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还是负责任的,我们被耽搁不到二十分钟就被放行了,这让我们刚好赶得上换登机牌。在安检入口,我将手里的旅行箱交到我朋友手上。两个男人很冲动地拥抱了一下,马上又放开对方。我看着他走进去。他在验章柜台敲过章子,回一下头。
我向他摆手。他向我摆手。结束了,都结束了。
年轻的朋友都知道当天晚上是圣诞平安夜。我那时也还年轻,也喜欢凑一个热闹。我们在拉萨最红火的酒吧“色季拉雪顶”包了大间,我们有十几个人,有老公的带老公,有老婆的带老婆,有男朋友的带男朋友,有女朋友的带女朋友,男男女女一大群,中间也有那么三四个男女光棍,好不热闹。
细数一下都有谁来了—贺中、启达、少华、海燕,扎西、老金、新建、色波,八大金刚是也;加上东道主我,加上后来的李克。女的就不提名字了。
先前的几个平安夜李克都值夜班,今年他专门让领导给他调到日班。他理由充分,领导再不喜欢他也不敢不给他调,所以他是第一次加入到我们平安夜的聚会当中来。
我只是名义上的东道主,只不过租了这个包厢而已,包厢费当中含了两打科洛娜啤酒加两大包爆米花。其余的都是各路豪杰的奉献,计有茅台三瓶,五粮液两瓶,人头马一瓶,轩尼诗一瓶,红方两瓶,黑方两瓶,皇家礼炮一瓶,很奢侈吧。
我们就是群奢侈的家伙。
用马丽华的诗说,“我们是地球上最后一群浪漫主义者”。
每次聚会,第一个节目都是交换新闻,我首先汇报。车祸,一个藏族小女孩殒命。目击者中有一个男人的女儿也是在车祸中丧生,同伴七人中只有一个人知情,另外六个则不遗余力地往男人的伤口撒盐。众人一片欷歔。
老金刚从可可西里回来,他花了一个月薪水换了一颗麝香。他亲眼目睹那牧民用藏刀把它从刚刚咽气的獐子肚脐处剜下来。几个人都没见过麝香,都说要到老金家里去开开眼。
老金说女人就免了,别凑这个热闹。
有女人不服,说老金性别歧视。
老金说不敢不敢,实在是因为麝香乃大凉之物,近女人身轻则那什么不调,重则永不能怀孕或者流产。
此说如此骇人,哪怕在座的不止一位女权主义者,也没人再敢叫嚣了。
海燕拿出一则拍卖公告,由苏富比拍卖行秋季拍卖会发布。在数量繁多拍卖成果中,有这样一条文字:拍品名称 西藏乾隆六十年银币;数量 三枚;起拍价 一百六十美元;拍卖轮次 二十三轮;成交价格 一千八百三十美元。
我对此条新闻比别人更感兴趣。心算一下,单枚价格六百一十美元。这应该就是海燕送给我朋友的礼物的价格。
海燕说:“诸位,我手里还有几枚乾隆年银币,谁有兴趣可以照此公告价格找我,我一定满足诸位。”
几个女人轮番骂他财迷,说既然是朋友,他应该采取主动去表达朋友情义,相信每个朋友都会给他机会。
海燕好男专跟女斗,“想得美吧你们!”
启达这家伙最精彩,他拿了桌上最大的一只杯,操起已经开了盖的皇家礼炮一举斟满,称自己没新闻,当罚,一饮而尽。
贺中大恼,说你小子太无赖了,明年平安夜所有的酒全由你埋单。也难怪贺中生气,刚开瓶的皇家礼炮已经只剩了五分之三。
贺中拿出三张照片,是他自己与一个硕大的牛头骨的合影。那是他从班公湖搞到的,两只巨角有小腿粗,开合超过一米,已经高度风化如同化石一般。美中不足的是头骨已残,只剩下正面骨的上一半,两个眼眶也都只剩了半个,而且面骨上有一个很大的洞,像是枪眼。
“班公湖当地的牧民说,它有几百年了,一直放在一个玛尼堆上方。想想看,几百年前的野牦牛!”
扎西像行家一样仔细看照片,“这家伙体重起码在两吨以上。一吨重的大牦牛,牛角的头盖骨比它小得太多了。”
即使在遍地牦牛的西藏,如此之大的牦牛也是少之又少。
贺中当真是得到了一个至宝。
扎西带来的也是几张照片,一只毛茸茸的黑色小狗,只有肚子和腿上的毛是深黄色。新建一眼就认出是藏獒。
扎西说它绝对纯种,是从藏北无人区一个牧民手里搞到的,那里离最近的公路也有四五百里,牧民连一句汉话也不会。为了这个狗崽子,扎西还专门又跑了六十里,亲眼看到了它的父亲。那个大家伙简直就像雄狮一样壮硕,它的主人说它曾经在一次鏖战中咬死了三只狼。
扎西相信那是一只普天之下没有敌手的猛兽,狮子老虎肯定赢不了它。在西藏的每一个人都知道纯种藏獒比什么都珍贵。
在座的每一个男人都羡慕扎西的好运道。
虽然俗谚说事不过三,新建还是只给大家带照片过来。他在五天里居然跑一趟古格,他的照片数量很多,其中有一幅让大家印象格外深刻。是三个体态丰腴身披薄衫的女子和另一个偷眼窃笑的男人,像是一个有情节的故事,男人在偷窥女人们。奇妙之处在于三个女子几近全裸,不单上面两点鲜红,竟然将下身纤毫毕见刻画出来,所有细节都不含糊。
有女人惊呼,“太色了!宗教壁画里怎么会有这么色的东西?”
新建说:“古格是一个王朝的遗址,它的壁画未必都是宗教内容,起码这一幅就不是。还有就是我也不认同你的话,你说它色,其实是你自己色,所以你看什么都能看出色来。”
此女反击,“露三点画生殖器还不算色?只有你这种色狼才会放这种狗屁。”
新建说:“我色狼,我怎么色你了?”
少华说:“它绝对是一幅旷世杰作,比克里姆特的女人体还要精彩!”
少华的新闻比较有爆炸性。他说警方把庄小小带走,据说是调查一宗里通外国的间谍案。庄小小是进藏大学生中的风俗画家,他的画标价不高卖得很好。他有一个很大的个人画室,他那里经常有外国人出入,天南地北哪个国家的都有。
他在1982 年进藏的那批大学生里,属于响应党中央号召最先富起来的那个。
可以肯定地说庄小小很有商业头脑。当时拉萨作为较早开放的旅游城市,外国的游客非常之多,他看中了其中的机会,专门请客结交各路旅行社的导游。他的策略是提成,他让他们带客人到他画室,只要成交一幅画即刻兑现百分之十五佣金。通常他的画标价几百元。所有交易都是在导游的协助下完成,所以导游们都愿意把客人带到他画室。
当年的中国,外国人还算是新鲜玩意,外国人到哪儿都会引来围观;所以经常见有外国人出入的庄小小的画室成了众矢之的,引来多方关注。其中自然包括了警方。
少华的消息让大家震惊。间谍案可不是闹着玩的,而且是里通外国,那应该指的是本地的中国人啊。是庄小小吗?
按说国家机密普通人是无缘接触到的。庄小小不过是一家单位的美工,应该离国家机密很远。买他画的那些客户中即使有间谍,恐怕很难从庄小小那里窃取到有价值的国家机密。
换一个思路,或许间谍不是庄小小,但是与间谍接头的外国佬曾经到过他画室,警方需要了解所有与间谍活动有关者的行踪,庄小小当然难脱干系。这是最为众人所接受的可能性。
色波说:“毬间谍!都是吃饱了撑的。说庄小小是间谍,打死我也不信。”
色波曾在秘地墨脱行医四年,他一个朋友从墨脱上来带给他一条脆蛇。色波决定将它在平安夜聚会上展示,让大家见识一下地球上最稀有的动物。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盖上有孔的塑料圆盒,那就是他朋友为那宝贝准备的房子。色波先声明脆蛇没毒牙不咬人,之后将那条尺把长有手指粗的绿色精灵请出圆盒。它愣一下神,身子忽然疾速摆动,一下从茶几冲出去,在空中滑翔了不足两秒就落到马赛克地面上,居然一下断成了三截。一片喝彩声。色波马上将三截蛇身捡回到圆盒里。
“它自己还能接上吗?”
“不能。”
“壁虎断了尾巴还能活,它能活吗?”
“不能。”
“这么稀罕的宝贝这么轻易就死了,太可惜了。”
“不可惜。这么多名家亲眼目睹了它的精彩表演,它注定要名扬天下,它已经死得其所。”
“它已经死了,你还把它们收起来干吗?”
“它是药材,非常贵重,比金子还要贵重。你会因为金子不喘气了就把金子扔掉吗?”
就在这当口,迟到的李克到了。
李克的名字和圣诞平安夜紧紧连在一起是在一年前。一年了,他的故事仍然为拉萨的民众所津津乐道。他是我的朋友,也与启达相熟。在座的其他人有的和他见过面,有的只是听说过关于他的圣诞平安夜故事。
是我听说他今年圣诞不值班了,邀他来换换心情。他当时没确切答应来,只说到时再说。
上半年大多数时间他都在配合警方调查。毕竟这桩命案太招摇了,警方在侦破上下了大气力。作为唯一的当事人,也是唯一的嫌疑人,他曾经长时间在被拘留状态下接受调查。
据他说,他关于事件的证词前前后后至少被讯问过三十次以上。而每一次都有笔录有录音,警方会在任意两次之间他措辞的差异上寻找突破口,突击审问,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他开始的回答前后会有出入,到了后来几乎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每一次的录音居然可以一字不差。
警方最终确认:排除李克作案嫌疑。
这是一个基于科学的结论,李克先后面对的警察总共有七位,据说其中的两位是教授级专家。可以想见他的体液体毛体屑都已进入到高精尖的仪器中,经过反复测试。
李克原本活泼好动,飙车跳摇滚打架斗殴无所不好,他在圈子里是绝对的活跃分子。这桩意外案件彻底改变了这个人,他变得深居简出,也离婚了,平日里老朋友难得见他一面。
有一点倒是我没有想到的,他并不忌讳谈这个案件,不忌讳谈那个叫林杏花的女孩。我问什么他回答什么,几乎不假思索。他说他千错万错,错在他不该听她的话在外面锁上门。那也是警方把他列为重大嫌疑人的缘由。
他不反对我写这个故事。他对我的故事没有一个字的疑问。
他说他也许会考虑内调,拉萨的环境对他而言太压抑了。他已经离婚的老婆也还在这里。他觉得自己该离开。他说时间真快,一眨眼就一年了。
预定的时间他没到,我以为他不会来了。
他的迟到还是给在座的所有人带来一次目光聚焦的机会。他显得不好意思,他应该能够觉到大家目光的意味。
他说:“抱歉,来晚了。”
启达说:“先罚一杯。喝什么?白的还是洋的?”
他说:“都行。我酒量不行,一小杯吧。”
就一小杯,他老老实实一饮而尽。坐下了。
大家的话题有些分散,三个两个一伙,各说各的。这样的情形大约维持了一个多小时。
忽然一个女的提高声音,“李克,我跟林杏花很熟。”
李克哦了一声,不置可否。
“说说林杏花你不介意吧?”
李克说:“不介意。”
“如果她没出事,你们会结婚吗?”
李克说:“我不知道。有些事没法假设。”
另一个女的接上,“如果她没出事,你会离婚吗?”
李克说:“难说,婚姻讲的是缘分。”
前一个女的继续,“她是我见过的最美的女孩,我觉得她比陈冲还美,比张瑜还美,比刘晓庆还美。”
这话不是问李克,所以他没有回答的义务。
后一个女的不甘示弱,“可惜了,那么美的女孩!她要不是那么美,我也不会觉得那么可惜。”
“李克,你真好福气,林杏花怎么会对你那么好?想不通。”
李克说:“就是你说的福气好吧。”
“我打心眼里可惜她。我见过她,她不认识我。”
“我是住酒店认识她的,她是大堂经理。我预定的房被前台给了另一个客人,我非常生气。林杏花为我调了一间景观更好的,我们就此成了朋友。那段日子,我们俩常在一块喝茶。”
看着那两个女人肆无忌惮地谈林杏花,我不知道李克会作何感想,我担心他也许会拂袖而去。他没有。他显得很轻松,似乎很享受听别人谈论关于林杏花的话题。
活着的时候林杏花已经是拉萨许多人的话题,她的美令人惊艳,她的性感令人心旌摇荡,她是那种令所有男人过目不忘的女人。男人不谈论她简直就是罪过。
有一点我看得很清楚,被别人谈论最多的林杏花的美艳和性感,对李克而言都已经是过眼烟云。试想一下,一个既无美艳也不性感的女人,她或生或死根本不会有陌生人留意。也就是说,是美艳与性感造就了这个故事的受人瞩目,而不是“林杏花”这个名字。“林杏花”三个字最终是以一团蜷缩的人形焦炭的面目留在目击者的记忆里,我见过三个现场目击者,他们对林杏花的名字都用了同一个词:恐怖。
启达还记得唯一一次见到林杏花的情形,当时贺中也在场。那是另一个酒吧,一个慢摇吧,灯光很有设计感,让人印象深刻。启达与贺中到这里是第二轮,他们已经微醺,正在进入似是而非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