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课开始了,男女依旧一字靠墙站开练习身姿。几个男学员时不时透过玻璃门,偷偷瞄向门口的夜色,弄得我有些尴尬。夜色倒是毫不畏惧,正面迎向这些色狼的目光。
对于我们这些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来说,并不是所有人都来认真上课的。一部分因为年轻,无所事事觉得好玩。还有一部分是为了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在亲戚和朋友面前炫耀自己是一名耀眼的模特。
比如刚刚那个韩冰,在我来公司半个月的时间里,至少看到三次不同的车停在公司楼下把她接走,至于去了哪里我则毫不关心。
短暂的休息后,邓姐换了一首《push the limits》,这是我当年认为节奏感最强的曲子。虽然我来得最晚,但几乎对待每节课的态度都十分认真,严格按照邓姐的要求练习步态。对于这个带有光环的职业,起码我从内心是严肃对待的。
步态就是走路时的姿态,其实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直白点儿说就是走路,可这是做一名模特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课程。
首先要收敛自己的面部表情,眼神要认真、专注、自信、目空前方的一切。最难的一点就是不许眨眼,因为一旦你有机会走上T台,会有很多闪光灯在数秒内连续按下快门,你眨眼的瞬间可能就会拍下几张你闭眼走路的照片。
接着就是最基本的动作,抬头、挺胸、收腹、双脚之间保持同肩部一样宽的距离。大拇指微微弯曲,双臂自然下垂,松紧程度跟上学时操场走步握半拳是截然不同的。脚抬起时,脚跟与脚尖要保持直线,用大腿的力量带动小腿,切忌不可用小腿肌肉发力,那就跟普通人走路一样了。膝盖不能弯曲,要在跨出每一步的时候都保持绷直。脚落在地面的时候要有力量,重心要稳,步伐要大,下颌要与地面保持平行等等...
毕竟时隔多年,我现在也只记得这么多。
一个半小时的课程结束,邓姐在离开前嘱咐了大家过年的时候不要暴饮暴食,即使没有培训课也要坚持练习站姿。
我同她最后走出排练室,走出后看了眼夜色,小声在我耳边嬉笑道:“女朋友?”
“朋友,朋友。”我红着脸特意强调了两遍。
邓姐没再多问,识相的先我俩一步向楼下走去。
夜色探着身子望了望邓姐下楼离去的背影,偷偷摸摸的挽住了我的胳膊,一脸崇拜道:“嘿嘿,小样儿,你刚刚认真地时候还挺帅的。”
“切,那你看看了,满屋里除了我哪有一个长得像人的?”
“呵呵你脸真大。”
“嚯!”
我忽然大吼一声,摸了下夜色光滑的脸蛋儿,向前猛跑了几步,然后转过头嘲笑着说道:“那也没有你的腚大!哈哈”
还未等夜色反应过来,我一溜烟似的快速逃离。
“大鹏你给我站住,等让我抓住你的奥!”夜色反应过来后,嬉笑着从身后追打着我。
......
整整一下午,我都屈服在夜色的淫威之下,不厌其烦的陪她在大街上闲逛着。在路过一家手机店的时候,夜色提议进去看看,却被我一把拉住。
“你不是有手机吗?”
夜色挣脱了我的手,小声嘟囔了一句:“哼,陪我看看不行呀,又没让你给我买。”
“我不是那意思...”
夜色没说话,硬是把我拽了进去。
第一次进手机店的我,十分好奇的盯着玻璃柜台里各式各样的电话很是喜欢。我双肘放在柜台上轻轻拖住下巴,眼睛不停得搜寻着最好看的机型。
能拥有一部手机,是我当时的梦想。一半儿的原因可能是虚荣心作祟,另一半儿的原因是可以把BP机淘汰了,可以方便打电话给妈妈,还方便打电话给我喜欢的人。
提到喜欢的人,不知为何一下想起了春丽。虽然我俩表面上已经完全分手了,可内心我还隐隐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仍有些想念和不舍。只不过我和她好像白纸上的两条平行线,永远不可能相交,只能两两相望于江湖罢了。
“你帮我挑一款好看的,等这个不用了再买新的。”夜色在旁边几个柜台转了一圈,然后来到我耳边轻声说道。
正在愣神的我怔了一下,回过神后指了指一款银灰色的翻盖手机。“我觉得这个不错挺漂亮的,价格...3860。”说完我没有抬头,继续低头欣赏着。
夜色偷偷看了看我的侧脸,过了会儿抬手喊道:“你好,把这款电话拿出来我想看一下。”
“好的女士。”
穿着紫色制服的女服务员将柜子打开,把手机递到夜色手中后卖力得推销了起来。“这款手机是新款,韩国的飞天龙品牌。年前有优惠,这个价格还送一块电池。来电话的时候前面这颗钻石会一闪一闪的,你看这蓝光多漂亮...”
夜色没有在意营业员的滔滔不绝,简单看了看又递到我手中。“大鹏,你觉得好看吗?”
接过电话,我仔仔细细的前后翻转了几圈,然后认真得对夜色点了点头。
夜色放下手机,客气得对销售员笑了笑,转身拉着我离开。我却一步三回头的有些舍不得走,心想着以后有钱了一定要买部属于自己的电话。
傍晚时分,我和夜色一路溜达到了夜市。
夜市依旧那个夜市,可今天陪在我身边的已经不是那个脾气火爆又敢爱敢恨的春丽了,而变成了时尚妩媚又性感妖娆的夜色。
我摸了摸干瘪的肚子,发现夜色丝毫没有漏出半点儿疲惫之意。赶忙拉着左顾右盼的她穿过半条街道,快步走向生意最火爆的XJ大胡子烧烤。双腿已经走细了的我,实在怕她再流连忘返于一个个小摊位之间。
说来也是奇怪,整整一下午,夜色几乎没买过任何东西。除了买了几样小吃以外,她最多只是拿起看了看,有些甚至连价格都没问就放回原处。
途中我看她的鞋不保暖,还特意进专卖店帮她选了一双雪地棉。虽然才几十块钱,但以我当时的经济条件也只能买得起诸这样价格的东西。夜色只是试穿了下,并没让我买下来。我心想可能人家认为丑,就没再坚持。
走进烧烤店,人一下变得暖和了起来。我找了个稍显干净的角落坐了下来,俯下身按着酸疼的双腿,略显痛苦异常。
夜色接过老板递来的一壶热茶水,分别倒了两杯,然后把其中一杯缓缓推到我的面前。
看到我龇牙咧嘴的表情后,她体谅的把手伸过来,按在了我的大腿上,本想替我按摩一下缓解酸痛,谁知我一个激灵蹦了起来。
“嘎哈啊?给我吓一跳。”
我睁大了眼睛有点懵逼,因为她的手刚接触到我身体的时候,就好像一股电流似的急速通过,让我从头皮一直麻到脚后跟。
夜色捂着嘴勉强才忍住大笑,看了看四周后低头凑到我身边小声呢喃道:“就许你摸人家手,不行人家摸你腿啊?”
我的脸刷得又红了,看着墙上恭喜发财的年画故作镇定,却没敢正眼瞧她。“摸行啊,你好歹给我个动静啊,你这伶仃一下多吓人。”
“哈哈哈哈。”
夜色忍不住大笑起来,再次提起了我早上的囧事:“装吧,不过我挺爱看你害羞的样子的,对了这的啤酒香吗?”
我深吸口气后大吼一声:“老板,来箱香香的啤酒!”
如今的我懂得一个道理:喝茶是一个人的习惯,喝酒则是两个人的心情。喝茶是心静沉思,喝酒是肆意放纵。可当年我既不懂品茶,也不懂喝酒。只能凭大脑直观感受到酒能令人愉悦,酒能忘却烦恼。
几瓶啤酒下肚后,我正喝得兴高采烈,夜色却干呕了两下好像要吐。她一个人起身摇晃着的去了趟卫生间,回来后就单手抱着头,一脸难受的样子。
天真的我疑惑着叫了她两声,却丝毫没有回应。心想昨天应该比这喝得多呀,也没见她醉成这样,今天难道是不在状态?还是我的酒量变强了?
怎料女人的心,是海底的针...
我搀着烂醉如泥的夜色,打车回到了昨天的旅店。车刚停稳,夜色急忙奔向墙角,一阵“啊喔呃”呕吐得声音不绝于耳。
我点了根烟晃了晃微微发晕的头,暗自佩服着自己的酒量,最多也就是七分醉。
等了一小会儿,我上前轻轻得拍了拍她的后背,又递上掏出一包纸巾。
夜色擦了擦嘴,忽然转身单手搂住了我的脖子,另一只手在半空中胡乱抓着什么东西似的,嘴里不停得嚷着:“好冷啊,咋这么冷呢。”
抱着香软的娇躯,如同抱着一大朵棉花糖似的。此刻的夜色好像没长骨头,整个人几乎摊到在我怀里。
我又尝试着喊了几声,见她迟迟没有反应。喝了酒的我本来脚步就不稳,半搀半扶用了好大的力气,才将他拉到旅店门口的台阶上,没想到身材苗条的她竟然会这么重。
一只手刚拉开旅店的门,怀中的夜色竟然用力得推开了我的手,嘴里继续喊着她不住这里,这里太冷了。
我不知所措,无奈得叹了口气。关上旅店的门后,拖着不省人事的夜色回到了我的“女性更衣室”。