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1407700000014

第14章 礼物

漫长的夏休终于开始了。

闷热潮湿的屋子把泰伦从里面赶了出来,他躺在荫凉处的草地上想睡上一觉。一眼望去,浩瀚无垠的天际此时连云彩都没几朵,泰伦不由发出一声赞叹:这天儿可真好。

因瓦城的海岸呈现出一个巨大的半圆形,在这个圆弧的左右两个顶端分别是东西两座灯塔。热闹的港湾停满了各种船只,运输货物的大型商船,载客的行旅船,还有大大小小的渔船。海港区是城里最复杂的地方,这里住着因瓦城底层的平民,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甚至某个邋里邋遢的老头就可能是帝国探子。独特的环境赋予了这里别样的生机。即使房子又矮又小,治安形同虚设,贫苦让灾祸随时可能从天而降,生活在这里的人依旧乐观坚强。

从海港向内陆延伸,地势呈现出缓和的上升,这里算是因瓦城的商业中心,同时也是中产阶层的住宅区,泰伦家就处在其中一隅。这里到处都是成排的的多层楼房,路面也是平平整整的,看起来那么整齐有序。纽特河从因瓦城横贯而过,成为了海港区和商业区的分割线。

再往上,到了坡地的最高处,就是因瓦城的总枢纽——城主府所在地,上流社会的人也群聚于此。这里到处都是占地极广的庄园,密实的藩篱将他们和外面隔绝开来,墙内墙外俨然两个世界。米沙的家就在其中,泰伦只去过一次,他实在厌倦那些仆人对米沙和自己唯唯诺诺的样子。

天气很好,可是泰伦睡不着,他无法平静自己的心思,于是就坐了起来。从这里将将好能把整个港湾的景象收入眼中。从这里看过去,码头上那些攒动的人头仿佛蝼蚁一般渺小。人们从船上进进出出,不断上演着生死别离或久违重逢的戏码。

有感于此,几天前的生死一幕又涌上心来……

葛老师在巨蜥蜴拼命追赶着,奈何两个人速度根本不是一个等级。在巨蜥蜴扑上来的那一刻,他脚下一软,打了个趔趄摔倒在地。当他再次抬起头时,泰伦和伽兰玟两个人已经摔倒在地,而巨蜥蜴则倒飞出来躺在了地上,一动不动的样子仿佛已经死去。不可能!他俩明明已经离开了防御阵了!不可能!这是他冒出来的第一个念头。他立刻爬起来的跑到两个人身边,伽兰玟依旧一脸平静,泰伦却是一脸死灰的样子。

看起来伽兰玟应该没事,葛老师连忙转向泰伦:“泰伦,你没事吧?哪里受伤了么?”

“我死了么?”泰伦茫然地看着葛老师。

“你没死!好孩子,你没事!你还好好的。受伤了么?身上哪儿疼么?”葛老师关切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没什么感觉。不过它怎么没撞上我们。”泰伦指了指巨蜥蜴的尸体。

葛老师也是摸不着头脑,他将视线转向了伽兰玟那里,目光中包含着问询的意思。伽兰玟从衣服里掏出一个蓝色项链朝葛老师晃了晃,旋即又把它藏了回去。这一连串儿都是背着其他人,大家目光更多集中在泰伦身上,没人看到她的小动作。“谢谢老师救了我们,可吓死我了,我也没注意就走到圈外来了。”伽兰玟轻描淡写地说着。

葛老师知道她这番话的意思,就没再辩解什么。泰伦虽然还是处于被吓傻的状态,但是伽兰玟的一举一动都被他看在眼里。事后细想他才明白,原来伽兰玟也戴着一个院长那种防御法器。

想到这里,泰伦朝自己头上捶了一下:真蠢,人家用得着你救么。自己小命差点搭上。自己要是有个三长两短,肖克叔叔该有多伤心。不过伽兰玟遇险也完全是自己的错,谁让自己乱说话呢!她要是出了什么事,可能这辈子也没法原谅自己吧。哎!想这么多有什么用。傻家伙。你配么!你配么!

这几天,每逢闲下来,伽兰玟那俏丽的模样就会出现在他脑海里,她转身时甩头发的画面,生气时嘟起的小嘴,那个炎热下午触碰到的肌肤……

泰伦打了个冷颤,一个熟悉的声音又把他拉回了现实中。“泰伦!在哪呢?”肖克叔叔竟然这么早就回来了。

“我在屋子后面。叔叔你今天怎么回来这么早?”泰伦一骨碌爬了起来,找肖克去了。

肖克竟然背着从前在火枪团用的那只旧火枪回来了,这有点不寻常。“今天没什么事。兵团长给大伙放了个假,我就提前回来了。”

“叔叔,你背它回来干什么?”泰伦指了指背上的火枪。

“你不是无聊么,今天叔叔就带你去干点好玩儿的事情。”肖克知道米沙去旅行了,艾里克又是个闷瓜,泰伦这个假期除了呆在家里也没什么地方可以玩。如今军务繁忙更是没有时间陪泰伦,肖克对此深感内疚。所以今天有了空闲就准备陪他走一走,“我带你上拉松山打猎去!”

泰伦听到这个高兴得跳了起来。以前他就想跟着肖克他们几个去打猎,可他们总是以太小了为理由不带自己去,这次终于能看到肖克叔叔用火枪的样子了。

两个人随便包了一些吃的喝的,又换上舒适的衣服。肖克开玩笑似的对泰伦说:“你要不要带上魔杖过去练练手?”

一想起魔杖泰伦就泄气,他装作凝重地说:“不要了吧,万一引出个山火什么的就麻烦了。”

肖克对泰伦这副老成持重的模样感到欣慰,心里感慨道:这孩子现在也长大了,知道不惹麻烦了。不过其实他也挺想看泰伦用魔法的样子,看来这次是没机会了,肖克心里也有那么一丝丝的失落。

拉松山在因瓦城的东北方向,不同于低矮而广袤的西山,拉松山巍峨高耸,是罗德伦帝国东南平原内有名的风景之一,也是黑爪山脉在南面的末端。军营里常说的跑拉松山其实只是指山脚一段缓坡,如果想爬上山顶那可真要费一番力气了。整个黑爪山脉的一大特点就是地势险恶,这里的山峰都是壁立千仞,难以交通,所以才能成为达洛兰、伊尼斯和罗德伦三不管的战略缓冲地带。慢慢的,这里就成为了走私贩和猎户的天堂。肖克他们也喜欢来这里碰碰运气,打点野猪野鸡什么的换换口味。众人虽然枪法还可以,奈何运气太差又缺少技巧,大半是空手而归。

两个人费了一番功夫终于爬到半山腰,找了个平地休息。山中十分静谧,除了时不时的鸟鸣什么也听不到。肖克指了指远处的一堆树叶对泰伦说:“这是猎户们设的陷阱,千万别踩上去,走每一步之前都要仔细看好了。”

“这么大的山,在这里弄个小陷阱能抓到猎物么?”泰伦对于这种原始的方法颇难理解。

“一个不行就多弄几个,陷阱越多机会越多,终究有一天能逮到。就好比人这一辈子,有时候那些难过的事情看起来离我们很远,可是终究有一天会有人碰上。”

不知为何肖克转到了这么伤感的话题上,泰伦一时语塞,只能默默地点了点头。

肖克摸了摸泰伦的头,从背上卸下火枪摆弄起来。他熟练地把火石扣到连着扳机的击发装置上,又把轮式火药匣逐个填满扣到了拧紧的弹簧片上,从枪身下面取出通条来填弹,这所有的准备功夫只用了几分钟的时间。不过即便如此在泰伦看来也是大费周章,“叔叔,火枪用着这么麻烦啊。”

“这已经比以前强多了,现在的火药匣能连着打六发,以前每打一发就要填一次火药,速度更慢。所以说火枪还是没法跟魔法比。就这功夫,军团里的魔法师都能干倒十几个火枪手了。所以说战场上还是主要靠你们了,火枪部队也就能在步兵和弓手面前震慑下。”肖克朝着泰伦投去鼓励的眼神。“走吧,咱们找个地方埋伏着,看有没有什么倒霉的小家伙儿送上门来。”

他们运气不错,很快就有一只山鸡跑了过来,紧接着又出现了第二只,第三只。泰伦紧张地屏住了呼吸,他朝肖克使劲儿比划着山鸡的方向,然而肖克却不为所动,他朝泰伦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就继续观察起周围来。泰伦看肖克没有开枪的意思只能安静下来继续趴着,他心里纳闷:这么好的机会,叔叔都浪费了。

过了许久都没有新的猎物出现,泰伦只能靠数草打发时间。突然他感到肖克的胳膊抖了一下,泰伦定睛一看,原来是一头中等体型的赤麂。这次肖克没有犹豫,枪口随着鹿身移动起来,在赤麂开始啃树叶的瞬间,利索地开了一枪。

呯的一声响过之后,赤麂没有像预料中那样倒下,反而是飞快地跑开了。

肖克叹了口气,倒转火枪看了看枪口。

“叔叔,没打中么?”泰伦明明看着肖克瞄准了,不知为何赤麂像没事儿般的跑了。

“嗯。这只火枪用的太久了,枪管磨损厉害,准度不行了。哎,好久没开枪也不知道。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的机会。”肖克摇了摇头,心里无比遗憾。

“火枪用久就不准了么?”这还真是从没听到过。

肖克示意泰伦朝枪管里看去,“用的次数多了之后,枪管会略微变形,枪膛也会被火药腐蚀,变得坑坑洼洼。等到这时候,枪弹飞出的轨迹就难以预判了。”

“我还以为火枪是百发百中的。”

“傻孩子,这世间哪有百发百中的火枪,这一支枪里面蕴含的学问多了去了。你要想知道以后慢慢告诉你。走吧,回家了。”

“这就回家么,要不要再试一试?”泰伦还有点意犹未尽。

“我刚才之所以没打那几只山鸡,一是目标太小,不好打中,再有就是,在这山里打猎,你只能开一枪。一枪过后,附近的野兽听到动静就都躲起来了,短时间内就很难再碰到。所以我才继续等,终于等来一个大家伙,结果被这枪耽误了。今天算是没戏了,再等下去咱们就得在山上过夜了。”说罢,肖克拖着略有不甘的泰伦下山了。

薪火节是维度萨大陆上世代相传的节日。传说在很久很久之前的这天,人类的祖先生下了第一批后代,从此历史正式进入了人类纪元。后世为了纪念这个繁衍生息的日子,就把这天定为了薪火节,已婚的男女会向另一半赠送礼物表达爱意,以此赞美生命。

——《大陆民俗史》

仅仅过了一个月而已,泰伦差点认不出来眼前的米沙。他整个人都晒成黑黑的,而且肚子上几乎瘦了一圈。一个月没见面,两个好朋友自然是格外想念,米沙朝泰伦大吐苦水,什么船上太颠簸,都没有好好吃东西;天光城简直要晒死人,那里的妞儿全都跟煤球一样;圣山原来只是个小土坡,跟西山差不多,半点气势都没有。不过最让他不爽的是他爸爸安排这次圣山旅行竟然别有用心。

“你知道我最气什么?我老爸竟然是为了去买酒才定的这里。你知道柏尔菲酒庄吧?”得到泰伦肯定的回答后米沙接着说道:“每年这个时候都是百果露出窖的时间。那天我看老爸偷偷摸摸起了个大早,也没叫醒我就自己溜了出去。我就好奇啊。他在这里貌似也没认识的人,这是要去干什么。难道是给我准备什么惊喜?我就跟着他,一路走到了柏尔菲酒庄那里。酒庄门口挤满了人,看起来都是远道而来的商贩,最少有三四百人,我老爸也急急忙忙地混进了排队的人群里。不过也算老天对他心不诚的惩罚,那酒庄虽然每年能产个五千瓶左右,但是真正拿出来公开售卖的只有一百瓶而已。其他的都被圣山殿和各国大人物瓜分完了。也不知道这酒有什么特别之处,能让人如此着迷。”

“这酒肯定贵的吓人了?”

“嗯,这话怎么说呢。一瓶酒从酒庄卖出来只要三十个金币,但是你随便在市场上一转手,最少能翻到五六百金币以上呢。后来我才明白,那些排队的人未必都是酒鬼,很多人应该都只是想转手发个横财吧。我老爸肯定就是这个想法,他那人,你也了解的,视财如命,值五六百金币的酒他肯定舍不得自己喝,肯定是买来倒卖的。所以说陪我旅行是顺便,抢这瓶酒才是目的。”

“那你们最后买到了么?”

“从凌晨等到中午,我饿的肚子要死。最后酒庄一开门,我们才知道只有一百瓶的限额。我老爸那时候都快排到五六百号后面去了。这破酒庄也不提前说清楚,让我晒了那么久。不过我现在也特别好奇那酒什么味道,等我有钱了,咱们花上几百金币从外面买一瓶回来。”

“是啊,肖克叔叔他们也提到过这个酒庄,没想到这么有来历。”泰伦心心念着,等以后有机会一定给叔叔买一瓶。

米沙瞅了瞅四周,确定没人注意这里之后,神神秘秘地掏出一个黑色木盒来。“记得我放假之前说的要给你一件生日礼物吧。你看。”

泰伦看了看这个价值不菲的木盒,心理猜想:这家伙难道要送我什么珠宝?如果是太贵重的东西我可不能要。他刚想说话米沙就把盒子打开了,里面躺着一颗黑色石珠,看上去晶莹如玉,却不流露任何光华,表面遍布着金色的丝状纹理。

“这个叫净尘石。是我老爸从一个东群岛商人那里买回来的。当时原本以为会跟魔法晶石或者灵石一样值钱,后来找炼金师看了之后说是对魔法没有任何增幅作用。不过炼金师倒是指出了这块石头的来历,说它像是个什么地核还是地心的东西,还说这种东西能够让人镇定心神,提高魔法亲和度。我爸拿着它在城里兜了一圈都没有魔法师愿意买,回来就压箱底了。你的魔法施展不好,会不会跟精神力有关系。我在想如果把这个石头跟你的魔杖融合在一起,说不定有帮助。”

没想到米沙会如此替自己考虑,泰伦内心也是十分感动。不过这个净尘石买来时想必花了不少钱,米沙肯定没有经过他爸爸的同意。“这是你从家里偷出来的对吧!这可不行,这个东西太贵重了,我不能要。”

“你担心什么,将来这些东西不都是留给我的。到时候我还是要送给你,不过是个时间问题而已。这石头又卖不出去,我有魔法晶石也用不上它。现在再想把它放回去已经没有合适的时机了,你总不至于让我白挨一顿责罚吧。”不由分说,米法把盒子直接塞到了泰伦怀里。“你赶紧想办法把它们融合了吧,我可不想明年孤零零地去高等学院。”

泰伦坚定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着无论如何米沙这番心意都不能辜负了。

两个人正兄弟情深的时候,一个银铃般的女声嘲讽道:“呦呦呦,你们俩在这演什么感情戏呢?”伽兰玟不知道从哪里冒了出来。“呀,看起来今天是送礼物的日子么?我可没准备什么,那就送你个冰块好了。”伽兰玟嬉笑一声,一发蓝色冰箭朝泰伦飞了过来。

好在这发冰箭速度不快,泰伦手疾眼快地抓了下来。他打量着手里的物件,这是一块深蓝色的菱形冰块儿,倒是和她课上用出的浅蓝色尖细冰锥不太一样。

看到冰箭被泰伦挡了下来,伽兰玟哼的一下径直走了。

“这是什么东西?难道实力变强了,魔法颜色也会改变?”泰伦疑惑地问米沙。

米沙一副你问错人的表情。“你们之间还是老样子啊。我原本以为经过灵兽那事儿之后你们能和解一些。不过她也不知道今天什么日子,为什么要说送你礼物呢?”想到这,米沙皱起了眉头。

“这是生日礼物么?这是杀人凶器。”泰伦晃了晃那块冰。奇怪的是,这冰块倒是没有冰凉的触感,这么热的天也丝毫没有融化的意思。

“今天是你的生日,七月六号,没啥特别的。明天是七月七号,七月七号!泰伦,明天就是七月七了!”

“七月七怎么了?”泰伦被米沙的样子搞迷糊了。

“明天是薪火节啊!这小妮子是不是送你的薪火节礼物啊?哈哈!”

“你小子连成年都没到,竟然惦记这种事情。”泰伦对米沙的联想力彻底无语。

“你是不是也对她有意思?喔喔喔,看你那天英雄救美我就猜出来了。”米沙使劲儿晃着泰伦的身子。

“我那天……那只是……唉!谁叫我嘴巴欠。喂喂喂,你不也是么?谁那时候被她迷得魂不守舍,一口一个阿玟阿玟。”这时候只能靠互揭老底来掩饰自己的窘迫了。

米沙倒是没有怎么在意,他看起来一副豁达的样子。“我跟你不一样,我早就看开了。我是高攀不上的,所以早就不存这个念头了。”

“你又知道什么了?”在泰伦看来,米沙的家境也算学院里能排顶尖的,魔法上也还可以,什么打击竟然能让他产生这么自卑的想法来。

“老实说,我觉得你也不要跟她走的太近了。她那种人,注定不属于咱们的生活。之前我跟家里去参加城主府的宴会时,无意间发现了她家的背景,我算是大开眼界了。”

“什么背景?”

“他爸爸是整个因瓦城最有权势的人。”米沙压低了声音,凑到泰伦耳边。

“城主?”

“呃,不对。”米沙挠了挠头,觉得自己的话好像误导泰伦了。“是比城主还要厉害的人。她爸爸是帝鹰署的节制。”

听到这,泰伦装出一副明白的样子,“我的天呐!不过帝鹰署是什么东西?”

同类推荐
  • 尸加工

    尸加工

    (新书《第一亡法》发布了,追我哦)世界的资源在贵族口袋里,而贵族的钱终究会流入我的口袋。光明教廷的牧师诋毁我是尸骸魔鬼,世间权贵为了得到我的领地处心积虑,恶魔和幽灵对我掌握的财富暴跳如雷,女巫在诅咒,虚空生物在算计,就连亡灵都在排斥。说到底我也不过是个普通亡灵法师而已,只不过会一点简单的尸体加工术。他们说我是亡灵大领主,那仅仅是因为我以0.3%的人口,掌握了这个世界30%的财富而已(商人型领主文,巫妖酒馆完结,更新有保证的,书友q群:272503706)
  • 穿越海贼开始

    穿越海贼开始

    简介很无力啊!万恶的二十个字!真的很烦!海贼王的世界!
  • 邪龙诛天

    邪龙诛天

    废物叶天,因机缘巧合觉醒邪龙血脉,吞噬异兽精血,提升血脉等级,高歌猛进,成就至尊武神。
  • 不与灾厄结怨

    不与灾厄结怨

    深度妹控历险记,讲述主角卢万斯从一个偏激无知的少年一步步成长为成熟的大魔法师的历程。
  • 大圣崛起

    大圣崛起

    力抗山兮,气盖世;上天入地,任来去;一根汗毛,鬼神泣;跌个跟头,别人在原地,他却能一去十万八千里;斗鬼斗魅,任他阴谋诡计,斗妖斗魔,怕他法天象地。问世间,谁是英雄第二?唯我悟空,没人敢称第一。
热门推荐
  • 背着智慧闯天下

    背着智慧闯天下

    本书是一本人生处世经典,以一种令人惊异的智慧态度,深刻地描述了人生处世经验,提供了战胜艰险、困顿与迷茫的种种神机妙策。
  • 情俑:魔王的阶下囚

    情俑:魔王的阶下囚

    他走近,嘴角微扬,脸色却相当的严肃“生生世世都不准离开,背叛本王,做得到吗?”神秘俑宫,江湖中人闻风丧胆,他是宫主,是一个活了五百年,痴等了她五百年的男人。情深易成殇,陨落亦重生,时间催不断系情之约!他们是青梅竹马,默默为她付出,那怕最后,为她流尽最后一滴血……
  • TFBOYS之爱你永远永远

    TFBOYS之爱你永远永远

    在娱乐圈红红火火的三个男孩王源王俊凯易烊千玺却偏偏爱上了这三个女孩,这三个女孩是豪门千金,他们经历几番波折,最后结婚生子,永浴爱河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生存实验(王晋康自选集·中)

    生存实验(王晋康自选集·中)

    《王晋康自选集》是王晋康的首部自选集。既然是自选集,选上的这些作品除了本身是经典、是获奖作品外,还都是作者偏爱的作品。这本集子收集了作者各个时期的代表作品,从中可以看出作者的写作风格,也代表了中国科幻的最高水平!《王晋康自选集》精选了王晋康最经典的短篇小说!早在十几年前,《替天行道》一文就表达了作者对这个转基因问题的思考。《七重外壳》的发表时间比《盗梦空间》上映时间早十年。《夏娲回归》是在《科幻世界》上发的最后一个短篇。
  • 武枭

    武枭

    禹皇五斧劈山,化天下为九州!而后铸九鼎,以镇妖蛮!时过经年,而后,九州大陆分为五大疆域,其中,东、南、西、北称之为四玄域,有禹皇镇妖鼎庇佑,乃是人族疆域。而九州大陆中央,浩瀚几亿里疆域,却是被妖蛮侵占,称之为妖域!太初元年,天外星域,忽降四块玄妙石碑,落于四玄域之中,其上横书八个大字‘人族不朽,大道永昌!’据说四大神碑,每万年便会显灵一次,若是有幸得到神碑,参透神碑之中玄奥,便可一飞冲天,登临巅峰…
  • 亦是颜开

    亦是颜开

    从小被抛弃,长大被利用?亲生的?还是夺命的?一朝得到爹亲娘爱的家庭,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秘密吗?管它呢,我自开心展颜开。
  • 不似少年时节

    不似少年时节

    他不爱她,正如世人所想的那样,小小年纪怎么可能一见钟情。可是不爱,并不妨碍他念着她。于是,所有人都以为绍钧郡王是个痴情至深的男子。不过,只有少数人明白,白雨歌只是个被推到人前的挡箭牌罢了。他不想娶,她也不想嫁。他表面上恋了她数载,可是她根本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说到底,赚的总归是她。白雨歌却开心不起来,什么时候这个稳赚不赔的买卖她开始亏了呢?“你真的不爱我?原来你真的不爱我!”自导自演的戏,朝着预定的结局上演,司马如夜也高兴不起来。是他将她拱手送人,推得越来越远,终于走了,却有点不舍。这是个自作孽不可活的男主,这是个没心没肺又傲娇的女主,放手的东西重新追回来,总该付出些代价的。
  • 霸气少爷别碰我

    霸气少爷别碰我

    韩雪云是一个女佣,小时候因为家里贫穷,父母将她卖给了一个富豪家当女佣他从小被那个富豪家的少爷欺负,从小忍气吞声,这个少爷便是云家的二少爷云天翔,到了云天翔16岁时,韩雪云变成了他的陪读女佣,和她一起上学,慢慢的时间久了,他们俩走到了一起……
  • 致命邂逅:斯文败类爱上我

    致命邂逅:斯文败类爱上我

    他看着眼前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女人,”又要去哪?“女人用手理理长发,“前男友婚礼,不可不去。”“你都已经结婚了,去什么前男友婚礼!”找场子!“看了看地上乱爬的娃,”你在家照顾他们俩,姐回头带你出去玩!“”唐言蹊!你能不能消停点!“女人无辜的回头,”老公,不是你说的对付敌人就要趁他生不如死的时候再狠狠的踩上一脚吗,我就是让他看看当年不娶我是个多大的损失!够狠吧!“"你给我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