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十多天,栾彦跟在叶夕晨屁股后面忙活,似乎都把石碑空地都忘在脑后了。其实,栾彦很享受这种生活氛围,他本就不是一个有着蓬勃的企图心的男人。小富即安的心态下,两个多亿的现金资产加上每年十个亿的股息分红,栾彦觉得自己已经算是人生赢家了。
就在栾彦积极地投入到类似爱情计划中的时候,他接到了张睿打来的电话……
“喂!哥!明天小学同学聚会,一起过去啊!”张睿的情绪很高涨,栾彦当然知道他是因为即将见到从省城回来那几个曾经的班花而兴奋。
不过,栾彦对这种同学聚会一向是敬谢不敏,刚想要回绝却突然鬼使神差地说道:“好啊!诶,能带人吗?”
张睿随口说道:“可以啊!不过你能带谁?带我?”
栾彦骂道:“滚犊子!带你?那我还不如带我爸。行了,明天你就知道了。对了,地方在哪?”
张睿也不生气:“啊!在珍馐阁,天华市传统夏餐的集大成者。三楼真味轩,晚上六点,别迟到了!”
挂断电话,栾彦脑袋里过了一下,然后站起身走出办公室。来到Loft,栾彦找到正在指挥几个服务员布置桌椅的叶夕晨。
“啥事儿啊?”叶夕晨脸色不太好看地问道。
栾彦舔着脸说道:“明天晚上我小学同学聚会,你陪我去呗!”
叶夕晨盯着栾彦看了半天,直到快把栾彦看的发毛了才说道:“为啥啊?”
四十二岁的栾彦从来没想过自己会遇到这样的一天,在一个比自己小了十八岁的女孩子面前说不出话来。憋了半天,栾彦支支吾吾地说道:“主要的原因,你看,我都四十二了,还没有一个女朋友。当然,我不是想让你当我女朋友。我就是想吧,嗯,你冒充,也不对,你假装,假装,这意思也差不多。我的意思就是,对了,你做我的女伴,也不说是不是女朋友。其实说你是我女朋友也没啥不对的,女性朋友嘛!另外呢,当初我上学的时候,班里有几个女生对我印象不错,我不想,你知道同学会这种场合,总会发生一些很奇妙的变化。是不是?那个,你看……”
叶夕晨看着栾彦,脸上的表情也不知道是想笑还是想斥他一顿。见栾彦越说越语无伦次,叶夕晨说道:“行了,看你现在的样子,四十二?我看你也就二十四,还不如我呢?不就是让我给你壮壮门面,顺便挡挡架,是不是?”
栾彦一拍大腿说道:“就是这个意思,你真聪明。”
叶夕晨一挥手道:“那我有什么好处?”
栾彦说道:“你说,随便你说。实在不行,你要啥我给你啥,就是要我也没问题。”
叶夕晨看着栾彦一本正经的表情,笑道:“咯咯!你想得美,要你干什么?我家里有十一个叔叔,再多出一个你来,还不烦死我?明天你去的时候叫上我,我陪你这一次。”
栾彦见叶夕晨同意了,差点儿一蹦三尺高,总算是迈出第一步了。只要这次答应了,下一次还会拒绝吗?
栾彦对栾坦给自己出的这招非常看好,看来回头还得和栾坦好好交流一下。平时看栾坦那小子憨头憨脑的,关键时刻果然是闷骚的很,肚子里有货啊!
摆平叶夕晨后,栾彦也没心思在会所这边了,早早地离开会所,去选购了一些明天聚会时穿的衣服。栾彦对穿着其实一向不是很上心,不过,毕竟关系到自己的终身大事,虽然不知道最后的结果如何。但是,做过就比啥也不做强,有的时候,品尝过才知道味道。
“儿子!我说你小子今天怎么买这多衣服回来?你老爹我也穿不了啊,这衣服都不适合我穿。”栾天野把栾彦买回来的衣服全都打喽开,一件一件挑着。
谢晓荷过来一把打开栾天野正在挑衣服的手说道:“老犊子!这是儿子明天参加同学会要穿的衣服,不是跟你说了,儿子公司里的那个姓叶的丫头陪他去。诶,我估计,咱儿子是看上那小丫头了。啧,可惜了,太小。”
栾天野到不这样认为,反驳道:“小点儿没啥,咱儿子看上去也没大到哪里去。你看那性格,跟原来对门老刘家的那个三孙子,也差不太多。再说了,媳妇小点儿好,你没看微信上有人说,找个小媳妇,将来老了有人疼。咱儿子这心思啊,也不是白给的。”
“滚一边去”谢晓荷说道:“啊!都是你们老爷们儿的,还将来老了有人疼。你们老爷们儿一拍屁股走了,我们女人怎么办?也不替人家小姑娘想想。”
“老伴儿,要说这事儿,用不着咱们操心。人家真要是对了眼,咱们说啥都是白扯。你快给儿子弄饭去,我和儿子今天喝两盅。”栾天野把谢晓荷打发去做饭,一个人来到客厅,坐在正在看电视的栾彦身边。
栾彦瞥了一眼栾天野,说道:“爸!找出你能穿的衣服了吗?”
栾天野点燃一颗香烟说道:“别跟老子打岔,我问你,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
栾彦嫌弃地看了一眼自己的老爹,极为不耐地说道:“爸!你怎么这么八卦呢?我的事,我心里有数。”
栾天野一拍栾彦的脑袋说道:“我是你老子,问你点儿事,瞅你那不耐烦的样子。你还真是,随我,当初我跟你爷爷就这样。”
“呵呵”栾彦笑着说道:“要不说呢?爸,这事儿,现在还八字没一撇呢,别高兴太早。”
栾天野点点头说道:“嗯!也对,慢慢来,反正你也四十二了,不着急。”
栾彦看着栾天野严肃认真的表情,真不知道该哭还是该笑,只能借着帮谢晓荷做饭做借口离开了客厅……
晚上五点半,叶夕晨宣布下班,开着自己那辆二手的两箱拓野车回到了公寓。随意地泡了一碗方便面,就着一根火腿肠解决了晚饭的问题,走进卧室,坐在写字桌前,摊开日记本。
叶夕晨有写日记的习惯,这得益于她父亲从小言传身教的结果。叶夕晨的坐姿很正式,下笔也很有章法,写出来的字也是工整干净:
4717年3月21日,晴,心情不算特别美丽
那个大男孩儿一样的老板约我一起参加同学会,我的心情有点儿小混乱。不知道他是无意的,还是有意的。看他语无伦次的样子,心里有点不愿意拒绝,可是他毕竟比我大了十八岁。如果父亲还活着,会怎样帮我解决这件事情呢?
会所再有半个月就能营业了,可是老板的心思显然不在这里。也不知道他都在忙些什么?
一消失就是一个礼拜,然后又在会所里帮倒忙帮了半个多月。不过,他的眼睛很深邃,那是掩藏不了的真实内心。每一个超过四十岁的男人,似乎都是一本厚重的辞海,许多问题在这里都能找到答案。
可是,这本辞海,该如何才能打开呢?
烦躁,睡了!
合上笔记本,叶夕晨看着扉页上父亲留给自己的座右铭:无论多么怪异的天气,总会迎来一个晴好的日子。无论多么烦躁的心情,总会等到一段心乡宁静的时光。给我最爱的晨晨,你所有的烦闷,都会在阳光下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