了差不多成年的时间,到了最后自然是没了结局的。
可随着时间的往后,自己拾运气好的时候捡到的东西也不过是些破烂的鞋子,已经断成半截的刀具,又或者是无比精密的暗器尸体。
随着事务繁忙,经文放弃的这种不切实际的做法了。那罪恶的双手逐渐伸向庙里每个人的房间里,毕竟这群住着扫地僧的寺庙,不可能啥家伙都没有吧!
顿时,那寺庙一时间鸡飞狗跳的,基本上庙里的全部和尚都去过主持那告了御状,害得经文差点把庙里的经书全给抄了遍。
经文将玉举过头顶,太阳照射下,摸起来还有些暖暖的,是蛮贴心的。
“这到底会不会是杀生玉呢?可那个时候悟空见着的表情又没多大变化啊!如果他是假装丢了的话,这又被我发现了,怎么不会过来打我一顿?”
经文把这块玉随手丢进了包裹内,系好:“唉,不管了,日后拿去典当应该也值个不少的。”
“对了,还要给胖头陀这家伙补上一顿,前些天还说要教我那啥步来着,不过这些野味估计他也腻了,再随便应付过去,怕他不愿意教的。早知道上辈子看多点野生植物的书了,混在这里这么久了,也没找着什么孜然之类的调味剂。不过面包糠这些,应该换个地方便能找着些吧。”
脑海又不停的回想着,那裹上面包糠,炸至两面金黄,隔壁小朋友的馋哭了的模样。
树林这些年大概早被自己摸清了,可能是人为的缘故,这片地方是没见着过那些年教科书骇人听闻的,什么凶猛的大柿子,大脑斧的。自己当年遇到的马蜂,也是路上贪吃不小心摘了人家的老巢才招惹上的。
在这儿论凶猛程度最高的,威胁最大的,大概怕是被周边的猎户抓成濒危物种的野猪了。
至于为啥。
因为这个畜牧业落后的年代,这种野味可以说是浑身是宝,也不知道能养活多少口人,再加上这世界的畜牧业并没有机械化,不知道多少人每天的餐桌都盼着这点肉味。
即使有这么个两尺长的獠牙,即使一个俯冲上去,那些高科技的坦克都算得上勉强,但还是斗不过为了养家糊口的人类。
人类自从进化出了智慧后,就已经是食物链的顶端生物了,智慧不是一切蛮力所能抗衡的。即使以往的海洋霸主鲸鱼,这一个张嘴闭嘴的功夫,大概便能把数以万计的人瞬间化作成一团粪便,但经文那个年代的人类,仍旧是把它们搞成濒临灭绝的生物。
话说到这里,树林里又冒起了炊烟,这次经文不知从哪搞来的一块大罐子,身旁多了两只死于非命的老母鸡,自己则在捣鼓些包裹掏出的生姜和葱花来。
这架势,是一道浓厚的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