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我倒是觉得我的仗义只是偶一为之,骨子里更多的成分是怯懦,怕事儿怕的很。关于这个,我没和孟思雨讨论过,吴丝丝同学是明明知道,但从来不说,我从她深邃的眼眸里,知道她懂我,她能看穿我的一切。
吴丝丝也是典型的东方美人,瘦弱,白皙,瓜子脸从来都是一脸娴静。我最喜欢她的睫毛,就长度和浓密度来说,和假的没什么区别,只是,那一簇一动地样子更灵动。
她最先和孟思雨成为好朋友的,是不是也是因为“两肋插刀”的义气我不得而知,但孟思雨却时时处处都挺照顾丝丝的,遇上打水啊,洗衣服啊之类的活,或是班级里做值日啊什么的,即便不是她自己的值日,她都替丝丝分担,颇有侠客的侠义味道。那会儿她俩时时刻刻都粘了双面胶,除了上课、上厕所必须分体的活动,那胶暂时失了效。在我看来,那就是惺惺相惜的理解,你和我自我意识充分合体地逐渐溶解。那是那时候让我们都羡慕不已的挚友。
跟踪事件后,我加入了她们。那画面似乎总有点不那么和谐,应该是构图出了问题:她俩个子身材几乎如出一辙,就连美丽都几乎来自同一个细胞,画风是软糯的江南妹子。我呢,比她俩高半头,壮得像白杨树,画风是彪悍的北方妞子。
我们不和谐的地方不止这一点半点,那会儿的我并没有太多的心思投入到这里边。从来到这所学校开始,我深陷在了一个巨大的失望之中。
我对这个学校是失望的,跨入这里,感觉进入了七十年代的生产队,虽然我生在那个年代之后,但就是那个感觉。还半军事化的管理,只有周日可以出去,平时都是关在这个院子里的,关也就罢了,学的东西也让人失望。尤其是物理,因为没有升学的压力,物理老师说,讲深刻了我们也不懂,最主要的是没必要。有一节课,他用了30分钟和我们聊霍金、聊宇宙大爆炸,聊发展中的中国,最后10分钟,讲本节课的物理知识电磁感应……,因为是修学分的,下面的学子们不敢怠慢,抓起笔来疾风劲草的狂草体一通记,写快的同学还在紧拉弓箭争分夺秒,写慢的同学只能左顾右盼之时,下课铃响起。当我们再次抬起头,眼帘里只留下空空的讲桌和空旷黑板上的四个大字:电磁感应。
虽然,这只是个别的特例。但哲学老师说:透过现象看本质,个别也是整体的个别,我们不能脱离整体去谈个别,更不能割裂个别对整体的依存。哲学老师是严谨的学士,我没学太通,只是照猫画虎的写下记忆中的这句。
除了弄不懂的、学不通的,还有一些不能称之为课程的课:写字、舞蹈……因为这样的课程设置,每一天显得拖沓而冗长,每一天都闲得出油,我受不了这样的悠闲。
受不了的还有未来的工作,也让我失望。我们最后的出路就是分到乡村小学去教一群孩童,我刚刚经过孩童时代,我的未来至少能脱离“两鬓苍苍十指黑”吧。
这些失望在我心中从不曾“夜阑风静縠纹平”,随着日子的累加,它像一个巨大的黑洞,无限扩大,吞噬着我的每一寸神经。这些失望伴着寸寸光阴的流逝,让我无限焦急,每每天黑下来,我想哭,我想喊,我要发疯,然而我终究没有,只能眼睁睁看着这拖沓冗长的日子流走。其实我可以发一回神经,拔腿就走的,无数个黑夜我都对自己暗暗下决心,又无数次的被梦中父母期待的眼神、弟弟妹妹勤奋的身影和破旧的土房惊醒,惊醒后一切照旧。焦急包裹着我,我的躯体包裹着焦躁,而这一切又被日子磨打的冗长和平静。
那段时间,我就是这样活着的。一切都正常运转,我伶牙俐齿你们也见到了,我健康甚至健壮,我90%的课程应对自如,我和大家和睦相处……只有我知道,我心里有巨大的漩涡黑洞恁什么都填不满。
我作为一个这样巨大的矛盾体存在,丝丝应该是知道的,我从她深邃的眼眸里看得出,她早已看穿了一切,只是她什么都没说过。
如水的日子,还是垂爱我的。它没有打磨掉我的倔强,更没有取走我为好学生的傲气和自信。我就喘息着这股子气,影子一般跟着她俩,去吃饭、去上操、去上课、去逛街。
当然了,我也有想从她俩中分离出去的想法,毕竟我的画风是那么的不协调,我的格调是那么的葛路子。就比如说吃饭这件事儿,在乌泱乌泱的打饭大军都在食堂里乱哄哄地站成不那么顺溜的几队时,我选择队伍短的,我的意识里是没必要为口吃的大费周折。思雨和丝丝一般先是把个个打饭的橱窗口的菜单快速浏览一遍,有看不到的还得绕过长队跑到前面瞥一眼,经常性地跑前面瞥一眼,弄得队伍里的同志们神经紧张,以为她俩要插队。然后,决定吃什么,她俩再用上两分钟讨论,很多时候思雨是去小餐厅的橱窗打一份稍微精致价格相对不菲的菜,然后,拎着饭缸(我们那会儿吃饭用的都是搪瓷缸子,上面有一个圆形的盖子,用来装菜,再上面才是盖子,上中下统共3个物件。)站在丝丝的旁边,陪着丝丝在长长的游蛇般的队伍后等上十分八分。开始,我是吃完了再等的,后来丝丝发话了,必须步调一致,一起吃饭,无论谁先买到了饭菜,都要等着。
这时我就想分离出去。我即便有茄子土豆,也把饭吃得有滋有味、一粒不剩,她俩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弄来的西红柿炒蛋、红烧肉,也照样把饭扒拉来扒拉去,最后还大部分依然逃不掉被倒掉的命运。有她俩打饭的功夫,我已经足够慢条斯理地吃完饭了。
几次下来,丝丝忽闪着她的长睫毛央求我:“菲菲,下次,你去帮我排队,思雨我俩个子太小了,他们你挤我推的,快把我俩淹没了,你看我的鞋。以后,我帮你买饭,你帮我买。”她一边说着,一边伸出她的脚给我看,明明上下洁白一新的运动鞋上溅满了泥点和菜的汁汁水水。
我没有理由拒绝这样的央求,就像你不能将一个受伤的人拒之门外一样。于是,你知道的,我打消了分离出去的想法,乖乖端着丝丝的饭盒去打饭。
再后来,你不知道的,我们仨经常站在一个队伍里,为可能打上的钟爱的菜肴等待。买不上的时候,常常是一起铜钱桥就米饭。再后来,你不知道的,从来不屑于分享思雨菜肴的我,也偶尔接受思雨递过来的木须肉、小炒笋尖。是的,如你所听到的,我没有成功分离出去,而是慢慢地改变,像是被吴丝丝施加了魔法,逐渐地被同化成她们的一部分,尽管,画风还是不那么的和谐。
思雨是喜欢热闹的生物。晚饭后你通常见不到她的影子。她会在琴房、画室间徘徊,也会流连于球场、排练室。这个时段里,我和丝丝共度。我俩像一对情侣那样漫步操场,畅快地允吸着阵阵花草的香气,自如地接受落日余辉的恩赐。她会给我讲她喜欢的书,最初是《简.爱》,我是她忠实地、唯一的听众。当她讲到继母的嫌弃、表姐的蔑视和表哥的毒打时,我俩一起拍操场边高高挺立的白杨泄愤。当她讲到“围墙之内笼罩着阴郁和恐怖”,散发着“死亡的恶臭”的罗沃德,讲到桑菲尔德,疯女人像鬼魂一样频频出现,暴风骤雨不断袭击桑宅的时候,我会紧紧握住丝丝的手,因为我怕极了树的影子、花草的尸首。最后,她讲到了简.爱,最终用她的纯真、朴实和人格魅力赢得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尊重、爱情的时候,我俩相视而笑,我的心里有一股暖流冲过,仿佛那幸福就是我的,而不是简爱的,我相信丝丝和我的感觉是一样的,我从她可爱的笑容里、从她深邃的眸子里,感觉她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散发着幸福的气息。以至于我看她的时候有点错愕,以为她就是简.爱,不屈不挠的、勇敢的简.爱。
从那以后,我喜欢上了阅读,打发这拖沓冗长的时光。从中国的四大名著、《平凡的世界》《围城》到外国文学的《呼啸山庄》《飘》《红与黑》……有时候,我埋头在学校的阅览室里,忘记了吃饭的时间,学校里的食堂是有统一时间开饭的,每每这个时候,我的饭缸里都是和丝丝同样的饭菜。
现在回忆起那时候的点点滴滴,若要我给丝丝一份个人评价的话,好像,纸张的长度不能完全写完丝丝,好像,文字的宽度不能确切地表达丝丝。我也曾经把身边的两个朋友放在一块比较,孟思雨我很快就能懂,她是那种简单直接的,口无遮拦,偶尔嘴有点损,但心地善良。丝丝就不是,她是那种醇香的白酒,必须得细细地品,得那种有经验的酿酒师傅才能懂,可我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