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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新的一年开始了,爱米又重新怀上了小孩。

也许是和艾尔伯特夫人的偷情,让我对爱米感到愧疚,我对她一直都很好,这次的受孕,也就一点都不令人意外。内心深处,我觉得,我们俩有一个小孩,应该也不是一件坏事。

那是在我们家召开第二次舞会后的第三天,爱米告诉了我这个怀孕的消息,我沉思了一下,说:“这次咱们小心一点,你回诺福克住一段时间,让你父母照顾你吧!”

爱米答应了,过了几天,我和亨利就送她去塞德斯顿。

现在的天气,在我们仙桃,正是农历腊月之中的时候,也正是一年之中最冷的时候。在这里,也是非常之冷。一路上,我们的马车几乎是在冰渍上碾着前进。

路过切尔庄园,我们住了一天,和维尔卡见了一次面。先一年,因为萨福克公爵的那件案子,我也来过一次,和维尔卡商量过案子。虽然亨利格雷不是诺福克的人,但是爱害者罗伯特布朗德林却是这儿的,而且攻击行为也是发生在诺福克郡治,所以我肩上的担子确是挺大。上次我来,见过布朗德林夫人,她带着个七八岁的儿子,向我哭诉过。

话说我见到女人流泪,或是小孩子求情,都会心软,所以,我命维尔卡偷偷算了下萨福克公爵在诺福克的财产:亨利格雷在这有两个庄园,一个值两百多镑,一个值五百多镑,都不是太大。我的意见,是想把那个小点的庄园判给布朗德林作为补偿,毕竟,他虽然是男爵,但貌似家境并不是很好,而亨利格雷,却绝对是个大富翁。这个想法,维尔卡说,很好,布朗德林家绝不会不同意,困难的只是萨福克公爵那里。也是,亨利格雷也许不惧丢点财产,可是面子他是绝对不会丢的。我的任务,应该是怎样想法让格雷家如何体面地接受的问题。

这是技术性大的事情,不好解决,只得先放一放。

第二天,我们离开切尔庄园,来到塞德斯顿镇,见到了我的老丈人,约翰罗布萨特乡绅。

罗布萨特只有四十二三岁,这么年轻,倒是出乎我的意料。而据我所知,他是和罗伯特先认识后,才赏识地将女儿许配给他。这么说起来,罗伯特应该和他早就熟识,两人相交不会太浅,这一点,成为我有点担心的理由。

但是,罗布萨特只是热情地接待我们,根本不提及其它。我感谢他年前命人又送给我一年的地租,整整一百个英镑。

罗布萨特挺直着身躯,说:“本来应该让亨利悉尼给你送去,但是他去西班牙了,所以只好让刘易斯去,这个,还要请你原谅。”

我感谢他的好意。

罗布家除了诺里奇的切尔庄园,另外在塞德斯顿还有两处小点的庄园,这三处他都作为爱米的嫁奁送给了罗伯特,而另一位较小的女儿,嫁给悉尼的萨米,却什么都没有得到。

这世界,也真他妈的不太公平!

我问起杠子悉尼为什么要去西班牙,罗布萨特说,悉尼的朋友和西班牙的王子菲利普关系很要好,所以他去那里,想谋个差使。想到友好的悉尼为了谋生活要背井离乡,飘洋过海,我不由得心感愧疚。

在塞德斯顿,我们以射箭为娱乐,这是罗布萨特提议我们去雪地上赶兔子打猎时,亨利提出来的。亨利知道我不爱杀生,所以他提议只是设个箭垛,比试着玩玩。

当人们取出弓箭时,我心里不由得喝一声彩:这里的弓,和我在金斯顿和彭布鲁克庄园用过的一模一样!我用这样的弓射七八十米开外的人型箭垛,十次有九次要命中。

果然,这里人的准头都不如我,四十米左右能射中箭靶,就算眼力很好了,而我,六十米以内,基本是百发百中。英格兰的这种长弓,拉到满弓,亨利说至少要七十多磅的气力,我却觉得不需要这么多,总之,这弓如果不要太顾及准确性,一分钟可以至少射出十五支箭,如果这样,到战场上,大伙儿都排好队了乱射,倒也不失为一种利器。

因为射箭,周边的绅士和很多农民都来了,连好几个庄园里的佃农都来参与了这个活动。我了解到,在英格兰,每年各郡及下面的百户区都会有射箭大赛,这是作为军事训练而存在的。所以,在射箭场上,佃农也不会因为地位的低下而被摒弃在外。

但是,这射箭的技艺,在塞德斯顿,几乎是人人都会,个个不精!看到我的水平,罗布萨特果断地将最初的玩玩升级到了一次全镇的大比赛!到后来,这大比赛又几乎成了我一个人的表演!

在塞德斯顿的二十来天,我因为射箭的缘故,受到所有人的钦敬。

有好几次,我想到,要是人们提出和我比剑,就可以看出我这个伪贵族的底细,但是,因为剑术是上流贵族的专利,这里的亲戚陪客等基本都还不到勋爵的级别,所以他们根本没想到这一点,这,倒也是我的一大幸事。

我们离开塞德斯顿时,罗布萨特送了我们好几十里,对他的依依不舍,我大是感动。临告别时,我再次请他照顾好爱米,他很郑重地答应并且反而感谢我。

回家的路上,我谈到罗布萨特的好意,亨利说:“爱米家里所有的财产,都被当作嫁奁送给了你。”

我说:“所有的?”

亨利说:“是的。”

我很不明白,如果罗布萨特只有三个庄园,他为什么要全部送给最大的女婿?为什么不留点财产自己养老呢?这问题似乎很深奥,我不好问亨利,只得作罢。也许,就和我们家一样,约翰才有全部的继承权,而其他四儿两女都没有固定的财产?但是,爱米和萨米只是两个女儿,这也和儿子们一样?就算如此,罗布萨特也得留点财产给自己啊,古代的人们,这也真他妈的不好理解!

回到家里,安布罗斯正和达德利闹矛盾,还是在为去法国游学的事。饭桌上,安布郁郁寡欢,看样子,和达德利老爹又斗输了。

到卧室里,我算了下自己拥有的金币数:最初我有十一个私有的财产,后来达德利给了我一百个,从去年五月到年终,每月用在卫士身上是八个,但年底前达德利又给了我五十个,所以先一年我赢余八十六个英镑;年底前刘易斯送来一百英镑,我给爱米十个,余下九十个;新的一年三个月,我在卫兵身上开销二十四个,但达德利又给我五十个,所以我还是赚了二十六个。这么算下来,我应该有二百另四枚金币。

我到起居室抽屉里清数自己的钱财,发现少了两个英镑,想一想,前年圣诞前,我和亨利去罗杰老师那,送了一个金币;去年节前,又送了两个金币,这样看来,数目倒多出一个。最后想到,我最初的三个英镑,只让得莫利兑换了两个,所以这样一算,数目全对。

至于我这一两年来的开销,因为最初从诺福克郡回来时,我还有三百八十多枚铜便士,用下来,还余二十多个,这也不错。

我又想到,因为我自己有收入,加上达德利每次给我五十镑,所以每月的零用钱那一个英镑他们一直没给我。记得有次问亨利,他说约翰也没有,所以这事只得作罢。

妈的,约翰老哥富得流油,凭什么让我跟他比?

正在我算帐时,安布罗斯推门进来。

我忙把桌上的金币全扫到抽屉里去,听安布说:“罗伯,你好!”

我说:“我很好。”

安布罗斯说:“你说,我去法国游学,好不好?”

我耸耸肩。

安布罗斯说:“我想去大陆游历一下,还想去罗马,佛罗伦萨,热那亚等地转一下。亨利叔叔现在是驻法大使,在那有很多关系,肯定不会有什么危险。”

我又耸耸肩。

安布罗斯鼓起勇气,说:“罗伯,你能不能借我二十英磅?”

我不由想起我向约翰要钱时的场境。拉开抽屉,我数出二十枚金币放在安布罗斯手上,说:“安布,我们是不是兄弟?”

安布罗斯说:“当然。”

我说:“那么,就不要说借字!”

安布罗斯鞠了一躬。我又塞一枚金币到他衣兜里,送他出门。

哈哈,老子比约翰那臭小子是不是更会做人?

一个人时,我重数了一遍我的那一百八十一枚金币,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唉,要想做好汉,就得他妈地亏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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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知道我资助了安布罗斯。

在众人眼中,罗伯特应该是个很小气的人。是的,如果约翰是让人不敢亲近,那么,罗伯特,就绝对地是小气!

所以,没有人来怀疑我,是不是出了安布罗斯去法国的资金。有一次,亨利帮我清理金币时,发现少了,怀疑到了这个问题,但我没正面回答,只是耸了耸肩。

总之,四月中旬,安布罗斯启程去了法国。

那时,下议院的会议正快要结束。这次的会议,没有什么引人注目的议题,但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关心着一件事情,那就是国王爱德华的身体。

无疑的,爱德华的身体状况是很差了,据说,从圣诞节前,他就开始了吐血。

不少人过来问我,国王的身体怎么样了。

妈的,我他妈怎么知道?

渐渐地,我觉得不对了,为什么人家不问别人,都来问我?但是只思考一下,我就明白:我们达德利家,在众人眼中,那是天天都能见着国王的!

泄特,老子又不是达德利或约翰!

议会场上,大多数议员都踱到我身边,有意无意地问到国王的身体状况,但是,还有一少部分人,却是冷漠地观望着,置身事外。

我偷偷地问奥利弗,他低身说:“那是天主教,我们是圣公会。”

我只知道:英国的天主教,遵从的是罗马的教皇,而圣公会,遵从的好象是国王。虽然在下流百姓之中,已俨然有旧教新教之分,但上流社会中,圣公会的人,都觉得自己还是天主教徒,只不过是天主教的特有的英国支派,好象被叫做新教是种很耻辱的事。

嘿嘿,我留心观察,基本上来问过我的,都是新教人士,而没问过我,在另一边窃窃私语的,就是天主教的旧教人士。

难道,这些天主教的人士,都希望他们崇尚新教的国王早点完蛋?

我靠!这里也有敌我矛盾,阶级斗争?

我身边的佩奇爵士,没有问过我什么,我猜他是天主教徒,果然,私下问过奥利弗,他证实了我的猜测。

哈哈,老子号称小诸葛,难不成真是盖的?

议会的议题没有什么新奇,无非是什么税务的问题,港口的建设问题,禁酒的法令什么的,乱七八糟,让人听都听不明白。

挨过了这二十多天,下议院的鸟事才基本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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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底,吉尔福德和简格雷举行了一个快速简易的婚礼。

看样子,我以前的猜想似乎正在成为现实。

这次的联姻,一开始就帮我解决了一个难题:我向亨利格雷试探性地提了一下那件攻击案子的解决方法,他居然很痛快地同意把诺福克的那个较小庄园作为赔偿,为此,我还得到了卢舍爵士和切克爵士的好一阵赞扬。

六月初,凯瑟琳也出嫁了,丈夫是亨利哈斯廷斯,亨廷顿伯爵的长子,婚礼同样是时间仓促,过程简易。

另外,格雷家的凯瑟琳也快速地嫁给了彭布鲁克家的亨利赫伯特,那个我怀疑对我有敌意的家伙。

我觉得,爱德华国王的身体肯定是不大妙了:达德利老爹已在通过政治联姻,巩固着自己的地位。

这些事,我都懒得去管。

反正,我又可以和亨利天天在后园里徜徉。

我们在草地上摆设箭垛,没事就射上几箭。我曾经拿来火炝,试了几下。那东东以木质为本,黄铜包裹,看起来精良无比,可是一根火绳牵在外边,从摸出火筒来点火,再到发射,差不多要十七八秒。妈的,十七八秒,老子都能放四五支箭了,这火枪,有个屁用!

我叫来自己的那五十个随从卫兵,检阅他们的装备,考量他们的剑术,弓箭和火枪的技艺。得莫利和一个叫凯尔的是我的士兵领队,两人尽职尽责地约束着部众,并且力为表率。

在这些部属面前,我得到了前所没有的人生进步。

现在,我已不是先前的我,当我左腰挂长剑,右边挂短刀,背后插火枪,手上执长弓时,我觉得,自己已不是那个准备上石油大学的高中毕业生,而是一个真正的骑士!

没有人再敢对我的身分进行怀疑,也没有人再敢对我的能力进行挑战:我曾在剑术上压制了约翰;我曾纵马越过了亨利;我曾在七十码开外,支支命中箭靶;我曾在手下进步显著时,赏他们以金币!

我觉得,我就是大地的王!

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有亨利陪伴着我。亨利的身材已和我一样高大,俊俏秀美,过于亨利格雷;温文儒雅,过于亨利悉尼;沉着冷静,过于达德利;善解人意,过于凯瑟琳;对我的崇拜,过于一切人。看着他,我觉得,我不想做王,享利才是王,而我只要做王的侍从便已足够!

这些天,我们游历了伦敦周围的雷丁,牛津,剑桥,肯特这好几个郡,英伦的风貌,向我展示无遗:

所有的园林景色宏伟壮丽,让人驻目遐想;草坪宽阔,象一张张鲜绿的地毯;不时可见参天大树,枝茂叶繁;树丛和林地蔚为一体,偶有鹿群悄然而过,或野兔跃然而出;小小溪流静谧流淌,婉蜒曲折,或汇成一湾明净的湖水;在那林木的深处,现出屋宇的一角,所有普通的房屋,都让人联想到那里勤劳的男女主人,和他们生动活泼的孩童。

我常常想:我王某人何德何能,能享受如此美景?

我从出生起,就没做过什么能得福得禄的好事。父亲劳碌,母亲早逝,哥姐虽然爱我,嫂嫂却视我如仇雠,就算姑妈疼我,她却已日薄西山,垂垂老矣。不管是现世前生,我有何福分,能到这和平的时代,享受这富裕的生活,图画般的美景?

就算是现在的我,也机心深重,顾虑多多,还和两个女子发生了关系,犯了佛家的清净明诲。

想到佛家,我不由得细思:要说我和别人的不同,那就是每年到姑妈家帮她抄佛经,什么金刚经,六祖法宝坛经,法华经,无量寿清静平等觉经,都抄了好几遍,难道是这个才导致了我的穿越?

但是,这形而上学的猜测,应该不是我的答案。

我到这里的意义是什么?

甚至,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这,是我永远需要思考,却似乎永远无法解答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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