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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海南岛(6)

我无法描述我对这件事的期待,因为我知道李德胜不会蒙我骗我,但如果山妖确实存在而又被我认定,我相信人类对自身的认识从此会有极大的改变。因为一个有相当影响力的作家的能量,足以影响到许多人,甚至许许多多的人。

他摇头,“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他说它们早就走了。

“走了?去哪儿了?”

李德胜笑了,“你以为它们事先会向我汇报?”

我还是不甘心,不到黄河心不死,“怎么会呢?你不是跟它们相处得像一家人一样吗?它们怎么舍得把你丢下不管?”

“我也舍不得它们,我也有和你一模一样的问题。但是显然它们并不关心,它们招呼也不打就走了。”

“你一定做了什么对不起它们的事。”

李德胜略作思忖,“就是。除了对你说过,我还把这件事告诉给阿洪。就是那个这么多年一直把你的信送到我手上的阿洪。”

我说:“天机不可泄露。你泄露了天机要遭报应的。”

“我是先告诉你的,那时我已经泄露天机,所以报应早已经来了。它们把我丢下就是最大的报应。还有什么报应比生命当中的伙伴抛弃你更让人难过呢?”

“我很早就体会到,这个世界有一些秘密是不能够与别人分享的。你很幸运,遇上了这样的秘密;但你没能遵守天地之间的某些神秘法则,所以你得而复失,与只属于你一个人的秘密失之交臂。”

“阿洪像你一样好奇,坚持要我带他进山去探望它们。那是根本不可能的,它们知道这一点,可是我不知道。”

我把琼布的故事讲给他。

他说那个西藏的猎人真是聪明绝顶,“他去见它,无疑选择了恰当的方式。我相信他们日后还会再见面。”

他的话让我惊讶十二分!他那么轻而易举就走进了远在西藏的琼布的故事,而且不假思索道出了其中的核心机密。尽管这一切只发生在一瞬间,他不要说做缜密思考,甚至连反应的时间都不需要。

对我而言这简直是不可思议的,如同《圣经·创世纪》说“上帝要有光,就有了光”,如同《庄子·混沌篇》说“日凿一窍七日混沌死”;这个李德胜啊,他是怎么学会了先贤的方法,随手抛掉了真理和逻辑,直接就来到了“绝对”面前的呢?这是我永远也不能够窥破的玄机。

这一点我绝对没有想到,他说得不错,琼布和野人一定会再见面,因为他们的故事并没有真正结束。而关键之点在于琼布选择了恰当的方式去见野人。

李德胜说:“你很容易受到诱惑吗?”

受到诱惑?他什么意思?这个家伙,他总会在某一个特定的时间让人莫名其妙。我再三琢磨还是没能琢磨出他为什么这么问。

吃过他带的椰子饭和木瓜,他回去了,留下我一个人。

天色将暗。

接下来我发现了更令我感动的东西,一只汽车电瓶和已经连接在开关上的灯泡。按动开关灯就亮了,而且亮度足够看书。亏他想得周到。我的背囊里刚好有几本要读的书。

不过我忽然不是很想看书,同时想到蓄电瓶充一次电一定不容易,所以关了灯,倒身在铺上,睁着眼想心事。

我的到访显然令他大费周折。在山里修房子绝不是件简单的事。看他的纸工店,连同他的穿着,他的经济状况应该不是很好。他有四个儿女(四个还是三个?)负担一定很重。他妻子有病,不能做许多家务,家里一定很惨。

我留心他临走前记得带上了我的手稿。我恐怕他很难抽出时间读,为了我而修房准备,他家里的活计一定堆积如山,而且,他还要忙纸工店里的活计,让他去读小说太难为他了。

他刚才说,日常谁家有了丧事也会找他,这让他平时也会接到活计。他说他没干别的,村里的男人靠山吃山,开荒种地或者砍柴打猎采野果这些,他一律没干。

他先前靠理发,后来靠纸工来维持生计。可是中医治病呢?他为什么没靠已经研习多年的中医草药来安身立命呢?他不是精读过《黄帝内经》吗?他一定很熟悉《本草纲目》。我猜其中一定有隐情。

小动物开始借着夜色出动了。木屋周遭充满了它们蹿来蹿去的声音。

我屏住呼吸,圆瞪双眼。终于盼来了第一个露头的小家伙,应该是一种林鼠吧,鼠类的眼睛都是一样的卑琐,一望便知。它个头比家鼠大了许多,毛色暗褐发亮,是个可爱的小家伙。我听说林鼠是素食动物,所以也就不觉得它脏。它发现了我,良久盯视之后它悄悄撤退了,估计是认定这个大家伙不好惹,还是闪开为上。

四壁没以木板封合住,只用毛竹捆成竹排做墙,所以有许多缝隙供昆虫和小动物出入。我遭遇的第二个不速之客是变色龙。西藏的山石岩壁中经常有见到。

想不到两地相距如此遥迢气候温度差异如此之大,却有几乎一模一样的生物。只是这里的变色龙的个头似乎更小。它不怕我,大摇大摆从木屋里穿行,丝毫不显得紧张,比我还要从容不迫。细长的身姿,灵动的神态,古老如铠甲一般的皮肤。

它的目标不是我,是一只硕大的甲虫。不仔细看它更像半个倒扣着的鸡蛋壳,淡灰中泛黄色,很脏的浅色。它显然没发现危险就在眼前,正缓慢从竹竿夹缝中挤过来。变色龙同样不疾不徐,慢动作一样向甲虫靠近。

天生痛恨甲虫的我这一刻很像目睹捕蝉的螳螂的黄雀。我当然可以救甲虫,可是没有谁给我一个让我信服的理由。刚好变色龙又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少数喜欢的小动物。我曾经目睹猫抓老鼠,目睹乌鸦啄出奔牛的眼睛,目睹壁虎捕食苍蝇,目睹鱼儿吞饵上钩。现在又该添上一项,目睹变色龙吞噬巨型甲虫。

只是一瞬间的事。变色龙不想让我看它吞噬的样子,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

我几乎没眨过眼。可是一切就在我眼前,我竟然不能够确定是否刚刚发生过一场杀戮。既没有尸体,也没有凶手。

累了很容易进入梦乡。这一夜我几次被尿憋醒,很奇怪我都没有起身去解手。

因而不断有一个要屙尿的梦境连续上演直到天色微明。

我说到这个时刻是因为我在起身一次性解决的时候看到了天光从上方穿破层层阻隔降临到我面前。快五点了。

不想再睡,我索性在木屋周围转一转。我很快找到一处可以看到天的林地。

林子没有想象的那么高,鸟似乎不多,也没有想象中的那种千回百转的鸣叫声。

天色湛蓝,没有一丝云。一切都没有出乎想象,这多少让我有些失望。

不过我还是感受到世外桃源仙境意味。空气那么香甜美妙。所有的声音都与人无关,除了我的呼吸。地下都是枯枝败叶,见不到一点土。我忽然想到这里也许从没有人来过,所有的落叶连同下面的腐殖质都已经成为千万年的积累。这里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一刻我的到来而准备着,千万年等一回。

五毒乐园

我隐约听到人声。第一个反应是怔住了。我以前从未觉到人声如此令人气恼。

原来世界上当真有无人之境。

我马上意识到是李德胜。已经过七点了,他说好七点过来。

但是我没有应声。我本能地要藏匿起我的这块专属秘地,即使是他我也不想透露。我尽力快步往他的方向去。我手执他留给我的柴刀,同时拄着昨天的木拐。

我走出来大约二十分钟路程。由于行走不便,很难判断出直线距离有多少。他的叫喊声越来越清楚了。语调很平缓,听不出有着急上火的味道。我走到很近时才故意咳一声,告诉他我来了。

他怪我听到了不应声。我说听不出他在着急。他说那么大人了,有什么好急。

我说反正你不急,我应声不应声有什么关系。他送来新做的米饭,山猪肉炖土豆。

菜很香,饭也香,他吃得比我还香。

果然不出我所料,他的草药出过意外。

本村的一个阿婆腰上长了瘤子,吃了他的药不久就死了。派出所来两个警察带走他,乡法庭判他非法行医罪劳教半年,罚款八百元。劳动教养在乡里司法所执行,也没什么严格的监督,不到三个月就解除了。倒是八百元罚款让他一家勒紧肚子苦熬了大半年光景。法庭还有一项判决断了他的财路,就是“终生不得再擅自行医,违者严惩不贷”。

“为了缴罚款,家里两头水牛卖了,十几只鸡卖了。好不容易把一头半大山猪留下来。要不然连过年也没得过了。”

死去阿婆的家里人仍然不依不饶,最后差一百七十元,还是让法庭逼他打了欠条。

“阿婆吃了我的药根本没问题,她是七个月以后暴病身亡的。可是我先前对法官承认阿婆吃过我的药,也在口供记录上按了手印。以后想翻供也来不及了。”

我认为他吃亏是在法律意识淡漠,“给法院的文书岂能够轻易按手印?一定要思量清楚再留下自己明确的意见。”

他说:“我明知道这背后另有隐情,但是我们谁又惹得起法官?我总不能跟法官去打官司吧。是老太婆家人设了圈套。”

我越听越糊涂,“什么圈套?”

“当时不知道哪里的瘟疫传染到了这边,远近几个村里的黄牛死了大半。老太婆家是我们村养黄牛最多的人家,乡里的兽医被他们请过来,花了几百元钱也没能阻止瘟疫蔓延。他们家找到我,这种事我可不敢答应,责任太大了。”

我似乎明白了,“你不答应,所以狠狠得罪了他们是吧?”

“就是。那以后他家又先后死了五头牛,他们把这都怪罪到我头上。我的药再毒,也不会在七个月以后还能要人的命吧?那老太婆刚好在那个当口病死了。七个月前,我的确给她治过瘤子,明明那瘤子比先前小了许多。先前他们还为这个谢过我。”

“刚才你说圈套是怎么回事?”

“乡法庭找到我,问我当年给哪些人看过病,给病人开过什么药,要我一桩一件都回忆清楚,说是县卫生局在统计农村赤脚医生的状况。根本没提官司的事。

等我把所有那些资料交上去以后,才知道有官司,有人告我。后来我才知道,都是他家里人在背后弄鬼,花了一百元钱,买通了法官才判得这么重。”

他忽然很有几分神秘地说要带我去一个地方,“你做梦也想不到的地方。知道它的只有我,再没有任何人想过有这样的地方。”

仅仅是他说话的方式已经吊足我的胃口。我还没见过他会以这种卖关子的方式说话,他一定很为那个神秘所在而激动。我们朝大山北坡一个山洼前进,大概半小时路程。

他居然读完了我的手稿,“我喜欢那个顿珠顿月的故事。如果你写这故事发生在我们这里,我一点不觉得奇怪。把草原换成森林,其他的都不必改动。”

我奇怪他怎么会有时间读完那么长的书。

他说我那么远带它过来,一定非常重要,非常值得去读。

我笑着说是啊,足足走了十七年,到你这的路好漫长呵。

我觉到了我们之间的友情的分量。

我当时不知道那书稿日后的命运。写完它我很激动,之后我的心律一直起伏不定。我自想它是一部杰作,即使别人不这么认为,我自己也不会气馁。我可以认定它是专属于我的杰作,就如同《红字》之于霍桑,《永别了,武器》之于海明威一样。我当时真够狂妄。

“你看到的天葬,真是那个女孩吗?她真是你的同事?”

“不完全是。小说里的事不必一定当真,都是真的也许就没那么有趣了。”

“你写的天堂我信。”

“我没写天堂。”

“被天葬的人去的地方就是天堂。”

他这么想我很欣慰,其实那也是我故事的指向。不是他笃信的阴曹地府。肯定不是。后面一句是心里话,只应该埋在心里不说出来的话。

“那么美的女孩子,怎么能不进天堂呢?她去阴曹地府的话,连我也不能接受。”

过了一阵,他又说,他们这没那么美的女孩。什么人什么命,没有进天堂的命就只有阴曹地府了。我不知道他是否对我说,我接不上他的话,权当他在自说自话。

我忽然看到前方有几条暗影在蹿动。他说那是野猴子,有十几只的样子。大约七年前他头一次见到它们,当时只有四五只。后来逐渐发现不止一群,每群猴子数目不等。以前没听老人说见过这东西。“你知道南湾猴岛吧?估计是那边的猴子过来的。”

我查了一下地图,猴岛离这边几十里距离,过来也不是没有可能。

“野人的事后来怎么样了?找到了吗?”

他又回到我的手稿。他读得很认真,不只读,还动脑子想,“其实找到找不到也没什么要紧。找到了它也就该没命了,什么东西被人找到就只有死路一条。”

我心里被狠狠扯了一下。他无意中泄露出人的一个大秘密。

十三年前我下乡当知青,我们那里还有狐狸和野兔,打猎是当时知青们苦中作乐的消遣之一。九年前我回城,那地方所有的狐狸早被消灭殆尽,连野兔也难得一见,野生动物只剩下田老鼠一种了。

如果真的找到喜马拉雅雪人,那无疑宣告它的末日来临。

写小说那会儿我绝没想到这一步。

终于到了。这是吊罗山北坡的一处巨石环抱的山窝。除了没有周边那么繁茂的植被(因为没有土,植物无法扎根),乍看这里与其他地方并没有明显不同。可是他叫这里动物乐园。

“这里幸亏只有我一个知道,不然早就被毁灭了。”他用了“毁灭”二字。我觉到了这个词背后的寒意。

这是个方圆不足五百米的所在,只有不多的野荔枝树从巨石缝隙顽强生长出来。山窝位于大山漫坡中段,可是却有很明显向内凹陷的趋势。我说很像是一个巨大的山洞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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