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暖花开似乎有一种神奇的魔力——大地陡然热了起来,空气紧跟着膨胀,拂到脸上是热乎乎的,人的心也跟着膨胀。忽然间燥了起来,无所适从。就连昆虫们也赶着凑热闹,闹哄哄的嗅着花,寻着草。
班级后面有一棵好大的看桃树,满树淡粉色的花朵,在这个季节轻轻摇曳。花瓣薄如蝉翼,略施粉黛,花蕊参差不齐,洁白纤细的花柱顶着一丁丁蘸满花粉的、淡黄色的柱头。其间掺和着未开的骨朵,清一色的羞红了脸。风稍微大一点力气的时候,单片的花瓣不住地抖动自己轻盈的衣衫,翩翩起舞。真的应了那句“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我和思雨偏对那翻动的花瓣着了魔!根本不顾及嘤嘤嗡嗡的蜜蜂和其他昆虫是否乐意,经常站在树下看花。看花的时候我俩从不说话,似乎是对树神的敬畏,生怕打扰了他的清修。
一天,我俩正看的出神,一人的脚步声音扰乱了这份清静。他是馒头,一个很关照我的男生。
他递给我一本书“好好看,你不是想看它很久了吗?目录是有规律的,可以按顺序看,也可以按单双数跳跃地看。”
说完,他腼腆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快速看了一眼书皮——《***的葬礼》,真的是我渴望读的书。
“但有一个要求,不能借给别人。”他又笑了,满脸的羞涩,还挠了挠头。
“呦呦呦,怎么就不能借给别人了,有情书吗?”思雨坏坏地说。
馒头还是嘿嘿一笑,转头走掉了。
“好好看,你不是想看它很久了吗?”思雨故意拉垮了声调。
“别那么无聊,我们就是哥们。”我对思雨翻着白眼儿。
“瞧你那德行!是谁说的男生女生之间就不会有纯洁的友谊。”思雨仍然继续。
我伸手指指不远处的长廊:“你纯洁的友谊来了!再见了您!”
思雨顺着我手指的地方看到的是郝帅,脸顿时红了。
我对着她做了个鬼脸,跑开了。
“韩菲你真没劲,你是天底下最没劲的朋友!”
我不管她的话,继续跑。广阔的大操场啊,我来了。
这已经是我们来到这里的第二个春暖花开了。
你们也看到了,从来到这里的第一天起,孟思雨就惹人关注,惹的男生们争相追求。孟思雨在这一点上,让我琢磨不透:追他的男生吧,不入她眼的,她并不狠狠拒绝,只是端着。就像大张,路上遇上大张,他准没正经的:妞,给爷乐一个。思雨什么也不说,白了一眼算是回应。
我想,这事儿要是放我身上,我肯定狠狠地骂回去。反正都是泼皮了,干嘛不泼的满地都是呢!
思雨不是。似乎她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习以为常了。喜欢他的男生偷拿她晾出去的衣服,对他有点想法的男生,撺掇一帮男生,在楼上大喊她的名字瞎起哄的,给她送花的,送礼物的,传纸条的,故意挨着她吃饭的……我统统称他们为“苍蝇”,称思雨为斗牛士。
“您就拿一块红布,稳稳地往那儿一站,这些乌七八糟的牛啊,不同品种的,啊哈还有羊啊什么的,一股脑往红布上撞。您再换个方向,他们继续撞,什么时候他们蒙圈了,体力不济了,才认怂。他们不觉得自己傻缺,他们觉得自己那叫毅力。可是您呢……”一次戏说她的这些暗恋者,我就这样油腔滑调,这是近孟思雨黑,才增长的基本功。不是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么,我是近孟思雨黑!
当然,不等我说完,我头上就挨了一巴掌,耳朵进了句“你脑子烧坏了?”
这样的态势不会愈演愈烈,男生是什么动物?他们在追了几次之后就会自动的泄了气,他们都自觉地遵守自然界的生存法则:不见兔子不撒鹰。
第一个新年悄然到来的时候,学校有一个类似话剧的表演,女主选了思雨。这里并不包含人情的分,在这之前,思雨在校园歌手大奖赛上演唱了一首《一个真实的故事》,她自唱自演,被音乐老师看中了。
我最羡慕思雨有一副好嗓子,洪亮,宽阔,还兼具银铃般清脆。她在旁白部分压低了声调,缓缓走上舞台就已经抓住的大家的心。唱到高亢处,音域一下子宽广,犹如一条河流转过弯河面,陡然开阔起来;唱到低回处,真的如水流轻刷石头罅隙般低声呜咽。思雨那天的表现堪称完美,唱的部分完美,投入其中的表演更完美!那种深情的诉说,那种深深地纪念,本身就有一种带入感,唱哭了好多人。
新年的节目排练,我一次都没看到过思雨完整地表演。要么是去的太早,要么是太晚,即便刚好赶上,也只是看个片段。
正式演出的时候我倒是,和丝丝看了完整版,整个剧讲的是周文王姬昌和太姒的故事。
西伯侯姬昌在渭水之滨遇到太姒,对她的美貌,惊为天人。后知道太姒仁爱而明理,生活俭朴,两人见面后互生情愫,念念不忘,姬昌决定迎娶太姒。因渭水无桥,姬昌决定于渭水造舟为梁,舟舟相连,成为浮桥,亲迎太姒,场面盛大。
文王姬昌由郝帅扮演,一个在此之前,我从没听说过的男生,美术班的。长得眉清目秀,挺应他的名字。
他和思雨演绎这段故事,我认为达到配合默契、神人不分的地方就是,姬昌和太姒互生情愫后,两人吟诵——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我和丝丝是帮思雨化好妆后留在舞台边的,这一幕一幕看得真切。只在这一幕里,我看到了思雨眼里满含柔情,在经历了无数次尾随、表白、丢东西后,她第一次出现这样的表情,眼睛似语非语、含情脉脉地看着郝帅。
或许,这次演出之后,有更多的人喜欢思雨,然而思雨当天晚上就宣布:她和郝帅恋爱了。
这一年里,思雨挺忙的,除了吃饭的时间是和我俩在一起,其余大部分的时间里,只要有空,就和郝帅腻歪在一处。郝帅也算是尽责的男朋友,跟在思雨视线范围内,没脾气无怨言,并把男孩子追女孩的那套全都演习一遍,哄得思雨喜笑颜开,把思雨变成了没脾气的猫。
恋爱的时候,所有的女孩子都一样,点头答应之后,往往付出的真情最多。思雨也没能例外。跑操的时候,她的眼光是游离的,我知道,她在找郝帅。吃饭的时候也是,目光搜索郝帅买了什么,吃了什么。只要有大大小小的集会,她总是一副心神不定的落魄样儿。若是郝帅有个头疼脑热,她这一天都如坐针毡,蔫头耷拉脑。
就为这,我没少拿她开涮,她总是以“你丫真没劲!”结束。
跑到操场,我回头看了看她俩的身影,想着前一天中午的事情还是忍不住笑了起来。
丝丝想吃过饭后吃个苹果,我顺带拿了3个,我去打饭,丝丝占座位,思雨洗苹果。
饭打好后,问思雨苹果在哪里?她指指我们经常洗水果的盆儿,“泡着呢,我还加了盐。”她心不在焉的答道。
我顺着她的目光一下子就看到了郝帅,他正和一个矮个子男生吃饭。
“孟大小姐,您不会是拿洗桃子的方法,给苹果泡澡吧?”
孟思雨回过神来,看着苹果满身没化开的盐巴,登时红了脸。
“有一种研究表明:人们在恋爱时,智商一般为0。依我看,您孟大小姐恋爱时,智商为负数。”……
我的笑引得旁边的女生莫名其妙,我感觉自己失态了,赶紧收住。打开书,“啪”的一下,掉出来一张稿纸。
菲菲:
当你打开这张纸的瞬间,你应该能明白我的心。
我喜欢你,做我的女朋友吧!
方旭
我赶紧合上纸,抬头四下里望望,没有人,重又打开来又读了一遍。
没错!一股子热血忽地涌入头脑,脑袋木木地,心脏也许是刚那么一下子送走了过多的血的缘故,跳个不停。
这是我来到这里,第一次收到男生的表白,这么大胆这么直接的表白。一切来得那么突然,在这个春天,仿佛它是春姑娘不经意的一笔。
我深吸了几口空气,心情趋于平静。转念想:馒头这家伙,搞什么搞!馒头就是方旭,他平时挺郑重其事地,不是那种开玩笑的人。
我开始回忆和馒头接触的所有的点:刚入学时,我俩互相看不顺,经常互怼,不过都是因为班级里的事情,弄得旁边的同学莫名其妙。什么时候起,我俩不怼了,还能一起玩儿,和班级里不错的伙伴,周日一起聚餐。而且偶尔,能一起读几本书,讨论书中的情节,用自己的眼光去评价书中的人物。他不是那么爱读书的人,但他总带着我玩,玩扑克的时候总和我一伙,不管我的牌技如何拙劣,他都不抛弃我,依然兴致勃勃。
还有,我突然想起——
当春天和秋天换季的时候,我最爱感冒,而且经常感冒,好多天都迷迷糊糊的,仿佛那脑袋是别人的。我都自觉地戴上口罩,我怕传染给丝丝她俩,自觉地和她俩划清界限:早上我一个人走去班级,饭我一个人吃。如果大地是一面镜子,它一定能照出我孤零零的影子,太阳把影子拉长或是变短,更能凸显我的形单影只。
当我走过琴房那栋楼时,经常能从二楼的小阳台上掉下来一包药,不远不近正好落在我脚面前方,只要我弯腰就能拾起来。我抬头,总能看到他一脸阳光和满眼笑意。我捡起药,冲他挥挥手就走,仿佛那是理所当然。至少说,我不会让几片药效强大的抗生素压在心头,不会太在意。
我仔细想了想,3个冬春冬了,一直是这样。我被自己的认真回忆吓了一跳,难道,真的,馒头不是闹着玩的!
我拿着书,慌慌张张地来到了馒头经常去的小二楼,看到我,馒头停了手里的琴。
“馒头,我看到了字条。你没病吧,愚人节过去好多天了。”我故作轻松地说。
“我是深思熟虑的,韩菲,我认真地再说一遍:我希望你能答应下来,但,你也可以认真地考虑看看。”他的脸上满是严肃,眼神冷峻。
听完他的话,我慌慌张张地跑开了,因为仓惶,到了一楼,没找到门口,差点出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