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云很聪明的没有跟几人辩论,现在总不能告诉大家,他们嘴里强大无匹的大隋,再过20年,基本就算完蛋了。他们嘴里的大贤,也将会成为后世有名的昏君吧。
至于杨广到底是昏君,还是真正的大贤,他现在一点都不关心,只是以旁观者的心态,平静地看着这里的一切。
“历史是由胜利者书写的,但事实真相只有亲历者才知道”这句由约阿西姆·派普党卫队军官所说的话,他还是记得的。所以他也懒得与这群人辩论,杨广到底是不是被历史故意抹黑的。毕竟,其死后谥号为“炀”,就可以说明一些问题。
自己现在的任务,就是吃好、活好、身体长好,如果有机会,那就累积点实力,万一以后投靠李世民,那也算有些牌面不是。反正叶青云是绝对不会承认,刚才高攀等人提到杨广时,一脸狂热的表情,与手扶横刀恶狠狠地看着他的表情,才是他刚才此时沉默不语的关键。
对于叶青云此时不以为然的模样,高攀几人也不甚在意,大家都以为是他年纪还小,他的高人或者神仙师父也没有与他提起这些俗事有关。
约莫下午5点左右,一行人终于到达了目的地乡镇,叶青云也跳下牛车,仔细打量起来。
说是乡镇,但其实与后世的乡镇也所差甚。就只有短短的一条街道,荒凉的古道穿镇而过。镇上也并没有电视里常见的客栈之类。而且小镇也只有半边模样,道路的另一边就是农田。
镇上唯一最高建筑,就是当今天子杨坚下令所修‘义庄’,但也只有3米多高的样子。另外就是几家稀稀落落本地大户在镇上修建的代表身份的土墙院子,而且院子也是随意修建的,看得出并没有经过什么规划之类,让好好的一条驰道也变得有些弯弯曲曲。
站在高处,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模样,叶青云也很难把电视里,肠肥肚满的地主老财与现在这简陋的建筑对上号。
这样的院子,怕是在自己的年代里,连拾荒人士都不会住吧。估计一到雨季,怕不是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下小雨,到时候就连洗澡都不用出门,在屋里就可以完成。
没理会他的悲秋伤月,田三走到一户院子面前,“邦邦邦”的敲起了门。“老孙头、孙老爹,快开门,是我们来了。”充满力量的敲门,把土墙上的灰尘都震得“漱漱”的往下掉。
“敲什么敲啊,来了、来了”随着声音的响起,一名60岁左右,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搭档,脚下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铜簪暂定的精瘦老年人匆匆开了门。这种扮相,让叶青云大失所望,看来地主家也没有余粮这句话,居然还是真的。
在来路上时,他可是听见高攀说起过,本地义庄,平时可是由镇上最大户的人家代为管理。而眼前此人的模样,除了眼里不时有精光闪过,显示此人以前应该有段不凡经历外,其余的就完全与自己脑补的形象对不上号。如果一镇最大的地主都是这幅模样,那自己的将来也未免太悲催了些吧。
不死心的叶青云,干脆几步上前问道:“老丈,请问您,今年贵庚几何?”,他还想通过年纪,来大致判断一下心中的猜想。
老者发现了问话的这个粉雕玉琢般的娃娃,但却没有理他,而是把探寻的眼光转向高攀,在等到高攀肯定的点头后,这才微笑着抚弄着颌下胡须,得意的说道:“老夫承蒙上天厚爱,今年都五十有一呐。”说完,还得意的笑了几声,以显示自己的高寿。
51岁…。
才51岁谁给你的勇气自称‘老夫’,还自信的呵呵…。
叶青云现在心里都无力吐槽了,自己来自于50多岁还敢上台领取十大杰出青年奖,那些60多岁的大妈,都敢去饰演纯情少女的时代,可从来也没听见他们自称自己老啊。而且这位明明才51岁,怎么就活成60多岁的人呐!
礼貌地与孙老丈随意说了几句话后,叶青云就四处溜达去了,实在跟这些古人没有共同语言。
“刚才这位是?”等叶青云走远之后,孙老丈看着这个服饰奇异的娃娃,才转问道高攀。
“一位异人大贤的弟子,我们半路上捡到的。他自己说他师父已经羽化,但又不承认他神仙弟子的身份,独身一人被我们碰上的。不过此子的谈吐与见解的确不凡,每每总有惊人之举,所以我还是相信他应该是位了不得人物的弟子。”
听见高攀说完,孙老丈眼中精光爆射“那…你是想…”。
高攀肯定的点了下头。
“那…我有一孙女…”孙老丈又急急地追问道,不过这话被高攀打断“孙叔,您感觉可能吗?毕竟以此子的身份!”
“是啊!我们才什么身份呀,泥鳅不得与大鹏为伍…”孙老丈苦笑一声。
早已走远的叶青云,并不知道自己居然已经被几人在心里惦记上了。不过,就算知道了,他也不会在意的。毕竟有人打主意,这才说明自己有用。世间上只有对别人完全无用之人,才会从来没人惦记。
看着匆匆向牛车上搬运粮食的众人,叶青云也没有上去帮忙,在这个缺衣少药的年代,他现在小胳膊小腿的,如果伤到哪里可不好,所以他现在的工作就是改装合适的马鞍。
这是他突然发现的问题,当牛车装满以后他怎么坐车呐,他可不愿意坐在车把势上,而宁愿骑着来福上路,所以改装合适的马鞍,就成了他现在的工作。
在孙老丈的房间里,孙老丈给他拿出一幅布满灰尘的马鞍,叶青云对着挂在墙上的几把兵器使劲瞧了瞧。现在他已经敢肯定,这位孙老丈,年轻的时候也绝对不是个一般人物。
“拿去吧,这是我以前用过的,都已经蒙尘良久。现在能有人再次用上它,也是它的福气…”孙老丈手里拿着马鞍,有些伤感的说道。
“对了,小郎君你可有…”
“咳咳…”孙老丈似乎还没死心,刚刚在叶青云面前提起这个话头,就被站在一边的高攀咳嗽声打断。
叶青云斜眼瞄了一下两人,从刚才两人古怪的动作与话头中,饱经各种电视剧熏陶的他,就已经判断出,两人那还未说出的话是什么了。想想十年起步,上不封顶这句名言,不觉打了个寒颤,而且他也没有这嗜好。
幸好孙老丈被打断后,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而是转移了话题,与高攀闲聊起来,所以叶青云也落得轻松。
真让他回答的话,他还不知道该怎么拒绝,总不能说年纪太小之类的话吧,万一让你先领回家养起来呐,他可是知道,古人有童养媳这一做法的。至于说现在身无分文,那就更不敢,如果别人让入赘呐,那是入还是不入啊。看看这墙上挂着的兵器,不入,似乎后果很严重的样子。
拿着皮制的马鞍,把中间的撑木叫人按照来福的背形重新状削切一番就算完成,毕竟来福不是马,它的背脊可比马背宽多了。不过把马鞍绑在来福背上时,可能是鞍子让它很不舒服,所以遭来它激烈的反对,让叶青云安抚了好久才算平静下来。
这也逼得他不得不在乘骑时,才能把鞍子捆绑在来福身上。因为鞍子绑上一旦超过一定时间,来福就会发脾气,就连他都有些安抚不下。
天色渐晚,又到了令人愉快的吃饭时间。
今天虽然有月亮,而且粮食还没有转运完毕,但众人明显没有挑灯加夜班的习惯,这点也与电视里的不一样。可能由于现在灯油比粮食还贵,还有防火的重要性吧,反正叶青云是没有发现谁有加班的念头。
现在身处大户人家家里,他对晚饭还是充满了期待。今天自己也算是吃地主老财,每次想到这个梗,他都有些忍俊不住。
几人在桌上坐好后,也没去管其他的运粮人员,在这等级森严的时代,叶青云也只能入乡随俗。晚饭还算丰盛,足足四个菜,因为护送粮食,所以大家也没人喝酒。只是等晚饭一端上桌后,叶青云的脸色当时就绿了。
一盘烤兔肉,兔子还是他们来时在路边打的,几个黄叽叽的馍馍倒是绿色食品,可上面黑乎乎的几个指印是几个意思啊?还有一盆水煮野菜,就没见过有厨师能把这青菜煮成黄色的手艺,看着就绝对是特级以上厨师的手法。
而最令人期待的天然无饲料土鸡,居然就连鸡毛都不剥干净,就算增加营养也不是这么个补充法呀!
叶青云无精打采的随意在菜盆里挑动着,可良久也不见他吃掉一口菜,与旁边正狼吞虎咽的田三形成了两个极端。
“怎么,这些饭菜不合小郎君的胃口?”看见他一直不吃一口饭菜,孙老丈好奇地问道,桌上几人都探寻的看着他不说,就连田三也停下吞咽的动作看向他。
这饭不是不合胃口,而是根本就吃不下去,但这话他又不能明说。
想到这里,叶青云干脆扔下筷子,对另外几桌的人说道“来几个人跟我出去下,咱们给晚饭再添几个菜,大家说,你们愿不愿意?”。
听到这话,大家当然愿意,中午那顿饭,已经算是他们今生吃得最好吃的一顿饭。
大家从来都不知,饭食居然还可以这样做,不少人都已经偷偷记在了心里,就打算等回家以后,在家里也做给家里人尝尝,这可是神仙弟子教授的。虽然叶青云不承认,但能骑着白兕的人,不是神仙弟子,又是什么?
现在听到神仙弟子又要教大家手艺,那还有不答应的道理啊,所以听到这话后,不光众人欣然应诺,就连吃货田三也连忙扔下筷子,开始挽起了袖子。
“这,这…是何意啊?”孙老丈看着眉花眼笑的众人,都齐齐随着叶青云离去,转头纳闷的问向高攀。
刚才高攀也被叶青云的几句话勾起了肚里的馋虫,闻言也扔下筷子,好待会给肚子留出足够的空间,在听见孙老丈的话后,就笑着回答道。
“孙叔您算有福了。我以前一直以为古传的易牙只是个传说,但今天中午尝过那小子的烹饪手艺后,才知道,就算易牙复生,恐怕也不过如此吧!所以我劝孙叔你现在也放下筷子,以免等会想吃都吃不下。”
“哦,听你这么一说,那我真要好好尝尝。看看你们认为的仙家子弟,能有什么手段”孙老丈也笑着放下了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